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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

环境概念: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

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

1、市场失灵2、政府决策失误3、科学的不确定性4、涉及环境问题的国际贸易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概念:

为了促使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行政、法律、科学技术、经济和宣传教育等各种手段,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各种公害活动的总称。

环境问题分为原生环境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比如地震海啸,次生是由人类活动引起。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2、科学技术性3、区域特殊性4、社会性和公益性5、前瞻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作用:

1、它是在环境与发展之间建立和谐关系的协调器2、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器3、它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武器4、它是明确各种环境保护职责和权利义务的有效手段5、它是维护国家环境权益,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工具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和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的基本准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导功能2、约束功能3、补充功能

协调发展原则(论述)

协调发展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共同进行,以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健康的运行。

人类为寻求一种合适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不断的努力,在人类的不断探索和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发展模式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模式。

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大会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紧迫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的实现。

”1987年,由挪威手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呃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著名的《布伦特兰报告》,即《我们共同的未来》,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是指“代内公平”,强调人类追求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存权利,应当是和坚持与自然相和谐方式的统一。

“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是指“代际公平强调当代人在创造和追求今世发展与消费的时候应当承认并努力做到,是自己的机会与后代人的机会平等,不能允许当代人片面的自私的,为了追求今世的发展与消费而波度了后代人的本来应当享有的同等的发展与消费的机会”。

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

迄今为止,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额原则已经成为指导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基本性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要求。

协调发展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有限度的发展,即对发展需要限制。

从“需要”和“限制”两个方面来理解,“需要”是指人类需求的满足,包括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改善生活的需要,这是发展的目标;“限制”即我们的发展是有限度的,不能危及子孙后代的发展需要。

可持续发展包括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三者的协调统一。

(二)、协调发展是从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角度对发展方式提出的一种要求,这种发展方式既要符合经济规律,也要符合生态规律。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小恒泰系统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发展不应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

因此,环境法应向对环境整体的、持续的保护方向发展。

因此,应当严格贯彻协调发展原则:

1、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决策当中,并通过一定的法律予以规范2、将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去

公共信托论环境权理论

风险预防原则论述

风险预防原则又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是现代环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的要求,他适应了环境问题的特点,是处理人和自然关系的一项经验总结。

科学技术在促进人类进步的同时,也逐渐把人类推向了环境恶化的边缘。

鉴于环境风险具有危害后果的不确定性,要求人类不断采取措施防范环境危害,而且采取措施防范环境恶化,为此现代化环境反将风险防范确立为其基本原则。

该原则是国内外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

1980年发表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推荐了一揽子预期性的环境政策。

在同一时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也提出建议,即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应该是预防为主。

1982年5月《内罗毕宣言》提出预防环境破坏的重要性。

1992年在里约热内陆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确认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使预防污染、全面管理、综合防治的环境保护战略和环境管理思想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另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世界自然宪章》等国际化环境条约也有许多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就我国来讲,早在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中就已经提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风险预防原则是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和环境破坏等,应当事项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而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

它的内涵包括:

1、风险预防原则是现代化环境保护的灵魂,体现了防与治的辩证关系。

防治为主,并不代表治理措施不重要,它是指对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运用技术和工程办法消除或减少其有害影响,做到防治结合。

2、风险预防原则最大限度的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的结合,使环境保护和管理更趋全面和科学。

治理环境污染和破坏耗费的时间和金钱相当高,预防措施则经济的多,因此要采取措施贯彻预防风险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就是对环境保护的各方面关系做到通盘考虑进而制定国土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和环境规划。

2、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制度。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均有专章和专款规定。

3、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环境科学技术水平。

协同合作原则(学理上):

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在国家各部门之间,以及在国家和地区之间,重新审视原有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实行广泛的技术资金和情报交流与援助联合处理环境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含义:

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依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由调整特定环境资源的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三同时制度

环境标准的概念: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依据国家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依法定程序做制定的各种规范的总称,又称环境保护标准。

(有一张纸条)

3R原则就是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

排污收费制度,大气、海洋、固体废弃物是排污即收费,噪音是超标即收费,水是双重标准排污/超标即收费。

减收、免受和缓收的共同因素是不可抗力

环境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广泛性2、产生原因的多样性3、因果关系认定的复杂性

环境侵权概念:

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含人格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嫌,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环境侵权的特点:

1、主体地位的不平等2、价值判断的双重性3、行为认定的复杂性

环境污染:

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了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使环境的质量变低,危害人类及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污染的特征:

环境污染具有伴生性2、环境污染具有间接性3、环境污染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4、环境污染后果具有严重性

地方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关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凡是向已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防治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p125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1、严格限制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排放2、防治可燃性气体污染大气3、配置脱硫装置4、防止放射性物质污染大气5、防止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6、防治恶臭气体和有毒有害烟尘污染7、防止扬尘污染大气8、防治消耗臭氧层物质破坏大气环境

防治机动车船污染p128

P140-141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原则:

一、水资源保护与追污染防治相结合原则:

1、水资源保护的同时,要发挥水体的自然自净能力,减少水污染2、水污染防治同时保持水体的合理流量和合理水位相结合。

二、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会区域统一规划原则:

1、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2、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三、水污染与防治与企业布局、改造相结合原则

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p144

P145的防治地表水污染的六项

P148-149

环境噪声概念:

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现象。

工业噪音和建筑施工噪音归环保部门管,大部分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归公安部门,交通噪音归交通部门。

偶发性强烈噪音排放的申请公告制度: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却需要排放偶发性强烈噪音的,必须事先向放低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禁止性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几种区域内,禁止夜间(22:

00—6:

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先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P182有关声响装置的规定

室内装修活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定: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P186p188

自然资源:

指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

体现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制度三、许可证制度四、检疫制度(动物植物)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野生动物:

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一、国家级别:

一级、二级二、地方级别:

一般是省级三、三有:

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

林业部门主管:

陆生野生动物,林区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林

渔业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农业部门:

其他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重点保护的原则2、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的原则3、遵循森林资源生态规律的原则4、以营林为基础,永续利用的原则5、对森林资源实行限额消耗的原则。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

这里的土地资源,不包括土地的上层空间和气候资源,以及土地下层和矿藏、地下水等。

土地资源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1、面积有限2、位置固定3、生产能力永久4、基本用途不可替代5、自然差异

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对农村土地的一方针。

关于稳定耕地数量的基本制度:

1、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非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2、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国家的政策市不得侵占耕地,保障耕地的数量,质量不变。

如果是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3、鼓励依法开发农用地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4、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一、二段看一下,)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户宅基地,农村居民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已批准。

建设占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壤肥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期限一般为40年,林地一般为50-70年,可以申请延长。

水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水资源权属制度: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形式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无偿使用的权利。

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教养、圈养的畜禽引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资源开发利用制度:

开发、利用水资源,首先应当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可再生和可耗竭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1、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2、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3、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依法勘察、开采的原则4、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5、保护矿产资源与保护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P285

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立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特殊区域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定:

自然保护区法律规定、风景名胜区法律规定、历史文化遗迹法律规定、国家公园法律规定。

P295p297p300

国家公园是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其兴起于美国,随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

国际林业局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

共有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在,国家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主要主体,自然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而要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公共努力,进行充分的国际合作,因此各国都应该共同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不同,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不同,技术和工业水平也不同,不应该要求所有国家承担相同的责任。

共同责任又包括两层含义:

1、各国都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其管辖范围的环境,并防止对以外的环境造成损害2、各国都应该广泛参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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