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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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

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规范和指导全省范围内的村庄建设整治规划、设计和实施,有效使用国家、地方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助,保障广大农民筹资和投工投劳的安全性,切实达到整治效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下称《导则》)。

1.1.2本《导则》所指村庄是指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的中心村、基层村以及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仍保持自然村落形态的村庄。

1.2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要求,认真抓好村庄整治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力量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3村庄整治原则

1.3.1整合资源、落实“四节”

(1)村庄整治工程应贯彻“土地、材料、能源、设施等各种资源优化配置与调剂利用”的方针,提倡自力更生、就地取材、优质高效,少投入、多办事、办实事。

(2)村庄整治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充分体现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的“四节”方针。

1.3.2因地制宜、分别指导

根据村庄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建设现状、交通区位,综合分析,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村庄的整治方式。

1.3.3区别对待,多模式整治

(1)迁村并点。

由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部分村庄选址位置不当,规模很小,特别在山区、半山区,存在零散的散居户和自然村落,环境质量差,缺乏配套设施。

对于此类现象,在县域村庄布点规划或村镇总体规划中应综合分析,有条件的应化零为整,向人口相对密集的村庄聚集或另行选址,集中迁建,迁村并点。

(2)旧村原址改造。

对具有一定规模,且已有部分公用设施的村庄,应全面分析村庄的建筑质量、建筑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环境状况,应以改造为主,辅以少量的拆迁和新建。

(3)空心村整理。

空心村是指村庄建成区中的无人居住闲置房和闲置地片区。

空心村形成原因较多,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由于没有规划和设计指导,加之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建筑重数量而不重质量,更新换代快;二是由于土地使用缺乏管理机制,公私不分,公共巷道、主要道路被挤占,加之基础设施配套差,导致生活环境变差,村民外迁新建;三是部分村民以各种方式占用建设用地作为闲置地。

(4)城中村改造。

对于迄今仍留存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自然村落,必须严格按市区或镇区建设规划的规定进行控制、整治和新建。

(5)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

(6)古村落保护性改造。

2、村庄整治内容

村庄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手段和应急措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成部分和必不可缺的初始工作。

村庄整治是农村村庄建设初期的必由之路。

村庄整治内容覆盖了广大村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公用设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安全保障设施,以及村庄风貌的维护等。

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2.1公益性基础设施

2.1.1道路交通设施。

包含道路桥梁建设,路面硬化、道路排水边沟、路灯及交通标志,公共停车场、库,自行车(摩托车)棚等。

2.1.2供排水设施。

包含取水、原水输水管线、集中供水站、水塔(高位水池、高位水箱)、配水管网等供水设施,包含街坊雨水收集井、雨水收集管、雨水排水主管(沟)及支管(沟)。

2.1.3电力供应的变配电设施,输电线(缆)架空或埋设。

2.1.4有线电话线(缆),有线电视、卫视天线等通迅线缆及设备的配置等。

2.1.5天然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及设备的应用。

2.2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2.2.1村委会(居委会)或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管理用房、党员活动室、村民休闲社交活动用房及室外场地。

2.2.2托儿站、学前班、初级小学代培点的配置。

2.2.3邮件收发、汇款、储蓄、电报长话、传真等业务的代理点。

2.2.4医治轻微疾病、开展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卫生室。

2.2.5购买生产资料、副食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代理点。

2.2.6晒谷场。

2.3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3.1村民寝居用正房、厨房,堆放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料等用途的耳房。

2.3.2畜禽舍圈、室外厕所、沼气池、水井、围墙、室外地坪。

2.4环卫设施

2.4.1生活污水收集井及支管(沟)、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排水沟渠或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

2.4.2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处理。

2.4.3非水冲式公厕、禽畜饲养场的环境卫生与粪便无害化处理。

2.5防灾减灾设施

2.5.1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泥石流导流槽、挡水坝、蓄水坑塘,道路边坡、山体和坡地的边坡治理及挡土墙、滑坡体处治。

2.5.2防御风灾的防护林带及其它防风减灾措施。

2.5.3村庄中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池、公共水塘,原有农房墙体、楼面、顶棚的防火措施,建筑的防火墙及房屋间的防火间距等。

2.5.4危房改造,一般农房的抗震加固,地震灾害发生时室外安全避难场所(如停车场、晒谷场、群众聚会和活动场地)。

2.5.5包括隔离救治室在内的突发急性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2.6环境面貌的治理与改善

2.6.1家禽家畜无论是家庭散养,还是规模集中饲养,均要做到人畜分离,包含禽畜舍圈与居住分离,禽畜活动场所与人的生活环境分离,妥善安排,严格管理,确保人居环境卫生。

2.6.2清除街巷(道路及各种公共通道)两侧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划清公用与私用界线。

2.6.3整治村庄私厕、三堆(粪堆、草堆、柴煤堆)及各种影响环境的违规或零时建构筑物等,落实街巷清扫保洁责任,制定“门前三包”公约,责任到户。

2.6.4整治各村民户院内建构筑和环境,规范堆放地点,引导绿化和庭院经济。

2.6.5对于住房破旧,建筑面积小,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占用了其部分用地,而使住房和其它设施难予安排的,由集体择地或提供土地另行新建。

对让出土地进行绿化、停车、建公厕或室外活动场地的村民,集体应给予其补偿和安置。

2.6.6村内地形起伏大或土坝影响了通行、安全和环境的,应设置挡土墙,挡土墙顶部设拦杆或砖墩,若挡土墙高于2m,应在挡土墙脚处种植绿化树种或爬藤植物。

2.6.7村庄主要出入口、街巷、公共活动场地、公用水塘和公共绿地等环境面貌的整治和美化。

2.6.8做好村庄内传统民居、祠堂、庙宇、古塔、古遗址、古碑等历史文化建筑及古迹的保护与修缮。

3、技术要点

3.1道路交通

3.1.1村庄道路平面设计

(1)村庄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1.1规定。

村庄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表3.1.1

设计车速(km/h)

30

20

一般值(m)

65

30

极限值(m)

30

15

(2)交叉口缘石转弯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1.2规定。

村庄道路交叉口缘石最小半径表3.1.2

右转弯计算行车速度(km/h)

20

15

10

交叉口缘石转弯最小半径(m)

10~15

5~10

3~5

(3)村庄主次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阻碍驾驶员视线的建构筑物和其它障碍物,如有绿化应控制其高度不大于0.7m。

视距三角形见图3.1.1和3.1.2,最小停车视距见表3.1.3。

停车视距表3.1.3

计算行车速度(km/h)

30

25

20

15

10

停车视距(m)

30

25

20

15

10

(4)村庄主要道路平面交叉时应尽量正交,必须斜交时,锐角应大于450。

近期难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应通过加大交叉口锐角一侧缘石半径,清除视距三角形范围内阻碍视线的障碍物等方式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5)村内尽端式道路应在端头设置不小于6米×6米的回车场地。

地势平坦的村庄通过整治改造,逐步消灭主次道路的尽端路。

3.1.2村庄道路纵断面设计

(1)为确保路面排水迅速,道路最小纵坡应大于或等于0.5%,困难时可大于或等于0.3%,遇特殊困难纵坡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它排水措施。

道路最大纵坡应符合表3.1.4规定。

道路最大纵坡值表3.1.4

计算行车速度(km/m)

30

20

最大纵坡推荐值(%)

7

8

最大纵坡限制值(%)

9

(2)机动车、非机动车纵坡限制最大坡长应符合表3.1.5和表3.1.6规定。

机动车限制最大坡长表3.1.5

纵坡坡度(%)

4

4.5

5

5.5

6.5

7

8

最大坡长(m)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非机动车限制坡长表3.1.6

纵坡坡度(%)

自行车

三轮车、板车

3.5

150

3

200

100

2.5

300

150

(3)道路竖向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3.1.7规定。

 

村庄道路竖向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表3.1.7

计算行车速度(km/h)

项目

30

25

20

15

凸形竖曲线半径(m)

极限最小值

250

150

100

60

一般最小值

400

250

150

90

凹形竖曲线

半径(m)

极限最小值

250

170

100

60

一般最小值

400

250

150

90

竖曲线最小长度(m)

25

20

20

15

3.1.3村庄道路横断面设计

(1)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规定,道路按红线宽度分为四级,四级以下为巷道和入户道路。

村庄道路横断面表3.1.8

项目

村庄道路级别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宅间道路

计算行车速度(km/h)

30

20

20

路面宽度(m)

14>B≥10

8>B≥6

5>B≥3

建筑红线宽度(m)

14~20

10~12

村庄使用的运输工具决定着宅间道路的宽度,各种运输工具对路面宽度要求应符合表3.1.9规定。

宅间道路路宽表3.1.9

运输工具种类

骡马

平板车

牛马车

拖拉机、农用车

路面宽度(m)

1.5

2

2.5

3

注:

道路一般为混合路面,不设人行道。

(2)路拱设计应符合下表3.1.10规定。

路拱设计坡道表3.1.10

路面面层类型

路拱设计坡度(%)

水泥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

沥青碎石

1.0~1.5

沥青贯入式碎(砾)石

沥青表面处治

1.5~2.0

碎(砾)石等粒料路面

2.0~3.0

注:

①纵向坡度大时,路拱坡度取小值,纵向坡度小时,路拱坡度小时取大值。

②严寒积雪地区路拱设计坡度宜采用小值。

(3)道路横断面可以设置成单坡,也可以设置成双坡。

道路标高原则上低于两侧宅基地场院标高,并结合各类工程管线改造要求统一考虑。

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渠(或管),设计应根据当地降雨量、暴雨强度进行计算。

(4)道路两侧行道树间距以5~10米为宜,树池为1~1.5米见方,树坑中心与地下管道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

3.1.4路基设计

(1)路基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

路基回填料一般用天然土,天然土一般分为巨粒土、粗粒土、细粒土、有机土、特殊土,详见图3.1.3。

路基回填土选择时应注重土质的均匀性、稳定性,尽量避免使用有机土、膨胀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填土等。

回填路基土应分层压实,密实度达90%以上,回弹模量不小于15Mpa。

路基基底应尽量修理平整,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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