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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分析法解高考评价题

sOLO题其实就是材料分析论证题。

根据SOLO分类评价法,比格斯把学生对某个问题的学习结果由低到高划分为五个层次:

前结构、单点结构、多点结构、关联结构和抽象拓展结构,具体含义如下:

1.前结构层次(prestructural):

学生基本上无法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只提供了一些逻辑混乱、没有论据支撑的答案。

2.单点结构层次(unistructural):

学生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但却就此收敛,单凭一点论据就跳到答案上去。

3.多点结构层次(multistructural):

学生找到了多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但却未能把这些思路有机地整合起来。

4.关联结构层次(relational):

学生找到了多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并且能够把这些思路结合起来思考。

5.抽象拓展层次(extendedabstract):

学生能够对问题进行抽象的概括,从理论的高度来分析问题,而且能够深化问题,使问题本身的意义得到拓展。

给你一道例题看一下吧:

例题1:

下列两则材料分别表明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你同意哪一种观点?

请说出你的理由。

材料一:

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

(注:

在古文中,所谓“封建”就是指分封制,所谓“郡邑”就是指郡县制。

——摘自柳宗元《封建论》

材料二: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

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

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

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

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

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摘自柳宗元《封建论》

本题为一道材料解析题,学生要解答好这道题,需要具备古文阅读、比较、综合、分析等多种能力,但SOLO分类法不需要分析能力的种类,只分析能力的层次。

根据SOLO分类法,学生的回答可以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前结构的回答。

这种回答只出现了一个简单的判断,我们不知道学生是根据什么得出这种判断的。

如:

(1):

分封制是不对的。

(2):

郡县制要比分封制好得多。

2.单点结构的回答。

这种回答只看到问题的其中一个方面,学生只根据片面的材料就得出绝对的结论。

如:

(1):

实行分封制是对的,因为夏、商、周和汉朝实行分封制,国家的寿命都很长。

(2):

实行郡县制是对的,因为秦朝以后大多数朝代都实行郡县制。

3.多点结构的回答。

这种回答能够认识到问题的多个方面,但是未能建立起这些方面之间的联系。

如:

(1):

夏、商、周和汉朝实行了分封制,国家较长久,秦朝实行了郡县制,国家较强大。

(2):

分封制和郡县制一直处于激烈的冲突之中,有些朝代实行了分封制,有些朝代则实行了郡县制。

4.关联结构的回答。

这种回答不但能够联系起多个事件,而且能够在多个事件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

如:

答:

分封制主要是在秦代之前实行的,而郡县制主要是在秦代之后实行的,汉代以后,某些朝代虽然也在局部地区实行过分封制,但总体上还是以郡县制为主体。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5.抽象拓展结构的回答。

这种回答能够把对问题的认识上升到抽象的理论认识层次,能够从理论上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以及这种现象的发展规律。

如:

(1):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差异的实质在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

从材料中我们注意到,在秦朝以前,主要实行分封制,而秦代以后,中央主要是通过郡县制来实施对地方的管理。

不同的朝代实行不同的制度,这是由该时代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秦代以前,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广阔的领土实施直接的管理,因此就采取了分封的形式。

秦代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央政府有能力也有必要对地方实施直接管理。

(2):

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差异的实质在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这不仅是一个历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从历史上看,中央过分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但不利于地方的发展,而地方过分地分权,短期内对地方的发展有好处,但往往会产生分裂势力。

因此,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是一个“度”的把握问题,过分地强调任何一方面都是有后患的。

本材料题考查学生思维能力的种类较多,如理解材料、结合材料的有效信息进行论证、理论分析历史现象的本质等等,但SOLO评价法并不具体分析学生运用了什么思维方法,而只是分析学生所能达到的思维层次。

能够从材料中找到两条有效信息的学生,能力层次自然比只找到一条有效信息的学生高;能够综合分析两条信息的学生,能力层次又比只是单纯找到两条信息的学生高;能够从理论上分析材料所反映的历史现象的学生,能力层次更比只是简单分析材料间的关系的学生高。

 

Solo分析法试题

一、美国1787宪法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独立宣言》

材料二:

1787年宪法规定实行联邦制,采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

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

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利。

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

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

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

——《美国1787年宪法简介》

材料三:

联邦政府成立后,(1789年9月)国会又通过了10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和谐]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平集会和向政府情愿的自由等。

此后的一百多年中,美国国会又先后通过十几个修正案,重要的有1865年生效的关于废除奴隶制,1920年关于美国妇女享有选举权,1972年通过的关于男女权利平等的修正案等。

——《高三历史教材》P84

 

问:

根据以上材料,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

(20分)

 

二、(09样题)1906年,美国律师安德鲁在上海会审公廨旁听了一整天的诉讼,随后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专题文章,写道:

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在文明世界里,都对其人民行使司法管辖权,也对居住在本国的外国公民行使司法权。

文明国家在与清国签署条约时,表达了要保留对驻上海和清国其他城市的本国公民行使司法权的愿望。

换言之,美、英、法、德、意等国的公民不得在清国法庭被起诉,而必须在这些国家设在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几乎所有西方大国都向驻上海的领事馆派出了司法官处理司法事务,英国不久前还建立了拥有一名资深律师的终审法院。

英国人在宣判时,特地被允许悬挂英国国旗。

美国国会最终也同意在清国建立一个与清国分庭抗礼、拥有更多尊严和权力的法院。

关于建立新法院的初衷,一位先生告诉我:

“清国人对事物的判断常常受到其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也受到个性品格的局限。

他们断案,不管是肯定或否定,通常都根据审案法官的感觉而定,并不重视证据与严密的逻辑推理。

英国政府察觉了这个情况,这成为英国力求在清国乃至全亚洲扩张自己影响的重要原因。

”——摘自(《1906年的上海:

会审公廨一一个美国律师的观察》

问:

你如何理解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

(15分)

 

 

三、(2010高考)一份对外“和约”

 义和团运动期间,一位团民私自替政府拟了一份对外“和约”。

“和约”虽不具法律效力,作为历史材料却真实地反映了作者的思想。

内容如下:

  一、各国前所索赔款,一概作废。

二、各国应偿中国兵费四百兆两。

三、各国兵船已在中国口者,不准驶出。

四、各国租价照今加倍。

五、将总署交还中国。

六、康有为回国治罪。

七、所有各国教堂一律充公。

八、日本将台湾交还中国。

九、德国将胶州交还中国。

十、俄罗斯将大连交还中国。

十一、所有教士各归其国,不准再来。

十二、中国仍有管理高丽安南之权。

十三、中国海关仍归华人办理。

十四、外国使臣来中国者,照乾隆时所定之例,不许进京。

十五、另赔义和拳兵费四百兆。

十六、日本亦须照乾隆时例入贡。

十七、华人交通西人,及不遵官场约束者,归朝廷治罪。

十八、所有东西洋人与中国官场相见,须行叩头之礼。

十九、外人不准在中国游历。

二十、俄罗斯西伯利亚及各处铁路,均须拆毁。

二十一、英国须将新安九龙交还中国。

二十二、各国运来中国货物合应加倍收税。

二十三、洋商船到口者,须先禀明该处守口中国官兵,方准入口。

二十四、大米不准出口。

二十五、凡货物运往外国者,亦须加倍收税。

问题:

(2)你是如何看待这份“和约”的?

(15分)

 

四、材料1、关于鸦片战争,马克思在《鸦片贸易史》中一针见血地说:

“这场战争是英国资产阶级旨在维护鸦片贸易而发动和进行的对华战争。

”而英国学者马士则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说:

“当中国人实行一种激烈的禁烟运动而使危机加剧的时候,战争果然就来到了;它(鸦片战争)不过是……决定东方和西方之间应有的国际和商务关系的斗争……”

材料2、美国人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中则提出了一个悖论:

“大家都认为鸦片战争是一次典型的非正义战争,是用鸦片染成的战争……其实,根本问题在于北京愿不愿意和英国建立平等国家关系的问题。

材料3、美国学者张馨保在《林钦差与鸦片战争》中让我们看到了关于鸦片战争起因的另类解读:

“……当两种各有其特殊体制、风格和价值观念的成熟的文化相接触时,必然会发生某种冲突(鸦片战争)。

材料4、英国外相巴麦尊在议会的讲话:

“(清政府)竟然把能给我们大英帝国带来无限利益的大批的商品,全部给予销毁!

我要求议会批准政府去惩罚那个极其野蛮的国家!

要保护我们天经地义的合法贸易!

——刘存宽《试论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双重动因》,《近代史研究》

问题:

结合你对这场战争爆发原因的理解,评述材料中的观点。

 

五、一百多年来,围绕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人们的认识是不同的:

材料一:

西太后:

“变法乃素志”。

“苟可致富强者,儿自为之,吾不内制也”。

“若师日人之更衣冠,易正朔。

则是得罪祖宗,断不可行。

”光绪帝:

“近来朝廷整顿庶务……迭经谕令各将军督抚切力筹办……乃各省积习相沿,因循玩懈,虽经严旨敦迫,犹复存观望。

”康有为:

“杀几个一品大官,法就可以变……只要皇帝驾临乾清门大功可成。

材料二:

赫德:

“他们把足够几年吃的东西不顾他的胃量和消化能力,在三个月内,都填塞给他吃了。

”美国《纽约时报》1900年12月23日则说:

“改革派在现实政治斗争中非常不善于利用人们对既有体制的反对。

人民的内心都憋着一股劲儿,并且人民的情感会被广泛地唤醒,而只有这种状况真正出现时,才会对改革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

材料三:

胡绳先生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说:

“维新派是以庸俗进化论作为指导思想,他们所承认和要求的只是渐进的变化……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治主张点滴的改良,否定革命,主张同旧势力妥协,否定决裂……因为他们所代表的资产阶级还离不开封建地主阶级,这就决定了他们只能是软弱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

张开沅先生在《离异与回归——传统文化与近代化关系试析》中说:

“维新派在变法期间不太注意斗争策略,动作太快,触动面太宽,这样就树敌过多,使自己更加陷于孤立。

……没有考虑到各项较大改革的社会心理承受能力,以及由于民众缺乏理解而可能增加的反对。

……他们爱国心切,因而急于求成。

问题:

结合以上材料,就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评述以上观点。

 

六工业化

1895年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对英国工业革命作了一番评论:

“从这污秽的阴沟里泛出了人类最伟大的工业溪流,肥沃了整个世界;从这肮脏的下水道中流出了纯正的金子。

人性在这里获得了最为充分的发展,也达到了最为野蛮的状态;文明在这儿创造了奇迹,而文明人在这儿却几乎变成了野蛮人。

”至今,工业化在发达国家完成并在发展中国家继续进行。

请结合一百多年工业化的历史,对工业化作一简要评价。

(10分)

 

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30分)

新文化运动是辛亥革命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继续,是对辛亥革命的“补课”。

中西文化论战则是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论战中心论题的变化和时间的发展,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材料一:

(从1915年《新青年》创刊到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为论争的第一阶段)。

陈独秀认为“(东洋文明)……名为‘近世’,其实犹古之遗也。

可称曰‘近世文明’者,……即西洋文明也,……欧洲输入之文化,与吾华固有之文化,其根本性质极端相反。

杜亚泉认为:

以儒家为主体的固有文化,是中国衡量是非的统一标准。

由于西方文化的输入,破坏了这种统一的标准……。

因此,“决不能希望于自外输入之西洋文明,而当希望于己国固有之文明”。

当今,“救济之道,在统整吾国固有之文明”。

———《中华文化通志·现代文化志》

材料二:

(从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到1920年为论争的第二阶段)。

一部分人认为中国固有文明不仅不能“革除”,而且还应该与西方文明调和折衷,把西方文明融合于中国文明之中。

……新文化的主张者们大都认为,……东西方文明是不相融的,前者是“已死的东西”,后者是“世界的”、“科学的”,中国“非走西方文明的路不可”。

———冯天瑜《中国文化发展轨迹》

材料三:

(从1921年到1927年为论争的第三阶段)。

(梁启超在《欧旅心影录》中借一位法国人的话说)“西方文明已经破产,正要等到东方文明来救我们,你何必又到我们欧洲来找药方呢?

……”(梁漱溟认为)人类文化要发生“由西洋态度变为中国态度”的“根本改变”,未来文化就是“中国文化之复兴”。

———冯天瑜《中国文化发展轨迹》

材料四:

对梁漱溟文化理论提出批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胡适、张东荪等人坚持走西方资产阶级文化之路,而瞿秋白等则提出应该建立社会主义的现代文明,以取代封建宗法文明和开始走下坡路的资产阶级文明。

———《中华文化通志·现代文化志》

回答:

(1)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高举的大旗是什么?

(2分)为什么说新文化运动是辛亥革命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继续,是对辛亥革命的“补课”?

(5分)

 

(2)分析材料一、材料二,中西文化论战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论争重点分别是什么?

综合材料三、材料四,中西文化论战第三阶段的论争重点表面上是什么问题?

实际上主要在论争什么?

(8分)

 

(3)根据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评述中西文化论战。

(15分)

 

Solo分析法答案

一.透过上述材料,我们可以看出,美国1787年之《合众国宪法》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之法律,其要在维护美国资产阶级之利益,确立资本主义民主制度。

此法大体上可以认为是一进步向上之文件,是人类文明发展之辉煌成果;但由其时代之背景使然,其必有局限性之存在。

由正面观之,该法将北美资产阶级革命之成果以国家根本大法之形式保存下来,这于历史上尚属首次,同时也使中央政府黯弱无能之邦联时代得以结束,美利坚国家之腾飞由此拉开帷幕。

于内容中,宪法首先定下议会、总统之制及三权分立之政府结构;前者使《社会契约论》及其中人民主权之理论真正成为现实,是资产阶级革命史与资本主义国家建设史上一重大成就,同时亦为其后诸国之资产阶级民主运动提供了参照与楷模;而后者则是将《论法的精神》中三权分立制衡之学说受赐实践于国家制度之中,在防止专制独裁及权力腐化两方面确实取得成效,今后亦受到各国资产阶级之追捧与效仿。

此二制悉为对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之继承与发扬,并开创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之先河,在资产阶级对自由平等的探索中起到承上启下之重要作用。

而从另一面观之,实际上又可以分为正反两面。

由上述之材料三可知《合众国宪法》有一自我修复升级之程序——在1787年至今的二百余年中,十数个宪法修正案被通过,其中涉及自由、平等、种族、女权等各个方面,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合众国宪法》在其本身规定之框架的维护下,是具有与时俱进与自我完善之能力的。

这弥足可贵,但就在这进步之中便暴露出原先1787年所定宪法之不足;在美国社会中,并非所有人都获得了平等之权利,压迫与剥削依然存在,许多北美人民仍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其部分甚至材料一所示《独立宣言》中所阐述之精神相悖,此间自然有适应国情之要素存在,但从某种程度上言之,仍不可不谓为一种思想上之倒退,此亦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

综以上两点而言,1787年颁布之《合众国宪法》完全可以被认定为积极的、进步的、革命的,是所谓瑕不掩瑜,即使从问世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各式各样之问题——甚至直至今日都还有许多细节等待补完——我们依然有理由相信它将随着时代之脚步不断完善自身。

这部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还将带着它的光荣往事在历史长河中前行,直到退出历史舞台的那一日,1787年《合众国宪法》依然将作为人类智慧精神之结晶与政治文化之瑰宝在幕后守望着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

二.【例答一】:

西方国家在近代中国行使司法管辖权客观上推动了中国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但其主要目的显然是非正义的,侵略主权国家,而迫使其签订丧权辱国条约。

西方国家司法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有一定积极作用。

西方民主的法律制度取代封建的中华法系,以礼入法,礼刑结合的特点维护了封建等级制度,既不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长期发展。

律师制、诉讼制、陪审制与公开审判的传入,使中华法系渐渐衰落,并成为中国近代化发展的动力之一。

其他民主化、法制化的制度也唤醒了要求改革的国内有识之士。

西方民主的法律制度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英国终审法院、美国法院等的成立有助于断案的公正性,客观上稳定社会秩序,并成为日后中国发展现代化的借鉴模式。

但是西方国家在中国行使司法制度的过程与目的是非正义的。

西方列强取得司法权的过程不合法。

西方列强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侵犯中国主权,违反了国际法。

并迫使中国政府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

1842《南京条约》、1844《望厦条约》、1876《烟台条约》,并于1868年成立会审公廨,使中国丧失领事裁判权。

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并成为外国政府的工具。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并不符合其民主平等的原则。

外国在中国犯法不得在清国法庭被起诉,而西方领事馆的司法官员对之姑息,使得外国人于中国境内为所欲为,干扰司法公正。

这与西方社会的平等原则相悖。

且外国领事对中国司法官员职权的干扰,加之其“观审权”从租借地扩大到所有地区,是对中国司法的不公正、不平等体现。

西方国家建立司法制度主要目的在殖民。

西方国家对中国推行法律制度并不在于维护中国司法公正,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度的同化一步步实现殖民、扩张势力范围的目的,以便发展本国生产力,并争夺市场。

综合多方面来看,西方在中国推行的法律制度是积极的,推动了中国近代化,但他推行的方式是消极的、侵略性质的,并且弊大于利。

文明的交流应在基于主权互不侵犯、和平共处之上。

同时,也表明落后就要挨打,中国必须通过自强才能自立于民族之林。

【例答二】: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体现了东西方文明的差异。

中国古代是大河文明,西方则以海洋文明为代表。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中央集权制,专制主义根深蒂固,而西方却探索了符合时代规律的政治体制,相对民主和自由,远远领先于中国。

大河文明的闭塞与海洋文明的开放形成鲜明对比。

西方对于中国的侵略是文明史观的必然,先进的工业文明必将与落后的农业文明发生冲突。

但客观上也刺激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儒家是中国2000多年的官学,其提倡的“礼”、“仁”在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感情因素浓厚,而西方国家却先经历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思想解放浪潮,其积极寻求思想解放的态度与中国人保守的天性形成鲜明对比,这也是不难理解,西方人更加理性、稀有,而中国法官断案是渗透了太多感情因素。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体现了当时中国与世界的巨大差异。

中国的近代化是一段屈辱史,作为古代的超级大国,在近代被数不胜数的西方列强侵略却没有还手之力。

西方国家靠着他们压倒性的实力逼迫着中国签订无数的不平等条约,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文化,全面领先于中国,不得不承认曾经让西方朝思暮想的中国由于自己的自大而沦为西方列强的欺凌对象。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让人心痛!

“文明国家”(英美法等国),“必须”“几乎所有西方大国”等字眼深刻反映出西方国家将自己列入“文明”,相对地,“清国”则代表着野蛮。

西方列强已经认为向中国索取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中国对他们的要求是“必须”的。

没有一个国家将中国放在眼中!

这着实让人心痛。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是野心的流露,西方国家企图将中国乃至整个亚洲纳入资本主义体系,他们无视国际法的规定,随意践踏中国国家主权,对清政府提出的一切要求都是满足了他们的利益。

并为侵略行为寻找了托词和借口,仅仅一个法官的主观判断也成为了列强侵略的“重要原因”!

这位美国律师的观察给了我们启示。

中国的屈辱虽然成为过去,但我们要以史为鉴!

时刻紧跟时代步伐,坚持改革开放,走和平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不搞霸权的前提下,努力协调国际关系,提高综合国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与世界和谐发展!

【例答三】:

在1906年这个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期中,美国律师对西方国家在中国掌握领事裁判权与派员会审公廨庭审的事件进行分析与观察,其中不乏对中西法律体系差异的思考,但也有战胜国和工业先进国家的优越感。

我认为,这是美国律师站在美国、西欧“文明”国家立场的审视角度与态度立场来看待这一问题的,正如葛教授所说,“历史不尽是对过去事实的记载,更是人类对过去事实有选择,有意识的认识、记录与理解”。

今天的我们,应该把领事裁判权、会审公廨的建立,放在历史背景中去,全面多维度的思考,力图客观公正地评价它。

首先,美国律师的观察,对于中国法律的完善有借鉴意义,在当时,大陆法系有着深邃的法律思想,完备的法律体系,合理的法律分类的法系;英美法系也注重法律的历史延续性。

注重判例法,两种法系都注重“重视证据与严密的逻辑推理”,相比之下,中国法律的特点“以礼入法,礼刑结合”“对事物的判断常常受到其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也受到个性品格的局限”。

审判根据“法官感觉,”儒学原理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准则且刑民不分,中华法系相比之下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

美国律师的观察指明了中华法系的明显不足之处,对于中华法律的改良有借鉴意义,但中华法系“明刑弼教”的教育感化功能,这位美国律师却未看到,不失为一个缺陷。

但是这位美国律师的观点明显具有战胜国与“文明”国家的优越感。

文章中多次使用“文明国家”,不仅认为英法美德等西方国家是“文明世界”,是“文明国家”与清国签署条约,把被侵略国中国看成是落后野蛮国家,把破坏中国的司法主权完全看成是中国司法体系的落后,是“文明国”察觉这个情况下的“合理要求”,这完全是站在美国国家立场上的不道义的也是非法的。

国际法中多次规定国家主权原则与不得非法使用武力,在非法侵略他国后,还继续侵犯他国的司法主权,根据国际法是非法的。

我们应该如何全面客观地看待这一历史事件和该律师的观察呢?

我们应该看到“公审会廨”和各国法庭的建立,都是“侵略的缩影”,是使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屈辱历史,是落后挨打的教训。

“历史可以被宽恕,但不可以被忘记”,我们不可以被该律师的“文明国家”的“正当行为”所蒙蔽,同时我们也要合理借鉴、认识、接受该律师对中华法系的缺陷和不足之处的指正,并通过对欧美法系的对比,合理吸收西方法系中的优点,并与我国传统中华法系中的教育感化功能相结合。

根据以上对美国律师观察的分析,我们不难得知,对历史事实的认识、记述往往带有作者的主观情感态度,受立场角度的影响。

把历史事实还原到历史背景中去,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它,才能使观察认识最接近历史真实,这才是治史者的严谨态度。

三.【例答一】:

此条约为义和团私自拟定,虽不代表官方意志,但体现当时饱受侵略之苦的百姓对国事,尤其是对外国列强的态度。

从“和约”中,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普通中国百姓对国家主权沦丧进行的争斗,充满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但同时,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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