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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

《狂人日记》

说实话,这一篇文章我看的云里雾里的,所有的话语并不像一个正常人所说出来的,文中的主人公狂人这一形象十分奇特,他时常担心受怕,怕别人把他吃了,认为这个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把平常人的交往,探视,微笑等等一系列的行为看做是吃人的前兆,所有人都是生活在吃人面具下的伪善者,从第一节可以看出他的逻辑十分混乱,三十年不见月光,照理来说是不可能的,然而又从月光突然一转,说赵家的狗凶狠的望着他,他将并没有联系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荒唐的做法,又写了他踹了古久先生的流水账簿,看到一本书虽说满面的仁义道德,但是净是吃人二字,但通过象征的手法,可以看出,狂人实际上是代表反封建的革命者,封建礼教制度虽说的全都是仁义道德,但是全部都是泯灭了人性的,文中妹妹的死让狂人深感忏悔,“自己并不是没有吃过妹子的肉”,鲁迅先生透过狂人的目光,尖锐的指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

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鸭的喜剧》

鸭的喜剧其实是蝌蚪的悲剧

文中的主人公爱罗先珂曾经居住在北京,但是他怀念缅甸的生活,原因是在缅甸的夜晚到处都有动物的鸣叫声,爱罗先珂先生对世界充满爱心,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他居住在北京的时候买了一群蝌蚪,当他知道蝌蚪长出了腿的时候,他微笑了,尔后,他又买了四只小鸭子,虽然鸭子十分可爱,但是,有一天鸭子却把蝌蚪们都吃了,爱罗先珂先生感到十分失望,所以他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鲁迅先生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体现了北京安静干燥的特点。

文中小鸭子的形象十分可爱,鸭子的喜剧何尝不是蝌蚪、蛙和爱罗先珂先生的悲剧,鸭子吃掉了蝌蚪,但失去了主人,陷入了沙漠般的寂寞中,蛙失去了自己的孩子,而爱罗先珂便是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然而,这一系列的悲剧的最初动机,是爱罗先珂对一切事物的博爱,使他“以为这也是很可爱的”。

可叹他的爱并没有使这些小生命向好的方向发展,反倒使科斗子丧了命,鸭子也失去了主人,可见本文虽然题目为“喜剧”,却自始至终隐含着悲剧色彩。

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端午节》

主人公方玄绰是一个“差不多”先生,表面上是代表进步,实际上是代表封建落后思想的旧知识分子,鲁迅先生首先在文章中写到方玄绰不满那些要薪的教书先生,但是后来他自己的境况也十分窘迫,他不得不加入索薪群体中,但是表面上他是加入,实际上在索要薪酬的过程中,他根本就没有露面,导致后来的亲领层面,在这片短篇小说中方玄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事物发展的,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鲁迅先生通过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塑造了人物形象: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侧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这个生动的形象读起来让人发笑,也让人深思。

《故乡》

《故乡》这篇文章其实在初中的时候学过,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闰土的形象,小时候的闰土纯真、自然、活泼。

少年闰土不把少年“我”视为一个比自己高贵的“少爷”,少年“我”也不把少年闰土视为一个比自己低贱的“穷孩子”。

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我”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

我回忆中的故乡.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它有湛蓝的天空,各式各样的动物,“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这种心灵关系也是无法维持久远的。

社会生活使人的心灵变得更加沉重,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

当成年的“我”重新回到“别了2O余年的故乡”时,这个回忆中的“故乡”就一去不复返了。

在这时,他看到的是一个由成年人构成的现实的“故乡”。

豆腐西施杨二嫂,成年闰土和成年的“我”的形象却让故乡的形象发生改变:

豆腐西施杨二嫂体现的是“我”所说的“辛苦恣睢而生活”的人的特征。

她的生活是辛苦的,但这种辛苦也压碎了她的道德良心,使她变得没有信仰,没有操守,没有真挚的感情,不讲道德,自私狭隘。

成年闰土体现的是“我”所说的“辛苦麻木而生活”的一类人的特征。

这些人是善良、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但传统的道德是压抑人的生命力的。

他们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

我”是一个现代知识分子,他在自己的“故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失去了自己的精神落脚地。

他像一个游魂,已经没有了自己精神的“故乡”。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是官僚地主。

在经济上是地主,在政治上是官僚,是有权有势的阔人。

但现代的知识分子是在城市谋生的人。

他已经没有稳固的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的权力。

在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心目中,值得惧怕和尊敬的是做了“道台”,“有三房姨太太”,出门坐“八抬的大轿”的“阔人”。

现在“我”不“阔”了,所以也就不再惧怕他,尊重他,而成了她可以随时掠夺、偷窃的对象。

他同情豆腐西施杨二嫂的人生命运,但豆腐西施杨二嫂却不会同情他。

他无法同她建立起精神的联系。

他在她那里感到的是被歧视、被掠夺的无奈感。

闰土是他在内心所亲近的人物,但闰土却仍然按照对待传统官僚地主知识分子的方式对待他,使他无法再与闰土进行正常的精神交流。

他在精神上是孤独的。

他寻求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但这种关系在现在的‘“故乡”是找不到的。

现在的故乡并不像回忆中的故乡那样,现在的故乡失去了生气活力,丧失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不是回忆中的故乡,令人惋惜。

《孔乙己》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

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

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

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

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但是孔乙己最后的悲惨结局也反映了封建文化对读书人的毒害,鲁迅先生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提醒人们要解放思想。

《药》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

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

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

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底层百姓之苦。

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

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

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

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

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

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

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

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

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

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

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阿Q正传》

一位江浙一带农村的贫苦雇农,阿Q作为本书的主人公,竟然没有一个确切的名字。

开篇鲁迅先生就用了不少的笔墨来介绍为么要用阿Q作为其名字,但仍能感受到这好像就是时代、社会对于国人的不重视或者不尊重。

阿Q或许叫阿昆或阿贵,但鲁迅先生只能从其名字的谐音(阿Qun)上给他起个“洋气”的名字阿Q。

我觉得这个地方就很有研究,很巧妙。

或许鲁迅先生也正有此意呢。

在接下来的,该书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近似于“病态”的精神胜利法为为重点来组织本文。

在本书中,作者以从当时中国现状出发,以人物生活实际为基础,来重点刻画主人公阿Q的典型性格特征。

此刻的大背景是辛亥革命,而作者又把目光对准了江南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背景,成功的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愚昧,软弱,善良,无知的形象。

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同时也有深刻的含义。

因为“一粒沙可以看到整个宇宙”,所以我们可以得出,此刻的国人,他们的性格,人生观,价值观等也深受时代的毒害,和阿Q相比,也差不哪去。

阿Q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

所以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深刻写照,也是近代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的剪影。

主人公阿Q,一个贫苦的雇农,连个家都没有。

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

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他善于自我解嘲,自我轻贱,自甘屈辱,自我陶醉。

他这种“精神胜利法”不仅是下层农民群众所特有的,反映了当时的国民特点,将成功虚拟化了,自欺欺人。

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

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

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

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

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

”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

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

但阿Q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雇农,他的生活方式,心里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人也有明显的区别。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也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一些油滑”。

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其实这不仅从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的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鲁迅先生这样写到:

“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

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

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这些反革命比着饿狼更加恶毒,让阿Q无法对付„„阿Q,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如果他在当时也是勤奋,努力,有知识,或许会是一个很出名的成功人士。

但我们只能这样假设。

因此,从阿Q那,我们要学些什么。

阿Q的教训需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

《一件小事》

我读这篇文章时,只觉得这是鲁迅摘录了生活中的琐事,从而赞美了车夫的善良。

而现在我体会更多的,则是鲁迅对自我的深刻解剖。

就像鲁迅所说:

“我的的确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出情面面得解剖我自己。

在《一件小事》中,“我”一直怀疑跌倒的老妇人装腔作势,所以不以为然;而朴实、善良的车夫,却扶起妇人毫不踌躇。

他将自己与低贱卑微的的车夫相比,却觉得车夫如此伟大,而自己却十分渺小。

车夫在那时的社会,是属于最底层的角色,他的社会地位低微,无论是文化程度,还是思想和涵养一定远远不及鲁迅。

就是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人,也可以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这说明在当时封建思想阴影的笼罩下,鲁迅不受影响,大胆的提倡“人人平等”。

《一件小事》里的意义是极明显的,这里,没有颂扬劳工神圣的老调子,也没有呼喊无产阶级最革命的口号,但是我们却看见鸠首因形的愚笨卑劣的代表的人形下面,却有一颗质朴的。

热而且跳的。

在这面前,鲁迅感觉得自己的“小”来。

小说的第一部分是人物“我”的概述与议论,关键的语词是“坏脾气”——人物“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人”应该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但是,人物“我”在这里所指的被他看不起的人侧重指哪些社会阶层的人呢?

一般以为是指统治阶层,其实从上下文看,“六年”中的“国家大事”,包括了辛亥革命以降的一系列大事,则满清王朝的遗老遗少、各种军阀、各类政党、革命党人以及所谓国民大众都包括在“人”之中,这是“坏脾气”的一面:

对于中国人的怀疑、失望。

“坏脾气”的另一面就是对于自己的估价——人物“我”虽然同为中国人,却是鹤立鸡群、茕茕孓立,孤高、孤立、孤独而又哀伤。

“一件小事”正是这样的人物“我”的一次震惊经验的艺术表达。

《兔和猫》

夏三太太买了一对兔子,但是兔子始终受到大黑猫的觊觎,随后这两只兔子便产下小兔子,不料有一天却被大黑猫给咬死了,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鲁迅由可爱的小白兔死在大黑猫的爪下,联想到那膏于鹰吻的鸽子、在奔跑的马车下轧死的小狗、在蝇虎口中死于非命的苍蝇以及一切在生物史上不着痕迹,人不知鬼不觉地断送生命的弱小者,这些都触动着作者的感情,引起了作者深广的忧愤。

这篇文章写的虽是动物,但含义深远,就像童话决不仅仅是为了表现动、植物界虚幻式的生活一样,它们往往是现实社会生活的投影。

在《兔和猫》里,鲁迅展示的仍然是强者与弱者、吃人者和被吃者的尖锐矛盾。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读起来让人不免心生同情之感。

《社戏》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

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

“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

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

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

鲁迅从正面描写儿童来表现自己的感情,塑造了一群天真活泼、纯洁自然的儿童形象。

小说虽名为“社戏”,却并没有详细描写戏的内容和表演,写的是我看戏的过程和心情。

“我”二十年来一共只看过三次戏,两次是在北京戏圆看京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

前一部分描述“我”在北京戏园中的感受时用的是一种讥刺嘲讽的杂文手法,语言尖刻且带讽刺性,而在叙写乡村生活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浪漫主义的叙述方式,使用了优美的抒情散文式的笔调,荡漾着诗一般的情趣、画一般的意境。

其实三场戏都枯燥乏味,三场戏都没有看到什么,看戏的“我”三次都中途告退,但作者为何抑前扬后,甚至连词语的选择语言的风格、使用的笔调及情感的色彩都不一样,《社戏》绝不仅仅是一种怀旧、乡愁的简单抒情美文,充满了温情,隐藏着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状况的深深担忧,对孩子们的真切希望,也正再一次强调了“立人”是“立国”之本。

《风波》

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

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

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

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

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

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

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

’”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

“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

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风波上演了。

“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

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

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七斤:

是当地著名的见过世面的"出场人物",甚至于受到众人尊敬,有"相当的待遇"的.然而他听到皇帝坐龙庭的消息后的垂头丧气,对妻子责骂时的隐忍,迁怒于女儿时的内心郁闷,实际上却显示着他是一个麻木胆怯,愚昧鄙俗,毫无民-主主义觉悟的落后农民的典型.作品通过这样的人物形象地表明:

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缺乏坚执信仰和殉道精神的民众,与革命仍然极其隔膜,离革命实在还很遥远;民众这样不觉悟,是辛亥革命及其他一切变革终将失败的根本原因,也是类似辫子风波的悲剧不断上演的现实基础.赵七爷:

是一个不学无术,精神贫乏,空虚,善于韬晦且阴险凶狠,时刻梦想复辟的封建遗老.他的咄咄逼人的言语,恫吓,欺骗的举动,说明封建复辟势力企图卷土重来的欲望与野心.他虽与七斤等人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但在一定意义上,他与七斤等人一样,同是专制统治下无信仰,无特操的子民,他的被人尊敬,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

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头发的故事》

这篇文章显然是亲身经历的叙述样式,他叙述的是他的亲身经历,具有明确的时间、视点,而亲身经历这一点,为叙述提供了一个叙述的真实性的道德的证据。

在叙述的第一个层次里,“我”与N先生形成一个对比:

这是两种人的对比,一个有历史记忆,尤其是辛亥记忆,一个则无,一个通世故,一个不通世故,一个是有声而喋喋不休的,他正好是少数的,是不通世故者,虽然喋喋不休却无力,一个是沉默少言,他正好是多数,是世故的表现,虽然是沉默的,却是沉默的多数,是强大而有力的——正是他拥有对于N先生的评论的话语权,这两类人对于辛亥革命的感受构成强烈的对比。

对比是这篇小说的第一层次上的结构原则。

第二层次是N先生的叙述,N先生的叙述是《头发的故事》关注的中心。

n先生在纪念双十节时大发感慨:

“他们忘却了纪念,纪念也忘却了他们!

”民众为什么忘却了对辛亥革命的纪会呢?

而那景象又确实让人觉得痛心:

到了十月十日这一天,“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

’‘是,挂旗!

’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

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时,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

”推翻帝制的革命付出了多少烈士的鲜血,何以民众对革命节的纪念会如此冷漠呢?

n先生是亲身经历过辛亥革命的一位民主主义者,在这时,他不免要为那些在革命中牺牲的故人们而深感悲凉了。

他们中,有的虽尚年纪轻轻,便“辛苦奔走了十多年,暗地里一颗弹丸要了他的性命”,有的“在监牢里身受一个多月的苦刑”,有的“怀着远志,忽然踪影全无,连尸首也不知那里去了”,“他们都在社会的冷笑恶骂迫害倾陷里过了一生;现在他们的坟墓也早在忘却里渐渐平塌下去了。

”这场革命使n先生感到唯一“得意的事”,便是早就在留学期间剪了辫子的他,“自从第一个双十节以后,在路上走,不再被人笑骂了”,然而最让n先生悲哀的也是,民众除了革去头上的辫子外,没有别的收获,社会状态是换汤不换药,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而鲁迅先生又用了很大篇幅的对比手法第一层对比是“我”与N先生的对比。

第二层对比是N先生话语中的各种对比。

N先生的话语中第一重对比是历史上的辛亥革命与大众记忆中的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在一般群众中已经忘却: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

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

’‘是,挂旗!

’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

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的,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

但是历史上辛亥革命其实是无数烈士用生命、鲜血换来的:

“多少故人的脸,都浮在我眼前。

几个少年辛苦奔走了十多年,暗地里一颗弹丸要了他的性命;几个少年一击不中,在监牢里身受一个多月的苦刑;几个少年怀着远志,忽然踪影全无,连尸首也不知那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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