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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篇一:

合同的基本分类

  合同的基本分类

  

(一)、合同的基本分类

  《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这可以认为是《合同法》对合同的基本分类,《合同法》对每一类合同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二)、其他分类

  1、计划与非计划合同

  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则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

  这种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

  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但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

  篇二:

《合同法》中合同的分类

  《合同法》中合同的分类

  合同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以下是《合同法》中15个有名合同的具体分类,多数信息来自络上的法律解释,一部分信息来自于络上友的解释,有不完整和错误的地方请友补充和指点。

  合同大部分都是双务的,诺成的和非要式的,分类如下:

  1买卖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共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3赠予合同

  单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无偿合同

  4借款合同

  无偿有偿都是单务合同,诺成合同(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或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要式合同(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非要式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无偿合同或有偿合同

  5租赁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或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7承揽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9运输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或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10技术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或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11保管合同

  无偿有偿都是双务,实践合同,非要式合同,无偿合同或有偿合同

  12仓储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13委托合同

  无偿有偿都是双务,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无偿合同或有偿合同

  14行纪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15居间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

  以下是其他合同的分类标准。

  借用合同

  单务合同,实践合同,非要式合同,无偿合同

  保险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保证合同

  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从合同,无偿合同

  定金合同

  双务合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从合同,有偿合同

  不动产抵押合同

  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从合同,无偿合同

  动产质押合同

  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从合同,无偿合同

  劳动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雇佣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家政服务合同

  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

  篇三:

合同法经典试题三答案)【精】

  合同法试题(三)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D.国际贸易合同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有()。

  A.技术转让合同B.租赁合同

  C.房屋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

  3.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

  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

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未允。

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

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6.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使就发生()。

  A.债的变更B.债的移转

  C.债的消灭D.债的产生

  8.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入有权解除合同()。

  A.已经成立的合同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

  B.已经成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C.当事人履行的地点不适当,但末影响合同目地的实现

  D.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9.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只赔偿直接损失D.不负赔偿责任

  1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所有。

  A.委托开发人B.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

  C.研究开发人D.国家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

  A.工商管理机关B.合同审批机关

  C.人民法院D.合同仲裁机关

  E.上级主管机关

  2.下列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的

  B.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

  C.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E.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汇票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为诺成、双务合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5.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E.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通过和的方式达成的。

  2.随附义务有义务和义务。

  3.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和赔偿损失三种形式。

  5.根据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

  6.财产担保借款合同又称合同。

  7.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担保责任。

  8.建设工程合同根据其订立时的发包方式,可以分为发包和发包两种形式。

  9.多式联运合同是托运人与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法基本原则

  2.行为默示形式

  3.合同解释

  4.供用水合同

  5.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

  2.简述违约责任的内容。

  3.简述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概念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OO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

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8万货款。

同年4月中旬乙电视机厂送来某型号电视机100台,甲家电城按照约定先支付20万元,余下的8万元待电视机销售后再付。

6月初乙电视机厂想在甲家电城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

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6月1日起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月租金2万,共计24万元。

由乙电视机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

9月1日是乙电视机厂交付租金的时间,乙电视机厂通知甲家电城,称用应收甲家电城的8万元电视机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6月1日到9月1日的租金。

  试分析:

  

(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电视机厂的做法是否合法

  

(2)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大厦签订一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假如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甲公司也要求维修,但由于出租人乙大厦没有维修,致使办公室天花板塌落,造成甲公司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为了美观舒适,甲公司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未经出租人乙大厦同意,乙大厦知道后要求甲公司恢复房屋原状,乙大厦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甲公司为了节约办公费用,经乙大厦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另一公司,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5)在承租期间,乙大厦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征得甲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D2.A3.B4.B5.A

  6.C7.B8.D9.D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CD2.ABCDE3.ABCDE4.ABDE5.ABCDE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要约承诺

  2.先合同后合同

  3.主体资格

  4.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5.竞争性非竞争性

  6.抵押借款

  7.瑕疵

  8.直接招标

  9.多式联运经营人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刀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篇四:

十五种有名合同

  十五种有名合同

  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的有名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所以说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如依有关规定不能确定交付地点的,应分别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如订立合同时双方知道标的物所在地点的,该地点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则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交付地。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因买受人违约未能交付标的物的除外。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

如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权利保证义务,如保证标的物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二)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

  1、支付价款。

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

  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检验,并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

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并将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如在合理期间或自标的物收到后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符合约定。

但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通常为格式合同,属连续合同,其标的性质决定了合同一般不存在退货、返还、恢复原状等问题。

  

(一)供电方的主要义务有:

  1、按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安全供电;

  2、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有:

  1、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如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依法定程序中止供电。

  2、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

  三、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诺成性的合同。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况。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法定撤销是指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无论何种情况,赠与均可撤销。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应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应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的6个月内行使

  四、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性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的,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应按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借款人有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利率,并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义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人有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提前返还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未按时返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五、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满也可续订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仍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合同。

  

(一)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实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出租人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标准和用途,履行维修义务。

  

(二)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并获取受益。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租赁物。

  篇五:

买卖合同属于()。

A.双务有偿合同B.要式合同C.诺成合同D.非要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六:

00230《合同法》全国自考20XX年4月试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XX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

0023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

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隼语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

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B、相对方的解释

  C、格式条款的文义D、当事人双方重新协商确定该条款

  10、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

  11、债权人行使债的撤销权的方式是

  A、直接向债务人的受让人主张权利

  B、依据与债务人的仲裁协议向仲栽机关提起申请

  C、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以债务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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