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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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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欣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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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音(主要是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艺

术。

创作、演奏(演唱)和欣赏,是音乐艺术实践的三个方面。

欣赏音乐是一种审美活动。

美的标准是由一定时代、一定民族、一定社会群体的审美趣味所决定的。

欣赏音乐有三个阶段:

1、官能的欣赏;2、感情的欣赏;3、理智的欣赏。

官能的欣赏主要满足于悦耳(即好听),是比较初浅的欣赏。

要对一个音乐作品进行全面的领略,从而获得完美的艺术享受,就必须进入感情的欣赏和理智的欣赏。

  要从官能、感情和理智三方面全面地欣赏一个作品,就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作者和作品的时代背景。

2、作品的民族特征。

3、作者的创作个性。

4、作品标题的内容。

5、音乐语言的表现功能。

6、曲式和体裁。

其中音乐语言的表现功能及曲式和体裁知识,是基本乐理的常识。

下面对这两项基本乐理的常识,做简单介绍。

  旋律又叫曲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

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

段,是音乐的灵魂。

  节奏是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

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然包含节奏这一要素。

  节拍是强拍和弱拍的均匀的交替。

节拍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叫做“拍子”。

正常的节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进行的。

  速度是快慢的程度。

为使音乐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现的思想感情,必须使作品按一定的速度演唱或演奏。

  力度是强弱的程度。

音的强弱变化对音乐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区是音的高低的范围。

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音色是不同人声、不同乐器及其不同组合的音响上的特色。

通过音色的对比和变化,可以丰富和加强音乐的表现力。

  和声是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

和弦进行的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以及不

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倾向性,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

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和动力的大小。

此外,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

  复调是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

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叫做对比复调,同一旋律隔开一定时间的先后模仿称为模仿复调。

运用复调手法,可以丰富音乐形象,加强音乐发展的气势和声部的独立性,造成前呼后应、此起彼落的效果。

  调式是从音乐作品的旋律与和声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归纳出来的音列,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

而调性则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

在许多音乐作品中,调式和调性的转换和对比,是体现气氛、色彩、情绪和形象变化的重要手法。

  音乐语言的各种要素互相配合,具有干变万化的表现力。

旋律尽管是音乐的灵魂,但其他要素起了变化,音乐形象就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

在一定条件下,其他要素甚至可起主要作用。

例如,贺绿汀的管弦乐曲《森吉德马》,第一段轻柔缓慢,用拖长的和弦和陪衬声部来烘托旋律。

开头由双簧管和长笛吹出富于田园风味的曲调,在弦乐器和弦的衬托下,音色显得柔和而平静,描写了辽阔的蒙古草原的美丽景色。

后来旋律先后改由圆号、小提琴和小号吹奏出,色彩渐渐明朗起来。

第二段快速而强劲,弦乐器拨弦奏出轻快活跃的伴奏音型,旋律和第一段相同,音色也改变不大,但由于速度、力度以及伴奏乐器的节奏都起了变化,因此表现了不同的音乐形象,反映了内蒙人民载歌载舞的愉快生活。

  另外,还有曲式,是音乐材料排列的样式,也就是音乐的结构布局。

曲式有乐段、多段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混合曲式、套曲形式等。

另外,还有中国古典和民族乐曲独特的曲式。

曲式是为表现不同音乐形象、内容的需要而设置的。

  体裁是音乐的品种,有歌曲、舞曲、进行曲、谐谑曲、叙事曲、夜曲、序曲、交响诗、协奏曲、交响曲、组曲等等,各有其不同的特点,适合于表现不同的题材内容,这也是欣赏音乐作品时必须知道的。

*

欣赏音乐的基本知识作者:

佚名 来源:

拙风文化网*

序言

  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有音乐。

无论在喧闹的街头、还是在独居的小室,也无论是有声的音响、还是心中不时出现的音调。

人们不只通过音乐会、电视、广播、录音带欣赏音乐,还经常通过某种乐器或是自己的歌喉,或自娱、或表演,亲自参加音乐活动。

无论男女老少,谁没有唱过歌呢?

美妙的乐声有时令人振奋,有时使人惆怅,使我们体验到情绪的共鸣和情感的升华:

有时还会使我们陷入沉思,随着起伏的旋律,想起遥远的过去、想象看不见的未来。

音乐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疲倦的人们就像在沙漠中见到绿州一般,忘却旅途的困顿,让清凉的音符遮住灼人的烈日,享受紧张生活中的小憩。

在社会生活中,音乐还被赋予各种特定的功能,从民间的婚丧嫁娶,到庄重的国事活动,音乐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古往今来,无论在哪个国家,概莫能外。

  常常听到有人说,“我非常喜欢音乐,但是听不懂”。

他们希望能够知道一些规则,得到一把钥匙,拿着它走到音乐殿堂的大门前面,说一声“芝麻,开门”,就能得到所有的宝藏。

这样的想法当然是不实际的。

但是,音乐也绝不是神秘得无法接近;相反,每一个人都能从音乐中得到乐趣,根本用不着为“理解”而烦恼!

当我们看到美丽的浪花时,需要理解大海吗?

闻到扑鼻的芬芳时,需要理解鲜花吗?

当我们听到枝头的小鸟动听地鸣啭时,又有谁认为必须先学会鸟语,才能欣赏这美妙的歌声呢?

美国大音乐家科普兰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非常怀疑这些在音乐方面如此谦虚的人,是否有同样多的理由对其他的艺术也表示谦虚;或者说得好听一些,是否没有多少理由对理解音乐表示谦虚。

如果你对音乐的反应能力持有自卑感,最好把它丢掉。

这些自卑感常常是毫无根据的。

”(引自《怎样欣赏音乐》,丁少良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如果我们在聆听时感受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愉悦,就可以说已经“听懂”了,不必为没有听出音乐的“内容”而困惑。

科普兰还说过一句很精彩的话,“音乐有内容吗?

当然是有的。

这种内容能够用语言表达吗?

当然不能。

”事实正是如此,任何用语言表述的音乐“内容”,充其量只是一种比喻,而且往往是很拙劣的比喻。

一段只有几小节的、朴素而动人的旋律,哪怕用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要想知道它是什么样子,除了亲自倾听之外,别无他途。

在这本小书里,我们将试图罗列和说明欣赏音乐所需要的一些基本知识,掌握了这些知识,当然会有助于理解,使我们从音乐中得到更多的享受,但音乐知识绝不是音乐本身。

比如说,你可能读过100本怎样游泳的小册子,已经知道了有关游泳的一切知识,但这绝不意味着你已经学会了游泳。

此外,为欣赏的目地到底需要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也是个很难说清的问题;在写这本小书时,我将尽力回忆自己在初学时所遇到的困惑和曾经请教别人的问题,但愿使这本书对我们的读者有一点实际的帮助,使生活中增加一种美。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无论古今中外的音乐都有相通之处但由于如今使用的记谱法、理论体系和接触到的作品是以20世纪以来从西方传入的系统为主,因此,这本书是以这个系统、尤其是以从古典时期至20世纪初期的音乐观念为基础的。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这样写显然是不完善的,然而限于篇幅,我只能将“欣赏音乐的基本知识”这样一个题目限定在上述范围之内,谨此说明,并致歉意。

一音乐是什么

  有时,人们说它像诗;有时,人们说它像画;还有人将它比喻为建筑,用以形容其结构原则。

这一方面说明音乐与姐妹艺术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恰好说明了音乐是与其他任何艺术都不同的、最抽象的艺术。

语言的功能是有限的,它无法表达感官的体验。

因此,它只能借助人们储存在大脑中的记忆,用比喻来说明问题。

从这个意义来说,语言的功能终止的地方就是音乐功能的开始之处。

《毛诗》序中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说的正是这种情况。

音乐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其他艺术、尤其是造型艺术,大多源于对生活真实的模仿,而在音乐中,我们很难找到所谓生活的真实。

诚然,在一些音乐作品中能够听到模拟的自然音响,比如狂风暴雨、机器的鸣响等等,但这终究只是偶尔用之的“效果”,如果把这些自然音响作为理解音乐的途径,是永远无法“理解”的。

  广义地讲,一切声音都可以用作音乐的材料。

其中包括有固定音高的乐音、没有固定音高的噪音、还包括无声的休止。

简单地说,音乐就是运动的音响(包括休止)的艺术的结合。

运动是音乐的生命,动与静、强与弱的对比是音乐中的重要表现手段。

一个无休无止的单音之所以不能叫作音乐,唯一的理由就是它是静止的、因而是没有生命的。

“艺术的结合”是指将这些材料按照一定的审美原则、一定的艺术规律组织在一起,而不是将各种声音杂乱无章地倒进听众的耳朵。

  用几个玻璃杯盛上水,使它们发出不同的音高,就可以奏出一支乐曲。

这说明音乐中包含不同音高的若干个音。

锣鼓队奏出的是另一种音乐,其中根本没有固定的音高,也就是说,这时构成音乐的主要材料是不同的节奏和音色。

从这两个简单的例子可以看出,音高、节奏和音色是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

无论多么复杂的作品,都是由这样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的。

然而,这些要素并不是音乐,正如砖瓦水泥不是大楼一样。

  人们常说,音乐是时间的艺术。

这句话说出了音乐的基本性质。

一首音乐作品,不管是宏大的交响曲还是一支短小的儿歌,必须随着时间的进程一点一点地展现出来。

只有听完了整首作品,才能了解它的全貌。

与此相对的是空间艺术(视觉艺术),比如一座雕塑,我们可以在一瞬间将它摄入脑海,尽管不能记住所有的细节,但对其全貌已经有了印象。

因此,欣赏音乐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记住方才听到的东西。

尤其在大型作品中,往往在每一个部分都出现新的主题或是引入新的音乐材料。

必须将它们记在脑子里,追随它们的每一个变化,这是欣赏音乐的最重要的方法。

因此,具备一定的音乐记忆能力不只是学习音乐的重要素质,对欣赏者而言也是很重要的。

  在音乐的表现手法中,除了基本要素之外,还有力度、速度、和声的变化,其中无论哪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完全改变音乐的表情。

比如说,同样一个乐句,当它的速度由很慢变得很快时,音乐的情绪可能就会由悠闲转为兴奋、由阴沉转为明期、或者由沉痛转为激昂。

但是,任何一个因素在独立存在时都没有任何表情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时间艺术的基本原则是调动一切表现手段、在音响的运动和对比中展示其内涵。

  一般来说,艺术大多起源于模仿。

最典型的例证是绘画和雕塑,它们的描绘方象直接来自生活和自然,因此能够被人不加思索地接受。

经常有人说“我听不懂这首乐曲”,却很少有人说“我看不懂这幅画”(当然,一些现代派的、很抽象的绘画不在此列,但即使在这类作品中,往往也能找到与某种具体形象的联系)。

舞蹈和戏剧亦是如此。

即使是文学,虽然它的载体是抽象的文字符号,与形象的模仿无关,但就其内容而言,也是生活的再现。

并且,文学很幸运,它的载体就是人类思维的载体,无需另一种语言来解释这一种语言,因而文学欣赏的过程实际上是非常直接的,连造型艺术也无法与之比拟。

音乐则不然。

我们很难证明音乐起源于对自然音调或自然音响的模仿;即使证明了这一点,也是没有意义的,那只能说这种艺术从诞生之初就超越了模仿阶段,使人类在无意中找到了另一种抒发感情的方法,或者说人类情感的另一种境界。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是模仿说的鼻祖,但他也认为音乐模仿的不是自然的音调,而是“善与恶的灵魂”。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

方才说的“懂”,是指能够理解某种艺术的表层形式,而不是理解其内涵或作者的意图。

当艺术形象与人们熟悉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时,理解其表层形式是没有任何困难的,比如画面上的山水人物或舞台上的生死离别。

作者的意图或是作品的深层含义则存在于一定的创作背景和文化系统中,掩盖于表层形式之下。

对这一层含义的准确理解是艺术欣赏的更高境界,但不是必要前提。

在极为抽象的艺术作品(例如某些现代绘画)中,内容与形式之间已经脱离了自然形象的联系,似乎是直接反映画家头脑中的意象。

人们常用“韵律”、“节奏”这样一些音乐术语描述抽象的美术作品,其中的道理颇为耐人寻味。

  在有关音乐起源的讨论中,有一点似乎是公认的。

大家都认为在音乐诸要素中人类最先掌握的是节奏。

从乐器的发展中可以看出这一点。

世界各民族的古老乐器中最先出现的都是打击类乐器。

直至今天,以打击乐为主的节奏性音乐仍然是一些原始部族音乐的基本特征。

其次出现的是吹管类乐器,先是取材于动、植物的骨哨、芦笛之类,后来是金属制的号角。

最后出现的是弦乐器,先是拨弦、后是拉弦。

有意思的是,在音乐创作中也有类似的顺序。

一个初学作曲的人,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繁复的节奏和打击乐器上。

过一个时期之后,可能就会偏爱铜管乐器的力度和辉煌的音响。

等到他认识到弦乐器的重要性、并且能够熟练地掌握的时侯,才能说已经登堂入室。

这其中似乎显示了一个规律,对音乐的感受是从没有音高的节奏开始,发展到粗线条的旋律,进而到丰富的音色和细腻的表情。

二音乐的分类

  艺术应该是无拘无束的,但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了若干种形态,每一种形态都有自己的特点。

在音乐领域,有许许多多代表某种特定形态的名称,它们有的明确,有的很模糊,有的甚至还互相矛盾。

在这里,我们不去做学术上的探讨,而是简单地介绍一下,以便对音乐的概念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民间音乐和创作音乐

  在严格的意义上,所有的音乐都是创作出来的,不同的只是创作的过程和方式。

我们所说的民间音乐和创作音乐的主要的区别在于:

1,民歌或民间乐曲最初的作者已经无法查考,而创作的音乐有作者的署名;2,民间音乐在流传过程中经过千万次的口头传授,可能与最初的曲调已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因而可以说是一种集体创作;3,民间音乐一般是口头流传,创作音乐则以尽量准确的方法将音乐记录下来;4,为了演唱(或演奏)的方便,民间音乐一般在技术上比较简单。

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专业音乐家表演民间音乐,使得这两个概念有时难以分清。

比如说,一个训练有素的歌唱家音乐会上演唱的民歌、根据民歌曲调改编的管弦乐曲等等。

相反的例子也有,一首由作曲家写作的歌曲,由于它的曲调优美动听,歌词接近日常生活,同时又与某一地区或民族的音乐风格比较接近,传唱一段时间之后,人们可能会忘记了它的作者,当作民歌来对待。

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

  “古典”时常使人联想起“古代”,这其实只对了一半。

除了“古代”的含义之外,这个词还有“经典”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最好的”。

当我们说“古典音乐”时,一般包含这样几个意思:

1.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这里,“古典”一词有明确的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和风格特征,就是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音乐;2.古代的著名音乐作品;3.由现代作曲家按照特定的风格规范写作的音乐;4.泛指由巴罗克时期直至浪漫主义时期的一切音乐作品。

此外,古典音乐还有写作技法高超、思想内涵深刻的意思,当然,悦耳的音响和形式美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不成其为艺术。

现代音乐的广义概念是20世纪创作的、在作曲技法、曲式结构、美学观念等方面都突破了由维也纳古典乐派所确立、在19世纪达到顶峰的作曲规范的音乐。

其狭义概念则专指西方国家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的各种音乐流派,比如无调性音乐、十二音音乐、具体音乐等等。

现代音乐的流派很多,很难简单地归纳,不过一般而言,都有以下特征:

1.在横向关系上,打破调式、调性的限制,自由地使用全部十二个音;2.在纵向关系上,脱离传统的和声体系,大量使用“不协和”的和弦:

3.在音色上极力求新,包括用传统乐器探索新的组合和利用电子设备开发前所未有的、崭新的音响材料;4.在创作的思维方式上,偏重于理性和逻辑,乃至于用数学法则来构筑作品。

标题音乐和无标题音乐

  首先,这两个概念是专门针对器乐曲的。

声乐作品有标题是很自然的事情,无论是歌曲还是歌剧,都有一个“名字”,哪怕这个名字叫作《无题》,也和无标题音乐不是一回事情。

但是,这个标题实际上是诗歌或戏剧脚本的名字,与音乐没有多少关系,换句话来说,这个标题是针对歌词的,如果歌词改变了,标题也会随之改变。

其次,标题音乐是一个专门的术语,而不是说有名字的作品都叫作标题音乐。

它指的是讲述故事、表现文学概念或描绘画面、场景的器乐作品。

这种类型的音乐可以说自古就有,比如中国古代乐曲中的《十面埋伏》、《春江花月夜》和欧洲古代乐曲中常见的《战争》、《狩猎》之类的标题,但这个词是李斯特首先使用的,他给“标题”下的定义是:

“作曲家写在纯器乐曲前面的一段通俗易解的话,作曲家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听音乐的人任意解释自己的曲子,事先指出全曲的诗意,指出其中最主要的东西。

”可见,标题不仅是一个名字,它应当是一段文字,说明乐曲的“情节”或作曲家的意图,例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都是典型的标题作品。

李斯特本人在他的交响诗《塔索》前面是这样写的:

“在费拉拉,塔索的心中交织着爱情与苦恼;在罗马,他得到了报偿;而在威尼斯传唱不衰的歌曲映射着他的荣耀。

这三个阶段难解难分,不可磨灭地存在于他的记忆中。

音乐奏响之后,让我们想象主人公心头的愁绪浓云般弥漫在威尼斯的湖面上,就像这幅景象呈现在我们眼前;接着,我们看到了他的骄傲而忧郁的面孔,他正在费拉拉节日的人群中悄悄地穿过,他的不朽之作正是在这里初见天日的;最后,我们随着他来到不朽的城市罗马,人们为他戴上了桂冠,奉为殉道者和诗人”。

这段话不仅指明了音乐的基本情绪,还绘出了具体的画面,使听众直接进入规定的氛围。

  不过,由于作曲家写作标题音乐时经常取材于人们熟知的故事、事件或景象,就不必再用许多文字来说明了;比如里夏德·施特劳斯的《唐璜》、《唐吉诃德》,何占豪、陈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就是这种情况。

标题音乐是浪漫乐派作曲家喜爱的体裁,在19世纪产生了大批脍炙人口的作品,对今天的音乐创作有极其深刻的影响。

与此相对的无标题音乐又叫作纯音乐、绝对音乐。

它不依赖(或者说很少依赖)描述性的标题来引导理解,但也需要有一个名字。

它命名的依据通常是作品的调性、调式、曲式和作品编号。

比如肖邦的《c小调钢琴奏鸣曲》,c是调性,小调是调式,奏鸣曲则说明了曲式。

还有一些作品,虽然有一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只表明作品的情绪、气氛,而不是具体的形象,因此仍然是无标题音乐,像柴科夫斯基的《悲怆交响曲》、《忧伤小夜曲》就属于这种情况。

严肃音乐和轻音乐

  这是一对定义模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概念。

严肃音乐与轻音乐之间唯一的分水岭是前者以作曲者在作品的思想性、创新程度、写作技法等方面的艺术追求为特征,而后者则以娱乐为主要目的。

其他方面的具体的区别均难以成立。

首先,我们无法按照作曲家来区分,许多大作曲家的作品表中都包含着轻音乐性质的东西;其次,无法按照乐队编制区分,同样的乐器、同样的乐队既可以演奏严肃音乐,也可以演奏轻音乐。

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轻音乐指的是用传统乐器演奏的乐曲,比如说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而通俗歌曲、摇滚乐之类则又作别论。

“轻”除了风格上的含义之外,还有“小”的意思,在过去,对冠以“轻”字的作品往往轻视,认为不必认真对待。

*?

*三音乐的题材与体裁

*  题材是“文艺作品的内容要素之一。

即作品中具体描写的、体现主题思想的一定社会、历史的生活事件或生活现象。

它来源于社会生活,是作者对生活素材经过选择、集中、提炼、加工而成的。

作者选择什么题材,如何处理题材,取决于他的创作意图和所要表现的主题……”(引自《辞海》)。

*  “体裁”一词的本意有二:

1.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指诗文的文风词藻。

2.文学的体裁,又称样式。

指文学作品的类别,如诗、小说、散文、戏剧等。

在每一种文学体裁中,按作品体制大小长短划分,小说又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有多幕剧、独幕剧等;按作品的内容、性质划分,诗中有叙事诗、抒情诗等,戏剧中有悲剧、喜剧、正剧等,散文中有随笔、小品、杂文、报告文学等。

文学体裁是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的。

”(出处同上。

*  简而言之,题材指的是作品的内容范畴,体裁指的是作品的存在形式。

题材与体裁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同一个题材完全可以用不同的体裁来表现。

但是,有一些体裁由于其起源或是出于习惯,专用于特定的题材,例如小夜曲总是用来表现缠绵的爱情,而进行曲总是与行进中的队伍联系在一起。

在音乐中有所不同的是,“题材”只适用于有文学内容的作品(比如歌曲、歌剧、康塔塔等)和标题音乐,对于无标题的“纯音乐”来说,“题材”和“内容”一样,难以用语言描述。

因此,这里我们将着重介绍有关体裁的知识,也就是说,先从形式上认识音乐。

*  音乐体裁的分类原则比较含混,也就是说,同一个作品可能被分入不同的体裁。

大体上,这些分类原则的依据是使用的乐器(或人声)、表演的形式、作品的曲式和创作风格。

如果一个作品同时具有几种特征,往往以其主要特征作为体裁命名的依据。

例如,按照“声源”来划分,音乐体裁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每一类中又包括许多具体的名称。

独奏、合唱、交响乐、室内乐也是体裁的名称,它们是按照表演形式和参加人数的多寡来区分的。

由曲式结构命名的体裁有奏鸣曲、组曲等等,而狂想曲、随想曲的名称则与表演形式、人数多寡都没有关系,它指的只是创作风格。

在漫长的音乐历史中,曾经产生了大量的体裁,每一种体裁又都有各自的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

了解各种音乐体裁的基本知识无疑能够提高我们的欣赏水平,但在这里,我们不必深入地研究,只要知道一些重要体裁的基本特征就可以了,有兴趣的话,将来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掌握更多的细节。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常见的体裁。

*1.器乐体裁

*奏鸣曲

*  简单地讲,奏鸣曲就是由好几段音乐构成的乐曲。

一般是由一件(或少数几件)乐器演奏,只用钢琴伴奏。

最常见的是小提琴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

当然,钢琴奏鸣曲就无需伴奏了。

奏鸣曲(sonata)一词来自意大利语,本意是演奏乐器,没有体裁方面的含义。

今天说的奏鸣曲是指在十八世纪形成的一种形式,有着严密的组织规则。

它一般由四段组成:

第一段用奏鸣曲式,快板;第二段用三段式,慢板;第三段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段用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快板。

其中的每一段又称作一个乐章,各乐章之间在速度、情绪、主题、调性等方面形成对比,用不同的方式发展音乐材料,使得作品的整体结构丰满而又富于变化。

这种形式形成于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因此被称作“古典奏鸣曲”;海顿、莫差特、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鸣曲的典范,但他们的作品通常是分为三个乐章的。

在古典奏鸣曲形成之前的巴罗克时期,曾经有过另一种样子的奏鸣曲,被称作“巴罗克奏鸣曲”,它同古典奏鸣曲的区别在于:

(1)结构比较松散,对比因素较少;

(2)分为庄重的严肃的“教堂奏鸣曲”和由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两类,前者各乐章的速度为慢—快—慢—快,后者比较自由,视具体的舞曲而定。

巴罗克奏鸣曲是古典奏鸣曲的前身,维瓦尔迪、亨德尔、巴赫等人的作品即属这个范围。

*  自古典奏鸣曲形成以后,许多作曲家用这种体裁写作,并且产生了固定的概念,归纳起来,奏鸣曲的特点是:

(1)由数个乐章组成;

(2)在各乐章之间尽可能地使用多种对比手段;(3)一般是一件乐器的独奏,但有时也用四五件乐器的小型室内乐队;(4)通常是无标题的“纯音乐”;(5)各乐章有惯用的特定曲式。

这些特点被称作“奏鸣曲原则”,它对后世的作曲家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许多大型作品的结构中都可以看到奏鸣曲原则在起作用。

*  还有一种“小奏鸣曲”。

这种形式比奏鸣曲轻便、灵活。

一般是二三个乐章,有时甚至将奏鸣曲原则压缩到一个乐章之内(例如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作品111)。

演奏技术往往也比较简单,便于教学和自娱。

*交响曲

*  在了解奏鸣曲原则之后,再分析交响曲的结构就容易得多了。

交响曲被称作“乐队的奏鸣曲”,因为它与古典奏鸣曲大体产生于同时期,即海顿和莫差特的时代,其结构原则可以说是直接由奏鸣曲脱胎而来。

它也是由四个乐章构成,各乐章的顺序亦为快—慢—舞曲—快,每个乐章所惯用的曲式亦与奏鸣曲相仿。

*  交响曲(symphony)的原文词意是“同时发音”。

这个词最初是泛指包含许多声部的乐曲(也包括人声)。

后来,随着器乐曲的蓬勃发展,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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