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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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乌鲁木齐新派士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行政副职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每位职工都要努力把各自的岗位建设成为“安全岗位”。
第四条 各级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单位或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领导人员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其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主管责任人,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5.协助公司总经理处理进行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七条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公司项目负责人是各自分管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对各自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八条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
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各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
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
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3、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设备管理安全职责
1、制定企业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制度。
2、对机、电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3、对新购进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机械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作出技术鉴定,制定防范措施。
(二)、生产管理安全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三)、技术管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
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四)、质量管理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发生。
(五)、劳务管理
1、对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取证工作。
3、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督促本项目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各班组实施并进行检查。
3、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执罚要以理服人,坚持原则,兼公办事。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等工作。
7、监督施工人员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
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
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第十四条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第十五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六条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
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
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无防护装置,电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9、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方针、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方针、目标的实现,保障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真正达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把安全方针、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贯穿于施工(工作)全过程,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方针、目标考核对象:
1、企业负责生产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干部工作人员和驾驶员。
2、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班、组长,财务统计人员、食堂人员、采购员、电焊工等。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家建设部GB5306—85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和《安全考核评分标准》结合个人的安全岗位职责具体对照条件,进行评定分值。
(三)、考核程序:
1、公司各职能部门干部职工由各部门组织自评、互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施工项目经理,由公司划片集中自评、互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3、安全专(兼)职管理员由公司安全部划片集中组织自评、互评,将评定结果报安全部审查批准。
4、施工技术人员,由公司总工程师室划片集中组织自评、互评,将评定结果报公司总工程师室审查批准。
5、其他人员,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员,安全员组成的安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奖罚与工资奖金挂钩,分级事实奖惩兑现。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建筑法》,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
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
如:
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a、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b、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c、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如:
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d、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e、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6、公司安全科是教育、检查、督促、指导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长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二、各施工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
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7、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制约。
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50~100元。
8、现场一切人员,均应戴安全帽,违反者罚款50~100员。
9、现场操作人员,均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反视情节,情况处以100~200元。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
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
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
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
具体内容如下:
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
《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七、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在施工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生产无事故,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施工操作实践,特制订本制度。
(一)、分级交底
1、公司施工技术编制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工程部派人向施工项目单位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员交底。
2、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向各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作业的班、组长每日向各工种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二)、分级安全生产交底职责
1、公司施工技术部门的安全交底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进行,逾期作为失职论处。
2、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向各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天进行,逾期作失职论处。
3、施工作业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布置生产同时进行。
八、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自治区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
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管理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