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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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指导书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指导书
一、实验目的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价钱是生意两边关注的核心,是其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信誉证是利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结算方式,是生意两边交接货物及结算货款的重要依据。
通过实验,使学生能明确价钱组成,进行价钱核算,明确价钱是生意合同的核心条款和对外贸企业经济效益核算的重要性;明确信誉证在合同履行进程中的重腹地位,把握信誉证审核的方式及要点。
为以后进行进出口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验要求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依如实验大纲的要求完成实验。
2.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记录。
3.实验完毕后应编写实验报告。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实验分为两部份内容,一部份内容是进行进出口价钱核算,另一部份内容是签定进(出)口合同。
四、考核形式
本课程实验教学的成绩评定采纳考查方式进行,依如实验态度、实验质量、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
教学终止后,将实验总分并入课程总成绩,比例约占10%。
五、实验报告要求
实验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包括实验进程概述、实验中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实验的收成和体会、对实验的建议,对实验试探题的回答等。
并附带实验进程记录及实验结果。
实验一进出口价钱核算(4学时)
一、实验目的
在国际货物生意中,价钱是合同中的要紧交易条件之一,也是发盘的要紧内容之一,它是生意两边都专门关切的问题。
通过本实验要求学生熟悉进出口价钱的表示方式及价钱的组成,通过进出口报价、还价核算,从而把握报价、还价的核算要点;学会运用顺算法、逆算法、总价法别离进行相关核算,正确核算本钱、费用和利润,以争取较好的成交价钱。
明确价钱是生意合同的核心条款和对外贸企业经济效益核算的重要性。
二、实验要求
(一)实验整体要求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做好实验前的各项预备工作。
(1)了解进出口商品价钱组成。
(2)了解核算步骤及相关的计算依据。
2.正确表示单价与总值。
3.迅速查找相关信息。
4.准确核算本钱、费用、利润。
5.把握顺算法、逆算法、总价法的核算方式。
6.遵守实验纪律,完成实验要求,做好实验进程记录。
7.完成实验报告。
(二)实验具体要求
1.价钱核算商品范围:
家用电器、数码产品、服装。
2.每人至少完成一笔出口核算业务及入口核算业务。
出口采纳CIF价钱,入口采纳FOB价钱。
3.出口价钱核算中其他费用依照采购本钱的10%进行核算;最初报价估量利润设定为10%;价钱核算中,买方还价为出口报价的95%。
进行出口还价核算,必需保证出口利润为8%,不然从头报价,最终利润确保8%。
4.入口价钱核算中,国内总费用依照入口价钱的10%进行核算;还价依照利润的10%核算。
5.核算进程中为保留四位小数,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
(一)把握价钱的表示方式
进出口商品的价钱大多采纳固定价钱,一样包括商品的单价(Unitprice)和总值(Totalvalue)两项大体内容。
单价通常由四部份组成,即计量单位、单位价钱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
(二)出口价钱核算
1.出口商品价钱组成
以CIF条件出口。
出口商品价钱的组成包括本钱、费用和利润三部份:
(1)本钱(Cost)。
出口商品的本钱包括生产本钱、加工本钱和进货本钱三种类型。
(2)费用(Expenses/Charges)。
出口商品的费用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两部份。
国内费用项目较多,要紧有:
① 加工整理费;
② 包装费用;
③ 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④ 国内运输费用(仓库至码头、车站、空港、集装箱运输场、集装箱堆场);
⑤ 拼箱费(若是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⑥ 证件费用(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⑦ 银行费用(贴现、贷款利息、手续费等);
⑧ 估量损耗(花费、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⑨ 港区港杂费(出口货物在装运前在港区码头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
⑩ 经营治理费(通信费、交通费、交际费等费用)等。
国外费用要紧有:
①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
②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③若是有中间商,还应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3)预期利润(Expectedprofit)。
在出口交易中,利润关于出口商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它是价钱组成中必不可少的。
国际货物生意中经常使用贸易术语其价钱的大体组成为:
FOB价(FCA价)=本钱+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价(CPT价)=本钱+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
=FOB价+F
CIF价(CIP价)=本钱+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国外保险费(I)=FOB价+F+I=CFR价+I
2.出口报价核算
(1)本钱核算
关于从事出口的贸易公司来讲,需要了解的主若是进货本钱。
一样是指国内供货商的报价,它包括了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商品采取增值税全额或按必然比例先征后退的做法。
因此,对出口商品的实际进货本钱的核算应当剔除增值税。
进货本钱=采购本钱-出口退税额
因为:
采购本钱=货价+增值税额
增值税额=货价×增值税率
因此:
采购本钱=货价+货价×增值税率=货价×(1+增值税率)
即:
货价=
又因为: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
即:
出口退税额=
×出口退税率
因此:
进货本钱=采购本钱-
×出口退税率
整理后取得:
进货本钱=采购本钱×(1-
)
(2)费用核算
1)运费核算
采纳海运班轮运输方式。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常常利用的是20英尺和40英尺集装箱,20英尺集装箱的有效容积为25立方米,40英尺集装箱的有效容积为55立方米。
在没有任何附加费的情形下,其计算公式为:
F=f×Q
式中:
F为总运费;f为大体费率;Q为货运量。
在有各类附加费,而且附加费按大体费率的百分比收取的情形下,其计算公式为:
F=f×(1+S1+S2+……Sn)×Q
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的百分比。
在各项附加费按绝对数收取的情形下,其计算公式为:
F=(f+S1+S2+……Sn)×Q
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
2)保险费核算
生意合同采纳CIF或CIP条件时,保险由出口方办理,因此,有必要进行保险费的核算。
保险费是通过确信保险金额后乘以必然的保险费率取得的。
保险金额=CIF(或CIP)价×(1+保险加成率)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FR价=FOB+F
CIF价=CFR价+I=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由此得出FOB、CFR、CIF三种价钱的换算公式:
CIF价=
同理得出:
CIP价=
3)佣金的核算
佣金(Commission)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效劳而收取的报酬。
在国际货物生意中,佣金常常表现为交易的一方支付给中间商的报酬。
价钱中包括了佣金,那么称为含佣价;不包括佣金,那么称为净价。
含佣价=净价+佣金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
含佣价=净价+含佣价×佣金率
整理后得:
含佣价=
4)出口税收核算
对出口货物,大部份商品免征出口税。
征收出口税的产品大体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
关于需要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海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那么》规定的税率,从价征收出口关税。
出口关税税款的大体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税税额=完税价钱×出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钱=
整理后取得出口税税额=
×出口关税税率
5)其他费用核算
在出口贸易中,银行费用一般是指出口商委托银行向入口商收取货款时所交的费用。
银行一般是按成交的发票金额的必然的百分比来收取费用,计算时应按报价来核算。
垫款利息是指出口商在国内购进货物至从国外买方收到货款期间由于资金的占用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出口商给予买方远期付款时的利息损失。
垫款利息的计息是依照采购总本钱进行核算,远期收款利息一样按成交金额来核算。
若是货物的托运、订舱、报关、装箱等委托货代公司来办理,那么相关费用统称为包干费用,应计入总费用中。
(3)利润核算
利润是企业的收入,其核算的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能够以某一固定的数额作为单位商品的利润额,也能够用必然的百分比作为利润率来核算利润额,其计算基数能够是生产本钱或是购货本钱或是出口本钱,也能够是销售价钱。
计算方式有:
方式一:
价钱=本钱+利润额=本钱+本钱×利润率
价钱=本钱×(1+利润率)
利润额=本钱×利润率
方式二:
价钱=本钱+利润额=本钱+价钱×利润率
价钱-价钱×利润率=本钱
价钱×(1-利润率)=本钱
价钱=
利润额=价钱×利润率
(4)出口经济效益分析
计算出口换汇本钱及出口盈亏率。
(5)出口报价
将核算的本钱、费用及利润累加起来,对外报出CIF外币价钱。
3.还价核算
还价核算一般是依照客户的还价,采纳逆算法进行核算,即用收入减去支出后大于、等于或小于本钱的原理,来确信自己是不是还有利润,利润额是多少?
计算利润额时能够是单位商品的利润额或是一个集装箱的利润额,也能够是整批货物的利润额作为基数。
即单价法或总价法。
一样来讲,采纳总价法比较直观、精准,还能够迅速核算出利润率,并与原报价的利润率相较较。
4.成交核算
同意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前,应付即将成立的出口合同进行核算并填具出口合同核算表。
出口合同核算表
进口方:
货物名称
成交条件
装运港
目的港
集装箱量
运费率($)
运费额($)
品名
成交数量
毛重(kg)
净重(kg)
长(㎝)
宽(㎝)
高(㎝)
合计
总尺码:
货号
计量单位
包装件数
包装方式
进货单价(元)
总额(元)
合同单价(US$)
总额(US$)
合计
货款支出
货款收入
其他资料
汇率
保险费率
保险加成率
佣金率
其他费用
增值税率
出口退税率
合同核算
美元(US$)
人民币(元)
收入
销售收入
退税收入
支出
出口运费
出口保险费
客户佣金
进货成本
国内费用
利润
利润额
利润率
出口盈亏率
出口换汇成本
(三)入口价钱核算
入口商品的价钱组成及核算与出口商品价钱组成及核算相似。
以FOB条件核算入口价钱。
1.入口商品价钱组成
(1)出口商报价
入口合同价钱在入口合同成立之前是一种估价,是生意两边通过磋商能够取得一致意见的合同价钱,有时也是入口方争取以此为基础交易的价钱。
在合同成立后,确实是合同写明的商品价钱。
要求出口商报FOB价钱。
FOB入口货物本钱=FOB入口合同价+运费+保险费+入口国内费用+入口税费
CFR入口货物本钱=CFR入口合同价+保险费+入口国内总费用+入口税费
CIF入口货物本钱=CIF入口合同价+入口国内总费用+入口税费
(2)入口费用
入口国内费用包括的内容有:
①卸货费、驳船费、码头建设费、码头仓租费等费用;
②入口商品的查验费和其他公证费用;
③银行费用,如开证费及其他手续费;
④报关提货费;
⑤国内运费、仓租费;
⑥从开证付款至收回货款之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⑦其他费用。
国外费用
①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
②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③若是有中间商,还应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4)毛利润
是入口商的预期利润。
2.入口价钱核算
(1)入口总本钱核算
入口总本钱包括出口商报价与入口费用。
1)运费与保险费用核算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保险金额=FOB(或FCA)价×(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
2)入口关税的核算
入口关税的完税价钱采纳CIF价钱。
入口货物采纳CFR价钱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组成完税价钱。
其公式为:
完税价钱=CFR÷(1–保险费率)
入口货物采纳FOB价钱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和运费组成完税价钱,其公式为:
完税价钱=(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
应纳关税额=应纳税入口货物数量×完税后价钱×适用关税税率
2)应纳增值税与消费税核算
应纳增值税计算
增殖税属于价外税,其大小由组成应纳增值税价钱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所得,即: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钱×适用税率×应税入口数量
(1)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
(2)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从国外入口应纳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商品,海关要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
从价定率消费税征收。
我国消费税采纳价内税,即计税价钱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
单位货物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钱×适用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关税完税价钱即上述入口货物完税价钱。
故公式可整理为:
组成计税价钱=[关税完税价钱×(1+适用关税税率)]÷(1-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税,以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入口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入口数量适用定额税率
4)佣金与折扣核算(见出口核算部份)
5)其它费用核算
入口费用包括:
国内的运输保险费用、银行费用、仓储费、报关提货费等等。
6)入口总本钱核算
入口总本钱=FOB合同价+运费+保险费+入口货物国内总费用+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CFR合同价+保险费+入口货物国内总费用+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CIF合同价+入口货物国内总费用+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利润核算
利润=销售收入-采购本钱-入口关税-各项费用
(3)入口经济效益分析
1)入口商品盈亏率
入口商品盈亏率=【入口商品国内销售收入(人民币)-入口总本钱(人民币)】/入口总本钱×100%
2)入口美元赚赔额
入口美元赚赔额=入口商品盈亏率(人民币)/入口支付美元金额
(4)还价核算
依照本钱、利润核算进行还价核算。
(5)成交核算
同意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前,应付即将成立的入口合同进行核算并填具入口合同核算表。
入口合同核算表依照出口合同核算表填制。
四、实验试探题
1.进出口价钱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2.进出口价钱核算包括那些步骤?
3.进出口价钱核算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实验二进出口合同的签定
一、实验目的
在国际货物生意中,国际货物生意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生意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到的协议。
国际货物生意合同的国际性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为准,而不考虑当事人的国籍。
国际货物生意合同强调的是合同的标的物需要进行超越国境的运输,因此,即便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在同一国境内订立的货物生意合同,也不是国际货物生意合同。
签定进出口合同,为合同的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验要求
1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做好实验前的各项预备工作。
(1)了解合同的当事人及彼此的关系。
(2)了解合同的模版。
(3)了解合同的内容。
2查看进出口价钱核算的资料。
3合同的会签。
4遵守实验纪律,完成实验要求,做好实验进程记录。
5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
1.品质规格条款。
品质规格条款是合同的要紧条款,由于国际货物生意的两边分处不同的国家,因此,两边在合同中对货物品质的约定就加倍重要。
依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生意合同中有关货物品质的说明是合同的要件,若是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的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能够要求损害补偿。
在国际货物生意中,不同种类的货物有不同的品质的表示方式,要紧有以下几种:
(1)凭样品确信货物品质的生意,指交易两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易的品质依据的生意。
如此的生意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的规定,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的样品或样式相同。
不然,即为与合同不符,卖方须承担此种不符合同的责任。
由于凭样品的生意多属于品质难以标准化或标准化的货物,有时很难做到货物的品质与样品完全相同,因此合同中也有约定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的情况。
(2)凭规格、品级或标准确信货物品质的生意。
规格指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要紧指标,如重量、长短、大小、纯度、强度、拉力等。
品级指对同类商品进行的级别分类,如一级、二级、特级等。
标准是企业、行业、政府或国际组织对某类商品的规格和品级进行的标准化。
在进行此种确信品质的生意时,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与合同规定的规格、品级或标准相一致;不然,即属违约。
(3)凭商标或牌名确信货物品质的生意。
在国际贸易中,关于某些品质稳固并树立了好信誉的商品,能够采纳凭商标或牌名来确信货物的品质的方式。
一样来讲,商标或牌名专门是良好信誉的商标或牌名代表了必然规格的商品品质,因此,此种生意能够再也不订明具体标准或提供样品。
但由于同一商标或牌名的产品可能在不同的国家生产,也会存在规格上的不同,因此,有些凭商标或牌名的生意除规定了货物的牌名或商标外,也会对产品的具体规格进行规定。
(4)凭说明书确信货物品质的生意。
商品的说明书是说明商品的性能、构造等的文字材料。
在国际贸易中,生意一些构造和性能复杂的设备时,有时须凭详细的说明书具体说明其构造、用材、性能和利用方式等。
在凭说明书的生意中,有的合同除说明书外,还有规定品质保证的条款,用以保证卖方出售的货物品质在一按期限内符合说明书上的技术指标,如买方在保证期限内发觉品质与说明书不符,那么能够要求退货。
货物的品质条款必然要明确,并应依合同约定的品质履行,有时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标准也会引发争议,专门是在买方对货物有特殊要求时。
例如,有客商订的电吹风不要求很长的寿命,如此有利于市场的更新换代,并降低本钱。
2.数量条款。
国际货物生意合同中的数量通经常使用重量、体积、长度、面积、个数等单位来表示。
但由于各国的气宇衡制度不同,同一计量单位所代表的数量可能也会有不同,因此合同中必需规定明确。
数量条款是确信卖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关于有些农产品货物或矿产品货物,由于货物本身的特性,或受包装和运输工具的限制,或由于蒸发的缘故等,使货物的重量和数量很难与合同相同,关于此类货物,国际老例也许诺在合同规定的数量与实际交货的数量之间有必然的机动幅度。
通常有两种规定机动幅度的方式:
(1)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许诺卖方按必然的机动幅度多交或少交必然数量的货物。
(2)在货物的数量上规定一个约数,如规定“约1000公吨”,那么货物的数量能够在必然的幅度内机动。
另外,在合同中通常还规定对超过合同的数量按什么价钱支付的条款,若是两边当事人对此没有规定,一样关于超过合同数量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价钱支付货款。
3.包装条款。
包装条款要紧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除一些货物因其本身特点不需要包装外,多数货物都需要有必然的包装。
包装的费用计入本钱当中。
货物的包装要紧分为两类:
(1)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或外包装,要紧作用是为了爱惜货物的平安运输,便于装运和贮存。
(2)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或内包装,其作用是为了爱惜商品的质量、数量,另外,还有介绍商品的作用。
包装条款应依货物的性质进行协商,同时还应考虑对方国家的适应和法律规定,如有的国家对以陶瓷作为包装材料的货物课以重税,有的国家禁用稻草等作包装材料等。
4.价钱条款。
价钱条款要紧规定货物的计价货币、计价单位、单位价钱金额等。
国际贸易术语常常被用来表示货物的单价,如规定“每公吨500美元CIF纽约”的单价中,重量的单位是公吨,计价货币是美元,单位价钱金额是.500美元,目的港是纽约,价钱组成是货物的本钱加运费加保险费。
货物生意合同的总价是以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
价钱条款是确信买方支付义务的要紧依据。
5.商检条款。
商检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查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查验机构、查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
商检条款的作用是提供一个确信卖方所交货物是不是符合合同的依据,关系到合同的履行、索赔、诉讼等许多法律问题。
商检条款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商检权问题。
商检权关系到生意两边由哪方决定商品品质、数量或包装是不是符合合同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对商检权一样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规定方式:
①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
在此种条款下,买方在货物抵达后原那么上不能对货物的品质和数量提出异议。
这种做法对卖方比较有利。
②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
在此种条款下,买方能够依照目的港查验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品质、数量方面的异议。
这种做法显然对买方有利。
③以装运港的查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在货到目的港后许诺买方有复验权。
如复验后发觉货物的品质、数量与合同不符,买主可依照交验的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这种做法比较公平、合理,兼顾到生意两边的利益,在国际贸用比较普遍。
(2)关于商检机构。
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商品查验的机构要紧有以下三类:
其一,是由国家设立的商品查验机构,在我国确实是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其二,是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开设的公证行;其三,是生产、制造厂商或产品的利用部门设立的查验机构。
(3)关于商检的期限。
商检的时刻一样确实是品质、数量索赔的期限。
在查验条款中通常都规定,买方必需于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假设干天内(如60天内)进行查验,或规定买方应于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假设干天内进行查验,若是超过规定的期限不进行查验,确实是货物良好的初步证据。
(4)关于商检的标准和方式。
各国对同一商品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完全一致,而且每一个国家的标准(包括各同业公会的标准)各年的版本又有可能不同,内容也有不同,因此,在签定合同时,如按标准确信商品的品质,不仅要规定是按哪个国家的标准,而且还需规定是依照哪个版本的标准。
有些商品,在查验时常因所采纳的查验方式不同,而显现不同的结果,因此在签定合同时,关于可能有几种查验方式查验的商品,应明确采纳哪一种。
6.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要紧规定装运时刻、装运港或装运地、装运通知等事项。
装运是指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
装运条款会涉及运输问题和支付单据中的要求,因此,将在下面的内容中论述。
7,保险条款。
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是指具体规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货物运输的保险责任,及应投保的险别等内容的条款。
其目的在于把保险责任具体化。
例如,货物是按FOB价钱条件出售的,那么保险费用应由买方支付,即便卖方经买方的请求而投保,其保险费用也应由买方承担。
8.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是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内容的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支付与结算利用的货币的币种;
(2)支付工具,即是货币仍是单据,一样是采纳单据中的汇票;(3)支付方式,指是采纳汇付、托收仍是信誉证,合同中常常采纳的是跟单信誉证付款方式,有些情形下也采纳托收的方式;(4)支付的时刻与地址。
另外,还有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