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七中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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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七中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制度

奇台七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细则

(此方案经2015年7月1日第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持续的发展,推进高效课堂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奇台县七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暂行)》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常规工作

(一)备课(5分)

1、按新课改要求备课,有教学三维目标,重点,难点,学生活动,教师活动,现代网络资源运用,少一项扣1分。

2、备课要超备课(课程表、进度表、成绩表等),要有教学后记、反思,少一项扣1分。

(二)上课

1、旷课按《绩效考核方案》处理,误课一次扣2分;误课2次按一次旷课处理,扣3分。

2、不经教务处、年级部同意,不能随意调课和送课,出现空课,按旷课处理,双方各扣3分,经教务处同意调课出现空课的视为误课。

3、做好上课前1分钟侯课制,迟到一次扣1分,拖堂一次扣1分,超过15分钟视为误课。

4、上课期间坐着上课的扣1分,将学生赶出教室,一次扣2分。

5、上课期间,不许接打手机、上网玩手机、离开教室,发现一次扣2分,不许学生到办公室取用教学用品,发现一次扣1分。

(三)听课,评课

1.听课记录以教务处和教研组登记册为主。

学期听课达到18节,自行听课要有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的双方签字,少一次扣1分。

听课记录有明显抄袭的,发现一次扣1分。

2.领导听课每周2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少一次扣1分。

包教研组的领导每学期对所在教研组成员至少听两节,教研活动缺勤3次以上,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试

1、成绩分析表填全,书写规范,由教研组长签字认可;监考、评卷不按要求执行者,出现失误扣2分。

2、试卷装订如出现错装,倒装,漏装;改卷出现错批,漏批,加错分者,每项扣1分。

3、考试弄虚作假,偷题、漏题、私自涂改分数者发现扣3分。

4、考试期间,按正常上班对待,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发现一次按误课处理。

服从考试安排和临时调换的安排,否则扣2分。

5、成绩在同年级、质量抽测倒数第一的教师,且成绩不提升;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被上级部门通报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作业

1、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

每月作业次数=每月课时量*80%,月检查少一次扣1分。

对随堂练习册(1本)进行批阅,月检查少一次扣1分。

2、错批、漏批、少批,作业批改总次数不够者发现1次扣1分。

3、学期大作文8篇,小作文16篇,少一篇扣1分,代双班语文教师学生作文每次教师精批二分之一,单班全批全改。

(六)培优辅差

1、及时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和相关教学,做不到扣2分。

2、辅导不认真者,不到者和不能面向全体辅导生的扣1分。

(七)活动【缺勤按《绩效考核方案》处理】

1.积极参加总结会,家长会,教研活动及教务上安排的各种活动及教学研究讲座,做好记录和考勤,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记录没有者扣1分。

2、大课间和少年宫活动期间,负责人要保证学生活动人数齐,有器材,不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主持人不到者扣1分。

3、外出培训、学习、听课等回来要上交学习汇报材料和开展讲座或上示范公开课,做不到一次1分。

(八)业务笔记(5分)

1、业务笔记书写规范认真,每周一篇,少一篇扣1分。

2、每学期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以业务笔记为准。

(九)上交材料(5分)

各类计划(教学、培优辅差、竞赛辅导等)、教案、各类活动记载(教研、家长会、听课、学习培训)、论文、校本、小课题研究相关资料、各类总结(教学、教研)等各种上交的材料,迟交每项扣1分,一项不交扣2分。

以上以班务日志、教研组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务处每月检查、学校值周领导和学校督导检查登记公示为准。

此方案经2015年7月1日第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奇台七中职称及岗位评聘实施方案

根据《奇台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实施意见》和《奇台县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七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比例结构,进行设岗和聘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七中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聘用人员。

2、在聘任工作中坚持择优聘任,优先一线教师,充分考虑拟聘任教师的工作岗位是否与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相配,工作业绩是否优异,工作量是否符合要求。

3、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各岗位等级数量,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三、步骤

1、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师职称聘任方案。

2、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量和本单位的教师职称聘任方案实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3、对学校拟聘任的教师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人事部门审拟认定。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职称聘任领导小组(群众3名),负责进行教师职称聘任工作,聘任采用量化评定的方法。

5、具体聘任方法:

(一)、基本条件:

受聘人员必须有与授聘岗位相对应的职称资质。

(二)、实施办法:

按照准入条件;工作类别及资质评定时间;履岗能力;工作量;工作绩效;科研能力;考勤和支教等7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

1、准入条件。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计10分,专科学历计8分,中专学历计6分;

(2)、中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5年及5年以上的,可参与高级五级的评定;中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高级六级的评定;(3)、小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5年及5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八级的评定;小高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九级的评定;

(4)、中一职称取得,工资兑现3年及3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八级的评定;中一职称取得,工资兑现2年及2年以上的,可参与中级九级的评定;

2、教师资质和工作类别

(1)、教师资质计8分,小学须有小学资格证书,初中须有初中资格证书,无证书者不加分。

(2)、专业技术工作类别:

按照本人在学校实际从事的工作性质,将工作分为二线:

一线为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线为从事于教学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年段算起,一线教师每一年加5分,二线教师每一年加4分。

按近三年算起。

3、履岗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履岗能力计分。

普通教职工每年1分;担任教研组长工作每年另加1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中层领导职务每年另加2分,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职务每年另加2.5分。

有多岗的就高不就低。

按近三年算起。

4、工作量:

按照工作量标准,一线满工作量者每年计8分,超课时也按8计分,不满工作量者按“8/标准课时*实际课时=实际得分”公式计算得分。

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条件》规定的工作量核算。

二线满工作量者计6分。

按近三年算起。

5、工作绩效。

(1)、按照近三年专业技术年终考核等次,分档累积计分,每得一次优计0.5分。

(2)、工龄每年计1分。

(3)、评审和兑现高级、中级(晋七、晋十)职称,按聘任上一级职称的年限。

一年加一分。

其他晋级的岗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按取得任职资格起始时间计算,一年加1分。

(4)、评审和兑现高级、中级(晋七、晋十)岗位职称的科研能力,按聘任上一级职称的年限内的所有证书都认可,其他晋级的按近三年获取各类科研成果

(5)、获得县级素质工程的优秀教学骨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校长、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加1分;获得州级级加2分;获得区级加3分;获得国家级加4分。

任职年限内只加一次。

6、科研能力。

近三年获取各类科研成果【有国家级、区级、州级、县级及学校(学校研究通过的)下发文件为主】,每人申报五项中最高一项成果,并出示相关证明。

(1)、论文按国家级:

每项4分,省级3分,州级2分,县级1分;

(2)、讲课赛:

按国家级每项4分,省级3分,州级2.5分,县级2分【一等2分、其他1.5分】;

(3)、课题研究:

按国家级每项6分,省级4分,州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课题须有解题证书,论文必须是获奖的或正规刊物刊登发表的。

出示的成果必须是教育和专业科研部门认可的成果。

(4)、县级达标课:

达二级标级加2分、达一级标级1.5加分。

(5)、校级课(示范课、公开课、献课、汇报课):

承担学校课改课达标的加2分,课改课加1.5分,非课改课加1分。

7、考勤和支教

(1)、县域内支教者分加1分,县域外支教者加2分,支教期间获得区级优秀支教工作者称号的可优先推荐。

(只享受1次)

(2)、考勤(当年为主):

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旷到一天3分。

事假累计半个月,病事假累计4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评优选好,超过三个月者,年终不予考核。

(3)、教师在评选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教研室组织的专业内赛事)和考勤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积极承担工作任务者优先、校龄长的优先、满三十年教龄的优先、参加课题研究者和校本课程开发者优先

(4)、凡教育教学方面违纪违规的被学校通报处理的扣3分;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理的扣5分,严重违纪违规(经学校校委会认定的)一票否决。

附则:

1、依据文件规定,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岗位晋级)按近三年考核为依据计算赋分。

2、凡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在规定年限(3年)考核有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一律不予推荐评审。

3、凡在学历、奖励、科研和论文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员,一经发现,在规定年限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晋级。

4、凡经学校核实教师出现教育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等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的,经学校校委会认定并处理的一票否决。

5、根据工作性质,按一定比例分类进行考核。

每年考核一次,核算、公示并存档。

此方案经2015年7月1日第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奇台县第七中学教职工作作风与纪律管理细则

(暂行)

为推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纪律管理,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体现奖惩结合、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效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奇台七中教职工作作风与纪律管理细则:

1、教职工要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对完不成工作任务者进行调岗,经教育学习仍不整改者,实行待岗,并按县、局教师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予以待聘、落聘的处理。

2、教职工若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甚至辱骂领导者,或与有关责任人吵架者,及上班期间严禁酗酒或酗酒后进校园,借酒寻衅闹事者,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年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视认错态度或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定等为“不合格”。

扣“德”3分。

3、按时上下班,实行坐班制,教职工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有临时急、难事需外出办理者,经请示教学部(部门领导)主任同意后方可去办理。

上班、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奖励性绩效津贴的30元,扣“勤”1分;上班、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视为旷到一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早退每学期累计达3次视为旷到一次。

误课一节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的50元,误课两节按一次旷到处理。

扣“勤”2分。

4、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升旗、教职工大会、公益活动、公益劳动、教研活动、处室、级部会议和活动、临时性工作等)旷到一次扣“勤”分2分,扣奖励性绩效津贴50元;每学期旷到累计两次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旷到累计三次取消一学期奖励性绩效津贴,旷到累计四次取消全年奖励性绩效津贴,经校委会研究可给予待岗处理。

5、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旷到一次取消当月绩效津贴,扣“勤”3分;旷到两次取消一学期绩效津贴;旷到三次取消全年绩效津贴。

经校委会研究可给予待岗处理。

6、教职工上班期间串岗聊天,未经打招呼请假脱岗外出办私事者,违纪一次扣奖励性绩效津贴50元/次。

扣“德”1分。

7、侮辱、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被上级部门查处者,按相关部门处理结果为重。

扣“德”3分。

8、教材、教辅用书推荐、征订及其他各项收费,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管理规范执行,巧立名目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或擅自收费,无论数额多少,均视为乱收费,除责令如数退款外,情节轻微者给予全校通报,年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扣“德”2分。

9、教师要按时批阅作业,注意数量、质量,由教务处按规定抽查,一经发现作业不批阅或严重超量,查处一次,扣“能”1分,并通报批评。

10、图书室书籍、杂志、报刊、教师用书等资料及时上账,教职工按规定登记借还手续,丢失、损坏按照规定赔偿,严重违规者,赔偿所损丢书籍外,并通报批评。

11、教师上课教具在使用期限内有损坏、丢失者,自费修理、赔偿(实验仪器根据实物使用的期限规定价位);到期老化不能使用,原物上交,以旧换新。

12、多媒体室、机房、标准化实验室(考试或辅导统一由教务处安排)负责人做好公物查收,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工作,因个人责任不到位,疏忽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属其他岗位人员工作疏忽造成损失者,另行处罚。

13、教研组长检查备课实行一周一查,教师若不备课,按教学事故处理,扣“能”1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14、擅自调课、招生、调整学生、调班、插班、调宿、安排学生乘车、安排家长留宿等情况,通报批评,年终不得评优评先。

扣“德”1分。

15、各处室、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各业务负责人及个人,按时上交所负责或学校所需的档案资料。

如果影响了资料齐全或检查验收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扣“能”1分。

16、班主任考核,由德育处按月考核发放奖金。

班主任不得随意将学生拒之门外,因学生成绩差或违纪,班主任不耐心做转化工作,排挤或劝退学生造成辍学者,扣罚班主任津贴50元/人次,并责令其补办学籍档案手续,补齐为止。

17、外派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不接受,未按组织要求圆满履行职责者,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200元/次。

不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无故不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教职工因自身责任造成失误。

较小失误(因客观原因,延误工作,造成损失的)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200元/次;较大失误(因主观原因工作受影响,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名誉、学校财产受损失)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需要赔偿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18、学校按照文明单位的达标要求创建无烟学校,为了各位教职工身体健康、安全和优化育人环境,并为学生树立榜样,要求教职工在校园内不准吸烟,违者扣奖励性绩效津贴100元/次,扣“德”1分。

19、凡是配备电脑的办公室由部门负责人和本人做好管理工作,损坏或丢失由部门或者本人照价赔偿。

配置的电脑只能用于工作,上班期间有上网、玩游戏、看电影、淘宝等违反工作作风和纪律者,一经查实全校通报,第一次扣奖励性绩效津贴200元,第二次扣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者,按上级文件处理。

扣“德”2分。

20、多媒体室、理化生实验室谁主管谁负责清洁整理、维护仪器、打扫卫生以及公物使用管理,使用管理达不到要求者,查处一次扣“能”1分。

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21、保卫科、宿管处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发现一次扣奖励性绩效津贴50元/次。

随意脱岗者,查处一次扣奖励性绩效津贴100元/次。

造成工作过失的(对学生或者校产造成危害和损失)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并按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扣“德”2分。

22、维稳值班:

(1)值班领导不履行正常值班者,扣维稳值班津贴200元/次,在值班期间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者,扣当月维稳值班津贴或按上级文件处理。

(2)教师履行校内外各级各类值班(包括维稳值班、晚自习、早操),不到岗、不按要求履行职责者,200元/次,在值班期间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者,扣当月维稳津贴或按上级文件处理。

(3)抽调、安排值班或临时性维稳工作不接受或不履行职责者,扣维稳值班津贴200元/次。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工作失职,或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当月或全年的维稳值班津贴,扣“德”2分。

需追究法律责任者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3、年度考核:

对受到学校通报处理两次以上教职工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教育教学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理的和教育教学成绩始终处于末位(横向、纵向分析)且没有明显提高的不予评优评先;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不得评优评先;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予考核;担任班主任及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工作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

此方案经2015年7月1日第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奇台县第七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暂行)

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力度,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体现用制度管理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

经学校党总支、校委会研究,对教职工考勤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要求:

1、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各部门建立考勤册。

2、每位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部、教研组(学科组)开展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3、值班教师按规定提前到校履岗。

二、请假制度:

(一)病假

1、半天内年级部请假,一天之内可向分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休息,教职工请病假,两天及两天以上的必须持医院证明(一天持医院证明或药店医保卡清单)。

经校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休息,需续假时,再次履行请假手续。

请病假达1个月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

要求出示统一假条,各类请假首先要年级部和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准假。

2、突发事故或紧急重病者,在来不及请假时,一定要在上班前一小时电告分管领导,严禁先斩后奏。

并在三天内到校补办好请假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请假的,受托之人要一帮到底,办理好有关请假手续,超过三天以上未做好补办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3、教职工病假半天以内不取消效绩工资,但计入绩效考核,一天以上按月效绩奖励工资30%总额除以30天计算(每天应扣标准),以此类推。

(二)事假:

必须在特殊情况下才能请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均要出示请假条,方可休息,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休息,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领导研究批准后休息,事假按绩效工资总额30%除以22天计算(每天应扣标准),以此类推。

【临时病事假由部门领导批准,每月累计不超5次,累计超5次以上每多1次按事假一天处理】

(三)公假

1、按国家规定教职工享受寒暑假,教职工探亲(含到港澳台境外)均安排在寒暑假。

2、因公请假或参加函授学习、业务学习、教育教学活动等,应持有关文件或通知,按请假流程做好审批工作(包括领导开会和学习公示)。

(四)婚、丧、产假、哺乳假

1、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教职工可享受7天婚假,假期结婚的不补假。

双方异地工作另给路程假,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2、按文件规定:

教职工亲属死亡,是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岳父母给5天丧假;祖父母、兄弟姐妹给3天丧假。

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教职工需要到外地办理亲属丧事的,可据远近另给路程假。

3、产假:

正常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生第一胎并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遇寒暑假顺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4、哺乳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坐班制的女教职工,每半个工作日享受半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享受哺乳时间不超过一年,但不能影响课堂教学。

5、计生假:

流产假15天,第一次给假,第二次按病假处理,二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6、婚、丧、产假按法律规定执行。

7、每位教师每学期享受人文假3天不扣钱但与考核挂钩,学期末返还。

二、旷课、旷职处理

教职工旷课和旷职按《奇台县七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三、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处理

(1)、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

旷到一次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到两次取消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到三次待岗(取消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2)、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升旗、教职工大会、公益活动、公益劳动、教研活动、处室、级部会议和活动、临时性工作等)旷到一次扣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累计两次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到累计三次取消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旷到累计四次待岗。

(3)、上班、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元;上班、上课、监考、各级各类值班每学期累计达3次视为旷到一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早退每学期累计达4次视为旷到一次。

误课一节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元,误课三节按一次旷到处理。

(4)、教师事假、病假(1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须学校批准。

在30%绩效奖励工资考核中,病事假按天计算,病假标准按月人均标准除以30天,事假标准按月人均标准除以22天计算(特殊病另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后,可酌情处理)。

病假累计超过25天(含25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过45天(含45天)取消学期绩效工资[重大疾病和住院做手术者,按出院医生建议休息时间为主,不超3个月];事假学校权限为15天,事假在15天以内按标准扣(含15天),15天--30天(含30天)以内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0天--45天(含45天)以内扣除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45天以上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其他事项按新政办【1993】97号文件执行】。

(5)教师擅自调课、改课、停课,一次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按课表教师为主】。

四、开学和放假规定

开学第一周和放假最后一周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后,可酌情处理)。

五、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均属没请假,按旷工处理。

公假须经学校批准。

2、请假期满需回学校上班,需办理销假手续(医生证明、医院发票和每日清单),未销假而造成考勤记录失误,由请假本人负责。

3、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得批假。

4、学校、各部门均建立考勤册,严格落实考勤制度,经常记载有误的部门不得评先评优。

5、各项考勤分开计算,不能替代或合并计算。

六、请假程序和负责部门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均填写学校统一的请假单。

2、请假半天之内(含病、事假、公假)由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之内(含病、事假、公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行政领导请假,均由校长审批(校长外出由行政办审批)。

3、请假条为两联。

一线教师请假,一联交教务处,一联交由行政办公室收存备案。

教辅、工勤人员请假,一联交所在部门,一联交由行政办公室收存备案。

每月1日公示。

此方案经2015年7月1日第三届五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奇台七中维稳值班津贴发放办法

1、政策说明:

(1)、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

2、援疆干部

3、请长假的人员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050元,从2014年10月执行。

(3)发放办法:

80%为基础性,没有大的工作失误及值班问题,均发放。

20%为浮动性(210元),可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及值班表现发放。

浮动金用于奖励工作突出,值班表现好的人员。

(4)借调到其他单位的,要有现单位给原单位出具证明,借入者按学校考核方案执行(浮动奖励金上缴现单位,统一考核)。

从2015年开始,按月发放,第一月考核,次月发放。

2、学校发放方案

(1)发放依据和标准:

1、每月人均浮动50元,用于考核奖励。

事假一天扣除30元,病假一天扣除20元,事假、病假达到一个月,扣除当月全部津贴。

2、产假、婚假、丧假、陪护假依据政策。

3、重大疾病(例如癌症)在治疗期间不能正常上班,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确定批准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二)考核范围和性质

1、全校教职工常规值班。

2、全校教职工抽调应急执行任务、安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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