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一五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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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山西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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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述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是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工程建设从规划开始就须按照国家建设和计划主管部门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使之与全省区域发展和城市建设相配套,与城市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与意义

   当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仅是环卫部门的一项日常工作,更是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循环经济,实现城市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山西,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还关系着首都北京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黄河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不可等闲视之。

   

(一)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保护城市环境、治理城市污染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山西城市发展快,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大,垃圾产量高、成分复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工作量越来越大,难度越来越高。

处理不当即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对城市环境卫生的负面影响显著增加。

目前,山西城市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的生态环境,成为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城市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已经成为反映一个城市文明程度以及城市管理者的环境意识和现代意识的标志。

生活垃圾管理与污染防治已成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山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建设人居环境模范城市为目标,配合山西省“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以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二)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流域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

   山西省地处黄河流域的中游,海河流域的上游,汾河纵贯全境,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敏感地区。

多年来,山西各沿河城市直接将生活垃圾倾倒于河流,将河流当作天然的垃圾处理场所,不仅全省城市附近的河段水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对流域内尤其是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理应严加管制。

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不仅关系到山西城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对保障首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促进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中部地区崛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发生明显变化,有机物含量缓慢增长,可回收利用物质迅速增多,垃圾无害化处理将面临新的任务。

毫无疑义,废物堆里藏“黄金”。

山西正日益面临着废旧物资利用再生率低与垃圾生产量增长快的矛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从源头削减垃圾产生量,逐步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密闭贮存、科学处置,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

“十一五”时期,大力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必将有利于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的开展,必将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可持续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二、规划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是本规划编制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对项目决策和项目建设在技术、经济、管理上起宏观调控作用,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4)《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CJJ17—89)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7)《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8)山西省各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卫专项规划

   

(二)编制原则

   针对我省地形条件复杂、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状况,我们提出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与区域治理相协调”的总体战略思路。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分区域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

   本规划坚持“四优先”原则。

一是城市优先,包括我省11个地级市和11个县级市重点规划;二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轴带与核心城市优先,如我省的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城与重要旅游景区所在县城要重点规划;三是污染严重的流域优先,如我省的汾河流域沿线各县城要重点规划;四是受重点保护的流域优先,如海河流域,该流域各县城应重点规划。

   三、规划编制范围及年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涉及山西省22市、85个县、3个区共110个行政单位。

由于在制定垃圾设施规划时,将定襄县归入忻州市、平定县归入阳泉市,所以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规划共108个项目。

其中,重点规划区包括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大运高速沿线各县城、重要旅游景区所在县城、汾河(黄河支流)流域和海河流域全部县(区),共计76个项目;一般规划区包括黄河流域其余县(区),共计32个项目。

详细情况见表1-3-1。

   

(二)规划年限

   从2006至2010年(“十一五”期间),2005年为规划基准年。

鉴于统计原因,相关数据依据2004年。

第二章 山西省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概况

   山西省位于华北大平原以西,介于太行山与黄河中游峡谷之间,因地处太行山之西而得名。

其地理坐标为北纬34°36′~40°44′,东经110°15′~114°32′,境界轮廓呈平行四边形,东西宽约300公里,南北长约550公里。

总面积为15.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6%。

   一、山西省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

   山西是一个被黄土广泛覆盖的山地型高原,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高低相差悬殊,海拔一般为1000米左右。

高原中央形成一系列断陷盆地,由北向南分别是大同盆地、忻定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和运城盆地,这些盆地是全省经济发达、城市密集与人口集中的地区;中部断陷盆地的东西两侧,均为山地、丘陵。

山西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山地多、平地少,地形条件复杂多样,这对工农业布局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山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跨温带和暖温带。

由于地势较高,周围山脉环绕,很少受来自东南的海洋风的影响,与华北平原同纬度地区相比,气温偏低,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夏季南长北短,高温多雨;春季多风沙,秋季较晴朗。

山西年均气温4~14℃,年降水量400~650毫米,无霜期101~209天。

山西水热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匀,时间分布不协调,旱情频繁,气象灾害多。

   二、山西省河流与水资源状况

   山西的河流分属黄河与海河两大水系。

山西的西部、南部属黄河水系,主要的河流有汾河、沁河、三川河等,流域面积为97503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2%;东部属海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等,流域面积为5932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8%。

汾河是本省最大的河流,纵贯太原、临汾盆地,至河津市汇入黄河,流域面积39471平方公里。

   山西水资源严重短缺,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52.4亿m3,河川径流量为114亿m3,与全国各省相比,排倒数第二位,仅比宁夏多一些。

山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66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17%,世界人均水平的4%。

山西省中部五大盆地水资源尤其紧缺,其中大同、太原、运城三城市严重缺水,不得不超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漏斗面积增长。

山西省境内各河流污染严重,重污染段在城市附近,沿河城市的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河流,是造成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山西省地处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北内陆欠发达地区之间,是首都北京的西部屏障。

山西省依靠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矿产资源,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大规模开发,山西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对支撑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出了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进入21世纪以来,山西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04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达到3042.4亿元,再创1985年以来的新高。

全省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大关,达到1106美元,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

  伴随着山西国民经济发展的持续高速增长,山西省城市化进程加快,突出表现为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城市数量日益增多。

到2005年,山西省共有城市22个,其中地级城市11个:

太原、大同、晋中、临汾、运城、忻州、朔州、吕梁、运城、长治、晋城;县级城市11个:

古交、原平、侯马、汾阳、孝义、介休、霍州、永济、河津、高平、潞城。

市辖区23个,县城85个。

第三章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十五”期间,山西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形成。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方式从“摇铃倒土”的手工劳动逐步发展到机械化、密闭化作业;垃圾处理方式也由露天堆放、简易填埋逐渐向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堆肥和综合处理为辅的无害化处理阶段过渡。

但是,随着山西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方面的矛盾日益尖锐,垃圾处理设施的数量与规模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

环卫建设资金不到位、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低下以及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是“十一五”期间山西城市建设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特点及处理设施建设现状

   

(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来源与特点

   1.生活垃圾来源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来源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垃圾、厂矿居民区垃圾等等。

目前山西省生活垃圾为混合收集,混有少量的建筑垃圾。

此外,山西省各城市居民集中采暖的比率不同、居民气化率不同,在居民生活仍以燃煤为主的城市,垃圾中炉灰含量较多,大大增加了垃圾的重量。

   2.山西城市生活垃圾组成成分

   城镇生活垃圾性状和特征受居民生活水平、能源结构、城市建设、绿化面积以及季节变化的影响,使得垃圾组分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和地域差异性。

在山西,由于煤炭资源丰富,煤价便宜,在一些县城,居民生活仍以燃煤为主,故而炉灰较多、厨余物较少是山西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特点,应予以特别关注。

另外,纸类、塑胶、玻璃、金属等废品类废物在居民区生活垃圾中的比例较高,而在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中的比例更高。

由于山西省从未做过全省范围的垃圾组成成分的测定,故而只能通过省内不同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来大致推测全省的平均状况,见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山西各主要城市的垃圾中有机物含量都在30%以上,其中太原高达47%,全省平均为38.8%,垃圾构成已呈现向现代化城市过渡的趋势。

一般情况下,城市气化率越高、垃圾中无机物的含量越低,有机物的含量越高。

通过调查发现,在使用煤气和暖气的双气楼房的垃圾中,有机含量大大高于无机含量。

   3.山西城市生活垃圾组成成分预测

   随着山西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气化率及集中供热率越来越高,则垃圾的组分将逐渐发生变化。

在未来5年中,预计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将发生以下显著变化:

垃圾中无机物的含量降低,有机物的含量升高;垃圾热值进一步提高,朝有利于焚烧处理的方向发展;垃圾中灰土、煤渣、砖瓦类将进一步减少,食品类废物含量将进一步上升,纸类、塑胶、玻璃、金属等可回收利用类废品将逐渐成为垃圾中的主要成分;垃圾容重将进一步减小;居民耐用消费品淘汰周期缩短,旧家具、旧电器等大件垃圾将逐渐增多。

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推测得出“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各主要城市生活垃圾组成成分。

   

(二)山西省生活垃圾收集状况

   目前山西省各地市、县居民生活垃圾收集主要由各区环卫服务中心、街道保洁队伍和物业公司由各居民点或居民区的堆放点由人工小车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站堆放点,再由环卫人员用运输车运送到郊外的垃圾堆放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余社会团体的生活垃圾主要委托环卫专业队伍进行收集;城区主次干道垃圾由清洁员将垃圾集中在道路两旁,用运输车运至堆放场。

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一般由建筑单位自行运至垃圾堆放场。

   (三)“十五”期间山西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山西省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17座,建成10座,在建7座。

10座已建成的无害化处理场中,卫生填埋场8座,焚烧厂1座,堆肥厂1座,无害化处理能力2457吨/日,无害化处理量87万吨/年。

7座在建的无害化处理场全部为国债项目,其中,卫生填埋场4座,综合处理厂3座,建设规模4390吨/日。

“十五”期间,山西省共投资9.8亿元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国债累计投入6600万元,山西省补助朔州、阳泉、晋城各300万元,补助临汾、长治各15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加快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程。

   二、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

   依据山西省城市垃圾排放及处理现状情况调查表:

2004年山西省城市建成区面积共1181.6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0.75%,城镇人口共1135.7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6%。

垃圾日产量约1.38万吨,垃圾年产量506.92万吨。

人均年产生垃圾446kg,人均日产生垃圾1.22kg。

2004年山西省城市环卫系统从业人数共25009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共2303台,垃圾简易填埋量为314.09吨,处理率达62%。

   

(一)2004年山西省22个城市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

  2004年,山西省11个地级市和11个县级市建成区面积总和为674.95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748.48万人,垃圾年产量323.81万吨,垃圾日产量0.89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32kg,人均日产生垃圾1.19kg。

2004年城市环卫系统从业人数共17976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共1485台,垃圾简易填埋量为228.3万吨,处理率达71%。

   

(二)2004年山西省黄河流域56个县城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

  2004年,山西省黄河流域56个县城建成区面积总和为329.49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250.48万人,垃圾年产量121.08万吨,垃圾日产量0.33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83kg,人均日产生垃圾1.32kg。

2004年城市环卫系统从业人数共4420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共540台,垃圾简易填埋量为56.3万吨,处理率达46%。

   (三)2004年山西省海河流域30个县城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

  2004年,山西省海河流域30个县城建成区面积总和为177.24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136.79万人,垃圾年产量62.03万吨,垃圾日产量0.16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39kg,人均日产生垃圾1.2kg。

2004年城市环卫系统从业人数共2613人,市容环卫专用车辆共278台,垃圾简易填埋量为29.5万吨,处理率达48%。

   三、存在的问题

   总之,“十五”期间山西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有了一定规模,集中处理率有所提高。

然而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账较多,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

   

(一)运力不足,就近清运,垃圾"围城"现象十分严重

  环卫资金短缺,垃圾清运能力不足是山西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调查资料表明:

2004年,全省日产垃圾约1.38万吨,年产垃圾约507万吨。

然而,2004年山西省拥有城市环卫专用车辆仅2303台,且大多以农用车为主,车况极差,迫切需要更新。

全省环卫从业人数仅25009人,面对如此巨大的垃圾清运需求,清运能力不足是显而易见的。

在大多数县城,清运的垃圾属就近露天堆放,或被堆放在城市附近的临时垃圾堆放场,或随意堆放在河沿、池塘及城乡结合部,很少能到达远离城市的指定的垃圾堆放场。

垃圾随处堆放造成污染点多,严重损害城市形象;且大风来时,轻质垃圾随风飘散,一方面易使病菌传播,直接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卫生和环保的要求,干扰城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垃圾处理以简易填埋为主,且处理能力地区差异大

   目前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简易填埋为主,包括自然填沟和填坑等方式。

填埋法之所以广泛运用,与山西环卫资金短缺、垃圾处理技术低下的现实状况相适应。

但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建立垃圾填埋场要占用大片的土地,与城市建设争地。

其次,填埋法还导致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资源回收困难。

第三,如果处理不当,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土壤、河流、地下水、大气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潜在的危害。

   更严重的是,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而言,即使是简易填埋,也难以做到100%。

以2004年为例,山西省城市垃圾总产量为506.92万吨,垃圾处理量仅为314.09万吨,处理率只有62%,仍有192.83万吨城市垃圾未经处理。

此外,2004年山西22个城市垃圾处理量为228.3万吨,处理率较高,达71%;黄河流域56个县城垃圾处理量为56.3万吨,处理率仅46%;海河流域30个县城垃圾处理量为29.5万吨,处理率只有48%。

很明显,山西省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地区差异大,22个城市环卫状况稍好,而山西各县城的环卫状况令人担忧。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极低、无害化处理形式单一

   山西绝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填埋场都是简易型的,不符合国家垃圾填埋场建设标准,难以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无害化处理率极低。

山西现有垃圾填埋场中80%以上没有任何防渗措施;90%以上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

无害化处理率极低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已经达到或即将超过其使用年限;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缺少应有的污染防治措施,难以达到真正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以往统计的无害化数据并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的标准。

此外,由于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以及在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山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形式单一、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短缺。

“十五”期间投资建成的垃圾处理场大多以卫生填埋为主,较少用到焚烧、堆肥等处理方式。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难以落实

   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02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山西省以晋政办发[2003]5号文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然而,截止到2005年7月,山西省只有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和吕梁六个地级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缴纳3.5元到5元不等的垃圾处理费;长治、运城、晋城、晋中与临汾五个地级市正在协调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或等待物价局批准开征方案;其余县级市或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也还没有开征。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严重限制了山西各级政府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投资的能力。

   (五)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发展缓慢 

   山西环卫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进程步履维艰。

正在建设及投入使用的垃圾处理厂,大都由政府管理和经营,难以发挥市场机制的能动作用,运行成本往往高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

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

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第四章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山西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垃圾产生量必将持续稳定增长,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概述

   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人口数量和居民生活状况是影响垃圾产生量最为关键的因素。

因此,首先需要掌握“十一五”期间山西城市人口的增长变化情况,其次确定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在此基础上对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简单预测。

   

(一)人口预测说明

   此次专项规划涉及全省22市、85个县、3个区。

其中22个设市城市,风景区2010年人口规模参照《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

其余各县城2010年人口规模参照近3年编制、并经评审通过的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人口规模,经适当调整后采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中的离石市(县级市)已经改为吕梁市(地级市),城市发展条件发生变化,总体规划已经重新编制。

故此2010年城市人口采用总体规划中的数据。

   2.太原市、古交市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2004年城市非农业人口已经接近2010年规划人口,显然《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古交市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新一轮的太原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

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2010年太原市规划人口为290万人。

本次专项规划太原市和古交市2010年规划人口采用总体规划数据。

   

(二)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的确定

   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受城市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生活习惯和城市居民燃料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

根据《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资料表明:

全国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2003年的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分别为1.08、1.32、1.45Kg,平均为1.2Kg。

山西省属中部地区,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而“十一五”期间,随着山西省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居民燃料结构将大为改善,到2010年,双气率在大、中、小城市将会分别达到90%、80%和70%以上,所以本规划预测2010年山西省的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在0.95Kg~1.2Kg之间,每个城市根据其区域条件有所不同调整取值。

   二、“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城市建设发展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测算得出,“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垃圾产生量每年大约以2.6%的速度增长。

到2010年,山西省城市面积总和为1424.59平方公里,占到全省总面积的0.91%。

城市总人口将达到1509.8万人,占到规划期全省总人口的44%。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616.5万吨,日产生量将达到1.69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08kg,人均日产生垃圾1.12kg。

我省规划期内须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总数为17469吨/日。

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一)2010年山西省22个城市垃圾产生量预测

   据测算:

到2010年,山西省11个地级市和11个县级市建成区面积总和为814.3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956万人,垃圾年产量将达到381.46万吨,日产生量将达到1.05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399kg,人均日产生垃圾1.09kg。

如果到2010年22个城市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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