商业存款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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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存款重点
第三章存款业务的核算
1、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
1、支票存款户的核算
存入现金:
借:
库存现金
贷:
活期存款——××单位
支取现金:
借:
活期存款——××单位
贷:
库存现金
2、存折存款户的核算:
账务处理方法同支票户
二、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核算:
1、单位活期存款按季度计算利息(定期结息)
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如3月20日。
计息时间从上季末月21日开始,到本季末月20日为止。
计息天数一般采用“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算至支取的前一日为止。
计息天数如果遇到结息日,则“算头又算尾”
2、计息时间的规定:
季度结息日结息期结息天数
第一3月20日12月21日-3月20日90天或91天
第二6月20日3月21日-6月20日92天
第三9月20日6月21日-9月20日92天
第四12月20日9月21日-12月20日91天
比如:
一笔存款4月1日存入,6月18日支取,计息时间为:
30+31+17=78天
计息天数也可用“对年、对月、对日相减法”计算,举例如下:
1999年8月10日存入,2002年4月30日取出,则
2002.4.30
-1999.8.10
3.4.20
故,存期=3×360-4×30+20=980(天)
缺点:
与实际天数不完全相符,故对短期存款不太合适。
3、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存款本金以元为单位,元以下不计息
存期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即存入日计算利息,支取日不计算利息。
其计算方法是从存入日算至支取的前一日为止。
利率在计算单位上应注意与存期的一致性
4、由于单位活期存款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可以采用积数法计算利息,公式为:
利息=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
计息积数=本金×存期
=存款余额×该存款余额的实存天数
累计计息积数=计息积数之和
三、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
(一)1、存入的核算
借:
活期存款——××单位户
贷:
定期存款——××单位户
2、支取的核算
借:
定期存款—××单位户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
或应付利息—××单位户
贷:
活期存款—××单位户
(二)1、计息方法
“利随本清”,即在存款到期日支取本金的同时一并计付利息。
计息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计息时间(存期)
按对年(360天)、对月(30天)、对日(实际零头天数按实际存期,算头不算尾)计算。
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原存入日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
2、支取时间
到期支取:
按存入日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提前支取:
(只能提前一次)
部分提前:
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支取部分(不低于10000元)按原存期、原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全部提前:
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逾期支取:
正常存期内利息按原利率计息,逾期利息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例:
如某单位于2002年2月25日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100万元,于2002年8月10日提前支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为0.6‰,利息如何计算?
2.25-7.25:
5个月
7.25-8.10:
16天
利息=1000000×5×0.6‰+1000000×16×(0.6‰÷30)=3320
例:
某单位2008年5月10日存入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80000元,利率为1.98%。
请计算不同情况下该单位的利息是多少?
支取日银行挂牌公告活期存款利息为0.99%
到期支取2009年5月10日
到期利息=80000×1.98%×1=1584(元)
过期支取2009年6月10日来行支取,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单位活期存款利率为0.99%。
利息=到期利息+过期利息=1584+80000×0.99%÷12×1=1650(元)
3、计提应付利息
计提时:
借: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
应付利息
到期时:
本息一并处理
借:
定期存款—××单位户
应付利息
利息支出
贷:
活期存款——××单位户
例:
某单位于2008年5月6日来行支取到期存款200000元,该存款起存日为2007年5月6日,定期一年,利率为2.25%,计算利息并进行账务处理。
1、2007.5.6-2007.6.20(共45天)
应付利息:
200000×45×2.25%÷360=562.5(元)
借: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562.5
贷: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562.5
2、2007.6.21-2008.3.20(3个季度三次)
应付利息:
200000×3×2.25%÷12=1125(元)
三季度共提取应付利息:
1125×3=3375(元)
借: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1125
贷: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1125
该笔存款银行已分四次提取了应付利息3937.5元。
3、该行受理此项业务后,需计算从2008年3月21日到2008年5月5日(“算头不算尾”)的存款利息:
200000×45×2.25%÷360=562.5(元)
根据以上计提的应付利息数额及最后一段利息,编制转账传票进行转账。
借:
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户200000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3937.5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562.5
贷:
活期存款——××单位户204500
4、单位通知存款
1、存款时借:
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贷:
定期存款——XX单位通知存款户
取款时借:
定期存款——XX单位通知存款户
利息支出
贷:
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5、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开户、续存的核算
借:
库存现金
贷:
活期储蓄存款—××户
2、取款的核算
借: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
库存现金
3、换折业务
付出:
空白重要凭证——活期储蓄存折
4、销户的核算
借: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
库存现金
借: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息
贷: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库存现金
或:
借: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息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库存现金
5、利息核算
(1)计息时间的规定
过去: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规定每年结息一次,6月30日为结息日。
现在:
从2005年9月21日起,银行对活期储蓄存款采用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过去,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手工计息方法采用利息查算表
现在,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应用,电脑计息已被广泛的采用,避免了手工计息的差错。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息
贷:
活期储蓄存款——××户
(2)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存款本金以元为单位,元以下不计息
存期遵循“算头不算尾”的原则,即存入日计算利息,支取日不计算利息。
其计算方法是从存入日算至支取的前一日为止。
利率在计算单位上应注意与存期的一致性
由于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可以采用积数法计算利息,公式为:
利息=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
计息积数=本金×存期
=存款余额×该存款余额的实存天数
累计计息积数=计息积数之和
(3)付息日
每季末月的21日
借: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息
贷:
活期储蓄存款——××户
借: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或者
借: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息
贷:
活期储蓄存款—××户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编制会计分录应注意利息税!
6、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本金一次存入,约定存储期限,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
整存整取储蓄50元起存,多存不限。
存期分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6个档次。
整存整取储蓄未到期,储户可提前支取,但如部分提前支取,以一次为限。
这种储蓄具有期限长、利率高的特点,适合于较长时期不用的节余款项的存储。
该种储蓄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
1、开户
借:
库存现金
贷: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2、到期支取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3、利息计算
采取利随本清的办法,即到期日支取本金的同时一并计付利息。
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存期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对年一律按360天、对月一律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采用“算头不算尾”的办法,即存入日起息,支取日不计算利息。
4、部分提前支取的核算
第一种处理方法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全部本金
贷:
库存现金提前支取部分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新户续存部分
借: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第二种处理方法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提前支取部分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代扣利息税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剩余部分
贷: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新户续存部分
例:
储户王锐因急需,提前5个月支取整存整取定额储蓄存款50000元,原存入80000元,定期一年,利率1.98%。
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为0.72%(假设不计利息税)。
解答:
利息=50000×7×0.72%/12=210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王锐户50000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存款利息210
贷:
库存现金50210
借:
定期储蓄存款-王锐户30000
贷:
定期储蓄存款-王锐新户30000
(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开户
借:
库存现金
贷:
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户
2、到期或过期支取
借:
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户
贷:
库存现金
借: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3、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只能全部提前支取,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会计分录同到期或过期
4、利息计算
月积数计息法
应付利息=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月积数=本金×存期
=月末存款余额×该存款余额保持的月份
累计月积数=存期内月积数之和
利息税=应付利息×税率
实付利息=应付利息-利息税
固定基数计息法
固定基数应付利息=本金×平均存期×月利率
本金应付利息=固定基数应付利息×存款金额
平均存期=(首月+末月)÷2
(三)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1、开户
借:
库存现金
贷:
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户
2、支取利息
借: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3、到期支取利息
借:
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户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4、利息计算
每次支取利息数=本金×存期×利率/支取利息的次数
(4)整存零取储蓄存款的核算
1、一次存入本金,约定存期及分次支取固定的本金的时间、金额及次数,到期一次支取利息的储蓄存款。
1000元起存
存期为一年、三年、五年
由银行发给存单,凭存单分次支取本金,支取期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储户与银行协商确定,利息于存款到期结算时一并计付。
2、开户
借:
库存现金
贷: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户
3、支取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户
贷:
库存现金
4、结清
借:
定期储蓄存款—整存零取××户最后本金
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
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
5、利息计算
到期应付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本金)÷2×支取次数×每次间隔月数×月利率
第4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1、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
××贷款—××单位贷款户
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2、贷款按期收回的核算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
××贷款—××单位贷款户
利息收入(最后一期利息收入)
3、信用贷款逾期的账务处理
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尚未收回。
应转入“非应计贷款”科目单独核算。
其会计分录为: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
中长期贷款—××单位贷款户
或: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例:
某银行于2月10日发放了一笔金额为30万元的信用贷款,期限6个月。
该笔贷款在第二季度结息时就未能按期支付利息,直到12月10日连本带利一起归还
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一直能按期支付,但直到12月10日才归还
请编制该笔贷款不同情况下涉及的每一环节的会计分录
2月10日发放
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300000
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300000
8月10日贷款未按期收回
借: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300000
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300000
9月19日利息逾期90天以上,确认为非应计贷款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300000
贷: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300000
12月10日归还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300000
贷: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300000
2、信用贷款利息的核算
1、短期贷款利息计算的规定
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
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直到清偿贷款本息为止
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计算的规定
利率实行一年一定,即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的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利率。
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实行按季结息,规定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
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直到清偿贷款本息为止。
3、贷款利息的计息方法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
指银行按规定的利率定期(每季末月20日)计算应收利息
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贷款本金×贷款天数)
计息天数:
按日历天数
计算原则:
算头不算尾
例:
某笔短期贷款金额500000元,6月1日贷出,9月1日归还,月利率3‰。
假如该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还款时该笔贷款的利息是多少?
假若6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未能偿还,而是到本金到期时一并连本带利归还,那该贷款的利息又是多少?
6月20日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20天贷款利率=3‰
应计利息=500000×20×3‰÷30=1000(元)
9月1日还款时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72天贷款利率=3‰
应计利息=500000×72×3‰÷30=3600(元)
6月20日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20天贷款利率=3‰
应计利息=500000×20×3‰÷30=1000(元)
9月1日还款时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72天贷款利率=3‰
贷款本金=500000+1000=501000(元)
应计利息=501000×72×3‰÷30=3607.2(元)
全部应计利息=1000+3607.2=4607.2(元)
(2)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
逐笔结息法。
指银行在贷款单位还款时一次性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360天计算,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按实际天数计算,算至还款前一天为止。
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时期×利率
4、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
(1).计提利息收入
利息计算出来后,编制“贷款利息凭证”,并办理转帐,计提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
贷: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2.)实际收到利息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
应收利息—××贷款利息收入
(3).客户帐上无款支付
在合同期内,银行会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计收复利,待该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上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时,银行一并扣收。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
应收利息—××贷款利息收入
对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银行应按规定加收罚息
例:
某银行于4月15日发放短期贷款一笔,金额为700000元,期限3个月,月利率5‰,如该笔贷款于9月2日才一次性归还本息,那么银行的应计利息一共是多少?
要求:
做出每一环节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利息
4月15日发放时
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700000
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700000
6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67贷款利率=5‰
应计利息=700000×67×5‰÷30=7816.67(元)
计提利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7816.67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7816.67
未收到利息
7月15日该笔贷款到期
第一步:
计算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24贷款利率=5‰
贷款本金=700000+7816.67=707816.67(元)
应计利息=707816.67×24×5‰÷30=2831.27(元)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2831.27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2831.27
第二步:
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
借: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700000
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700000
9月2日该笔贷款连本带利一起归还
第一步:
冲减本金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700000
贷: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700000
第二步:
确认利息
贷款天数=49天贷款利率=4‰0
贷款本金=700000+7816.67+2831.27=710647.94(元)
应计利息=710647.94×49×4‰0=13928.7(元)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24576.64
贷:
应收利息—××贷款利息收入10647.94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13928.7
5、非应计贷款利息的核算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
第一步
转入非应计贷款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或:
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
第二步
将已计提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用予以冲销
借: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
贷:
应收利息—××单位户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
第二步
同时将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在表外核算
收入:
未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
当该笔贷款本息还清时
第一步:
确认应计利息
收入:
未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
当该笔贷款本息还清时
第二步:
冲减本金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第三步:
确认当期的利息收入,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
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利息收入
第四步:
将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冲减表外核算
付出:
未收贷款利息—欠收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利息
例:
某银行于2月10日发放了一笔金额为5万元的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利率为6‰。
1、该笔贷款的应计利息一直能按期支付,直到12月5日归还。
2、该笔贷款在第二季度结息时就未能按期支付利息,直到11月5日连本带利一起归还。
要求:
做出不同情况下每一环节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利息。
1、2月10日发放时
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50000
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50000
3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39贷款利率=6‰
应计利息=50000×39×6‰÷30=39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39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390
6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92贷款利率=6‰
应计利息=50000×92×6‰÷30=92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户92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920
8月10日到期日
第一步:
计算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50贷款利率=6‰
贷款本金=50000(元)
应计利息=50000×50×6‰÷30=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户50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500
第二步:
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
借: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50000
9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42贷款利率=4‰0
贷款本金=50000(元)
应计利息=50000×42×4‰0=84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84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840
11月8日
贷款本金逾期天数91天
将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贷: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12月5日该笔贷款归还
第一步:
确认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75贷款利率=4‰0
贷款本金=50000(元)
应计利息=50000×75×4‰0=1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150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1500
第二步:
冲减本金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50000
贷: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2、2月10日发放时
借: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50000
贷: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50000
3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39贷款利率=6‰
应计利息=50000×39×6‰÷30=39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39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390
6月20日结息日
贷款天数=92贷款利率=6‰
应计利息=50000×92×6‰÷30=920(元)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920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920
客户未能支付利息
8月10日到期日
第一步:
计算应计利息
贷款天数=50贷款利率=6‰
贷款本金=50000+920=50920(元)
应计利息=50920×50×6‰÷30=509.2(元)
会计分录为
借:
应收利息—××单位户509.2
贷:
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509.2
第二步:
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
借: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贷:
短期贷款—××单位贷款户50000
9月19日
贷款利息逾期天数91天
第一步:
将贷款转入非应计贷款
借:
非应计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贷:
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50000
9月19日
第二步:
将已计提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