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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银行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银行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个人银行总部(以下简称总部)产品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规范管理程序,提高产品开发决策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产品分为:

(一)全新型产品:

指采用新概念、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具有全新功能和全新的客户服务流程的产品,包括发明性产品、从他行移植的产品及和公司合作外包的产品。

(二)改进型产品:

指采用新概念、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原有产品基础上进行明显改造,具有新功能、新的客户服务流程、新定位、新市场的新一代产品。

(三)整合型产品:

指通过对产品流程再造和对不同产品的整合,具有新功能、新名称和新的客户服务流程的产品。

第三条 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工作包括产品开发组织管理、年度计划管理、产品开发流程管理、产品考核与成果管理等四项基本环节。

第二章产品开发组织管理

第四条 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是个人银行产品开发管理工作协调和决策机构,由参加总部例会人员担任。

负责审批产品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审批产品的立项和变更。

第五条个人银行总部下属各产品部门是全行个人银行业务产品开发的统筹和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牵头本部门业务条线下的全行个人银行产品需求的统筹和管理工作;

2、承担全行性个人银行产品的调查选题,根据客户和市场的要求,组织进行总行级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改进的立项论证、需求编写;

3、受理各分行或直属支行报送的个人银行产品开发的申请,组织产品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和初审工作,将拟列入开发的个人银行产品报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审批;

4、负责提交产品定价的方案,并就会计核算、参数设置等事项和运营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5、负责对拟交付使用的应用系统进行用户验收测试;

6、负责制订产品配套业务管理制度,拟定相关业务协议文本,并报法规和风险等相关部门审定;

7、在开办新业务时,负责向监管部门报批或报备;

8、负责产品培训工作,并向市场企划部提供产品说明书,配合营销推广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 总部人事专员负责重大产品开发过程中组织机构的落实及人力资源的调配和培训组织工作。

第七条 个人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立项申请部门所揭示的产品风险状况进行审核认定;负责通过对产品及业务整体风险的分析预警为产品的风险管理提供风险提示;负责参与产品配套制度及流程有效性、合规性的审核、评估,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的规范性。

第八条 总部管理会计部负责产品开发的预算审核,参与编制产品开发的年度规划;根据产品开发年度计划,将产品开发费用和资本性支出纳入总行综合经营计划;负责产品定价、相关损益帐户的审查和申报;根据产品开发进度控制相关费用,参与产品的后评价。

第九条总部市场企划部负责收集市场需求、同业产品讯息以及本行产品使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总部各产品部门用于产品研发;负责以客户为中心,开展个人银行产品的整体营销。

第十条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总部产品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总部综合人员兼任,负责总部产品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银行产品年度开发计划及相关文档、编号的集中管理。

第三章产品开发年度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 总部各产品部门结合本部门和各分行及直属支行业务发展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的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前提出下一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报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由其汇总各部门产品开发需求,依据个人银行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产品需求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预算金额、开发规模、投入产出比等各种因素,对各部门产品需求评定等级,编制个人银行产品开发的年度总量计划建议。

其中,对于已立项产品,根据产品预算和年度投入计划,纳入总量计划;对于未立项产品,根据初步预安排投入数,纳入总量计划;为满足年度中间新出现的产品需求,总量计划中预留30%的待分配投入计划。

第十二条产品需求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

1、人民银行等外部监管部门要求必须开发的产品需求;

2、行领导审定为重大或特急的必须开发的产品需求;

B级:

符合总行经营发展战略、在总行产品开发规划中确定为重点产品线、重点产品的产品需求;

C级:

除A类、B类以外的其他产品需求。

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产品等级对个人银行产品开发项目进行排序。

第十三条管理会计部根据产品开发年度总量计划建议,综合平衡后,形成年度产品开发投入总预算。

第十四条 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产品开发投入总预算,编制具体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原则上,年度产品开发投入计划在上年年终之前完成。

第十五条 产品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产品部门进行反馈,各产品部门根据产品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产品开发年度计划只作为产品开发计划管理的依据,不作为产品立项审批的结果。

第四章产品开发流程管理

第十七条产品需求阶段:

1、总部各产品部门负责产品总体方案的编写工作,牵头组织总部各相关业务部门、分行或直属支行对产品总体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2、总体方案确定后,总部各产品部门负责对业务需求进行细化,并将《业务需求书》附《产品业务需求审定意见书》一并提交各相关部门进行审定,各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并填写《产品业务需求审定意见书》后一并回复产品需求提出部门。

3、总部各产品部门将最终确定的《业务需求书》提交产品开发部进行正式开发,同时将各相关部门回复的《产品业务需求审定意见书》进行备案。

4、产品开发阶段的需求变更和已投产产品的优化或业务需求变更按照总行产品开发部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产品开发阶段

1、在业务需求正式提交产品开发部门以后,总部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产品开发联系人,并配合产品开发部完成产品立项、编制项目总体实施计划。

2、总部各产品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并每周更新《个人银行总部项目优化情况登记表》,同时负责对开发人员存有疑问的业务需求问题进行解释,参加总行产品开发部的专题会议,讨论解决产品开发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业务测试阶段

1、总部各产品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针对性编写《业务测试计划》和《业务测试案例》,同时协调总行各相关部门完成配套制度的编写和上线参数的确定工作。

2、《业务测试案例》的编写应能作到覆盖产品所有的应用功能、充分考虑边界条件及正、反案例,保证业务测试的全面、完整。

3、总部各产品部门按照《业务测试方案》中的要求,向总行产品开发部提出业务测试环境需求、测试数据需求,并安排专人进行测试。

4、业务测试期间,测试人员每天应填写测试日志,对当天测试情况进行描述和总结。

5、业务测试结束,总部各产品部门填写《测试记录及上线确认书》对产品上线试运行进行确认,并将《业务测试计划》、《业务测试案例》、《测试日志》、《测试记录及上线确认书》等业务测试期间产生的文档及配套制度、操作手册和参数等文档及时进行归档。

第二十条对于业务测试通过的产品,根据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完成在全行的试运行及推广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全部结束后,产品部门应填写《项目文档清单》,对项目文档进行归档处理。

第五章产品考核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产品完成推广计划一年或一个周转期后,产品申请部门负责向总部产品开发管理委员申请后评价,对后评价中发现的产品缺陷,由产品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提出改进意见,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改进工作。

第二十三条 产品后评价是指将产品运营的实际情况同产品可行性研究和产品需求书中的预测、设计和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以此确定产品开发和推广工作质量。

评价结果与产品申请部门、产品开发部门的绩效挂钩,并作为产品评奖的主要依据。

后评价主要内容有:

产品预期功能实现评价、市场需求及投入产出评价、开发质量及推广质量评价、综合评价结论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ⅩⅩ银行个人银行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部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

产品开发年度计划编制流程

附件二:

产品研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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