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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金融学科专门知识,知识面宽广,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较强适应性,能够分析金融经济问题、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经营管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或能够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3.资本市场与投资管理

4.金融工程

5.国际金融

6.保险学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3年。

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

2.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42学分。

其中:

必修课为27学分,

选修课为15学分,

在导师指导下选择本教学计划所列的选修课应不少于5门课程。

3.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4.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5.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五、培养方式

1.在导师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2.教学方式除了教师授课外,可根据课程特点、性质采取专题讨论等合适的教学方式。

鼓励学生参与教学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

六、必修环节

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4-5学期,时间3-6个月。

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证明。

免修社会实践的学生应更多地参加科研实践。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发表CSSCI检索论文1篇以上(含)者,可免修社会实践,但需提交相应科研成果。

2.科研实践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进行科研活动,潜心学术研究,除参加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项目外,还应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填写科研实践报告记录册。

3.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在公开刊物(正刊)上发表至少1篇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对于申请提前答辩的优秀研究生,其至少一篇论文应发表在CSSCI检索期刊上。

4.中期考核

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论文开题之前,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第四学期完成,具体程序见相关规定。

七、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难度,能体现出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报告必须于第四学期初完成。

3.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相应指导。

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且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院系:

金融学院学科门类:

经济学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类别

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第一外语

80

2

80

2

外语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础课

中级微观经济学

48

3

经济学院

中级宏观经济学

48

3

经济学院

专业课

金融理论与政策

32

2

本院

货币经济学

32

2

本院

金融经济学

32

2

本院

国际金融研究

32

2

本院

商业银行管理学

32

2

本院

公司金融

32

2

本院

风险管理与保险

32

2

本院

本科为保险学专业可免修

金融市场专题

32

2

本院

金融监管专题

32

2

本院

金融风险管理

32

2

本院

国际金融管理

32

2

本院

金融模型设计

32

2

本院

投资银行专题

32

2

本院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32

2

本院

金融计量学

48

3

本院

信用管理

 

 

 

 

32

2

本院

金融工程学

 

 

 

 

32

2

本院

农村金融与合作金融研究

 

 

 

 

32

2

本院

信托与租赁

 

 

 

 

32

2

本院

金融理财策划与财富管理

 

 

 

 

32

2

本院

行为金融学

 

 

 

 

32

2

本院

金融创新与公司重组

 

 

 

 

32

2

本院

保险实务

 

 

32

2

 

 

本院

保险经济学

 

 

32

2

 

 

本院

保险方向必选

社会保障

 

 

32

2

 

 

本院

寿险精算理论与实务

 

 

 

 

32

2

本院

非寿险精算理论与实务

32

2

本院

再保险专题

 

 

 

 

32

2

本院

保险市场专题

32

2

本院

财务报表分析

 

 

32

2

本院

社会实践

4-5学期

科研实践

1-5学期

论文发表

1-5学期

中期考核

第4学期

毕业论文

5-6学期

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附录:

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推荐阅读书目

1、PrinciplesofEconomics(上下册)N.GregoryMankiw

2、AdvancedMacroeconomics,RomerD.

3、PrinciplesofFinancialEconomicsS.F.LeroyandJanWerner

4、HandbooksofMonetaryEconomics,(1and2),BenjaminM.Friedman&FrankH.Hahn

5、MonetaryTheoryandPolicy(ThirdEdition)CarlE.Walsh

6、FinancialInstitutionsManagement:

AModernPerspective(ThirdEdition),AnthornySaunders

7、InternationalEconomics(II)(InternationalMonetaryTheoryAndOpen-EconomyMacroeconomics),GandolfoG.

8、FundamentalsofInvestmentAppraisalSteveLumbyandChrisJones

9、FundamentalsofCorporateFinance(SixthEdition)StephenA.Ross,RandolphW.WesterfieldandBradfordD.Jordan.

10、Options,FuturesandotherDerivativeSecuritiesHullJ.

11、哈耶克:

《货币的非国家化》,(英)经济事务研究所1976年。

12、弗里德曼,《美国货币史(1867-1960)》,北京大学出版社

13、金德尔伯格,《疯狂.惊恐和崩溃——金融危机史》,中国金融出版社

14、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博,《人寿与健康保险》(第十三版),孙祁祥、郑伟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15、所罗门.许伯纳、小肯尼思.布莱克、伯纳德.韦布,《财产和责任保险》,陈欣、高蒙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6、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国际金融研究杂志。

金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2.金融市场;

3.国际金融;

4.金融风险管理。

四、学习年限

1.全日制:

学制2年,学生住校学习,每周一至周五安排课程。

2.非全日制:

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合格,可获得毕业资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本专业实行学分制。

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需取得不少于37学分方可毕业。

课程教学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4学分。

本专业学生修满所需学分,毕业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3.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4.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六、培养方式

1.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

除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将为每位学生配备校外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

校外研究生导师均来自于金融理论与业界。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注重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5.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七、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3-4学期,时间6个月至1年。

非应届学生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

八、毕业论文与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实际问题,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案例分析等。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字数应在3万字左右。

2.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初完成。

3.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相应指导。

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本专业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金融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类别

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公共课

第一外语

48

3

外语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课

金融理论与政策

48

3

本院

公司金融

48

3

本院

金融机构与市场

48

3

本院

财务报表分析

48

3

本院

商业银行管理学

32

2

本院

证券投资学

32

2

本院

信用管理

32

2

本院

金融理财策划与财富管理

32

2

本院

行为金融学

32

2

本院

资本运营与企业并购

32

2

本院

金融营销

32

2

本院

金融衍生工具

32

2

本院

国际金融管理

32

2

本院

固定收益证券

32

2

本院

金融风险管理

32

2

本院

实践

环节

社会实践

4学分

3-4学期

专业实习

毕业论文

3-4学期

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注:

金融硕士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参考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读书目。

 

保险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领域简介

保险业是现代经济体系中涉及风险管理的重要行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越发达,风险越突出,保险发挥社会经济稳定器的作用就越显著,其对高层次应用型保险人才的需求也就越大。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就是适应我国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保险人才的需要而开办的,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保险业的持续高增长,也决定了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深厚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学术素养,能够胜任风险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综合型、实践型的高端保险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保险相关职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

3.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保险相关工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使用外语开展保险相关工作。

三、研究方向

目前开设的方向是:

1.寿险;

2.非寿险;

3.农业保险;

4.保险企业经营管理。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1.全日制:

学制2年,学生住校学习,每周一至周五安排课程。

2.非全日制:

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合格,可获得毕业资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本专业实行学分制。

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需取得不少于33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必修课共计15学分,选修课应不少于12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6学分。

本专业学生修满所需学分,毕业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选择,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3.必修课成绩达到70(含)以上,其他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4.补修课程。

跨专业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以上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不计学分。

补修形式及课程需由导师和学院同意。

六、培养方式

1.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

具有保险专业方向的校外实践基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实践教学。

2.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吸收保险企业与监管部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3.实行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4.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环节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七、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安排在第3-4学期,时间6个月至1年。

非应届学生在金融保险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要突出学以致用,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论文应在3万字左右。

2.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报告于第三学期初完成。

3.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相应指导。

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1位是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位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和风险管理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

5.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保险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类别

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第一外语

48

3

外语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保险学研究

32

2

本院

风险管理

32

2

本院

寿险精算理论与实务

32

2

本院

非寿险精算理论与实务

32

2

本院

保险实务及案例分析

32

2

本院

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

32

2

本院

金融理论与政策

32

2

本院

保险财务分析

32

2

本院

保险理财与退休规划实务

32

2

本院

农业保险

32

2

本院

保险营销

16

1

本院

年金保险实务及案例分析

16

1

本院

水险理论与实务

16

1

本院

保险资金运用

16

1

本院

社会保障

32

2

本院

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实务及案例

32

2

本院

中国内地与香港保险市场的比较及涉外案例分析

32

2

本院

实践

环节

社会实践

6学分

3-4学期

专业实习

补修课程

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的研究生,入学后需补修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注:

保险硕士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参考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必读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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