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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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莲都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2017-2025年)

(征询意见稿)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二月

 

编制责任表

 

项目编制单位: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员:

金汀

项目编制人员:

李明波毛甬州

项目审核人员:

李鸿杨

项目审定人员:

金汀

 

附件1相关文件列表

附件2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莲都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2017-2025年)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保护耕地,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迫切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关于加快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经信资源【2009】424号)、《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丽水市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计划》的要求,结合莲都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分布状况、新墙材行业发展实际,编制《莲都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本规划实施期限:

2017—2025年。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莲都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围绕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绿色新型墙材、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以建筑市场应用为导向,以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为保障,加强城市区“禁粘”“禁实”、推动新型墙材产品结构调整、加大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等工作,基本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新墙材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积极利用各项政策措施,扶持发展了浙南制管、民伟墙材、龙源建材等一批新墙材企业。

2016年,全区新墙材产量1.29亿块标砖,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17.27%。

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60.8%,与2010年相比提高了10.8个百分点。

新墙材产品类型由单一的烧结砖类制品逐步发展形成混凝土砖类、蒸压加气砌块等多种墙材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2、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共关停粘土砖瓦窑7家。

其中,隧道窑1座,小立窑6座,共淘汰落后产能1亿块标砖,盘活土地96亩。

2016年至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共拆除各类违法砖瓦窑8家,提前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

其中,24门(含)以下轮窑3家,24门以上轮窑4家,混凝土砖类企业1家,共淘汰落后产能2.5亿块标砖,盘活土地447亩。

截至2017年底,累计关停落后砖瓦窑15家,淘汰落后产能3.5亿块标砖,盘活土地543亩。

3、城市城区“禁实禁粘”工作全面开展

深入贯彻《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3】433号)精神,2015年1月1日起,莲都区开展城市城区(包括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4、农村推新试点工作有新突破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和各乡镇做好协调与沟通,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多种开形式的新墙材下乡政策宣传,花大力气做好农村农民自建房新墙材使用推广工作。

2017年,积极争取获得市级新墙材下乡补助资金,通过在各乡镇调查摸底、组织申报、联合丽水市新墙办择优筛选确定在碧湖镇概头村开展莲都区首例新墙材下乡试点项目。

5、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依法建立健全墙改工作机构,把墙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并依法启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截至2017年底,莲都区新墙办接受举报并对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累计处罚金额45万,沉重打击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

1、新墙材产品档次偏低、品种单一

目前莲都区年产6000万块标砖以上的新墙材企业较少,新墙材产品结构单一,低档产品占据比例偏高。

新一轮淘汰关停后,莲都区范围内已经没有烧结类新墙材生产企业,市面上出售的烧结类墙材均由周边县市输入,与满足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2、非法用地情况突出,行业改造提升难度大

莲都区墙材企业非法用地情况非常突出,企业生产用地大部分以租赁为主,部分企业甚至租用农村集体用地。

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砖瓦企业要实施置换整合和改造提升,首要条件是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墙材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用地情况,所以不敢投入大量资金搞技改提升和开展清洁化生产,造成行业发展停滞不前。

3.农民建房使用实心砖情况普遍,传统观念转变较难

近年来,随着新墙材下乡宣传和农村新墙材示范项目的开展,农民对新墙材的认识度和接受度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受传统观念和习惯的影响,在农村推广使用新墙材难度仍然很大。

一方面新墙材下乡试点项目虽于去年底开始启动,但短时间内成效并不明显;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和农村“禁粘禁实”不同步,杜绝和减少农村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行政处罚手段。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给全区墙改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需求侧变化带来的的机遇

城乡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

“十三五”期间,丽水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精致城乡环境,发展生态民宿经济以及周边县市经济发展带来的辐射等,对全区墙改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机器换人”的推进也倒逼墙材行业转型升级。

淘汰落后产能带来新机遇。

随着国家环保督查和城市“限粘”“禁实”等工作的持续推进,截至2017年底,莲都区累计关停落后砖瓦窑15家,淘汰落后产能3.5亿块标砖,为全区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供了空间。

与此同时,莲都区现有新墙材企业生产的产品和产能已不足以满足区域内的建设需求,发展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新墙材项目是当务之急。

区域内资源丰富,废物利用所带来的机遇。

莲都区地处山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

根据《浙江省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显示,莲都区可供开发利用砖瓦用岩有5处,集中分布于碧湖镇、老竹镇和丽新乡,其中碧湖镇2处,丽新乡2处,老竹镇1处。

同时,莲都区范围内有着大量因工程项目建设而产生的废弃土和建筑垃圾,而新墙材产业可以有效处置这些废弃资源,使之成为重要原材料,既符合节能利废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又能提高新墙材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供给侧改革带来的挑战

与建材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对新型墙材行业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墙材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效益普遍下滑等矛盾日益突出。

伴随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墙材行业发展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资源约束、环境约束和市场约束。

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对新型墙材的开发使用提出了新要求。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和产品创新、质量创优为主线;以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筑需求为导向;以新型城镇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墙材行业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优化升级;通过巩固城市“禁粘”、深化农村“推新”,实现莲都区新型墙材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引导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使企业加快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加速中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变。

充分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健全完善产业发展引导、扶持和监管政策。

依法开展行业监管,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通过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环保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防止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全面推进墙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绿色发展与转变方式双措并举

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新型墙材发展的基本途径。

支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当地各类废弃物、江河污泥和建筑渣土等废弃资源,生产绿色环保新型墙材与建筑部品;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新型墙材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向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鼓励墙材企业走低消耗、低能耗、轻污染、多功能、再循环之路,使新型墙材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以新型墙材绿色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创新发展和优化整合两手齐抓

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创新体系。

把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作为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扶持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的培育,支持行业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推进企业实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化生产的转型。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低小散”企业,有效引导行业开展组织结构调整,提高新型墙材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4、城市“禁粘”和农村“推新”统筹结合

加强对城市城区建设工程“禁粘”工作的督查力度,在巩固城市城区“禁粘”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加快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步伐,促进新型墙材在农村建设工程中全面应用

(三)发展目标

至2025年末:

莲都区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5%以上,城镇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农村应用比例达到35%。

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

按照“淘汰产能50%以上”减量置换原则,实施烧结墙材改造提升。

培育省级新型墙材龙头企业1家;

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新型墙材企业2家以上;

新型墙材生产能耗下降10%。

四、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绿色墙材

因地制宜发展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符合地方建筑市场需求的各类多功能绿色新型墙材。

探索建立消耗少、污染轻、利废大、效益好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墙材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促进墙材行业绿色发展转型。

指导督促新型墙材企业严格执行GB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新型墙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准,重点实施烧结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企业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余热(汽)利用,煤洁净气化、建材智能制造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支持开展隧道窑余热发电,实施窑炉风机节能变频技术改造,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全区新型墙材企业基本达到清洁化生产标准。

2、淘汰落后,提质发展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低质过剩产能,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

淘汰单机单班年生产规模2.5万立方米以下生产线和采用简易移动式成型机或附着式振动成型台的混凝土砖生产线,淘汰年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以下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

鼓励烧结墙材向高孔洞率、高强自保温和复合砌块方向发展;鼓励混凝土制品要向复合保温产品方向发展,提高产品的保温性能;鼓励蒸压加气混凝土、陶粒加气混凝土制品应向低密度、高强度、自保温方向发展。

鼓励和扶持新型墙材企业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机器换人”进程。

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装备水平必须按照相应工厂建设规范、生产技术工艺、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实现清洁化生产。

3、促进改造提升,合理规划布局

在烧结墙材领域,按照“淘汰产能50%以上”减量置换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改造提升发展一批。

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国土、建设、环保、经商、乡镇等职能部门意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要求、《浙江省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关于莲都区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以及莲都区墙材市场需求情况分析,莲都区可以在碧湖镇、老竹镇、丽新乡等经济发展较好、农民建房墙材需求较多、页岩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进行烧结墙材生产企业布点。

在关停淘汰落后砖瓦窑数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建议莲都区首期计划布点烧结类新墙材生产企业两家,即碧湖镇方向选点一家(不包括正在丽水工业园区办理土地审批的丽水市金氏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老竹镇、丽新乡方向选点一家。

考虑到土地规划审批和土地资源再利用,建议新建烧结墙材企业用地优先从2017年被拆除的6家砖瓦轮窑企业旧址中选取。

新建的烧结墙材企业必须满足年生产规模在6000万块标砖以上,采用隧道窑焙烧工艺且隧道窑断面宽度在4.6米(含)以上,将各类工业固废、建筑废弃物和淤污泥作为生产原料的重要来源,采用自动计量配料、70/60型以上真空挤出机,利用窑炉余干燥、自动码卸坯等技术装备,达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在非烧结墙材领域,鼓励支持取得省级新墙材产品认定的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步伐。

新建非烧结墙材企业要注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生产工艺和电子计量配料系统、自动码卸坯、机械包装等工艺技术改造,提高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

4、积极引导,培育龙头企业

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全区墙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培育形成两到三家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龙头企业,支撑和带动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加大农村推新工作力度

在巩固城市城区“禁粘”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农村新墙材应用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使用新墙材的思想意识。

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搬迁、下山脱贫异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新墙材应用。

积极开展农村新墙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农民建房新墙材应用。

探索研究农村使用新墙材扶持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农户、新墙材企业、村镇参与农村推广使用新型墙材的积极性。

五、对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将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列入乡镇街道考核内容。

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墙材企业入市门槛,严禁违规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墙材企业。

对无证生产经营和销售明令禁止的墙材产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对高能耗、重污染砖窑企业实现指标验收,未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

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指导,促其健康发展,使其真正成为政府和企业间交流的桥梁。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大对墙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互联网平台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墙材宣传活动。

定期组织生产企业、施工单位以及乡镇村墙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宣传,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墙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以及对新型墙材的认可度,摆脱对传统墙体材料的依赖,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撑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努力营造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的有利气氛。

(三)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日常监管服务效能,严格遵循《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依法行政。

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管理规程建设,建立质量管理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墙体材料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协调解决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存在的问题。

同时,加强墙改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墙改管理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

六、附录

附件1相关文件列表

时间

相关文件

发布者

2004年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原国家环保总局HJ/T169-2004

2005年7月1日实施

建材行业标准《砖瓦焙烧窑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07年7月26日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时间

相关文件

发布者

2013年7月23日

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

浙经信资源[2013]433号

2013年9月17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发布GB29620-2013

2014年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的《工作日志》

2014年

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的《工作日志》

2008年1月7日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浙财综字[2008]1号

2008年2月27日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08年本)

浙江省墙办

2008年4月

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莲都区人民政府

2009年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

浙经信资源[2009]424号

2010年8月23日

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

浙江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发〔2010〕210号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10月16日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试行)

浙新墙办[2011]25号

附件2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根据《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08年本)》,主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包括以下种类:

一、砖类

1.烧结多孔砖(以煤矸石、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烧结空心砖(以煤矸石、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2.混凝土多孔砖(符合JC943—2004技术要求)。

3.混凝土实心砖(符合新颁布的国标技术要求)

4.蒸压粉煤灰砖(符合JC239—2001技术要求)、蒸压灰砂砖(符合GB11945—1999技术要术)和蒸压灰砂空心砖(符合JC/T637—1996技术要求)。

二、砌块类

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1997技术要求)。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2002技术要求)。

3.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T11968--2006的技术要求)。

5.石膏砌块(符合JC/T698--1998技术要求)。

6.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862—2000技术要求)

三、板材类

1.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1995技术要求)。

2.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符合JG/T169--2005的技术要求)。

3.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23--1996的技术要求)。

4.石膏空心条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29--1998的技术要求)。

5.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GB/T19631--2005技术要求)。

6.金属面夹芯板。

其中:

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89--1998技术要求);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符合JC/T868--2000技术要求);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符合JC/T869--2000技术要求)。

7.建筑平板。

其中:

纸面石膏板(符合GB/T9775—1999技术要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符合JC/T564—2000技术要求)、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JC/T626—1996技术要求)、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符合JC/T671—1997技术要求)、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符合JC/T412-2006技术要求)

四、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工业废渣、农作物桔杆、建筑垃圾、的非烧结墙体材料产品。

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烧结保温砖(砌块)、中空钢网内模隔墙、复合保温砖(砌块、板)、预制复合墙板(体),聚氨酯硬泡复合板及以专用聚氨酯为材料的建筑墙体。

六、其它经省级有关部门鉴定或验收,并经省新墙办确认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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