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及执行报告编制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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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及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附件4工厂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一.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编制要求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工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而形成的文件化的规定。

应包括:

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生产企业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相应的机构或人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技术负责人。

2工厂为有效控制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所制定的文件化的规定。

3工厂按照车型系列,并针对不同的结构、生产过程,对应《实施规则》中各项相应标准制定下列文件:

(1)COP试验/检查计划

企业应对于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产品各项安全质量特性进行识别,并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安全特性进行必要的试验或相关检查,以确认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试验/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偏差范围、结果分析、记录及保存均应编制文件化的规定,报CCAP技术判定并认可后严格按计划实施。

(2)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计划

企业应依据各项认证标准,识别外购的关键零部件、材料、总成,制定关键零部件/材料清单,以确保所有被识别的标准都能得到有效控制,不被遗漏。

关键零部件清单参考《实施规则》附件3附录1《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中的A类参数,制造商可根据产品特点及标准的控制方式不同,对关键零部件的项目进行调整,最终以经认证机构审批的控制计划为准。

采用非量产模式获证且不编写控制计划的企业,其关键部件的控制项目及要求不得低于上述附件3附录1中的A类参数的要求,对于自制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纳入关键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3)关键制造过程、关键装配过程、关键检验过程控制计划

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工艺,识别出关键制造过程、关键装配过程、关键检验过程,并确定其工艺参数和产品特性的控制要求。

对于不在工厂现场生产的部件、材料、总成,以及不在工厂现场进行的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均视为关键部件或关键过程,应在计划中特别列出,除应说明实际控制的部门和所在地点外,还应详细说明控制方式。

对于认证标准中对生产一致性控制有规定的项目,生产企业的控制规定不得低于标准的要求。

如对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双方持有异议,经过讨论企业与CCAP仍未能达成一致,制造商在同意并保证配合CCAP进行产品后续抽样试验复核的前提下,可向CCAP提交确保生产一致性和后续复核措施的保证函,CCAP可接受制造商的COP检验计划。

4工厂对于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和人员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应针对涉及COP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和人员制定文件化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试验/检查用设备的型号规格、精度、检定或校准要求;以及试验/检查人员能力和培训要求。

5工厂对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变更、申报与执行的相关规定。

除涉及COP试验或检查、关键件以及影响产品一致性及标准符合性的项目需要事先向认证机构申报外,其他项目如:

关键过程控制方式的变更、人员和设备的变更、生产不一致追溯和处理措施的变更等,可在《执行报告》中向认证机构每年提交一次说明。

凡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发生变更的,除在执行报告中进行变化说明外,企业还应另提供一份新版本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6工厂在发现产品存在不一致情况时,如何落实在认证机构的监督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尽快恢复生产的一致性的相关规定。

如果认证产品发生国家及地方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不合格、CCAP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产品被召回以及用户质量投诉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CCAP并在CCAP监督下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一致性。

7工厂在发现产品存在不一致情况时,所采取的追溯和处理措施的规定。

对于已发生的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应包括已销售出厂及库存的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和库存零部件或原材料,并应对追溯和处理措施的结果予以记录。

8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和产品实际状况以及遵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信用水平好的生产企业,工厂应说明为确保产品持续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标准的要求,所采取的可靠性控制的方式和验证的方法及相关记录的具体规定。

企业应列出涉及可靠性控制与验证的内容、方法、频次、偏差范围、结果分析、记录及保存的文件化的规定,企业有相关文件的应列明文件号,并提交文件;无相关文件的,应在本计划中详细说明。

对于上述第1、2条以及第4~8条的一致性控制的各项管理要求,企业可以单独形成文件化的规定,也可以在其他各项管理文件中覆盖《实施规则》中的相关要求。

认证委托人应根据自身生产和管理特点确定控制要求。

企业在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时,可参考CCAP有关一致性控制计划编制的相关指导文件。

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是工厂每年提交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文件说明。

应在预定的工厂现场跟踪检查日期前2个月向CCAP提交。

报告内容应包括:

1、本年度工厂基本情况概述

(1)工厂基本信息:

包括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地址等,如有变化应重点说明;

(2)生产能力:

包括厂房建筑面积、主要生产设备、人员数量、生产能力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应说明;

(3)本次监督覆盖的产品认证证书(包含有效证书及本年度扩项、变更的证书、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如证书数量较多可另附页。

序号

车型系列

证书号

产品名称

车型

本年度产量

证书状态(注明变更、扩项)

1

2

3

(4)本年度COC证书打印及使用情况;

(5)本年度CCC标志领取及使用情况。

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

(1)企业应对照计划逐项说明整车COP计划完成情况,其中对于COP定期检查的项目,按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列表说明。

序号

车型系列

车型

检验项目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

日期

1

2

3

如未能按计划完成,应重点说明原因;

(2)关键零部件/材料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

●关键零部件/材料供应商管理,

——重点说明关键零部件/材料的供应商及其产品的变更控制情况,如有新增供应商,应说明对于新增供应商的选择、评价情况;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检查控制计划执行情况

——关键零部件/材料的检验项目、方法、频次的变化情况:

——关键零部件/材料进货检验执行情况,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的验证情况,包括CCC认证或CNCA认可的自愿性认证的零部件,证书与产品的一致性以及证书有效性的验证情况;检验/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控制计划规定要求执行;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不合格品的标识、追溯及处置情况。

(3)关键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的控制情况

●关键过程的变更情况(包括工艺路线变更、生产工艺变更、生产设备变更、检测设施变更以及控制方式变更等),以及相应控制文件的变更修订情况;

●关键过程的工艺参数、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控制情况,重点说明发生不一致时的处置情况及对产品一致性的影响。

(4)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设备、人员情况

●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是否发生变更;

●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设备定期校准和检查情况说明,列出计量合格检定证的机构和证书编号;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是否发生变化。

●产品试验或相关检查的的生产人员、检验人员的资质、能力的确认情况以及培训记录、培训计划等。

(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变更、申报与执行情况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变更及执行情况;

企业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相关文件(包括涉及的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COP计划、关键零部件或关键过程控制计划内容及引用的企业文件、各项管理控制文件等)的变更情况,上报认证机构情况及执行情况;

●如发生认证要求变更,如标准换版,企业的控制计划及各项相关文件是否相应进行修订及工厂执行情况。

(6)产品出现不一致时恢复、追溯及处理措施

如在本年度中发生了生产不一致情况,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检验、成品检验、COP检验/检查等各个环节出现不一致时,应说明:

●对于已发生不一致的产品(包括已销售出厂及库存的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和库存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追溯处理措施及记录;

●发现不一致时向认证机构的说明,包括不一致发生的原因、处置措施和结果;包括产品召回情况的详细说明;

●顾客投诉记录、问题以及处理方法;

●工厂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附录1-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表(COP试验和检查)

控制计划编号/:

版本号:

□样品试制□试生产

□生产

生产厂: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认证产品车型系列:

修订日期:

控制计划覆盖的产品型号:

序号

项目

测量仪器和设备

样本

试验和检查的场所

所执行的文件名称及编号

责任部门

适用车型

容量

频次

注:

1、企业可参照附录2(资料性附录)产品COP试验和检查计划内容填写,企业计划中的控制项目原则上应不少于附录2要求的内容。

附录1-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表(关键零部件及材料)

控制计划编号/版本号:

□样品试制□试生产

□生产

生产厂: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认证产品车型系列:

修订日期:

控制计划覆盖的产品型号: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供应商名称

检验文件名称及编号

CCC认证证书编号

备注

应填报到生产厂,如由经销商供应时,应包括经销商和生产厂。

备注:

1、如供应商为销售商或进口商,应进一步提供生产企业名称;

2、如同一零部件/材料有多家供应商,应分别在本表中填写;

3、企业可根据产品的结构特点确定关键外购零部件和材料的项目及控制要求,原则上不能少于以上所列关键件;

附录1-3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表(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

控制计划编号/版本号:

□样品试制□试生产

□生产

生产厂: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认证产品车型系列:

修订日期:

控制计划覆盖的产品型号:

序号

名称

生产/检验的场所

所执行的文件名称及编号

责任部门

适用车型

附录2-1M类、N类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20141128.

序号

类别/

顺序号

检查项目

检验依据

MI

M2

M3

N1

N2

N3

检测频次

1.

01-01

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出厂前100%检查

GB/T17676-1999《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052-2010《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GB30509-2014《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

GB24315-2009《校车标识》

7.

01-02

VIN

GB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8.

01-03

尺寸、轴荷、质量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不低于1次/每年。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0.

01-07

风窗玻璃除霜装置

GB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GB/T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2.

01-08

风窗玻璃除雾装置

GB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4.

01-09

风窗玻璃刮水器

GB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15.

01-10

风窗玻璃洗涤器

GB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16.

01-11

车速表

GB15082-2008《汽车用车速表》

GB/T19836-2005《电动汽车用仪表》

100%在线检验

17.

01-12

喇叭

GB15742-2001《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出厂前100%在线检查

18.

01-13

操丛件、指示器、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

GB4094-1999《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按照企业规定

GB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20.

01-14

号牌板

GB15741-1995《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21.

01-15

燃油系统及排气管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22.

01-16

汽车罩盖锁

GB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23.

01-18

行驶记录仪

GB/T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24.

01-19

客车结构

GB18986-2003《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M2、M3-A\B

不低于1次/每年。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M2、M3(Ⅰ、Ⅱ、Ⅲ单层)

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T16887-2008《卧铺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9950-2005《双层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1.6.7、12.9.2、12.9.3

(卧铺客车卧铺、客车灭火器、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及报警)

30.

01-22

机动车运行安全要求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0.5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

(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专用校车)

不低于1次/每年。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31.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9,12.10,12.11车辆的特殊要求

32.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1.6座椅布置及朝向

33.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0.2.1自动变速器换档装置

34.

02-07

安全带安装

固定点和ISOFIX固定点

GB14167-2013《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1.6

36.

02-20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

GB11567.1-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不低于1次/每年。

37.

02-2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

GB11567.2-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38.

02-25

电动汽车特有项目

GB/T18384.1~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18384.1-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

车载储能装置

GBT18384.2-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

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GBT18384.3-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

人员触电防护

按企业规定,不低于1次/每年。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39.

GB/T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按企业标准检查

40.

GB/T18488.1-2006《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技术条件》

按企业标准检查

41.

GB/T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按企业标准检查

42.

GB/T20234.1~3-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按企业标准检查

43.

02-26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GB/T19751-2005《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不低于1次/年

44.

02-27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GB/T24549-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不低于1次/年

45.

03-01

汽车的排放GVM≤3500㎏(M1/N1类)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怠速排放出厂前100%在线检验,其他按企业规定。

征求意见

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含混合动力汽车)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GB/T19755-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混合动力汽车)

49.

03-02-01

汽车的排放GVM>3500

点燃式

GB14762-2008《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3500kg

怠速排放出厂前100%在线检验,其他不低于1次/每年。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11340-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4763-2005《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和实验方法》

54.

03-02-02

汽车的排放GVM>3500

压燃式

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

>3500kg

怠速排放出厂前100%在线检验,其他不低于1次/每年。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HJ437-2008《车用压燃式、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HJ438-2008《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技术要求》

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和实验方法》

59.

03-05

无线电骚扰特性

GB14023-2011《车辆、船和由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如获证后未发生变更,此项可免检。

60.

03-06-01

燃料消耗量

-乘用车

GB27999-201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

一次/年

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M1类

GB/T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22757-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出厂前100%目视检查

64.

03-06-02

燃料消耗量

-轻型汽车

GB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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