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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施工安全常识

矿建施工安全常识

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常识;

1.矿井提升系统按用途可分为主井提升系统和副井提升系统。

2.使用中的钢丝绳罐道与滑套的总间隙超过15mm时,必须更换。

3.根据井筒的倾角和提升容器的不同,矿井提升系统可分为立井普通罐笼、立井箕斗、斜井箕斗、斜井串车提升系统。

4.防坠器主要由开动机构、传动机构、抓捕机构、缓冲机构等部分组成。

5.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每年应检查1次。

6.摩擦提升装置的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mm,任一根提升钢丝绳的张力与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煤矿瓦斯检查工安全常识:

1.瓦斯检查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及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

2.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积聚、超限、自然发火、瓦斯突出等异常灾害预兆时,有权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

3.在煤变质程度高、煤层埋藏深度大、煤层倾角小的条件下的煤层瓦斯含量较高。

4.绝对瓦斯涌出量、相对瓦斯涌出量、瓦斯的涌出形式是确定矿井瓦斯等级的依据。

5.在井下矿灯熄灭后,不应及时换上备用灯泡。

6.井下每一水平到上水平都必须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

井下电钳工安全常识:

1.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2.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应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

3.矿井电力系统中,用户和用电设备按其重要性的不同进行分级,可分为一级负荷、三级负荷、二级负荷。

4.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的要求。

5.不可以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

6.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井下爆破工安全常识;

1.铵梯炸药中含量最多的成分是硝酸铵。

2.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根据引起爆炸的原因和过程不同,可将爆炸分为: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4.炸药的化学变化形式有热分解、燃烧、爆炸、爆轰。

5.爆轰是炸药化学变化的最高形式。

安全检查工安全常识:

1.煤矿井下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2.井下发生火灾时,灭火人员不能在回风侧进行灭火。

3.在井下不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4.安全检查工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5.煤矿安全检查工不坚守岗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采煤机司机安全常识;

1.煤矿井下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2.在井下不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3.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每隔30m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装设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4.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防止刨煤机组作业时下滑。

5.当工作面遇到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滚筒采煤机强行切割会造成因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引起机身强烈震动、截齿磨损、折断、传动系统损坏的后果。

6.刨煤机在工作中,发现有机身产生强烈震动、有异常声响,温度超限、刨头被卡住闷车时、危及人员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刨煤,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刨煤。

7.综采工作面降尘措施主要是煤层注水或内外喷雾。

8.滚筒采煤机的牵引部是由牵引机构和传动装置组成的。

井下采空区大面积冒顶的预兆有哪些现象

当井下采空区面积很大,矿柱密度偏小,尺寸偏小时,容易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冒顶预兆有下列现象:

1)矿柱发生劈裂破坏现象,且破坏呈加速的情况。

(2)支架发出爆裂声,开始折断。

(3)顶板岩石发出破裂、撞击声。

(4)顶板有岩石碎块掉落。

(5)涌水、淋水增大。

井下透水有哪些预兆?

煤层或岩层透水前,一般都会有一些征兆。

井下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发生透水事故前的预兆,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透水前的预兆常有:

1.煤层发潮发暗。

由于水的渗入,使煤层变得潮湿,光泽变暗淡。

如果挖去一层仍是这样,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顶板“挂汗”,它是积水通过岩石微小裂隙时,凝聚于岩(煤)壁表面的一种现象。

3.煤层变凉。

煤层含水时能吸收人体的热量,用手触摸时会有发凉的感觉,并且手放的时间越长,感到越凉。

4.工作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

5.工作面温度降低。

工作面可见到淡淡的雾气,使人感到阴凉。

6.水叫。

煤岩层裂缝中有水挤出,发出“嘶嘶”的响声,有时还可听到像低沉的雷声或开锅水声,这都是透水的危险征兆。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因积水区有气体向外散出,使工作面空气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的含量明显增大。

8.煤壁或巷道壁“挂红”。

如老空水,一般积存时间较长,水量补给少,通常称为“死水”,所以酸度大,水内含有含铁的氧化物或硫化矿物。

这是接近老空积水的征兆。

当发现有透水、大面积冒顶预兆时,应怎么办?

应立即停止作业,马上撤离作业区内的人员,并立即上报。

井下焊接切割作业要注意:

要制定防火措施,并报矿有关部门审批。

作业完毕,一定要严格检查、清理现场,防止焊渣引起火灾。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的。

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如何防止冒顶片帮伤人事故?

要对采场顶帮岩石经常检查观察,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顶邦冒落规律。

发现岩石松软时,应及时支护,尽量避免在空顶下作业。

采场和附近作业点放炮后,应仔细地检查采场顶帮的岩石。

检查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由外向里用尖头长钎子或带矛头的竹杆撬下松动的岩石。

检查处理完毕,再通知其他人员进入采场作业。

如何防止坠井事故?

(1)天井、溜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标志、照明、护栏或格筛、盖板。

竖井口应设栏杆。

(2)人员在井口作业应佩带安全绳。

严禁人员跨越井口。

斜井提升要防止发生什么事故?

斜井提升要防止矿车跑车事故。

为了防止矿车跑车,轨道应设“一坡三挡”,以防矿车跑车。

斜井提升时,不得行人,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在井口摘挂钩是要小心操作,防止矿车跑车。

在井下行走要注意?

在井下行走要注意:

(1)要在人行道上行走,车辆经过要及时避让。

(2)人员不得扒矿车或电机车。

(3)要防止碰头、跌跤、坠井等事故。

(4)在有架空线或电缆的巷道内,行人携带的较长的金属工具不应扛在肩上,避免触及电机车架线或电缆。

矿井低压供电系统采用的三大保护?

矿井低压供电系统采用的三大保护是:

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事项?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事项:

(1)产品合格证;

(2)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3)安全性能。

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设的保护装置:

(1)驱动滚筒防滑保护;

(2)堆煤保护;(3)防跑偏装置。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的综合防尘措施:

(1)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

(2)爆破前后冲洗煤壁;(3)爆破时应喷雾降尘;

(4)出煤时洒水。

防止瓦斯引燃的主要措施:

(1)防止明火;

(2)防止电火花;(3)防止爆破引燃瓦斯;(4)防止机械摩擦、冲击火花。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主要有:

(1)瓦斯检查制度;

(2)瓦检员交接班制度;(3)排放瓦斯制度;(4)盲巷管理制度;(5)专用排放瓦斯巷管理制度。

如何防止爆破飞石伤人事故?

露天矿山爆破产生的飞石易造成人员伤亡,爆破振动还会造成建筑物破坏,炮眼会造成人员中毒,噪声也会造成玻璃破碎。

矿山应定时放炮,放炮之前,应划定爆破警戒范围,将境界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再点炮。

如有道路通过,道路两端应派岗哨。

炮响以后,应等待15分钟,确认所有的炮孔全部起爆以后才能进入现场。

如发现有盲炮(瞎炮、哑炮),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容易积聚高浓度瓦斯的地点:

(1)采空区;

(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3)巷道高冒处;(4)盲巷内。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瓦斯浓度在爆炸范围内;

(2)一定的氧浓度;(3)高温热源及一定的存在时间。

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的界限浓度:

煤矿井下瓦斯爆炸的界限浓度是:

5%-16%。

矿井通风系统是怎样组成的?

通风方法有几种?

矿井通风系统是由扇风机和通风网路两部分组成。

风流由入风井口进入矿井后,经过井下各用风场所,然后进入回风井,由回风井排出矿井,风流所经过的整个路线称为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法以风流获得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

1.自然通风:

利用自然因素产生的通风动力,致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的通风方法叫做自然通风。

自然风压一般都比较小,且不稳定,所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矿井都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机械通风:

利用扇风机运转产生的通风动力,致使空气在井下巷道流动的通风方法叫做机械通风。

采用机械通风的矿井,自然风压也是始终存在的,并在各个时期内影响着矿井的通风工作,在通风管理工作中应给予充分重视,特别是高沼气矿井尤应注意。

国务院“特别规定”所列举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要求: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层越界开采的;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上岗作业五不准是指?

(1)不准私自脱岗、串岗、离岗。

(2)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在现场打盹、睡觉、闲谈、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3)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4)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检修作业及隔机传递工具。

(5)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抽烟。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的“三专两闭锁”: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是指:

“三专”指井下对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以确保供电相对稳定。

“两闭锁”指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即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

简要的就是指:

三专即:

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

两闭锁即: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安全色有几种,红色是表示什么意思?

安全色有红黄蓝绿四种,红色是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三项规程是指?

三项规程是指:

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

说出至少三项安全管理制度?

说出至少三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水炮泥具有的作用?

井下爆破水炮泥具有的作用是:

(1)消焰降温;

(2)降尘;(3)吸收有毒有害气体。

在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必须采取的四项防突措施?

在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必须采取的四项防突措施是:

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

矿井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

矿井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是指: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一炮三检”的内容:

“一炮三检”指的内容:

就是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几种情况: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几种情况: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4)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什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是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提出防止同类事故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收到处罚不放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是: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的,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双违”是指哪双违?

“双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进入作业场所穿戴哪些劳动保护用品?

进入作业场所应穿戴哪些劳动保护用品: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两穿一戴”,即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女职工发辫应盘入帽内。

在粉尘作业岗位作业应戴防尘口罩。

在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佩带安全绳。

下井人员要有哪些劳保用品?

下井安全防护用品是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必备物品。

主要包括:

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矿灯等。

每个下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工作鞋。

衣冠整剂,紧身以防止被转动的机器绞任或被挂注而发生意外。

工作地点淋水大时应穿防水衣。

脖子上最好围上毛巾。

矿灯是矿工的眼睛。

下井前,必须领好矿灯,而且要认真检查其完好情况。

检查内容有:

1.灯头有无损坏,玻璃罩是否完好,灯圈是否松动;

2.灯盒子是否漏液;

3.电缆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没有明线头,灯线接头好不;

4.灯锁紧不紧;

5.灯光亮度够不够。

在井下,禁止打开电池盒盖和灯头,矿灯一旦在井下旬灭或损坏时,可原地待候来人一起上井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其主要内容是:

职业健康监护是对从业人员的一项预防性措施,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是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承担的义务。

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

二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每人1份。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的内容:

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备、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查安全技术措施。

“三不伤害”是指什么?

“三不伤害”:

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有什么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条件是: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职工违法、不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应如何处理:

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该怎么办?

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中的"瓦斯超限作业":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中,“瓦斯超限作业”是指: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职工享有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有:

(1)知情权,即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企业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更不得以此为由给予处分,更不得予以开除。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劳动保护权,即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卫生保护条件的权利,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有获得定期健康检查的权利等。

(7)接受教育权,即从业人员有获得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8)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即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国务院“特别规定”从事煤矿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的证照

国务院“特别规定”,从事煤矿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的证照包括:

煤矿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如何理解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应注意如下几点

(1)对待安全的认识上要正确。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对待安全的态度上要端正。

(3)要有科学的安全观。

(4)搞好安全工作要有正确的方法。

煤矿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煤矿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常讲的"三违"行为?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常讲的“三违”行为指: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组成?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井下瓦斯和煤尘爆炸时,矿工如何自救?

当瓦斯、煤尘爆炸时在现场和附近巷道的工作人员,千万不可惊慌失措。

当听到爆炸声和感到冲击波造成的空气震动气浪时,应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方向卧倒,脸部朝下,把头放低些,在有水沟地方最好侧卧在水沟里边,脸朝水沟侧面沟壁,然后迅速用湿毛巾将嘴、鼻捂住,同时用最快速度戴上自救器,拉严身上衣物盖住露出的部分,以防爆炸的高温灼伤。

在听到爆炸瞬间,最好尽力屏住呼吸,防止吸入有毒高温气体灼伤内脏。

事故既然发生,脑子不要太紧张,冷静下来,想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和巷道名称,要迅速辩清方向,按照避灾路线以最快速度赶到新鲜风流方向。

外撤时,要随时注意巷道风流方向,要迎着新鲜风流走。

用好自救器是自救的主要环节,当戴上自救器后,绝不可轻易取下而吸外界气体,以免遭受有害气体的毒害,要一直坚持到安全地点方可取下。

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人员的急救措施有哪些?

对于有害气体中毒遇难人员,应立即将遇难者抬到新鲜风流的巷道或地面,根据中毒情况采取急救措施。

1.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呼吸浅而急促,失去知觉时面颊及身上有红斑,嘴唇呈桃红色。

对中毒伤员可采用人工呼吸或用苏生器输氧。

输氧时可渗入5%~7%的二氧化碳,以兴奋呼吸中枢,促进恢复呼吸机能。

2.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中毒除施行人工呼吸或苏生器输氧外,可将浸以氯水溶液的棉花团、手帕等放入口腔内,氯是硫化氢的良好解毒物。

3.二氧化硫中毒。

由于二氧化硫遇水生成硫酸,对呼吸系统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严重时可能灼伤,所以除了施行人工呼吸或苏生器输氧外,应给中毒伤员服牛奶、蜂蜜或用苏打溶液漱口,以减轻刺激。

4.二氧化氮中毒。

二氧化氮中毒最突出的特证是指尖、头发变黄、还有咳嗽、恶心、呕吐等症状。

因为二氧化氮中毒时,会使伤员发生肺浮肿,因而不能采用人工呼吸,若必须用苏生器苏生时,在纯氧中不能掺二氧化碳,避免刺激伤员肺脏。

最好是在苏生器供氧的情况下,使伤员能进行自主呼吸。

5.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

二氧化碳及瓦斯窒息造成假死的伤员,除了进行人工呼吸和苏生输氧外,还要摩擦其皮肤或使之闻氨水,以促进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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