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服务项目标准化需求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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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服务项目标准化需求模版

租车服务项目标准化需求模版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232.18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格要求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含货运)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及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需求

一、具体要求

甲方负责进行广园快速路封闭收费工作,因收费站地处黄埔、增城、东莞地段,距市区较远,为给员工上下班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加强收费站的管理工作,甲方向乙方租赁大巴车五辆(55座)、工作用车一辆(12座商务车),乙方提供的车辆车龄不得大于3年,驾驶里程不得超过10万公里,配备驾驶员的驾龄10年以上,且三年内不得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记录。

班次

乘车地点

乘车时间

备注

上班(往)

7:

40

19:

30

如有调整发车时间及地点的以甲方书面的通知为准;

下班(返)

8:

45

20:

45

二、往返路线

序号

线路

车型及座位

每天次数/每年天数

配置司机

1

凤凰城-广园东-禺东西-广州大道-中山路-江湾桥-昌岗西路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2

荔新站-广园东-禺东西-广园中-机场路-新市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3

新沙站-广园东-禺东西-先烈路-东风路纪念堂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4

广园大桥站-广园东-禺东西-海印桥南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5

仓头站-广园东-禺东西-先烈路-东风西路

55座或以上

往返1次/法定工作日

6

工作用车

12座

365天

租赁合同

 

甲方: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乙方:

甲方负责进行广园快速路封闭收费工作,因收费站地处黄埔、增城、东莞地段,距市区较远,为给员工上下班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加强收费站的管理工作,甲方向乙方租赁大巴车五辆、工作用车各一辆。

如上级调整收费政策,终止或者缩减收费职能造成收费人员减少或者取消,导致甲方的租车需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对此作出合理调整,减少租车次数或终止合同,乙方无权向甲方申请索赔,而甲方亦不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一、合同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具有合法营运牌照的大巴车五辆和工作用车一辆,为接送广园快速路收费站员工上下班使用。

车辆租赁相关资料如下:

1、租用车辆资料如下:

(1)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2)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3)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4)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5)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6)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座位数:

座。

2、每天的行驶路线为:

序号

线路

车型及座位

每天次数/每年天数

配置司机

1

凤凰城-广园东-禺东西-广州大道-中山路-江湾桥-昌岗西路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2

荔新站-广园东-禺东西-广园中-机场路-新市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3

新沙站-广园东-禺东西-先烈路-东风路纪念堂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4

广园大桥站-广园东-禺东西-海印桥南

55座或以上

往返2次/365天

5

仓头站-广园东-禺东西-先烈路-东风西路

55座或以上

往返1次/法定工作日

6

工作用车

12座

365天

二、租赁期限及工作时间

1、租赁期限暂定为个月,由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

2.甲方有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或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

3、乙方每天的行驶路线及接送时间为:

每天的出车时间地点见下表,如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需作调整的应以书面通知为准。

班次

乘车地点

乘车时间

备注

上班(往)

7:

40

19:

30

如有调整发车时间及地点的以甲方书面的通知为准;

下班(返)

8:

45

20:

45

4、除第1、2、3点约定的合同内容外,若甲方有特殊任务要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辆,其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三、费用与支付

1、费用:

(1)一年的租赁费:

人民币元/年(大写:

X佰X拾X万X仟X佰元整)。

按月结算,每月租凭费:

人民币元/月(大写:

X佰X拾X万X仟X佰元整,全年费用以总价为准)。

(2)如甲方根据工作调整需要增加出车趟数的,在广州市范围内,为我公司提供30趟的免费加车服务。

超出30趟的费用,在广州市范围内接送的,按每趟500元核增;超出广州市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注:

以上费用包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路桥费、车辆及乘客保险费、年审费、燃油费、养路费、各种税费、司机工资及补贴等一切费用(包括燃油价格波动及运输高峰时期如“春运”的成本因素)。

乙方提供的工作用车(非营运车辆)每月支付甲方的油费不少于5000元。

2、支付:

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根据财政支付手续,办理支付。

四、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给乙方,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付款手续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租用车辆,并有权根据车辆状况及司机的服务态度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投诉罚款。

3、甲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考虑在收费站给乙方司机提供休息床位一张,并免费提供车辆停放车位一个。

4、甲方人员应文明乘车,爱护车上装饰物,保持车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在车上吸烟,不得携带危险品上车。

5、合约期满,甲方如需续约,须提前十天通知乙方。

乙方责权: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不准提供带病车辆给甲方使用。

2、乙方应保证车辆的各种证照齐全。

3、乙方应保证车辆在维修、维护、保养等期间保证替代车辆的配置不低于同等类型的车辆。

如无替代车辆或替代车辆的配置低于同等类型的车辆,视为违约,为保证甲方员工用车,甲方有权另行租用其他单位的车辆应急,所发生的费用在租金中抵扣,乙方不得有异议。

4、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和在规定地点接送甲方的员工,不得迟到,如迟到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于迟到引起的相关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战争、天灾、不可预见的交通中断等),为保证甲方员工用车,甲方有权另行租用其他单位的车辆应急,所发生的费用在租金中抵扣,乙方不得有异议。

如发生三次此类行为,本合同自动终止,且甲方将不支付当月租赁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当日无法开足车辆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少一辆车在当月租金中对该车每车次相应费用核算扣减,并照此累计。

5、乙方应确保提供的车辆正常使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坚持车辆出车前检查,确保安全行车,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更换车辆),不得耽误甲方的工作。

6、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省、市有关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安全行车,保证甲方员工的人身安全;乙方必须在车厢内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原则上由乙方负责;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任何事故(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车辆被盗等),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和乘客责任险(保险额每座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若乙方因未购买保险或购买保险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责任。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租赁、在接送的班次时间内将租赁车

辆转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更换租赁车辆(如需维修、保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同等车辆暂代,但不得超过2天);如发现随意更换车辆,经我司查实,自动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当月租金。

8、乙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四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9、乙方司机应做到文明礼貌,服从甲方当班班长的合理安排,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

如条件允许,应尽可能方便员工在往返途中上下车。

以上各项详细执行情况见附件《广州市广园快速路车辆租赁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广州市广园快速路收费所车辆租赁服务考核评分表》。

五、续租

甲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延长租赁期限时,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同乙方签订续租补充协议,续租的有关具体事项在补充合同中明确。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有违约责任的应扣罚违约金按100元/次计算。

2、乙方如每月累计三次迟到超过20分钟/次的按违约一次计算,如甲方对乙方的有效投诉每月超过两次的按违约一次计算。

3、乙方因低价中标拒绝履行合同签订导致影响甲方收费工作正常开展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终止执行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将组织重新招标,招标结果如果中标价比原中标价高的,高出部分将从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及记录在案,甲方有权拒绝该承包商参与今后甲方相关项目招标活动。

七、争议及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协商友好解决,若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及在5个工作日内,在乙方缴纳交付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后生效(履约保证金可采用履约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成后十五天内无息退回。

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执一份、财政管理部门执一份,合同副本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广州市站南路十五号之一6楼地址:

开户各名称:

账号:

银行名称: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广园东封闭收费租车采购项目

项目廉政合同

委托方(甲方):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

受托方(乙方):

项目名称: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广园东封闭收费租车采购项目

根据有关采购项目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采购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高效优质,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及投资效益,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采购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采购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非公务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采购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采购项目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非公务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仅供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相关领域投标的处罚。

六、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采购项目合同终止后止。

八、本合同作为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采购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九、本采购项目合同终止后,本合同失效。

 

委托方: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名盖公章)(签名盖公章)

 

关于广州市广园快速路车辆租赁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租赁车辆安全、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服务管理质量考核机制,结合本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车辆使用情况,对车辆出租方的客运服务标准及质量考核管理制定如下细则:

一、考核范围:

凡是合同(合同编号:

)规定范围内的租赁车辆,均参照本制度进行工作考核。

二、考核形式:

采取百分考核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满意,80分以下为不满意。

三、考核项目:

车辆正常运作、行车安全、车辆的设施设备、文明服务、相关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共5项。

四、考核时间:

每月考核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每月车辆租赁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以满意度为支付标准。

80分以上(含80分)为全额支付,80分以下按折算比例支付。

六、考核档案:

每次考核评分必须填写《广州市广园快速路车辆租赁服务考核评分表》并由专人负责保存。

 

广州市广园快速路收费所车辆租赁服务考核评分表

序号

指标项目

所占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

存在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

车辆正常运作

30分

(占总分比例30%)

车辆出租方须确保提供的车辆正常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接送我公司员工,不得迟到(如迟到一次扣5分),并承担迟到引起的相关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

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无法开足车辆,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少一趟车次在当月支付租赁费用中核算扣减,并照此累计(且每次扣10分)。

2

行车安全

30分

(占总分比例30%)

车辆出租方须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坚持车辆出车前检查,不得使用带病车辆,行车时须遵守省、市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确保安全行车,保障我公司职工人身安全,在上、下车时还有员工站在车厢内司机不能驱动车辆,若由于司机的原因造成任何事故一次扣10分,并承担起的相关责任。

3

车厢设施配置

10分

(占总分比例10%)

在车厢内须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窗帘、空调等相关设备。

4

文明服务

20分

(占总分比例20%)

司机应做到文明礼貌,服从我公司的当班班长的合理安排,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包括座位、行李架、车内空气等),如条件允许应尽可能方便员工在往返的途中上下车。

5

相关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10分

(占总分比例10%)

车辆出租方在履行合同阶段需要更换司机、车辆,须更换具备相同资历和资格要求的司机、车辆,并提供新司机、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我公司审核同意。

如随意更换司机、车辆经我公司查实一次扣10分,超过三次不支付当月租金。

合计

100分

租赁公司项目负责人:

 

时间:

年月日

考核工作小组(广园):

.

 

时间:

年月日

收费所领导(广园):

 

时间:

年月日

注*各车长由各片区收费班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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