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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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

依法行政手册

 

二OO六年二月

 

依法行政手册目录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1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4

三、拆迁结案审批…………………………………………………………………………………………6

四、办理征地预公告………………………………………………………………………………………8

五、拟订征地方案…………………………………………………………………………………………10

六、办理用地报批…………………………………………………………………………………………12

七、办理征地结案手续……………………………………………………………………………………16

八、拟订补充耕地方案……………………………………………………………………………………19

九、办理农用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21

十、土地违法案件查处……………………………………………………………………………………24

十一、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26

十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28

十三、接管房屋……………………………………………………………………………………………30

十四、撤管房屋……………………………………………………………………………………………32

十五、发还房屋产权………………………………………………………………………………………34

十六、直管房拆迁补偿移交接管…………………………………………………………………………37

十七、档案利用制度(对外)……………………………………………………………………………40

十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42

十九、办理土地权属调查业务……………………………………………………………………………46

二十、办理经租房屋发还…………………………………………………………………………………48

二十一、拆迁代管房、抢修代管房发还…………………………………………………………………50

二十二、总登记……………………………………………………………………………………………52

二十三、初始登记(单位登记案)………………………………………………………………………54

二十四、集体土地房产初始登记…………………………………………………………………………57

二十五、继承登记…………………………………………………………………………………………62

二十六、赠与登记…………………………………………………………………………………………64

二十七、遗失登记…………………………………………………………………………………………68

二十八、合并、分割登记…………………………………………………………………………………70

二十九、更正登记…………………………………………………………………………………………72

三十、更正名义登记………………………………………………………………………………………74

三十一、变更登记…………………………………………………………………………………………76

三十二、涂销抵押登记……………………………………………………………………………………78

三十三、抵押登记…………………………………………………………………………………………81

三十四、交易登记…………………………………………………………………………………………84

三十五、征用补偿…………………………………………………………………………………………89

三十六、房屋安全鉴定程序………………………………………………………………………………91

三十七、房地产价格评估…………………………………………………………………………………93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⒈申请单位提供资料

⒉初审人员整理资料

⒊主任指定经办人办理

⒋经办人办理相关呈批手续

⒌报主任审核

⒍报主管局长审批

⒎经审批同意后,经办人知会拆迁人办理拆迁监控金手续及预缴交拆迁管理费

⒏报市拆迁办审核签发

⒐财务科核对收取拆迁管理费、银行划帐支付证明及查核拆迁监控金设立存储情况

10.经办人通知拆迁人办理登报手续续

11.经办人通知拆迁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及公告

办理部门:

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公告审批流程图

开始

收件

经办人通知拆迁人办理拆迁监控金手续,预缴管理费

退案结束

退件

初审

不通过

通过

发收案回执给申请人

送市拆迁办审核签发

初审整理所有案件资料

退回区拆迁办

不同意

是否委托拆迁

主任指定经办人

是同意

财务科收取拆迁管理费银行划帐证明,并审查拆迁监控金专户设立及存储情况

经办人审核合同中各项内容将相关资料送市拆迁办备案

主任审核

经办人办理相关呈批表事宜

经办人通知拆迁人办理登报手续

发还:

⒈拆迁公告文稿及附图

⒉拆迁许可证

⒊如有委托拆迁办领取合同备案相关资料

⒋拆迁员工证

不同意

同意

同意

局领导审核

不同意同意

 

结束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1、拆迁双方当事人提供1—5项资料

2、经办人初审

3、报主任审核

4、报主管局长审核

5、拆迁办盖章

6、鉴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将协议书发给拆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办理部门:

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备案流程图

开始

 

收件

 

发收案回执给申请人

 

经办人审核

不同意

 

同意

退案结束

主任审核

不同意

同意

主管局长审核

不同意

同意

拆迁办盖章

 

将经鉴证的产权交换协议书(一式二份)发还拆迁当事人

其它资料拆迁办备案

 

装订档案成册

 

送市拆迁办归案

 

结束

 

三、拆迁结案审批

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区属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城市房屋拆迁

办理依据:

《广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26日批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0月23日公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收件资料:

办理程序:

⒈申请单位提供1—4项资料

⒉收件人初审

⒊经办人审核后加意见

⒋主任复审

⒌主管局长审批

⒍报市拆迁办办理报批手续

办理部门:

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拆迁结案审批流程图

开始

 

收件

 

发收案回执给申请人

 

经办人审核

不同意同意

经办人核准补偿安置情况,提出意见

是否准予先行结案

通知拆迁人办理完拆迁地块范围内的补偿安置工作,退案结束

主任审核

不同意

同意

主管局长审核

不同意

同意

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报市拆迁办

 

发还:

⒈关于批准拆迁结案的函

⒉通知拆迁人办理的其它事项

 

结束

四、办理征地预公告

适用范围:

占用农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

办理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1999年1月1日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004年10月22日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2004年11月3日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196号,2003年6月26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

《规划许可证》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

规划许可证附图

6

复印件

4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

1

原件

5

建设单位填写《征地预公告和拟定征地方案申请表》

3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附图以及申请单位委托市测绘所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申请办理《征地预公告》;

2、建设单位申请填写《征地预公告和拟定征地方案申请表》;

3、区国土房管局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所有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地上附着物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青苗调查),对经济联社、村进行调查清点和登记。

办理部门:

规划用地科

办理时限:

1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征地预公告流程图

经办人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收案

开始

退案

限期不能补资料

补资料

拟定《征地预公告》

科室负责人初审后呈主管局领导审核

主管局领导审核签发

在被征地单位范围内张贴

五、拟订征地方案

适用范围:

1、占用农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

2、涉及占用农用地,用地批准权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村公益设施用地、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

1

原件

3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土地所有权、地类调查)

3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4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土地使用权、地类调查)

3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5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地上附着物调查)

3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6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青苗调查)

3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7

建设单位对《征用土地方案》的意见

1

原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附图,申请办理用地调查手续;

2、受理建设单位用地调查申请;

3、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所有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地类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地上附着物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青苗调查)的要求,调查用地范围内各村、经济联社情况;

4、拟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方案》及《征用土地安置方案》;

5、征求建设单位对《征用土地方案》的意见;

办理部门:

规划用地科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拟订征地方案流程图

开始

退案

收案

限期不能补资料

经办人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补资料

对拟征地经济联社调查

制订征地方案

征求征地单位意见

结束

六、办理用地报批

适用范围:

1、占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

2、涉及占用《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到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内的农用地,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

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3号,2002年8月1日

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04年1月9日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2004]28号,2004年10月22日

7、《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004]238号,2004年11月3日

8、《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3号,2005年8月15日

9、《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70号,2005年9月9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法人资格证明

1

复印件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同时提交工商企业营业执照

②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单位盖公章

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1—2名代理人

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

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②提供原件核对

4

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报批申请

1

原件

①各单位盖公章

②说明拟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拟申请用地的地点、面积、规划用途和现场基本情况

③注明规划许可文件文号

④如有其他具体要求和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一并提出。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

国家、省、市、市辖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表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8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1:

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1:

500或1:

2000地形图)

6

原件

①测绘部门出具,市房地产测绘所编定用地方案号

②含放桩情况、土地所有权性质(国家和集体两种)及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1:

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1:

500或1:

2000地形图等

③须采用北京坐标系或西安坐标系

④其中两份在办理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时提交相关办理部门

9

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5

原件

办理用地报批权属调查业务后取得

10

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地籍图

5

复印件

①区国土局核对并加盖公章

②含村被征收土地的各种地类、面积

11

申请单位对《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1

复印件

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各单位加盖公章,说明是否同意《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

12

用地单位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的说明和承诺

1

原件

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①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并加盖公章

②举行听证会的,提供听证笔录;未举行听证会的,说明告知听证权利和期满放弃听证情况

13

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形图

6

原件

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①比例尺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②市房地产测绘所已编定用地方案号

4

不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或该图的相关部分图

4

原件

在图上标出用地范围、位置和对应地块编号

15

建设资金证明

1

原件

政府独资项目除外

①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

②申请用地之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有效

16

广东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不占用林业用地的证明

1

复印件

涉及占用林地或园地的

①向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后取得

②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7

预存征地补偿款进帐凭证

1

原件

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

由征地单位出具

18

环境影响评估同意的批复

1

复印件

涉及核辐射、电磁辐射、噪音、污水、废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

①向市环境保护科学协会咨询、办理

②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9

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案件时必需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件、复印件份数

办理部门:

规划用地科

办理时限:

45天(不含举行听证和区政府审核出具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可行性的书面承诺的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用地报批流程图

开始

退案

 

限期不能补资料

收案

 

补资料

经办人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制订农用地转用方案

制订补充耕地方案

制订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告知书

 

出具农民放弃听证书面说明

农村集体或农民申请听证会

不申请听证

申请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

 

编制听证通知书

用地单位由区政府出具对征地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可行性的书面承诺

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当地农民

 

举行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听证会

 

涉及征占用林地的,申请单位提供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区政府出具对征地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可行性的书面承诺

1、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及评估审核意见;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3、环境影响评估资料;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批文件;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拟定《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将《征地方案》、《征地安置方案》、听证资料、“一书三方案”和其他报批资料一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七、办理征地结案手续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1998年12月24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申请办理结案手续的报告

1

原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

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及附图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1

原件

5

《征用土地公告》及现场相片

1

原件

6

《关于办理农转用和征地批后实施手续的通知》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7

征地补偿计算表及征地通知书附表

1

原件

8

核减耕地通知书

1

原件

9

缴交税费单据

1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0

征地补偿登记表

1

复印件

需要经济联合社、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确定

办理程序:

1、规划用地科凭市局发出的《关于办理农转用和征地批后实施手续的通知》,对拟征地经济联社开展征地调查;

2、建设单位到市局领取《关于办理农转用和征地批后实施手续的通知》后,前来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并对《征收土地公告》进行复核;

3、建设单位填写《征地补偿计算表》、《征地通知书附表》,经核准,凭我局核发的缴款通知书向有关部门交纳相关税费;

4、上述各项手续办理缴费完毕,由建设单位向市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部门:

规划用地科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征地管理费

征地补偿费总额1.4%~2.1%

1、《转发关于取消和降低涉及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穗价[2005]5号,2002年1月8日。

2、《关于加强征地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农[1996]332号,1997年1月8日。

涉及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批复前需向省缴纳此费用。

余下80%在本市办理征地补偿手续时由区国土房管局收取

办理征地结案手续流程图

经办人审查资料是否齐全

收案

开始

退案

限期不能补资料

补资料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对《征用土地公告》复核

征地单位缴交税费

凭缴交单据等资料办理结案手续

结束

八、拟订补充耕地方案

适用范围:

1、占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

2、涉及占用《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到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内的农用地,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

办理依据:

1、《广东省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2001年11月13日;

2、《关于印发〈广东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等粤财农[2001]378号,2001年11月30日

3、《关于拟订补充耕地方案和农转用方案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穗国房字[2005]253

号,2005年4月21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1

原件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1

复印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

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备齐《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等资料;

2、规划用地科综合研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判断项目是

否需要收取耕地开垦费,并确定需收费的耕地面积及收费金额;

3、若需收费,经办人开具缴款通知书并呈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发,请缴款人到市局3楼21号窗口

开具银行“缴款书”后,到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代收网点缴交,若不需收费,经办人草拟相关函件

以证明不需收取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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