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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慈善公益活动方案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有关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

二、活动主题:

爱心融城•共奔小康

三、活动宗旨:

传承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侨乡人民乐善好施的人文精神,充分调动海内外各界的慈善力量,大力筹集慈善发展资金,进一步促进我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共建“爱心之城”,为推动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为全区“慈善公益活动月”;6月30日为全区“慈善公益活动日”,当天举行2017年新会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并组织参加2017年江门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2017年的慈善公益活动持续至2018年5月底结束。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举办第二届慈善公益创投活动。

发挥社会组织力量推动慈善资源充分整合、慈善需求有效对接,面向全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和部门单位征集慈善项目,通过项目推选、专家评审等环节选出优秀的慈善项目进行资助,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服务。

(二)组织《慈善法》普法宣传。

举办慈善法普法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慈善法》解读学习和宣传推广,引导群众科学认识慈善工作;同时,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制作慈善公益广告和微电影,传播慈善公益文化,着力营造“人人慈善”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认捐项目宣传推介活动。

借助区慈善会微信公众号、“新会慈善网”、《新会侨报》、新会电视台、新会电台等各类宣传载体推介2017年慈善公益定向认捐项目,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热心人士进行认捐,营造“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参与。

(四)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公益活动。

“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各镇(街、区)、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访贫慰问、入户探访等扶贫济困活动,也可结合“爱心之城”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各类爱心活动。

倡议公益慈善组织举办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慈善专项活动。

发动国内外乡贤与爱心人士回乡参与扶贫济困慈善公益项目。

(五)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日”专项活动。

6月初召开全区动员大会;6月30日下午在新会人民会堂举行2017年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和2017年度慈善捐赠有关仪式,并在人民会堂广场举行义卖、义诊、义赛、义捐、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

6月30日,组织参加江门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

六、认捐项目

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中,市、区围绕“爱心融城•共奔小康”主题设立定向认捐项目,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宗旨,利用各大节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进行募捐,确保慈善工作常态化。

定向认捐项目如下:

(一)江门市定向认捐项目5个:

1.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扶贫项目。

2.重度残疾人家庭和独居残疾人支援项目。

3.贫困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医疗救助项目。

4.困难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帮扶项目。

5.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二)新会区定向认捐项目3个:

1.新会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

2.支持区慈善会助学、助困、助病、助残、助孤老、助爱心屋援建工程及助公益建设项目(简称慈善“七助”)。

3.低保家庭光伏扶贫项目。

七、活动原则

(一)统一部署,协调行动。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慈善活动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统分结合,共同做好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各项工作。

(二)广泛发动,自愿参与。

贯彻自愿捐赠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募捐形式,深入发动海内外各界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扩大社会参与面。

(三)广集善款,造福侨乡。

坚持以募集慈善事业发展资金、扩大慈善活动社会效果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

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活动设立的认捐项目发动和筹集善款,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均不得借活动之机自行设立募捐项目向社会募集资金。

八、组织领导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由新会区慈善活动指挥部统筹全面工作。

总指挥:

文彦;

副总指挥:

梁明建、黄淑质、宋岩、张华景、李俊杰、郑祖材、谢清、梁凤琼、邓红湘;

成员单位:

区委区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统战部、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审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新会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基业资产经营公司、新会广播电视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新会供电局、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中国银行新会支行、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新会侨报社、各镇(街、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宣传组、募捐组、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义工组、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新会工作组。

各组(室)的责任单位要分工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全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办公室。

主任:

梁凤琼;

副主任:

邓红湘、黄富辉、梁卓楼、刘永伟;

牵头单位:

区委区府办公室、区慈善会,责任单位:

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工作职责:

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与江门市慈善活动总指挥部办公室衔接,落实总指挥部部署的有关工作;统筹和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开展,审核安排各工作组活动经费;印制慈善公益募捐倡议书、草拟活动所需的文书信息资料;接收、管理捐赠款物;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使用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组。

组 长:

黄淑质;

副组长:

欧格郎、陈伟端;

牵头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农林局,协办单位:

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新会广播电视台、新会侨报社、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

工作职责:

制订宣传口号;协调媒体开展慈善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在新会慈善网、新会侨网、新会侨报、新会电视台、新会电台设立慈善宣传专栏;要求在6月份,主要媒体进行每周不少于2次的报道;制作并刊登、播放慈善公益广告;利用政务交流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向干部、职工、群众发送慈善公益宣传信息、更新工作动态;配合区慈善公益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全年有关宣传工作。

(三)募捐组(分七个小组,具体见附件4)。

组长:

梁明建;

副组长:

宋岩、李俊杰、郑祖材、谢清、梁凤琼;

牵头单位:

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总工会,责任单位:

区政协办公室、区金融工作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区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各镇(街、区)。

工作职责:

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利用传统节日深入发动海内外各界积极参与我区慈善捐赠活动,鼓励在外乡贤回乡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共同为家乡建设发展办实事、好事,更好地推进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

(四)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工作组。

组长:

梁凤琼;

副组长:

黄富辉、陈伟端、陈振德、梁卓楼、张北迎、钟荣源、欧格郎、刘永伟;

牵头单位:

区委区府办公室,责任单位:

区委区府接待办、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外事侨务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局、区信访局、新会公安分局、区文广新局、新会广播电视台、新会供电局、新会消防大队、团区委、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区慈善会。

工作职责:

负责6月30日慈善公益专项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张华景;

副组长:

林小琼、陈振德、刘炳炼、杨起鹏、余元均;

牵头单位:

区委区府接待办,责任单位:

区外事侨务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新会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新会供电局、新会消防大队、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区慈善会。

工作职责:

在“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内外嘉宾的接待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落实接待嘉宾名单;新会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新会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活动现场及周边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环境保护、消防戒备、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新会供电局、中国电信新会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会分公司、中国移动新会分公司负责做好活动现场的供电、通讯保障等工作;区卫生计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的食品管理、卫生管理、疾病监控、医疗救护等工作。

(六)义工组。

组长:

梁明建;

副组长:

钟荣源、王继鹤、钟艳珍、陈桂霞、梁劲松、陈慧清、冯悦球、林华骥;

牵头单位:

团区委,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广新局、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总工会。

工作职责:

由团区委牵头,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月”期间的慈善公益“六义”(义卖、义载、义赛、义诊、义捐、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要求6月份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公益活动。

义卖由区总工会牵头负责;义务法律咨询由区司法局牵头负责;义载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义赛由区体育局牵头负责;义诊由区卫生计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和青年团员参加各项慈善公益义捐,由团区委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七)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新会工作组。

组长:

梁凤琼;

副组长:

黄富辉、陈振德、梁卓楼、刘永伟;

牵头单位:

区委区府办公室,责任单位:

区委区府接待办、区外事侨务局、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区慈善会、各镇(街、区)。

工作职责:

根据江门市慈善公益活动总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参加2017年江门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并落实相关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九、善款的接收

(一)区慈善会全年接受捐赠。

加强宣传发动,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发动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社团积极参与;分工负责,层层发动,分级管理;人人参与,多少不拘;款物均可,现捐入库。

(二)活动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除特别指定外,捐款主要用于区慈善会“七助”(助学、助困、助残、助孤老、助病、助爱心屋援建、助公益项目)和精准扶贫活动。

所有捐款请存入新会区慈善会账户(人民币账户名:

江门市新会区慈善会,开户银行:

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

80020000005039488;港币账户名:

江门市新会区慈善会,开户行:

中国银行江门市新会支行,账号:

727657759231;美元账户名:

江门市新会区慈善会,开户行:

中国银行江门市新会支行,账号:

628857759937,港币与美元须转账)。

(三)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收集本单位的捐款,直接划入区慈善会设立的专户,现金入行的可在以下三个网点(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电话:

6326815;新会农村商业银行环城支行、电话:

6651260;新会农村商业银行银丰支行、电话:

6610478)直接取得《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转账的可凭银行入账单到区慈善会(圭峰路40号104-107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四)各镇(街、区)收集的捐款,集中后直接划入区慈善会账户,入行单复印件及捐赠票据存根须统一交区慈善会汇总、核查。

十、基本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切实加大慈善公益募捐工作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精神,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慈善公益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发动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参与慈善捐款,确保慈善募捐工作落实到位,力争完成2017年捐款倡议目标。

(二)拓宽募捐渠道,提高慈善公益募捐的整体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大对认捐项目的宣传,尤其是新会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事关全区群众切身利益,是我区重点民心工程,是我区今年定向募捐的重中之重。

在加大募捐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三个结合:

一要内外结合。

要立足于首先抓好本区域内各界的募捐发动工作,力促本区慈善氛围形成的同时,切实抓好面向港澳和海外的募捐发动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扩大慈善公益募捐的成效。

二要点面结合。

在抓好全面发动工作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各界重点对象的募捐发动工作。

三要慈善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我国传统节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社团积极参与慈善捐赠,确保慈善工作日常化。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确保慈善捐款专款专用,发挥最大的效益。

审计部门要对慈善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持一手抓慈善募捐,一手抓慈善援助。

在抓好慈善募捐的同时,注重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慈善援助情况,有效扩大慈善机构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慈善公益募捐力度,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1.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计划表

2.新会区慈善公益活动宣传口号

3.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捐款倡议目标及统计办法

4.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各募捐小组捐款目标

5.各镇(街、区)慈善公益活动2016年完成情况及2017年捐款目标

6.新会区妇幼保健院新院捐赠回馈方案

 

附件1: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计划表

时间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人

6月初

动员会、区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捐款仪式

通报2016年度慈善公益活动募捐和慈善资金使用情况。

区领导进行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区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捐款仪式。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级驻我区单位、各镇(街、区)派一名领导参加。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6月上旬

指挥部会议

审议修改各工作小组活动方案和经费开支预算。

按《方案》要求分组抓好工作落实。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领导

6月中旬

指挥部会议

听取各工作组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重点解决和协调慈善公益专项活动组织、保障方面的问题。

研究部署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准备工作,最后修改确定活动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领导

6月中下旬

义卖、义赛、义诊、义载、义捐、义务法律咨询等慈善活动

扩大宣传效应,募捐善款。

6月30日下午在人民会堂前统一集中安排举行“义卖、义诊、义捐、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义赛、义载活动时间、形式和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活动组领导

时间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人

6月24日

检查活动落实情况

实地检查慈善专项活动落实情况,采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组织有关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尤其是对活动会场、供电保障、音响、礼仪及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落实。

指挥部、办公室、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工作组领导

6月30日下午

举行2017年新会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

组织参加2017年新会区慈善公益专项活动,将慈善活动推向高潮。

各工作组互相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活动组领导

6月30日

组织参加2017年江门市慈善公益专项活动

按江门市慈善公益活动总指挥部要求到江海主会场参加江门慈善公益相关活动。

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

江门市慈善公益活动新会工作组

全年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活动宗旨、意义、口号及捐赠典型,弘扬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动员会后,要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声、画报有文。

指挥部、宣传组领导

 

全年

发动募捐

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倡议、发动海内外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6月上旬,区委统战部向办公室提供2016年6月1日—2016月12月31日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已捐款情况;2017年1月1日至现在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已捐款和认捐款情况(没经慈善会的捐款必须提供捐赠凭证)。

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活动组领导

附件2:

新会区慈善公益活动宣传口号

1.爱心融城•共奔小康!

2.爱心齐汇聚,共创幸福新会!

3.助人为乐其乐无穷,热心慈善功德无量!

4.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5.携手慈善,助残济困,共创和谐!

6.心连心同献爱心,手牵手齐伸援手!

7.同心为慈善,同行献爱心!

8.慈善公益手拉手,幸福新会心连心!

9.传递爱心,情暖新会!

10.慈善暖人心,互助见真情!

11.扶贫济困,救孤助残!

12.慈心为人,善举济世!

13.慈善你我他,和谐千万家!

14.弘扬慈善美德,造福困难群体!

15.乐善好施,助人悦己!

16.帮困助学好风尚,敬老扶残真善举!

17.乐善好施,功德无量!

18.善心留万代,真情永千秋!

19.阳光雨露及时雨,慈善仁爱人间情!

20.爱心善举汇新会,欢声笑语漫侨乡!

21.弘扬人道博爱精神,倡导帮困助残风尚!

22.心系慈善,共襄善举!

23.扶残济困,有你有我!

24.弘扬慈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5.传播人间至爱真情,浇灌慈善至美之花!

26.慈善暖百家,爱心献孤残!

27.献一片爱心,留百世芳名!

28.人人行善举,处处尚文明!

29.慈善义举,情义无价,功德无量!

 

附件3: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

捐款倡议目标及统计办法

一、各镇、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倡议最低捐款数(见附件5)为非指定捐款数,统一由区慈善会集中安排使用,超出最低目标数部分,由区慈善会返还各镇(街、区),由各镇(街、区)安排用于公益项目。

二、企业捐款倡议目标:

年纳税1亿元以上的企业50万元以上;年纳税5000万-1亿元的企业20万元以上;年纳税1000-5000万元的企业10万元以上;年纳税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5万元以上。

三、个人捐款倡议目标:

正处级干部1000元,副处级干部800元,正科级干部500元,副科级干部300元,股级干部200元,一般干部(含教师、医护人员、金融界职工)每人100元,一般职工50元,合同工、临工每人10元。

四、海外机构或个人的慈善公益性捐款,划入区慈善会账户的,纳入慈善公益活动当年捐款总数统计(不列入各镇、街、区捐款目标统计);未划入区慈善会账户的捐款,不纳入慈善公益活动捐款总数统计;纳入捐款总数统计的按《新会区慈善会捐赠表彰办法》给予表彰。

五、个人或私营企业捐款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可指定捐赠项目。

捐款划入区慈善会账户的,可到区慈善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并可凭此收据享受税前扣除。

六、区直单位、驻军部队、各镇(街、区)可将具体捐款人员名单、金额等资料录入《2017年新会区慈善公益活动捐款名单》电子版(电子版格式可登陆新会慈善会网站

 

附件4:

新会区2017年慈善公益活动各募捐小组捐款目标

单位:

万元

组别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目标

任务

备注

第一小组

梁明建

张定发钟倩云

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办、区工商联

负责对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各级商会)会员企业的募捐发动工作。

2500

指定项目捐款

第二小组

宋岩

邱洁虹苏伟雄

区直机关工委、

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负责对区直机关和基业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募捐发动工作。

200

非指定

捐款

第三

小组

郑祖材

陈振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业的募捐发动工作。

600

指定项目捐款

第四小组

谢清

刘健英周志雄

区经商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发动行业协会、规模以上企业、外资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药品及餐饮企业的募捐发动工作。

1000

指定项目捐款

第五小组

李俊杰

钟荣源莫红辉梁丽春钟艳珍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负责对工青妇组织、青企会员单位及女企业家协会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募捐发动工作。

100

指定项目捐款

第六小组

镇(街、区)镇长(主任)

镇(街、区)镇长(主任)

各镇(街、区)

负责辖区内的募捐发动工作。

非指定

捐款

(附件5)

第七小组

梁凤琼

刘炳炼赵淑婷

区卫计局

负责协助新会妇幼保健院新院的募捐活动,做好该项目海内外指定款项的跟进。

协助跟进

指定项目捐款

注:

1.指定项目捐款是指用于支持新会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并且是2016年和2017年两年合计的目标任务,其他指定项目捐款不作统计。

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街、区)捐款目标为非指定捐款。

2.责任单位中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附件5:

2017年各镇(街、区)慈善公益活动捐款目标

(统计时间:

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单位:

万元

镇(街、区)

2017年倡议最低捐款目标

圭峰(会城)

132

大泽

40

司前

41

罗坑

30

双水

63

崖门

39

沙堆

28

古井

42

三江

19

睦洲

24

大鳌

26

经济开发区

34

合计

518

附件6: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新院捐赠回馈方案

为弘扬华侨、港澳乡亲和广大热心人士乐善好施的美德,广泛筹集新会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资金,设立捐赠回馈方案如下:

一、捐资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者,给予后勤综合大楼的命名纪念;捐资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者,给予住院大楼的命名纪念;捐资人民币2500万元或以上者,给予门(急)诊医技综合楼的命名纪念;以上均树立纪念铜像一座;

二、捐资人民币300-1000万元者,给予产前区、分娩区、爱婴区、乳腺科、综合科、手术室、儿科、妇科住院部命名纪念;

三、捐资人民币100-300万元(含100万元)者,给予乳腺癌治疗中心、宫颈疾病防治中心、孕产妇抢救中心、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儿童重症监护中心、儿童脑瘫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内分泌诊疗中心、产前诊断中心、体检中心、影像学中心、检验中心命名纪念;

四、捐资人民币30-100万元(含30万元)者,给予多功能学术厅、图书馆、档案室、病案室、教学室、孕妇学校、爱心妈妈俱乐部、家长学校、新生儿游泳馆、月子中心、职工健康之家、日间手术室、员工餐厅、中心药房、收费处、一站式客服中心命名纪念;

五、捐资人民币5-30万元(含5万元)者,给予门诊诊室,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特色门诊(营养门诊、免疫门诊、生长发育门诊、青春期门诊、更年期门诊、青少年心理门诊、中医门诊、助产士门诊)、病房(普通病房、家庭式病房、现代化产房1-8间)、评估室、咨询室、理疗室、治疗室、检查室、急诊室、沙盘游戏室、早教室、听力筛查室、训练室(儿童感统训练室、儿童语言训练室、儿童运动康复训练室、儿童弱视训练室、儿童自闭症训练室)、营养厨房、健康宣教室、爱心妈妈屋等命名纪念;

六、捐资人民币1-5万元(含1万元)者,在功名碑上刻名纪念,赠送精美纪念奖牌;

七、捐资人民币1000元-1万元(含1千元)者,列入捐资荣誉名册纪念,赠送精美纪念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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