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多篇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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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多篇范文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根据**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昭监二分局〔XX〕1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职能职责范围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对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同时

以检查为契机,推进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通过精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了自查工作,我局的各项职能工作落实较好,推进正常。

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

1、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了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降低建筑能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加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建设局关于对加强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昭建发〔XX〕573号)文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将节能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建立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体系,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印发了《**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及节能方案》(昭建设〔XX〕271号)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与市财政局联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工作打下基础。

四是在城市规划的编制、建筑工程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中,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初步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

五是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规范应用工作的通知》(昭建设〔XX〕288号)文件,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有章可循。

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在城市规划编制或修编中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并作为规划编制或修编的强制性内容。

(2)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节能评估审查”的要求,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和不得开工建设。

(3)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文件精神,开展年度新建住房结构比例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积极开展社会节能。

(4)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

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能效测评、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挖掘节能潜力,在此基础上对具有节能潜力的现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开展节能改造。

(5)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

一是会同市财政局抓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

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示范和推广工作。

(6)加强公共交通节能管理。

对全市公共交通能耗的现状和节能潜力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公共交通领域节能的目标;同时加强对各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

(7)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

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及节电改造活动,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提高城市照明信息网络化水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8)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

继续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同时加大对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

深化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加强节水产品和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力度,确保“十一五”末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0%的目标的实现;加强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工作。

2、环保专项行动情况。

根据《**市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中,结合建设部门的职能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对昭阳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

通过检查,

该厂运行情况良好,有效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

(2)对6个县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情况、填埋量、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6个已基本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设施不配套,只有少数几个投入营运。

(3)组织安全

检查。

在XX年9月底,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对城镇供水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镇用水安全。

(4)配合环保部门,积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

(二)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在规划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调控政策执行方面主要是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楼堂馆所进行审批监督。

经自查,本年度市规划局没有接受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主要是严把规划关,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加强中心城区开发项目节约集约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协调和谐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

一是配合国土管理部门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为国土部门招、拍、挂土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二是加大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

前期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审批;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于**中心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了《**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方案》并报市规委会审查通过,为合理快速推进城市集约建设打下了基础。

(四)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

1、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加强领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通过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了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1)廉租住房建设。

今年省下达我市的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市政府将建设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纳入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

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此项工作。

截止XX年9月底,全市11个县(区)廉租住房建设完成3349.3万元,占概算总投资8652万元的38%。

从建设进展情况看,昭阳、水富、盐津、永善4县(区)廉租住房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进度符合省、市要求,能够确保在11月日通过竣工验收;绥江、镇雄、彝良、威信、鲁甸5县廉租住房建设,尚在基础浇注阶段,距离要求11月30日竣工验收仅有2个月的时间,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还需努力;巧家、大关2县的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稍落后,但只要县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应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9月上旬省财政厅、建设厅下拨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967.91万元。

资金已下达各县(区)及时组织发放,截止9月30日,发放租赁补贴822.4万元,实际发放户数10552户。

尚未发放的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目前各县区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手中。

以上两项工作,推进上总体正常,在上月省政府督察调研组的检查反馈中得到充分肯定。

2、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情况。

今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以及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整治。

具体情况如下:

(1)紧密协作,开展整治行动。

8月8日云南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云建房〔XX〕424号)文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并对全市11县区的房地产市场现状作了全面的调查。

并积极与市监察局会商,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文件的通知》(昭建房〔XX〕332号)文件,对各县区房地产秩序整治提出明确要求。

(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采取的措施。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我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以抓规范为重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是否合法,并进行认真整改查处。

对非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无开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无效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

对手续不全的,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是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

要求有关部门及开发企业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

依法打击弄虚作假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测绘队伍资质管理、测量人员资格认证等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三是强化合同管理。

积极宣传并推广使用《商品房购销合同》,对凡不符合《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的,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四是强化竣工验收制度。

商品房竣工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要求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向购房人提交“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五是规范物业管理体制,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与收费机制。

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六是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

严格执行七部委局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部68号文件。

对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广告以及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七是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组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

由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较少,要求各县区要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组织人员参加房地产中介执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

八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督促各县区对违法违规建设进行严厉查处,各县区在不同程度上清理出一大批违规违法建筑,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执行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四项制度”情况。

1、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积极配合是政府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打造“今日**效率”的工作要求,对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等重要行政行为和服务项目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精减审批事项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理顺了各项审批工作,完善了行政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四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依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

成立了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购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发放了省市有关“四项制度”的工作手册,并在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建立了桌签和工作牌制度,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方便了办事人员;印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市建设(规划)局办事服务指南》、《市建设局贯彻落实市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和行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对市直建设系统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是对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能力素质等组织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二是再次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再动员、再学习、再落实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做到“六要六到位”(即: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认识到位;二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宣传到位;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四要认真安排部署,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五要抓好四个结合,确保服务到位;六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督到位);三是进一步清理和审定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并要求各科室在以后的工作中对需要变更的事项要及时更正并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服务承诺事项;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指南,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服务指南”。

目前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是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是服务意识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要求,服务质量明显增强。

三是自身建设步伐加快,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是对外形象有效提升,公信力逐步增强。

(六)“兴边富民”专项资金、政府信贷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作为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我局主要履行雪凌和“5.12”地震灾害的民房恢复重建指导工作。

1、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

全市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任务12770户,涉及11个县区140个乡镇865个村办。

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

其中,已竣工验收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已迁入新居12770户,占重建任务的100%。

中央、省、市补助民房重建资金6385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6385万元。

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4469.5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770户,兑付资金1596.2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770户,兑付资金319.25万元。

2、“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

全市“5·12”地震民房重建任务12568户,涉及11个县区、108个乡镇606个村办。

截止10月2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占重建任务的100%。

其中,已竣工验收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

已迁入新居12382户,占重建任务的98.52%;中央、省、市已下拨民房重建资金15782万元,各县区已拨付到乡镇15782万元。

兑付完成基础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11047.4万元;兑付完成主体工程12568户,兑付资金3945.5万元;兑付已竣工验收12568户,兑付资金789.1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在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上,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建章立制,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序高效开展。

(1)争取支持,努力筹措重建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全市各级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但鉴于我市地方财政十分紧张的实情,争取上级支持成为关键。

灾情发生后,市恢复重建办公室立即建立灾情专报制度,加强与财政、民政、地震等相关部门和受灾县区的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并将灾损情况分类汇总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以争取上级对我市的帮助支持。

通过积极争取,在资金项目上得到了中央、省和社会各界的巨大支持。

为抗灾救灾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2)落实制度,强化资金管理。

为强化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调、配合,从制度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除认真执行中纪委《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外,还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对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六种行为进行问责的通知》、《关于严肃纪律端正作风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市财政部门及时转发了《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确保了救灾款物及时、合理、合规地用到灾区和受灾群众。

指挥部办公室还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救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建资金的管理。

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期拨付、准确支出、银行发放、规范做账、手续完整、使用合法。

救灾款物发放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数额公开、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3)规范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执行资金分配下达的各项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拨付,保证资金拨付的及时、畅通。

坚持厉行节约与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物资统购合理制定、认真审核相关开支标准。

主动公开各项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4)形成合力,强化审计监督。

指挥部办公室坚持对县区的定期检查制度,积极深入开展事前指导、事中跟踪督导以及事后绩效追踪,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的意识,并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救灾款物的跟踪监督审查,列入专项审计。

通过实地检查和现场督导,及时解决和纠正了部分实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了贪污、挪用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

努力使灾后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与监管工作,推进了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1、明确制定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

年初结合实际印发了《**市XX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

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安委会及局属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管责任人。

2、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方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盯防,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截止到10月1日,共自查安全隐患475条,已整改432条,整改率90.9%。

3、认真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XX年是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第一阶段目标达标年。

为推进我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标检查工作,我局于6月11日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前期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过树立“样板工地”的方式,以点带面,带动安全生产全局工作,强化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共同增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标检查工作领导组,抽调建设系统有关专家组成达标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市达标检查评价工作。

9月17日按照程序启动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达标评价工作。

截至10月20日已评价13个建筑施工企业,占我市65个建筑施工企业的20%。

综合评价合格9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69.2%,根据检查评价结论,对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临时收回其中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精心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成立了领导组,并印发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7月15日至27日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中下发了执法建议书6份,个别项目作了停工整顿。

通过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全面自查抽查、督查,及时排除隐患,有效地控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我局于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一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培训,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填写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6、切实推进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为维护建筑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作业人员在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前各县区已基本顺利开展了此项工作

7、强化监督执法。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中的两点体会

(一)通过此次执法效能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形成了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认识。

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能力、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政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通过此次检查我局将以优良政风树良好行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我市建设行业的“高效、廉洁、敬业”的行业形象。

(二)有效地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积极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我局作为主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业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

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监督检查,使全局机关特别是掌握行政审批权限的科室,思想作风有了转变,办事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对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自查发现一些工作做得还不够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完善,个别工作人员仍存在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的情况,离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职能职责履行与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

(二)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以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规划审批、项目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中切实加强对人员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进一步围绕机关的建设业务工作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

通过效能建设突破阻碍业务工作的结点,提高办事效率,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

市建设局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自查总结

根据**市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关于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昭监二分局〔XX〕1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相关职能职责范围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对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同时以检

查为契机,推进我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通过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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