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项目管理指南.docx
《民建项目管理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建项目管理指南.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建项目管理指南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文件
上海五冶工管〔2016〕38号
关于印发《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民建项目
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民建项目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民建项目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指南
目录
第一章总则-4-
第一条编制目的-4-
第二条定义-4-
第三条适用范围-4-
第二章编制内容-4-
第四条指南内容-4-
第三章招标阶段-5-
第五条民建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分包模式-5-
第六条招投标方式-5-
第七条劳务分包的范围及内容-5-
一、劳务分包的范围-5-
二、劳务分包主要施工内容-6-
三、材料、设备的供应-6-
四、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管理责任划分-7-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格供方控制-8-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工程)资源平台建设-8-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工程)能力的评价-9-
一、交流、评价-9-
二、分包管理人员配置及主要技术工种-10-
第五章劳务分包组织机构及体系-11-
第十条劳务分包模式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11-
第六章分包合同管理-11-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担保和付款-11-
第十二条分包结算方式-12-
第十三条甲供工程材料的计划、领用、保管的管理要求-15-
第十四条分包承担甲供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具的管理责任和义务-19-
一、分包单位对甲供施工机具使用、维护管理要求-19-
二、分包承担甲供材料(含周转材料)的管理责任和义务-19-
第十五条分包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20-
一、劳务分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0-
二、劳务分包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23-
三、劳务分包应承担的文明施工责任和义务-25-
第十六条附则-26-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民建项目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工作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适应公司“转型、提升、扩张”发展战略需要,更好的支撑公司转型产品履约,规范民建项目劳务分包模式,提升低成本项目的竞争能力,以降低工程分包成本,符合国家主体工程违反分包和严禁转包法规要求,培训岗位人员履约管理能力为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条定义
劳务分包是指将建筑安装工程按预算用工及单价发包给资质相符合的劳务公司来承揽合同的分包方式,包括构成建筑物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的分项工程等,本指南涉及的劳务分包主要指带小型施工机具和辅材的劳务分包。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民建项目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模式。
第二章编制内容
第四条指南内容
为指导和规范民建项目劳务分包经营与管理的分包招标环节的工作,指导和规范在履约过程中对分包的管理。
有限公司对劳务分包的经营与管理的指南主要包括:
招标阶段,合格供方(工程)平台建设、能力评价,分包合同管理、履约阶段管理流程及管理要素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招标阶段
第五条民建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分包模式
主要
分包
模式
②
专业分包
桩基、土石方、基坑支护与降水、人防工程、水电安装、通风与空调、消防、幕墙、防水、外墙保温、门窗工程、零星钢结构、道路工程、景观绿化、电梯等
劳务分包
土建部分(含二次结构、砌筑、抹灰等)、红线范围内施工生产临时设施施工
第六条招投标方式
分为公开竞价招标和限价邀请议标,劳务分包无特殊情况一般采用公开竞价招标。
第七条劳务分包的范围及内容
一、劳务分包的范围
1.基础、主体及二次结构、砌筑、坡道、散水、排水沟、台阶及平台、出屋面烟道等。
2.水泥砂浆面层、细石混凝土面层、波形屋面瓦、块料面层(含卫生间块料地面)、耐磨地面、踢脚线、抹灰(含内外墙抹灰)、涂料(含内、外墙涂料)、油漆、石材工程、脚手架搭拆工程、雨篷、卫生间隔断、配合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如勾缝、修补等)。
二、劳务分包主要施工内容
1.模板工程:
施工图纸内模板支撑安拆工程。
二次结构模板搭拆、包括模板施工所必须的材料转运(含二次转运)、材料上下车、材料堆码、保管、测量放线等。
2.钢筋工程:
施工图纸内钢筋加工、绑扎(含二次结构)、现场材料运输、上下车、保管、二次转运、钢筋焊接、墙体拉结钢筋、材料堆码等工序。
3.泥工工程:
桩芯砼浇筑、人工清底(含抽水)、基础垫层浇筑、砖胎模砌筑、结构砼浇筑(包含后浇带)、砖砌体及二次结构、楼梯踏步抹灰、内墙抹灰(含梁柱抹灰)、地面找平层、屋面找平层(含找坡)、楼地面贴砖、墙面贴砖、踢脚线贴砖等工序。
4.脚手架工程:
外架的搭拆、材料的上下车、运输、保管、二次倒运。
5.红线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材料、设备的供应
1.施工机具:
除塔吊及人货电梯外的小型施工机具由劳务公司(或班组)自带。
主要包括:
(1)钢筋:
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曲机、直流电焊机、对焊机、点焊机、电动卷扬机等。
(2)模板:
所有木工机械
(3)砼:
插入式振捣器、平板式振捣器、磨光机等
2.周转材料:
(1)脚手架管:
材料甲供(包括钢管、扣件、垫片、顶托、方钢)
(2)模板、木方、脱模剂:
材料甲供
(3)安全维护设施:
安全网、跳板、竹笆由分包采购,其余甲供
3.工程材料:
甲供材料:
构成工程实体材料包括:
钢筋、钢材、混凝土、油漆、涂料、保温砂浆、石材、块料面层、砖、卫生间隔断、卫生间洗漱台、屋面瓦、水泥、商品砂浆等。
分包采购材料:
包括砂、石子、界面剂、网格布、对拉杆及塑料套管、铁丝、铁钉、电焊条及具有模板功能的塑料泡沫板及养护使用的塑料薄膜、草袋等。
4.临时用电:
现场所需的一二级临时配电箱及电缆甲供,二级箱以后由劳务公司提供(含电缆),小高层及高层每3层设置一个二级箱。
四、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管理责任划分
1.深基坑支护后对基坑稳定性监测测量工作原则上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单位共同实施,并按监测方案做好记录。
2.土方开挖由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开挖,劳务分包单位负责放线、指挥及清底捡平工作,土方开挖后桩头破除由劳务单位实施。
3.外窗、室内进户门(灌浆由专业单位实施)安装后对洞口(尺寸控制在3~5cm)的填充、封堵由劳务单位负责后道工序的实施。
4.安装专业的通风、空调、消防因设计变更增加开洞由劳务单位实施,对穿墙的封堵由相应专业单位实施。
5.电气开槽敷设管道后的修补由劳务单位负责进行施工。
6.施工电梯、塔吊拆除后外墙封堵、涂饰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实施。
7.在基础、主体及二次结构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单位随进度进行预埋。
专业分包与土建劳务分包单位的穿插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原则上专业分包接受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
8.对于专业分包(如幕墙、门窗)使用垂直运输,劳务分包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该等专业分包提供在施工场地上的一切照管、方便、配合、协调,允许专业分包商使用其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格供方控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工程)资源平台建设
合格供方的引进条件按照《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14】283号文件执行。
1.资格预审:
审核其工程业绩、团队管理能力、作业人员数量及素质、资源配置与组合能力(工机具、周转材料、资金等)。
2.实地考察:
考核其项目管理模式、现场管理人员配置及能力、作业人员数量及实际操作能力,实体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技术的规范性、施工机械配置、周转材料配置(如有)等。
3.管理要求:
(1)劳务分包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管理组织机构,并开展相关管理活动。
(2)项目中标后,承包方须指定一名分管该项目的领导,负责日常沟通、协调事宜。
(3)有固定管理人员,并与该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有固定的劳务班组,并与该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
(5)有完善的劳务管理制度,并按劳动(劳务)合同约定及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人员本人。
(6)应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4.经引进评审定级后,将符合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纳入公司分包资源平台,即可参与公司项目分包招投标。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工程)能力的评价
一、交流、评价
招标使用阶段,通过招标前的交流与评审,应结合分包招标文件中相关管理要素开展管理与技术交流工作,交流重点要素:
1.劳务公司法人对其所属项目经理团队的履约能力认可情况,劳务公司对项目运行的过程管理、考核及支撑情况,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团队负责人与劳务公司关系,是否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
2.在建项目动态(项目名称、合同额、工期和目前进展)。
3.项目团队管理骨干和劳务班组长,以及施工所需的工种、人数、必要的机具。
4.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民工工资发放及保险的办理。
5.其他主要管理要素依据管理要求进行交流与评审。
6.劳务分包项目团队的体系是否建立,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班组是否稳定,作业人员、周转材料及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工期完成情况、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发放作业人员的工资、资料是否按时收集,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等。
具体考核办法同《关于加强对合作伙伴考核的通知》(上海五冶工管〔2015〕76号)
二、分包管理人员配置及主要技术工种
1.分包单位配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施工员、材料员、钢筋配料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组织机构中应按楼栋设置楼栋长。
投入现场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劳务作业班组主要的核心技术工种
钢筋工、木工、焊工、电工、架子工、瓦工,其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报项目部备案。
所有技术工人应具有相应技能,进入现场的施工技术工人,应先做施工样板,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才能准予进场正式施工。
3.分包单位应满足法人治理结构要求
为了响应国家两年质量治理要求,分包单位组织结构应满足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资源组建时劳务公司必须采用小班组,过程控制直接管到班组,缩短管理链条。
第五章劳务分包组织机构及体系
第十条劳务分包模式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1.劳务分包模式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图(见附件一)
2.劳务分包实行工区负责制,专业经理为工区负责人、每个专业经理配置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
专业经理负责区域内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与业主、监理的协调等工作。
项目部质量部长、工程部长、安全部长对工区负责人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章分包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分包单位担保和付款
1.分包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2%;安全风险金:
3%(30-80万元);
2.分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比例:
履约保证金2%或保函5%,当工程量完成50%时可分期无息返还,退还时间及比例在合同约定。
3.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可与主合同收款条件不一致。
具体付款比例:
月(或双月、或按照节点)进度款支付比例75%,竣工验收、人员全部撤离、资料移交完毕付至90%,结算后付至95%,5%的质保金(一年)。
4.项目付款周期:
可执行现有合同文本约定。
工程进度款根据审批工程量,和约定支付比例,次月20日前安排支付;工程结算款根据办理审批的结算金额,一个月内安排支付;质保金支付:
质保期满,一个月内安排支付。
第十二条分包结算方式
1.劳务报酬计取方式:
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计价(两种固定单价:
一是按工序的固定单价,二是按建筑面积的固定单价)
2.签证管理按《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签证管理事实细则》执行。
3.合同价款的调整
(1)工程量差的调整:
合同约定的本工程主要工程量若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部分相应工程量存在差异,以差异部分的工程量,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相应固定单价计算,超合同总价20%需签补充协议。
(2)其他工程量的调整:
固定单价中有相应子项,或可参照的同类子项的,按固定单价计价;固定单价没有相应子项,由分包人提出,承包人确认后再做合同补充协议;
4.劳务结算
(1)劳务结算条件:
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已实施完毕、验收合格、移交工程发包人;
(2)劳务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合同约定要求劳务分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分包合同、手续合法的变更和签证资料、工程量收方单和其他合同约定的资料等。
若结算资料不齐,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补报资料或按现有资料进行结算;
(3)劳务结算程序:
达到劳务结算条件,由劳务分包人递交完整的劳务结算资料报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部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工程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复审,审核结算金额在XXX万元(根据授权额度)以内时以项目管理单位复审为准,否则还须报工程发包人终审。
项目管理单位复审或工程发包人终审,都必须以工程发包人审计部抽审确认后为最终结算生效条件。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安全文明施工未能达到检查标准,在发包人与劳务包人办理结算时未能足额收回如安全文明措施费,工程发包人将在分包结算时相应扣除。
5.工程量及工时的确认
(1)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每月**日上报上月已完实际工程量(按每栋、每层、每单元分开上报)。
未经工程发包人认可的超范围的工程量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发包人不予计量,同时工程发包人扣回该部分工程的材料费。
劳务分包人未按时上报工程量,纳入下月报量。
(2)工时计价的工程量按签证办理程序办理。
(3)每月工程量报量中必须注明本月无签证或尚有XX万元签证尚未办理,未注明时不予办理工程计量,且视为本月无签证。
(4)工程发包人根据相应的资料需对劳务分包人每月领用的甲供材料及周转料具进行对比分析,双方签字确认。
(过程中动态掌握劳务分包人是否领超,协助劳务分包人控制成本)。
6.劳务报酬的支付
劳务报酬支付前提:
(1)根据施工需要,劳务分包人将所使用的劳务人员、机械、周转材料的清单、发生费用等进行登记造册,已报工程发包人项目备案;
(2)劳务分包人已向工程发包人提交当期有关安全文明费用的费用清单;
(3)劳务分包人已向工程发包人提交上月已发民工工资清册和当期应发民工工资清册(工资清册上的名单必须在工程发包人项目备案的名单上),作为工程发包人监管民工工资发放状况的依据;民工工资发放必须造册,发放表留工程发包人项目部备案,由工程发包人项目部监督发放民工工资;
(4)劳务分包人已收到工程发包人支付的相应工程款(进度款);
(5)劳务分包人在每月进度报量时,必须承诺当月签证已办理完毕或无签证(特殊情况未办理时需说明未办理完签证的事由和预计金额,且明确办理完毕的时间);
(6)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已缴纳。
(7)本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已经扣除且仍有余额。
第十三条甲供工程材料的计划、领用、保管的管理要求
1.劳务分包人须节约使用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杜绝浪费,其损耗率与施工图算量相比须控制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未约定材料损耗率的材料按当地政府造价计价定额的损耗率执行,超过约定损耗率的,劳务分包人按工程发包人市场购买价加20%管理费进行赔偿,在劳务分包结算时予以扣除。
若劳务分包人实领甲供料(包括周转材料)数量小于应领数量,节余部分材料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原则上不超过50%。
甲供材料损耗率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实用范围
损耗率(﹪)
1
混凝土
0~1
2
耐磨地坪涂料
4
3
钢筋
1
4
标准砖
地面
1
5
炉(矿)渣
1.5
6
保温砂浆
2
7
石材块料
地面、墙面
2
8
石材块料
成品
1
9
石材块料
柱、零星项目
6
10
石材块料
成品图案
2
11
石材块料
现场做拼图
实测
12
凹凸假麻石板
地面
1.5
13
预制水磨石板
地面
1.5
14
瓷砖周长1200mm以内
内墙面
6
15
瓷砖周长1200mm以外
内墙面
8
16
瓷砖周长800mm以内
外墙面
4
17
瓷砖周长800mm以外
外墙面
8
18
瓷砖
柱、零星项目
4
19
模板
5
20
乳胶漆
2
21
加气混凝土砌块
2
22
瓷砖周长800mm以内
地面
2
23
瓷砖周长2400mm以内
地面
2.5
24
瓷砖周长2400mm以外
地面
4
25
瓷砖周长
内、外墙面
4
2.周转材料的管理
模板:
木模板配模损耗8%-10%,一次摊销施工损耗3%。
根据结构形式,具体损耗在合同中明确。
,超出部分或现场因保管损坏的工程发包人将按照实际购买价另加20%的管理费从劳务分包人结算价中扣除。
模板周转次数不能低于6次,模板周转次数不够的工程发包人按实际采购的价格/6×(6-已周转的次数)另加20%的管理费从劳务分包人结算价中扣除。
节约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成。
备注:
该工程量是根据图纸、工期、天气等因素计算出需用的模板量(项目经营、工程、劳务分包人签字认可)。
木方:
木方按照工程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经劳务分包人签字认可)计算的数量(与模板配套)+损耗率(5%)限额领用,超出部分或现场因保管损坏的承包人将按照实际购买价另加20%的管理费从劳务分包人结算价中扣除。
木方周转次数不能低于6次,木方周转次数不够的工程发包人按实际采购的价格/6×(6-已周转的次数)另加20%的管理费从劳务分包人结算价中扣除。
a竖向模板用木方用新木方,横向模板木方用旧木方。
b地下室外墙用钢管代替木方。
脚手架管的租赁:
方法一:
按照工程发包人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经劳务分包人签字认可)计算的工程量、施工进度编制的周转料具的进场计划,精确确定脚手架管的进出场时间,劳务分包人在领用时对进出场时间、质量、数量进行确认并签字。
无特殊理由超出工程技术人员计划的时间或损坏丢失的工程发包人根据相应的损失加20%的管理费从劳务分包人结算价中扣除。
方法二:
脚手架(包括安全网、扣件、竹笆片、卸料平台、悬挑脚手架)管理:
由承包人按“每平方建筑面积综合单价”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且约定:
脚手架到现场后,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丢失、损坏等情况由租赁公司自行负责。
3.发包人指##为现场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将劳务分包人工程所需甲供材料(或设备)供应计划报送发包人及办理有关甲供物资领用手续,并配合发包人对每月甲供料领用情况进行清理,劳务分包人对其签名确认的甲供物资领用凭证均予以认可。
4.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提供的材料必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可的质保资料和合格证,经过发包人核准后方能在本工程中使用。
劳务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螺栓及埋件:
螺栓由工程发包人提供原材,由劳务分包人自行加工或外委加工,并配螺帽;埋件由劳务分包人自行制作,材料由劳务分包人提供采购计划。
埋件部分锚脚原则上由劳务分包人从钢筋加工的尾料中制作,因劳务分包人以大代小时,不再计取差量。
6.合理的措施用钢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原料,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进行审批后才能实施,该部分不计实物量及损耗。
第十四条分包承担甲供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具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一、分包单位对甲供施工机具使用、维护管理要求
1.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协助项目部负责施工机械全过程、全面监控机械设备的运作情况,确保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塔吊、施工电梯协作项目部办理机械设备租赁手续、办理使用手续。
4.根据承包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劳务单位机械生产、生活用电费用,提供结算清单给财务扣款。
5.自觉接受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二、分包承担甲供材料(含周转材料)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1.劳务分包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的通知,配合发包人对到施工现场的甲供材料(含周转材料)进行验收,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方面进行验收。
验收无误后,必须24小时内完成出库手续确认。
劳务分包人的材料领用人签字人需与劳务合同授权领用人一致。
2.劳务分包人应参与现场材料的堆放地点(施工工作面)的统筹管理,避免材料多次倒运。
同时对完成现场交验后的材料承担现场保管责任、文明使用的责任与义务,防止偷盗,严禁将甲供材料私运本合同项目之外的项目或私自处理。
3.针对周转材料,劳务分包人不得野蛮施工,使钢管弯曲、铝模板变形、木模开裂、扣件破裂或丝扣损坏。
对整张模板及定尺木方,劳务分包人不得任意锯割,发包人将不定期对现场的周转材料割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利用边角料,任意割据情况每发生一次,处于劳务承包人500元/次的罚款。
4.对于周转扣件、配件,劳务分包人防止螺栓、螺帽或铝模板配件的丢失或掉落,应及时清理。
对滑丝、断裂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情况反馈给发包人物资管理部门,查找原因。
5.工程完工后,劳务分包人应及时将剩余的周转材料进行回收、归类、堆码。
6.劳务分包人有义务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对甲供材料(含周转材料)进行周期性或阶段性材料盘点工作。
对节余材料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7.甲供材料(含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劳务分包人配合发包人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8.工程完工30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及时与发包人对工程实际领用的甲供材料进行汇总核实,形成书面资料,并由劳务分包人的工程负责人与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最终签字确认,承、发包双方凭原件进行结算核算。
第十五条分包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
一、劳务分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必须充分理解并按期完成分包合同承诺的质量目标(含质量创优创奖目标)。
2.分包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服从发包人的项目管理,按照设计文件、业主技术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当地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规程、发包人内控质量标准等项目管理要求,有序组织工程施工。
3.分包人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约定,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施工、技术)和专业质量检查员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4.分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项目质量人员监督管理,无条件配合承包人、项目业主、项目监理、项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冶金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处理。
5.发包人项目部组织的质量例会(每周或每月一次)或质量问题分析会,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项目部组织的月度工程质量大检査活动,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
6.分包人必须参加发包人项目总工程师及质量人员组织的质量交底及教育培训活动,学习发包人企业质量方针、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及运行要求、项目质量目标实现要点等(承包人保留质量交底及培训记录)。
7.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必须组织各专业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质量技能培训,了解工程特点,熟悉并掌握技术法规及规程、施工工艺及工法、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以及发包人企业标准(内控质量标准)要求等。
8.分包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