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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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

 

湘西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湘西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报告时间:

2017年6月

 

评价小组

组长:

宋泽建

成员:

宋泽建、张华、唐源

 

目录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2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3产出及效率(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湘西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1.1部门职责概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执行墙体材料改革的各项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宣传、推广、应用、协调、服务、监督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机构代码证号为66630600-6。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7人。

实有人数7人,均为在职人员7人。

1.2部门支出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295.2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上年结转19.03万元。

全年总支出249.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万元,对企事业的补贴80.00万元。

本年结转64.87万元。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1)根据湘西自治州墙材革新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2016年工作计划,湘西自治州墙改办进一步加大了新型墙材革新工作力度,在州经信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州墙材革新工作会议,全州各县(市)区墙办负责人、企业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此会议上,认真总结了2015年度全州墙材革新工作,表彰了一批墙材革新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听取了全州墙改办以及有关新型墙材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并在会议上对2016年度墙材革新工作作了明确安排,并签订2016年度全州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下一步开展好我州墙材革新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继续保持禁实成果,坚决禁止粘土砖死灰复燃。

湘西州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全面启动了治理整顿粘土砖厂、非法页岩砖厂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市出台文件严格限制生产和使用以粘土作为原料的墙材制品,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同时严格禁止新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坚决拆除对关闭后恢复生产和没有手续的粘土砖厂。

目前全州600余家烧结类砖厂全部停产,大部分砖厂复垦土地或转为建设用地,每年节约耕地400余亩,节约标煤3万余吨,减少工业废废气排放40余吨。

2009年末“禁实率”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均已达到90%以上,全州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量达到4亿标块。

“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和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州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已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3)进一步加快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为新型墙材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做好有关服务指导工作。

为确保2016年湘西自治州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办先后多次深入各县(市)墙改办及相关新墙材企业,了解情况,指导相关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力求使有关问题能得到解决,为此我办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湘西自治州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在省、州、县(市)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新型墙材企业发展很快,2016年度我州新增墙材规模化企业4家,至此,通过认定的企业共计达到13家;全州新型墙材年产量达到9.9亿块标砖,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35%,节约能源约6.2万吨标煤,节约土地约1650亩,利用工业废渣约1.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气体SO2排放量0.1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气体14万吨,CO2排放量达0.2万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湘西自治州八县(市)都建有1至2家不同类型、符合国家、省规定要求的新型墙材企业,共13家,墙材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4)进一步加大了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宣传工作。

我州新型墙材革新工作起步较晚,新型墙材发展快,进一步加大了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宣传工作,是目前我州墙材革新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开展好新型墙材的宣传工作,我们除定期组织各县(市)开展传统的宣传活动外,今年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拍摄《湘西自治州墙体革新发展纪实》专题片,客观反映了湘西自治州近几年来在省、州、县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下,所做的相关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通过各种媒体、电子显示屏、光碟刻录等宣传手段进行了大量宣传工作。

(5)进一步加强了新型墙材的有关业务培训学习考察工作。

近年来我州各县(市)墙改机构因机构改革,人员领导调整变动大,新人员开展业务不熟悉、政策不了解等诸多不利因素,出现较多业务问题,我办于2016年6月15日,特举办了全州墙材革新工作业务培训,通过此次业务培训,现场参观,外地学习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从事墙材革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有关工作逐步走上了正常化轨道,为下一步各项墙材革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认真编制了《湘西自治州“十三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湘西自治州墙材革新工作发展实际情况,我办先后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及有关墙材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根据湘西自治州自身特点以及“十二五”墙材革新工作实施完成情况,编制了《湘西自治州“十三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7)认真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工作。

2016年我办在认真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同时,继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工作,在具体征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坚持以国家、省、州有关法规文件为准绳,进一步加大了征收、使用工作力度,并充分发挥墙改专项基金在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方面重要调控和引导作用,大部分县(市)墙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已逐步进入了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7年5月8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23日完成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

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

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

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

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

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2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预算明显不符合实际,但必须这样编制,审核才能通过,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

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3、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本单位2016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7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7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8分):

2016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万元,而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3.8万元。

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74%,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8分。

3.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财政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19.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结转,年初预算76.8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18.32万元,年末结余和结余64.8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结转;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79.3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分。

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18.32万元,年初预算为76.89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283.84%,大于3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分。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2016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6年度本单位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156.0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2.89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31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6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2015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年初预算未独列政府采购金额。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资金使用合规(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要求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3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8分)

州绩效办2016年对本单位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定等结果本部门为二等单位,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6分。

(2)履职效益

①社会效益:

根据省墙改办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2016年湘西自治州墙改各项工作,在省、州、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墙材革新有关工作的落实,“禁实推新”及墙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②行政效能:

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不断改进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相关规定,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行政效率较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1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对我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4、需要说明事项

本单位2016年度预算控制率283.84%,公用经费控制率1310%,该两项指标得分为0分,形成原因主要为2016年本单位支付企业政策性补贴800,000.00元,其中:

龙山裕鑫建材有限公司200,000.00元、凤凰县吉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0,000.00元、古丈县茶乡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有限公司150,000.00元、湘西自治州恒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100,000.00元、湘西三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元、湘西城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元、吉首金圳建材有限公司50,000.00元。

而此项资金是单位不可控的。

5、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州墙改办认真自评,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良”。

5.1绩效评价得分。

经单位自评,评价得分为8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5.2存在绩效问题。

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及公用经费控制率较低,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1)个别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仍重视不够,尤其是国家、省、州有关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法规文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影响了我州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目前全州现有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困难,企业亏损严重,举步艰难,希望上级有关部门重视解决。

(2)国家、省墙改专项基金征收、使用(返退、扶持)政策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墙改专项基金大量流失,墙改专项基金在推广应用新型墙材中极其重要的调控和促进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制约了我州墙改各项工作的开展。

(3)组织领导有力,考核评价体系科学。

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年初制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通过目标管理考核方式科学考核评价,有效促进我州墙材革新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

(4)大力开展开墙材革新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墙材革新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积极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加深对对国家、省有关政策理解、掌握,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各县市墙材革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6.2建议。

(1)请求省墙改办根据目前湘西自治州墙改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其他地市墙改工作现状,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湘西自治州墙材革新各项工作的开展。

(2)请求省、州主管部门,将湘西自治州墙材革新与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列入重点支持发展示范点,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尤其我州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州内大量电解锌渣、电解锰渣、钒渣生产新型墙材项目,应在政策上、资金上、用地、新产品推广应用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大力支持,使之成为我州乃至全省发展墙材革新工作的特色亮点,或废物综合利用新型墙材示范基地。

(3)建议由省墙改办牵头,由省人大、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为主,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市州执行国家、省有关墙材革新法规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从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当地墙改革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州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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