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应急电源采购技术协议.docx
《EPS应急电源采购技术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PS应急电源采购技术协议.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EPS应急电源采购技术协议.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1/21/ac7ec1d8-cf51-47c5-9a09-f53833d9783b/ac7ec1d8-cf51-47c5-9a09-f53833d9783b1.gif)
EPS应急电源采购技术协议
EPS应急电源装置采购技术协议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1工作范围
1.1目的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EPS应急电源的采购。
本技术协议规定了EPS应急电源设计、选材、装配、检查和试验的标准主要内容,本技术条件是对EPS应急电源的最低要求。
1.2工作范围
EPS配置详见附件二EPS原理图
2卖方的责任
2.1本技术协议与相关法规,标准、数据表、图纸、询价书等之间的任何矛盾应由买方负责澄清。
2.2不允许用假设来掩盖数据的不足。
卖方有责任由买方或由其它渠道获取可靠的数据。
2.3为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操作及维修,卖方应提供所有必须的或附加的工具,专用工具附件的清单以及维护管理和维修的相关软件。
即使这些设备在图纸、技术协议或数据表中未列出。
2.4卖方应列出并充分描述本技术协议与有关法规的不同点。
卖方报价必须声明完全满足询价书的所有要求,除非特别指出偏差项(如果有)用于进一步讨论和澄清。
如果卖方列出了偏差项,则需要明确指出其它的技术建议方案。
只有经承包商书面批准的偏差项才被认为有效,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遵守。
2.5在设备预期寿命时间内,卖方应能提供所有备品配件及维修技术支持服务。
3标准及规范
EPS应急电源装置应符合本技术协议及下列最新版法规,刊物及规范的要求。
3.1国家标准
GB/T3859.1-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1部分:
基本要求规范
GB/T3859.2-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2部分:
应用导则
GB/T3859.3-2013半导体变流器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第1-3部分:
变压器和电抗器
GB/T6995.1~4-2008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第1部分:
一般规定
GB/T4026-2010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设备端子和导体终端的标识
3.2国际标准
IEC60073Basicandsafetyprinciplesforman-machineinterface,markingandidentification-Codingprinciplesforindicatorsandactuators
IEC60076Powertransformers
IEC60146-1-1Semiconductorconverters-Generalrequirementsandlinecommutatedconverters-Part1-1:
Specificationsofbasicrequirements
IEC60146-4Semiconductorconverters:
Part4:
Methodofspecifyingtheperformanceandtestrequirementsof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s
IEC60269-2Low-voltagefuses.Part2:
Supplementaryrequirementsforfusesforusebyauthorizedpersons(fusesmainlyforindustrialapplication)
IEC60445Basicandsafetyprinciplesforman-machineinterface,markingandidentification-Identificationofequipmentterminalsandofterminationsofcertaindesignatedconductors,includinggeneralrulesforanalphanumericsystem
IEC60446Basicandsafetyprinciplesforman-machineinterface,markingandidentification-Identificationofconductorsbycoloursornumerals
IEC60478Stabilizedpowersupplies,d.c.output.Part1:
Termsanddefinitions
IEC60529Degreesofprotectionprovidedbyenclosures(IPCode)
IEC60623Secondarycellsandbatteriescontainingalkalineorothernon-acidelectrolytes-Ventednickel-cadmiumprismaticrechargeablesinglecells
IEC60896-2Stationarylead-acidbatteries-General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Part2:
Valveregulatedtypes
IEC/TR60971Semiconductorconverters.Identificationcodeforconverterconnections
IEC61000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
以上仅列出了主要标准,但不是全部。
卖方采用上述规范及上述规范所指定的规范应为最新版本,而不能限于上述所列的版本号或年号。
4设计
4.1使用条件
EPS应安装在划为非爆炸危险环境的封闭式建筑物内,其使用条件如下所列。
设备应能够在最高40℃温度下正常工作。
4.1.1现场的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一设计基础数据
4.1.2电气使用条件
4.1.2.1根据IEC60146-23.1h条款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交流电源线电压为正弦波。
4.1.2.2公用条件
Ø进线电源
电压:
380V±15%;频率:
50Hz±0.5Hz;三相四线+PE,中性点接地方式为TN-S系统,双电源(一个工作电源,一个备用电源)。
Ø输出
1)输出电压:
380V,三相四线+PE。
2)稳压精度:
±1%(应急供电)。
3)正弦波谐波失真度:
不大于3%。
4)频率:
50Hz±0.5%。
4.1.3防护等级
可使用卖方的标准外壳,但其防护等级应符合IEC60529的要求。
即:
*IP30柜体外壳
*IP20带开启门(带电部件屏蔽)
为识别被遮护的元件,隔板应为透明的绝缘材料。
4.2 总体要求
4.2.1当进线电源电压故障时,EPS应能在无人值守情况下,提供一个稳定输出,此时由电池输出额定的、高可靠度的电源。
4.2.2冷却方式应符合IEC60146-1-1的要求。
冷却空气孔应仅位于盘的前部或顶部。
最好为自然通风,当需要强制通风时,强制通风应包括必需的空气过滤器,风扇和风道。
4.2.3盘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用于地面上安装,并应有足够的提升设施。
落地安装的柜体高度不应超过2300mm。
4.2.4正常情况下,蓄电池处于浮充电状态,输出由正常工作电源供给。
当进线电源失电时,负载通过逆变器由电池供电;市电恢复后,自动恢复原供电模式。
4.2.5逆变器采用原装进口IGBT模块,采用脉宽调制PWM技术。
4.2.6显示操作单元采用进口或合资品牌,8英寸LCD触摸屏,可以进行参数修改、报警存储查询、运行操作、查询运行数据等。
故障记录可保存5年,系统参数不会因断电而丢失。
4.2.7主机设计寿命20年。
4.3运行要求
4.3.1在买方规定的输入输出电压和频率变化范围内,EPS应急电源装置应能正常地工作并提供连续的额定功率输出。
4.3.2异常条件下,如主电源故障(系统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20%或低于额定电压25%时,频率超限)等,在30分钟内,系统应能提供电压在规定变化范围内的额定输出功率。
4.3.3当输入电压瞬时降至80%额定电压时,系统的特性应不受影响。
4.4通用技术要求
4.4.1EPS应急电源装置应包括下列主要元件:
*整流器
*逆变器
*蓄电池及电池连接线(包括蓄电池管理单元)
*配电单元
*通讯单元
*保护控制模块
*浪涌保护器
*双电源切换装置(ATS)
4.4.2模块化的系统元件应以此种方法安装在盘内,即:
为降低内部短路的危险并限制内部故障时伤害的扩大,其主要元件应采用物理隔离。
4.4.3所有的设备、材料和元件应为标准产品并适用无人值班的情况。
4.4.4EPS应急电源装置为独立系统,除主电源外不需要其它的辅助电源。
4.4.5EPS应急电源装置应带所有必须的保护、控制和报警装置。
4.4.6为减少备品备件,简化维护和修理,相同的元件,分组件和模块应尽可能地可互换。
4.4.7不应使用对环境持续有毒的或国际上认为致癌的材料。
4.4.8所有元件应为正面或后板安装,以便于元器件更换及维护。
当EPS应急电源装置安装于多台柜内时,柜与柜应为并列安装。
4.4.9主要技术指标
交流为二路380V电源输入,互为备用(自动切换,亦可手动切换)
交流输入电压:
AC380V±15%
系统输出额定电压:
AC380/220V
稳压程度:
≤±1%
稳流精度:
≤±0.5%
充电浮充装置纹波电压(有效值):
≤±0.05%
装置绝缘电阻≥10MΩ
由市电转逆变切换时间:
≤6ms(保证金卤灯、汞灯在切换过程中不闪断,投标时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过载120%可以正常运行,150%运行10s。
4.5主要元器件
4.5.1整流器
4.5.1.1在任何充电方式下,整流器应有符合IEC60478-1规定的恒压及恒流特性。
4.5.1.2整流器应有足够的容量在4小时内将完全放电的蓄电池充电至额定容量的50%。
4.5.1.3快速充电和浮充电间的切换应为自动充电控制,亦可手动操作。
4.5.1.4整流器应有防止冲击电流的慢速起动装置。
4.5.2蓄电池
4.5.2.1蓄电池为符合有关IEC标准的免维护密闭型铅酸蓄电池(德国松树)。
4.5.2.2在厂家保证的使用期限内和在最低环境温度(对电池而言)下,蓄电池的容量应能在自放电时间内给所带负荷供电,同时维持输出电压在规定的范围内。
4.5.2.3提供的蓄电池应带电解液且完全充电,并配备整套的电池间连接片,连接片应能通过故障电流并带绝缘护罩。
4.5.2.4蓄电池应安装在柜体内,每组电池配独立的电池开关及放电开关,放电开关容量按0.2C10配置,输出引至端子排。
4.5.2.5具有蓄电池监视管理功能
可对每节电池进行长期高精度循环检测,对异常情况报警,并记录故障电池的序号、故障时电压及故障发生的时间等,便于用户分析问题。
4.5.2.6采用进口及合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德国松树)。
4.5.2.7.成组电池单电池内阻及放电率应保持一致性并经过检验,电池组之间采取防止误充、放电措施。
4.5.2.8.EPS具有蓄电池容量自动定期检测功能,时间间隔可以设定。
4.5.3配电
4.5.3.1交流输入开关配备施耐德三极双电源切换装置(ATS),断路器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小于70kA。
4.5.3.2输出开关选择施耐德产品。
断路器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小于50kA。
配出回路数量及容量以最终设计数据为准。
4.5.4控制,保护和自检系统
4.5.4.1EPS应急电源装置能就地控制并有状态显示和设定参数的装置。
4.5.4.2信号和控制装置应平装在面板上。
信号灯和按钮的色标应符合IEC60073。
4.5.4.3控制回路应有专门的短路保护。
过负荷热保护元件应有手动复位。
4.5.4.4保护半导体元件的熔断器应带熔断指示。
4.5.4.5EPS配电盘的输出回路应有过电流和短路保护,其保护应带有指示保护装置动作的报警接点。
所有接点应接至指示和自检系统。
4.5.4.6所有mA信号和其它的调节或控制线路应与其它系统进行电气隔离。
4.5.4.7EPS应急电源装置应安全自保。
故障自检系统应易于发现故障。
4.5.4.8自检,保护和报警系统应监视和保护EPS应急电源装置。
此系统应独立于静态控制功能。
4.5.4.9通讯功能
EPS配有RS232/RS485通讯接口+光纤通讯接口,可方便地与南瑞综合自动化系统连接,通讯协议为Modbus。
卖方需积极配合南瑞厂家的工作,按照南瑞厂家的要求提供完整详实的数据。
4.5.5配线和端子连接
4.5.5.1所有的电线和导体应有单独的端子,除非端子是专门用于多根导体的。
端子间的配线应连续并且不允许有接头。
端子采用魏德米勒或凤凰品牌产品,端子排至少留有20%的备用端子。
4.5.5.2承受不同电压的端子应分组并用隔板分开。
4.5.5.3内部配线应安装在塑料槽盒内或穿缠挠性管保护。
4.5.5.4所有的电缆应从底部进入EPS应急电源装置。
密封板,电缆入口,线夹,接地件,支撑装置及端子应成套提供。
设计时应事先考虑在电缆密封件和端子之间留有足够的连接空间。
4.5.5.5应配备长度为电缆连接小室宽度的接地母线。
连接点的规格和数量应与规定的电缆规格和数量相匹配。
不同的接地线应连接在一起。
4.5.5.6EPS应急电源装置元件外露导电部分和外壳之间以及外壳和接地母线/接地螺栓之间的电导率应充分维护接地保护线路的连续性。
必要时应使用接地跨接线。
4.6电磁兼容性
4.6.1整流器系统应满足IEC61000的要求。
4.6.2控制系统应不受由于操作,系统内部故障以及线路上高频信号引起的尖峰脉冲和电压波动的影响。
4.7其它
4.7.1在任何负荷条件下,EPS应急电源装置噪音应小于55dB(距EPS装置1米处)。
4.7.2产品设计必须保证向电网输出谐波分量满足国标要求。
4.7.3电源进线处要求配备浪涌保护器,选用进口或合资品牌的产品,在下列模拟雷电波发生时,保护装置应起保护作用,使得设备不被损坏:
电压脉冲10/700μs,5kV;电流脉冲8/20μs,20kA。
4.7.4柜体颜色选用RAL7032。
4.7.5应随系统提供全部用于安装、日常操作和维护必要的附件。
4.7.6所有金属零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柜体及蓄电池架应采取特殊措施以防电解液对其腐蚀,面板采用厚度不小于2mm的冷轧钢板,构架采用覆铝锌板。
4.7.7配线应根据IEC60391,3.4.1.a.2.段定义的远端标记方法进行标记。
设备端子的标志应符合IEC60445的要求。
5检查和试验、质量保证
5.1应根据有关的IEC标准在制造厂的车间中对EPS应急电源装置进行例行试验。
5.2应进行功能试验以确保买方规定的所有控制和信号功能。
5.3应根据IEC的有关条款进行规定的试验。
5.4EPS应急电源设备整机质保期为一年,具体以商务合同为准。
蓄电池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卖方承诺价格不变。
三年内由于蓄电池本身质量问题损坏,卖方承诺免费更换损坏电池。
5.5经买方同意,卖方负责本项目所供电池的废旧电池免费回收。
6铭牌
6.1铭牌至少应含有IEC60146-1-1.3.11条款要求的所有内容。
6.2铭牌应由不锈钢材料制成并固定在设备不动部件上的明显处。
6.3如其它的铭牌必须安装在可移动部件上时,在这些铭牌中应重现制造厂的系列号和参考数据。
6.4铭牌应安装于易更换处。
6.5当系统被分成几个单独的盘或架交货时,每一部分应分别按卖方提供的方框图或连接图清楚地标记内部连接电缆和端子。
6.6应提供指示设备号和/或说明的其它铭牌。
7卖方文件
7.1卖方提供的资料所使用的单位为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2卖方资料应正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均需提供电子版本。
7.3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7.4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含:
∙技术偏差汇总
∙完整的数据表
∙包括外形尺寸、主要电气数据和安装细则的样本
∙技术开标一览表
∙涉及的型式试验报告
∙主要的外形尺寸
∙单线图及排列布置图
∙运输重量、尺寸和发热量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运行业绩及运行报告
∙电池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7.5卖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向买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3份(包括电子版1套)。
∙经认定的外形尺寸和地板剖面尺寸,包括安装、操作和维护所需的空间以及近似重量。
∙母线、现场接线的端子排和电缆连接终端的位置
∙经确认的柜体排列图
∙经更新的完整数据表
∙控制原理图和接线图
∙指示装置和控制装置的布置
∙EPS系统发热量
∙出厂试验及试验数据一览表
∙每台EPS均有材料一览表,显示所有可更换部件的完整再订购信息。
这些信息必须与所列装置上的标识一致。
∙安装、操作和维护说明书
7.6合同签定后1周内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电子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2000,技术文件采用Microsoftoffice2003),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7.7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卖方有责任及时免费提供。
7.8卖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9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7.10设备供货时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7.5条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8份+1CD,部件清单及说明书,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8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1随机备品备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
随机备品备件至少包含下表内容: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8.2专用工具
卖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专用工具及仪器,并应按下表填写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1
2
3
4
8.3两年备品备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两年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承诺备件价格五年内保持不变。
两年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
9技术服务及其他
9.1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生产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等。
9.2卖方负责运抵现场指定位置。
买方负责现场必要的吊装设备。
9.3买方将对产品进行工厂检验,卖方提供食宿方便,住宿地与工厂间的人员接送。
9.4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至少5人工作日/套)常驻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
常驻人员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运行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每站1天。
9.5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如需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24小时内到达。
本技术协议的附件
附件一设计基础数据
附件二EPS原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