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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施工现场生产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中的主要质量要求和检验指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的原则制定的。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和结构性能五个分项。

检验内容包括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第2.0.2条模板、钢筋和构件三个分项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评定的结果是考核生产班组制作质量的依据。

  第2.0.3条模板、钢筋和构件制作质量的等级,按下列规定进行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

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点应有70%或7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其余的检查点也应基本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二、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点应有90%或9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注:

①对每件柱、桁架、薄腹梁及墙板等构件的模板、钢筋和构件,在同一允许偏差项目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高、横截面尺寸以及重要预埋件、预留孔洞时,应分别量测并参与评定。

  ②在构件分项的质量评定中还应包括构件外观质量的检查:

并按允许偏差项目的规定进行评定。

  第2.0.4条模板、钢筋、混凝土和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人员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查数量随机抽样,并按检验批进行检验和评定。

  第2.0.5条钢筋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钢筋加工和焊接的机械性能、混凝土强度、构件的结构性能等,均应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提出试验报告,并存档备查。

  第2.0.6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图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有关规定。

有专门质量要求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设计图纸中注明相应的检验要求。

  第2.0.7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钢筋、混凝土、构件和结构性能的试验、检验资料,评定每个检验批构件的质量等级。

当上述各分项的质量均为“合格”时,该批构件评为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薄腹梁、

桁架

墙板

±10

±5

0

-10

±5

0

-5

±10

用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

+2

-5

+2

-5

+2

-5

0

-5

0

-5

+2

-5

用尺量测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高(厚)

+2

-5

+2

-5

+2

-5

+2

-3

0

-5

+2

-5

侧向弯曲

1/1500且≤15

1/1000且≤15

1/1000且≤15

1/1000且≤15

1/1500且≤15

1/1500且≤15

拉线,用尺量测最大弯曲处

表面平整

3

3

3

3

3

3

用2m靠尺和塞尺量测

拼板表面

高低差

1

1

1

1

1

1

插筋、

预埋件

5

5

5

5

5

 

用尺量测纵、横两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

安装孔

3

3

3

3

3

3

预留洞

10

10

10

10

10

10

主筋保护层厚

+5

-3

+5

-3

+5

-3

±3

+5

-3

±3

用尺量测

对角线差

 

 

 

7

5

3

用尺量两个对角线

翘曲

 

 

 

1/1500

1/1500

1

用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设计起拱

±3

±3

 

 

 

 

拉线,用尺量跨中

  注:

l——构件长度(mm)1/1500且≤15

第四章 钢筋

  第一节原材料

  (Ⅰ)保证项目

  第

   项   目

质量要求

调直钢筋表面划伤、锤痕

不应有

冷拉钢筋表面裂纹

不应有

冷拔钢丝表面裂纹、斑痕

不应有

钢筋和钢丝镦头中心偏移

不应有

热镦钢筋夹具处烧伤

不应有

项     目

质量要求

点  焊

脱点及漏点

周边两行

不应有

中间部分

不应有相邻两点

错点伤筋、起弧蚀损

不应有

闪光接触对焊

接头表面裂纹

不应有

卡具处钢筋烧伤

Ⅰ、Ⅱ、Ⅲ、

允许轻微

Ⅳ级钢筋

不应有

电弧焊

焊缝表面裂纹、烧伤和较在焊瘤

不应有

接触埋弧焊

预埋件的钢板与锚筋接触面周围缺焊和较大焊瘤

不应有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切 断

用于镦头

调直机切断

±1

用尺量

切断机切断

±2

用于一般构件

+3,-5

弯 折

弯起钢筋弯折点位置

±20

箍筋内径尺寸

±5

冷 拉

拉长率

Ⅰ级钢

±1%

Ⅱ、Ⅲ级钢

±0.5%

Ⅳ级钢

+0.2%,0%

冷 拔

≤Φ4

非预应力钢丝直径

用卡量

预应力钢丝直径

>Φ4

非预应力钢丝直径

预应力钢丝直径

冷 镦

同组钢丝有效长度极差

2

用尺量

镦 头

直 径

用卡量

厚 度

热 镦

同组钢筋有效长度极差

3

用尺量

长度不大于4.5m

2

镦头直径

用卡量

  注:

d为钢筋直径(mm)。

  第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点 焊

压入深度

热轧钢筋

(0.3~0.45)d

用卡尺量

冷加工钢筋

(0.3~0.35)d

闪光接触

对  焊

两根钢筋轴线

折 角

≤4°

用刻槽直尺和塞尺检查

偏 移

≤0.1d且≤2

帮条焊接接头中心的纵向偏移

用尺量

两根钢筋轴线

折 角

≤4°

用刻槽直尺和塞尺检查

偏 移

≤0.1d且≤3

焊缝厚度

用焊接工具尺和尺检查

焊缝宽度

焊缝长度

横向咬边深度

焊缝表面气孔和夹渣

2d长度上

≤2个且≤6平方毫米

观察,用尺量

直 径

≤3

预埋件规格尺寸

0-5

用尺量

  第三节成品

  (Ⅰ)保证项目

  第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点焊钢筋网

±10

用尺量

±10

网眼尺寸

±10

对角线差

10

用尺量测两对角

钢筋骨架

±10

用尺量测一端及中部的主筋位置尺寸,取其中较大值

±5

±5

受力主筋

间距

±10

层距

±5

保护

层厚

梁、柱

±5

入模后,用尺量测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3

箍筋和副筋的间距

绑扎

±20

用尺量连续三档,取其中最大值

点焊

±10

  续表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钢筋弯起点位置偏移

20

选取两处,用尺量弯起点骨架端部,取其中较大值

预埋件

中心位置偏移

5

用尺量纵横两个方向,取其中较大值

平整度

3

用尺和楔形塞尺量

第五章混凝土

  第一节原材料和拌合物

  (Ⅰ)保证项目

  第

原材料

允许偏差(%)

水泥、混合材料

±2

骨   料

±3

水、外加剂

±2

  第条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干硬性混凝土应进行维勃稠度试验;非干硬性混凝土应进行坍落度试验。

  第5.1.5条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养护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记录。

  第二节混凝土强度

  (Ⅰ)保证项目

  第5.2.1条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5.2.2条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

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且不超过三个月的混凝土组成。

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构件,应按统计法评定其混凝土强度。

  二、当在较长时间内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mfcu≥fcu,k+0.7σ0      (5.2.2-1)

  fcu,min≥fcu,k0.7σo    (5.2.2-2)

           m

  其中,σ0=0.59/mΣ△fcu,i  (5.2.2-3)

          i=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fcu,min≥0.85fcu,k     (5.2.2-4)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fcu,min≥0.90fcu,k(5.2.2-5)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平均值(N/平方毫米);

  fcu,k——与设计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平方毫米);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最小值(N/平方毫米);

  σ0——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平方毫米);

  △fcu,i——第i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N/平方毫米);

  m——前一检验期内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

  注:

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休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检验期不应超过3个月,且在该期间内强度数据的总批数不得少于15。

  三、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和强度变异性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mfcu-λ1Sfcu≥0.9fcu,k   (5.2.2-6)

  fcu,min≥λ2fcu,k      (5.2.2-7)

  其中,Sfcu=ni=1fcu,i2nmfcu2n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λ1

λ2

  注:

对于采用原设计标号设计的图纸,应先将设计规定的混凝土标号按本标准附录四换算为混凝土强度等级,并以其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N/平方毫米)按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第六章构件

  (Ⅰ)保证项目

  第

项     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露 筋

主 筋

不应有

观察、用尺量测

副 筋

外露总长度不超过500mm

孔 洞

任何部位

不应有

观察、用尺量测

蜂 窝

主要受力部位

不应有

观察、用百格网量测

次要部位

裂 缝

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的裂缝

不应有

观察和用尺、刻度放大镜量测

不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的少量裂缝

不宜有

联接部位缺陷

构件端头混凝土疏松或外伸钢筋松动

不应有

观察、摇动

外形缺陷

清水表面

不应有

观察、用尺量测

混水表面

不宜有

外表缺陷

清水表面

不应有

观察、用百格网量测

混水表面

不宜有

外形沾污

清水表面

不应有

观察、用尺量测

混水表面

不宜有

  注:

①露筋指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的缺陷。

    ②孔洞指混凝土中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的孔穴。

    ③蜂窝指构件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的缺陷。

④裂缝指伸入混凝土内的缝隙。

  ⑤联结部位缺陷指构件联结处混凝土疏松或受力钢筋松动等缺陷。

  ⑥外形缺陷指构件端头不直、倾斜、缺棱掉角、飞边和凸肚疤瘤。

  ⑦外表缺陷指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和漏抹。

  ⑧外表沾污指构件表面有油污或粘杂物。

  第条构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0.8的规定,其合格点率应按下式计算:

  α=β(1-ng+2ns/nt)×100%(6.0.8)

  式中α——检验批构件尺寸偏差检查的合格点率;

  β——该批构件的产品率,应按本标准公式(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薄腹梁桁架

墙板

+15

-10

+10

-5

+5

-10

+10

-5

±5

±20

用尺量平行于构件长度方向的任何部位

±5

±5

±5

±5

±5

±5

用尺量一端或中部

高(厚)

±5

±5

±5

±5

±5

±5

侧向弯曲

1/1000且≤20

1/750且≤20

1/750且≤20

1/750且≤20

1/1000且≤20

1/1000且≤20

拉线,用尺量测侧向弯曲最大处

表面平整

5

5

5

5

5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测靠尺与板面两点间的最大缝隙

预埋件、插筋

中心位置偏移

10

10

10

10

10

5

用尺纵、横两上方向中心线,取其中较大值

混凝土面平整

5

5

5

5

5

5

用平尺和钢板尺检查

中心位置偏移

5

5

5

5

5

5

用尺量纵、横两个方向中心线,取其中较大值

明露

长度

+10

-5

+10

-5

+10

-5

+10

-5

+10

-5

 

用尺量测

预留孔

5

5

5

5

5

5

用尺量纵、横两个方向中心线,取其中较大值

预留洞

15

15

15

15

15

桩尖10

主筋保护层厚

+10

-5

+10

-5

+10

-5

+5

-3

+10

-5

+±5

 

对角线差

 

 

 

10

10

10

用尺量两个对角线

翘  曲

 

 

 

1/750

1/1000

3

用平尺在板两端量测

第七章结构性能

  第

受力情况

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标志

〔γu〕

轴心受拉

偏心受拉

受  弯

大偏心受压

受拉主筋处的最大裂缝宽度达到1.5mm,或挠度达到跨度的1/50

Ⅰ~Ⅲ级钢筋、冷拉Ⅰ、Ⅱ级钢筋

冷拉Ⅲ、Ⅳ极钢筋

热处理钢筋、钢丝、钢铰线

Ⅰ~Ⅲ级钢筋、冷拉Ⅰ、Ⅱ级钢筋

冷拉Ⅲ、Ⅳ级钢筋

热处理钢筋、钢丝、钢铰线

受拉主筋拉断

轴心受压小偏心受压

混凝土受压破坏

受弯构件的受剪

腹部斜裂缝达到1.5mm,或斜裂缝末端受压混凝土剪压破坏

沿斜截面混凝土压破坏、受拉主筋在端部滑脱或其它锚固破坏

二、当设计要求按实配钢筋确定的构件挠度计算值进行检验或仅检验构件的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时,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0   c

  αs≤1.2αs(

设  计

检验(〔wcax〕)

  第

结构安全等级

0

一级

二级

三级

  2.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当设计要求按构件实配钢筋的承载力进行检验时,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a

  η=R(fc,fs,As,…)/0S(附1.1)

  式中η——构件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

                 n

  R(·)——根据实配钢筋面积As确定的构件承载力计算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承载力计算公式的右边项计算;

  S——内力(弯矩、剪力、轴向力、扭矩等)组合设计值。

  (五)受弯构件挠度检验指标

  构件短期挠度允许值应按下式计算:

  〔αs〕=Ms/Ml(θ1)+Ms〔αf〕(附1.2)

  式中〔αs〕——构件短期挠度允许值(mm);

  Ms——按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计算所得的弯矩值(KN·m);

  Ml——按荷载的长期效应组合计算所得的弯矩值(KN·m);

  θ——考虑荷载长期效应组合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取用;桁架可按2.0取用;

  〔αf〕——构件挠度的允许值(mm),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取用。

  (六)构件抗裂检验指标

  构件的正截面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应按下式计算:

  〔cr〕=0.95σpc+ftk/σsc(附1.3)

  式中〔cr〕——构件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σsc——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下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N/平方毫米);

  γ——受拉区混凝土塑性影响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取用;

  ftk——检验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N/平方毫米),应根据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的指标取用;

  σpc——检验时在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预压应力计算值(N/平方毫米),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计算预算压应力值时,混凝土的收缩、徐变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应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

  对一般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构件,可按龄期为28d或其它规定检验龄期,给出构件的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

附录二结构性能试验方法

  

(一)试验准备构件应在0℃以上的温度中进行试验。

蒸汽养护后的构件应在冷却至常温后进行试验。

构件在试验前应量测其实际尺寸,并仔细检查构件的表面,所有的缺陷和裂缝应在构件上标出。

试验用的加荷设备及仪表应预先进行标定或校准。

  

(二)支承方式板、梁和桁架等一般简支构件,试验时应一端采用铰支承,另一端采用滚动支承。

铰支承可采用角钢、半圆型钢或焊于钢板上的圆钢构成,滚动支承可采用圆钢(附图2.1)。

(a)铰支承(b)滚动支承

附图2.1板、梁支承

1—构件;2—钢垫板;3—角钢;4—圆钢;5—支墩

当试验的构件承受较大集中力或支座反力时,应对支承部分进行局部受压验算。

四边简支或四角简支的双向板,其支承方式应保证支承处构件能自由转动,支承面可以相对水平移动(附图2.2)。

附图2.2双向板支承

1—构件;2—钢垫板;3—角钢;4—圆钢;5—半圆形钢;6—钢球;7—支墩

为保证支承面紧密接触,钢垫板与构件、钢垫板与支墩间,宜铺砂浆垫平。

构件支承的中心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三)荷载布置

构件的试验荷载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试验荷载的布置不能完全与设计规定相符时,应按荷载效应等效的原则换算,即使构件试验的内力图形与设计的内力图形相似,并使控制截面上的内力值相等,但应考虑荷载布置改变后对构件其它部位的不利影响。

(四)加荷方法

加荷方法应根据设计图纸规定的加荷要求、构件类型及设备条件等进行选择。

当按不同形式荷载组合进行试验(包括均布荷载、集中荷载、水平荷载、垂直荷载等)时,各种荷载应按比例增加。

1.荷重块加荷

荷重块加荷宜用于均布加荷试验。

荷重块应按区格成垛堆放(附图2.3),垛与垛之间间隙不宜小于50mm,以免形成拱作用。

附图2.3均布加荷

1-构件;2-荷重块垛;3-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4—支座;5-支墩

2.千斤顶加荷

千斤顶加荷宜用于集中加荷检验(附图2.4)。

有时,可用分配梁系统实现多点集中加荷(附图2.5)。

千斤顶的加荷值宜采用荷载传感器量测,亦可采用油压表量测。

3.其它方法加荷

梁或桁架可采用水平对顶加荷方法,此时构件应垫平且不应妨碍构件在水平方向的位移。

梁亦可采用竖直对顶的加荷方法。

当屋架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时,可将两榀屋架并列,安放屋面板后进行加荷试验。

(五)荷载分级和持续时间

  1.荷载分级

  构件应分级加荷。

当荷载小于正常使用短期荷载检验值时,每级荷载不宜大于该荷载值的20%;当荷载大于该荷载值时,每级荷载不宜大于该荷载值的10%;当荷载接近抗裂荷载检验值时,每级荷载不宜大于该荷载值的5%。

当荷载接近承载力荷载检验值时,每级荷载不宜大于承载力检验荷载设计值的5%。

  对仅作挠度、抗裂或裂缝宽度检验的构件应分级卸荷。

  作用在构件上的试验设备重量及构件自重应作为第一次加载的一部分。

  注:

构件在试验前,宜进行预压,以检查试验装置的工作是否正常,同时应防止构件因预压而产生裂缝。

  2.荷载的持续时间

  每级加荷完成后,宜持续10~15min;在正常使用短期荷载检验值下,宜持续30min。

在持续时间内,应仔细观察裂缝的出现和开展,以及钢筋有无滑移等;在持续时间结束时,观测并记录各项读数。

  (六)承载力测定

  对构件进行承载力检验时,应加载至构件出现本标准表所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标志。

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与前一级荷载值的平均值作为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上述检验标志之一时,应取本级荷载值作为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

  注:

当受压构件采用试验机或千斤顶加荷时,承载力检验荷载实测值应取构件直至破坏的整个试验过程中所达到的荷载最大值。

  (七)挠度测定

  构件挠度可用百分表、位移传感器、水平仪等进行观测,其量测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接近破坏阶级的挠度,可用水平仪或拉线等方法量测。

  试验时,应量测构件跨中位移和支座沉陷。

对宽度较大的构件,应在每一量测截面的两边或两肋布置测点,并取其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处的位移。

  当试验荷载竖直向下作用时,对水平放置的试件,在各级荷载下的跨中短期挠度实测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αot=αoq+αog(附2.1)

  α0q=υ0m-1/2(υ0l+υ0r)(附2.2)

  αcg=Mg/Mb.α0b(附2.3)

  式中αot——全部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mm);

  αoq——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挠度实测值(mm);

  αcg——构件自重和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挠度值(mm);

  υ0m——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跨中的位移实测值(mm);

  υ0l,υ0r——外加试验荷载作用下构件左、右端支座沉陷位移的实测值(mm);

  Mg——构件自重与加荷设备重产生的跨中弯矩值(KN·m);

  Mb——从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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