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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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管理制度……………………………….1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2

教学管理制度………………………………………………..4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5

课堂管理制度…………………………………………………7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8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9

学员考勤制度………………………………………….……10

电教室管理制度………………………………….………..11

学员管理制度…………………………………………..….12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3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15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16

考试纪律………………………………………………..….1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8

外出培训管理制度……………………………………..….20

新工人培训制度………………………………………..….22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4

转岗培训制度………………………………………….…..26

特殊工种培训管理制度…………………………………….27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29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30

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33

培训学校岗位责任制...............................34

 

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管理制度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必须经过24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岗位工须持证上岗的办证后持证上岗)

2、培训人员有各单位指派培训人员,有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考试成绩及考试试卷必须存档保存。

3、培训内容有培训学校组织有关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100%。

4、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5、新工艺新技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连带追究管理责任。

6、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与培训学校联系,培训学校要及时安排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合格率100%。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

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

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

 

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学研究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培训学校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都要由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各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起到培训目的,定期进行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1、安监站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核和评估。

2、安监站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结合培训内容,对现场实际问题进行问答,考查学员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情况。

3、对培训学习进行理论知识测评,针对培训内容和我矿实际,由安监站分类编写试题,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试成绩,评估反馈培训工作的质量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情况。

4、检查从业人员学习期间出勤情况。

如果理论和实践测评结果不及格又缺勤,则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连带所属单位的负责人。

5、安监站每次检查测评的详细记录,按照记录结合出勤情况,分析、评估教师和从业人员的教学、学习情况.是教师的责任,则根据实际督促加强业务学习或对其进行处罚;是从业人员的责任,则需补习和加强学习。

课堂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培训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重复培训,否则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必须合格。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批准方可。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考试与计分:

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考试。

2、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

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将进行处罚。

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必须合格,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培训学校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有培训学校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分管矿长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须矿长同意批准。

4、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罚款100元,同时连带单位负责人50元。

5、学员要认真上课,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6、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电教室管理制度

1、电教室是专用教学设施,由专业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统一安排。

4、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

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

6、学校(学员)由理论教室带领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电教室。

7、电教人员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学员管理制度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

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

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

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

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考试纪律

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1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

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监站培训学校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学校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凡是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矿将每天补助6元作为奖励。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学校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3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1、月底培训学校根据上级培训计划,制定本矿下月培训计划,报分管矿长审核矿长签字后按计划外派培训人员,各单位自接到通知后,要积极按时派送培训人员,同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派人员,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2、各单位负责人要对外派学员要严格把关,必须按照生产实际情况提供外派人员名单,不得滥竽充数,不得重复外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3、外出培训人员不得私自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培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领导请假,对私自旷课的一经发现每天罚款100元,连续旷课两天者,不予报销其学习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矿,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并严肃处理,

4、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须在2日内交回培训资料及培训费单据,待证件下发后报销其所规定的培训费用(个人费用只报销往返车费及照相费用)。

5、外出培训有安监站统一借款,并有分管矿长审核矿长签字,培训结束后,有安监站严格把关,待证件下发后,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必须有本人、安监站培训负责人、分管矿长签字、报矿长批准进行报销。

6、培训人员自培训之日起不得随便调动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有矿统一调动)否则将扣除一切培训费用。

7、外出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凡考试不及格的培训费用一律自理,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将从工资中扣除。

8、培训所带的政审表,培训费用,原证件(复训),自培训前一天8:

00到安监站领取。

 

新工人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培训教育的职工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培训工作由矿安监站全面负责,矿安监站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三、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3)本工种操作规程,有关设备仪表的操作及故障的排除方法;

(4)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和事故发生预兆及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四、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方可独立作业。

从事井下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教育由安全监科负责组织,学习时间不得低于72学时。

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车间、部门)负责,时间为3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师徒合同时间为4个月。

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培训内容:

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章守纪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教育。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掘、机、运、通"五大项。

(2)、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会教育。

4、三级安全教育

(1)、入矿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的要求)。

(2)、队组教育,包括队组(制度、分工、生产系统)。

(3)、班组岗位教育:

包括岗位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工具,器材。

4、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

30—12:

00,下午3:

30—17:

30,具体由安监科协调组织。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工程师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

不迟到、早退,否则罚款20元。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罚款50元,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

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转岗培训制度

1、员工岗位发生了调换,必须进行转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地面岗位调换从事井下岗位。

第一级培训教育时间为24学时,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培训的内容为:

入井须知,入井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生产现场的指挥、调度、管理、安全用电等知识;三大规程,开采常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伤管理,灾害预防和处理,自救和互救常识,事故分析等。

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为12学时,培训的内容为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签定责任书,师徒合同。

第三级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学时,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师傅帮、带、传。

3、井下岗位调换从事地面岗位:

第一级培训由安全监科负责组织,时间为24学时,第二期培训由车间(部门)负责,时间为12学时,第三期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12学时。

4、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岗位的培训规定执行。

5、授课人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6、授课期间按公司白班作息时间安排学习,凡无故压缩授课时间的,视具体情况处罚授课人100元。

7、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在培训期间旷课1天以上者,不得给予考试。

特殊工种培训管理制度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5天,实际操作训练,师傅帮带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

本工种有时间规定的,必须遵守规定。

3、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

4、由安监科组织,每年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工种系统培训一次,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核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给予办证并取销特殊工种操作资格。

5、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不给予报销。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7、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安监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

8、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殊工种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

10、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100元,安监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50元。

11、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12、安监科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

 

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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