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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学校后勤工作制度

第五章学校后勤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后大门要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

五、校外车辆进入校园,一律换牌,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值宿带班制度

 

干部参与学校的值班护校安全保卫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干部值班期间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警惕性和纪纪律性,确保校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及安全。

1、        职责范围:

值班期间接收上级电传并负责妥善处理;对教学区、图书馆、仓库、微机房等重要地区进行安全检查;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清校;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

2、        值班巡视规定:

要特别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护校工作,做好护校日记。

干部值班巡视次数不得少于2次,重点加强夜深人静容易发生案件时段的巡视,避免案件的发生。

3、        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巡视时除外),做到手机不离身,不允许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绝对禁止酒后上岗或聚众玩耍。

4、        值班的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一旦发现问题或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作案现场。

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

学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总务处负责对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总务处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教职工、学生做好防火工作。

四、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五、物资、教学仪器、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六、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

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八、学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总务处负责统一安排。

西林三中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制度完备,责任到人。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

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统一安排。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

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

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

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

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教学区。

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

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

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学校安保人员(门卫)岗位职责

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

因此,全体安保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

安保人员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人员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

要统一着装,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

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

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

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内巡视,特别是夜间巡逻,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煤开关的关闭。

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要确保夜间学校红外报警系统的正常动作。

3、学校安保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收发传呼

1、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好报刊、资料等的收发工作,要做到人员熟悉,流程清晰、安全及时、发送无误。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好门卫电话的接听、转接和传呼工作,保证电话渠道的畅通无阻。

五、环境整洁

1、学校安保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

对在校门附近设滩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的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

2、学校门卫值班室要做到闲人莫入,窗明几净,无烟蒂杂物,无危险电器。

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门卫值班室环境的整洁美观。

六、接受监督

1、学校安保人员要心系岗位,安保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七、奖惩制度

学校安保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用人单位书面考核记载,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将予以奖励,对考核不满意的或违纪的个人将予必要的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政教副校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工会主席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总务主任、电教组长、更夫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4、电工要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7、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8、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学校用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务主任、电工要分别追究责任。

学校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规范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

  出差教职工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校产)是学校育人和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

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其安全完整,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是巩固和发展学校事业的需要,是勤俭办学的根本措施。

为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范围

固定资产(简称校产):

是指资产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此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桌椅、录音机、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分类方法

按其功用及性质通常分11类:

1、土地 指办公、教学、生活用地以及体育场所用地等;

2、房屋建筑物 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办公、教学、生活用房或道路、围栏等;

3、专用设备 消防器械、医疗器械、文化办公等设备,教学设备、照相器械、复印器械等;

4、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及照明设备等,照明电器;               

5、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电话、传真及其通信线路等,如广播、电视、音频、音响设备等,计算机及此外围设备等;                      

6、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及量具衡器 实验仪器及装置、量器及钟表和定时仪器等,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等,教学专用仪器仪表等,计量标准器及衡具等;

7、文艺体育设备 文艺、体育、娱乐设备,如乐器、服装、道具、卡拉OK设备、棋牌桌椅、球类、体操、举重等设备;

8、图书文物及陈列物  图书资料、各种文物及陈列品,如各类图书、期刊、资料等;

9、家具用具及其它类 桌椅床柜、沙发等家具用具,被褥、服装、室内外装具、展示宣传用具等,实验用优良品种  

三、管理办法

1、实行校长主管,总务主任主抓,管理员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校产管理网络:

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保管室建立校产明细帐及校产登记簿,对每件校产记载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用途及去向。

各科室建立部门校产明细账,做到每件校产的管理都有责任人。

从总务室总账到各处室校产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由总务处签字验收,经管理员登记入库,须领导签字审批后,财务方可开据支出汇总凭证办理付款;新建的房屋及其建筑物待工程竣工,经审计结算后,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建筑面积、总造价、施工单位等内容,由学校将工程项目总额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及明细科目,相对应的通知管理员登账。

3、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益,严防校产长期闲置的资源浪费现象发生。

资产使用实行报批制度,各科室履行审批手续后,统一到管理员处登记领用;管理员要严格按固定资产设置的科目类别,进行全面记录,并逐月与各处室对账核实。

4、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每学期结束前,各科室要将管护的校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填写好校产盘底表,送总务处;若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或申请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总务处会同管理员必须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各处室的校产盘底表进行核对,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固定资产管护情况,并及时将本年度拆除报废财产报表给财务室,以冲销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科目。

5、坚决禁止私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向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个人无偿调拨或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随意流失的现象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6、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或退休,必须在完成资产移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学校应经常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将校产管理纳入各处室、各班级的考核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管护责任,进行校产管理、建账、建制、清查的管理考核,建立奖罚措施,做到文明护校,爱物惜物。

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学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学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务处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

9、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学校采购制度

为加大对学校办公用品采购的监管力度,规范采购的审批程序,,杜绝随意购置现象发生,使学校合理利用经费,学校决定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成立采购小组,一般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会计、教导处干事等人组成。

二、        审批程序

后勤填写采购相关表格或申请一式二份,由校长审批,然后由采购小组采购。

三、        具体要求

1、 学校每学期末上报下学期所需采购的办公用品,由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一进行审核。

2、 物品购进后,先办理入库手续,后办理领用手续。

购物后,须在一周内报账。

3、总务处要管好用好采购物品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4、坚持采购的审批原则和价格透明的原则,坚决防止办公用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5、             强化对办公用品管理使用工作,要及时登记上账,委派专人管理、维护,要充分使用,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6、             对没有履行审批的采购,不予验收、注册、报帐。

学校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设备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操作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三、设备大修计划,首先应由运行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设备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寒暑假进行检修。

   七、设备按各级保养期保养,各级保养对号入座,设备保养后的功率和技术性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学校财产报废制度

一、财产的报废报失,需要查明原因,如果因人为过失造成损失(坏),按赔偿制度办理后,方可按手续消帐。

二、对于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已不适用的仪器设备,各部门保管员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调出或报废报损,并办理消帐手续。

三、房屋建筑及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上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一万元以上)各类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应该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向上级报批,任何人无权擅自处置。

四、设备单价在一万元以下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

不含房屋建筑)各类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由总务处提出申请,由学校向上级部门申报经鉴定同意后,凭审批单执行消帐。

五、已报废的财产设备,个人和处室段不得擅自处理,应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组织处理。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学校具体管理,承担有关课程的实验任务。

2.各实验室在每学期开学前依据教学大纲安排,制定出学期实验课教学进程,准备实验所需用的设备、仪器、药品和工具。

3.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要认真听取老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学生在实验前必须经过实验人员的允许,方可进行实验。

4.实验室人员要搞好室内的卫生清扫,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5.切实做好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寒、防尘、防爆工作。

6.要爱护实验设备、仪器,如有丢失或损坏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7.每学期进行—次设备、仪器、材料的清点工作,做到帐、物、卡相符,发生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实验完毕后,要将实验仪器、器材擦洗干净,清点后放回原处。

9.实验指导教师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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