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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制度的说明

学校各项制度的说明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第一大项校务管理中第三条明确指出:

学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

显而易见,一所学校要步入正规,就必须要有一系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

事实证明正是平时严格遵章执行这些制度,我们荣炳中心小学才能通过创建省实验小学地验收,在省规范管理督导评估中取得优秀规范管理学校称号。

学校每一项制度地建立和完善,都是校领导通过采纳广大师生的反馈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反复修改而逐步完善制定形成的,这些制度既有学校领导管理学校的睿智,又反映广大师生共同的心声。

它对每位教师,学生来说都是公正的。

因此我们在校都必须事事,时时遵照执行这些制度,只有这样,当奖惩来到身边时,我们才能坦然面对,毫无怨言;才能使我们学校真正成为一所具有高质量,有特色规范和谐的省级实验学校。

 

荣炳中心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为创建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的学校而努力奋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镇级中心小学,学制为六年。

学校附设中心幼儿园,设三年制学前班。

第三条学校三风及校训:

校风:

爱国、文明、创新、守纪;

教风:

爱岗敬业,博采乐教;

学风:

勤学善思,多问求活;

校训:

学做真人。

第四条学校近期目标是:

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以心理健康教育、写字教学为突破口,通过优化课堂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等,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体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发挥,把学校建成具有实验性、示范性的高质量、有特色的农村中心小学。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条学校由常熟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和职工。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幼儿园园长等中层干部由党组织或校长提名、或群众民主推荐,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广大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群体的智慧、力量和整体功能,合作互补。

(六)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七)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领导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教学大纲,开齐开足各门课程。

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

深入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

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改善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建好劳动教育基地。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产,实行一支笔批核。

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6、领导和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

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

7、按照市有关招生的规定,保证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9、做好退离休干部、教师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十)离任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八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其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学校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党管理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三)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期工作计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校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等任务。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严治党。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加强党风廉政工作。

(九)做好退离干部工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在学校镇级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

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它工作。

未聘人员请示教委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

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

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按有关法规政策报市教委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的职务聘任,但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要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校长助理1至2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行政某方面的工作。

学校设教导处、教科室、少先队总部和总务处。

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1至2人。

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行政等某方面工作的行政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并向市教委和镇政府提出申请,确保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花园式文明校园。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

第十七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强化全员育人意识。

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营造有浓郁德育氛围的校园景观,培养以爱国为核心的校园精神,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

(五)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营建“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十八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心理健康教育和写字教学为突破口,坚持“人人有专题”和开展“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科研重点课题-----〈〈优化课堂教学,培养小学生良好心理〉〉的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二十一条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教学工作“五认真”的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三条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不得歧视后进学生,帮差补缺,共同提高。

第二十四条改革考试制度,取消期中考试,加强平时调测,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

第二十五条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

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六条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加强科技教育,认真办好“苗苗广播站”和“红星电视台”,不断提高水平和效益。

第二十八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

第二十九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条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园务管理,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一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乐于奉献。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支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

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全体教师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需要进行定岗聘任,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引导教师自觉做到:

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加强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和考核。

第四十二条认真履行中心小学教师的职责,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对村校起示范作用。

第四十三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全体教职员工要加强师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创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及高学历层次的函授。

第四十六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表彰奖励,坚持评优制度。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第八章结合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八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四十九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实行“校园文明小天使”值勤制度,培养学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五十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

对学生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向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当选的学生干部要为同学、集体服务。

6、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好的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自行车在指定地点排放整齐、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常熟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实施。

章程的修订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同意,并报市教委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丹徒区荣炳中心小学校本教研活动制度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

为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更好地发挥教学研究工作的作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学校特制定本教研制度。

     一、每学期初,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学期校本教研活动计划,各教研组根据学校的要求和本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教研活动计划,一份交教导处,一份留本组。

计划要写清活动的目的、内容(专题)、重点、形式。

     二、每周三、四为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时间,各组根据教学实际必须坚持按时开展研究活动。

     三、活动进程中要善于积累经验,并做好案例分析,学期末要认真进行总结,扬长避短,在集体总结的基础上教研组长执笔写出书面总结按规定时间上交教导处。

     四、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出谋划策,共同探讨。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开一节校级研讨课,课后集中评课,针对课改理念“自主、合作、探究”的落实情况及进行评课,强化思维的过程、创新的设计和教学的反思。

每节教研课定好一位中心发言人,做好发言笔记。

     五、教研组长根据计划,在每次活动前通知老师,做到活动有准备,有内容(专题)、有重点,有交流探讨的时间,讲求实效,提高活动质量。

     六、活动以研究教材、教法、教学手段、听课、评课、说课、反思、集体备课为重点。

要研读新课标,了解新课程,探究新的教学方法,要有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及教学体会与经验交流等活动形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体现校本教研的特色。

     七、要求每位老师一周听课节数不少于一节,一学期不少于20节。

其中,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30节。

在教研活动中要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使他们能够尽快地独立承担教学任务。

     八、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研讨发言,完成教研组交给的教研任务,教研组长每次活动要记考勤,做好记录,以备学校进行评价。

     九、教研组要支持配合学校的校本教研工作,与教导处积极合作抓好课堂教学,不断积累素材(教学反思,教学案例等)。

     十、提倡写好教学反思。

每一位老师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对成功和教训进行理性思考。

要求做到每周或每单元写一至两篇教学反思。

注意积累经验,并积极撰写教学心得、教育随笔向学校网站或区教育信息网投稿,积极撰写论文参加各级各类评比或向各种教育刊物投稿。

     十一、校长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校本教研创造条件,积极营造学校教研氛围和教研文化。

教务主任要深入到校本教研活动之中,及时了解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

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注重考核

推动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我校是县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在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去年的试行,在全镇小学教职员工中实行了全员聘用合同制和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和教师实行双向选择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县教育局于2000年四月份在我校召开了人事制度改革现场会,我校的一些做法受到与会者的肯定。

镇江日报也在头版以《过去,有关系的吃香;现在有吃香》为题报道了我校人事制度的经验。

新学年,我们的人事制度改革仍然继续深化,继续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中层干部、教职工实行了第二轮“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制定了一整套的考核制度和与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分配制度改革(详见《荣炳中心校考核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运作机制,深化了人事制度的改革。

1、做好试聘,待岗教师的工作。

今年实行“双向选择”后,我镇有一名教师试聘,一名教师待岗(因长期生病),为何做好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和提高转化工作确实是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解决的办法做法是:

对长期生病的我们按程序办理了病休的手续,其工资按病休规定作了处理。

对一名试聘者,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数十次地与他谈心,处处严格要求,要他端正工作态度;二是抓好业务的再学习,再提高。

9月1日开学后,我们安排他到中心校和各片校随班听课,本学期共听课40多节,提高其课堂教学能力,根据人事制度改革中“3个月给其上岗”的规定,我们召开了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考评、复议,由试聘转待岗,现已到校上班,按待岗规定进行处理。

2、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意见,改革分配制度,注入激励机制,巩固、提高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

本学期我们先后制定了三个考核意见,一是学校学期工作考核方案;二是老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方案;三是中层干部工作考核方案。

这三个《方案》经过行政会、辅导委员会、校长会三次讨论修改,期中进行了量化考核的试行,1月份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规范了考核工作程序,并把考核结果与老师、中层干部津贴工资挂钩,真正体现奖勤罚懒,优绩优酬,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和全体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教育改革和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们所面临一个新课题,我们将在今后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提高,使之真正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荣炳中心校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稿)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构建和谐校园,办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特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中心校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值日组长和下属学校校长、园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2、学校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之剑高悬”。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在校活动秩序方面(上、下楼梯、排队上操、集会后集体厕所、体育活动及课外活动);安全使用电、水、火、煤气;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1)各校、各班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晨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和时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各班每周晨会必须至少安排一次,节假日前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

(2)加强校园和学生骑车安全教育。

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内师生坚决不允许骑车。

教育学生上、放学途中骑车要稳、要慢,不允许骑飞车、英雄车,对于12周岁以下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骑车上学,如确需要骑车上学的学生,须由其家长签字或护送,保证途中安全。

(3)各校、班要加强代伙学生的安全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教育学生端饭、端汤要小心,避免烫伤。

(4)各校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

加强学校喷水池安全管理,严禁下塘洗澡,如需洗澡,一定要有家长陪伴。

同时注意外出交通安全。

3、中心校总务处及各校、各班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校舍,用电、煤气、活动器械等安全,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4、各校、各班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凡组织教师、学生外出踏青、春游等活动必须制定好安全出行方案,汇报中心校校长室,并经中心校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安排。

学生集会(如升旗仪式、做操、重大活动等)结束,各班教育学生不能拥挤。

值日组长、副组长及指定值日教师须及时到岗做好厕所处、楼道处安全值日工作。

5、加强门卫警务室值日责任。

外来陌生人员未得到有关领导允许,一律不准进校门。

学生课间活动和放学期间,外来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准进出校门,以确保学生安全。

6、加强学生午睡期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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