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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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工程特征、设计要求和编制依据
一、工程特征
(一)xxx项目土石方工程特征和设计要求
1)、工程现场范围大,受征地拆迁和林木砍伐影响大,造成工程的组织统筹难度大。
2)、施工工期紧,本工程计划xxx年x月x日开工,x月x日前完成所有的土方工程。
所以时间紧要求高,为保证工程如期完成,需增大投入合理安排施工。
3)、组织协调难,本工程土方的挖、填量非常大,对场内土方的组织调配等工作难度较大。
(二)、设计要求
1、填方边坡:
如特殊说明填方边坡为1:
1.5。
2、挖方边坡:
如无特殊说明挖方边坡为1:
2,自坡脚向上按垂直高度10m为一级,每级间设平台一道,平台宽度为2米,平台布设平台沟及种植槽。
3、清表土方可作为培路肩、培种植带用土等。
4、填筑要求
4.1填筑前,应先进行填前碾压和夯实处理,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
4.1-1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值应大于设计;土压实度要求
(重型击实标准):
见表1-3。
填石区石料最大的粒径不大分层填筑厚度的2/3。
4.1-2对于软土不深,不良地质地段主要采用换填法处理。
二、编制依据
1、《xxx工程监理规划》
2、《xxx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图设计》
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4、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技术规程
5、《公路土石方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6、《土方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8、《公路土石方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9、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10、相关地形图及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节土石方施工质量监理
一、土石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
在土石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对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是: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测量、土石方施工放样、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进场材料(填料)的抽检与审批、批准开工申请等。
(一)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
1、对照投标书和施工需要检查人员配备与素质,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要求承包人配备到位或更换;
2、按投标书配备的试验设备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3、按投标书要求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的适用性、进场及周转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等;
4、检查承包单位测量仪器、试验室自检计量系统是否准确可靠,是否通过上级质量主管部门或有关计量部门的审定和认证;
5、检查承包单位的驻地建设是否能满足施工、生活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需要和要求。
(二)测量监理(路面、排水等工程测量监理可参照执行)
土石方在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交桩、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
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导线复测
1.1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本工程属于这种情况),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已复核无误的设计图纸提供的数据认真做好导线复测工作。
测量仪器精度应满足要求,且在使用前要进行校正与检验;
1.2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以保证在施工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能互相通视;
1.3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果相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规定时,公路标准规定角度闭合差(”)为±
,市政工程标准规定,导线方位角闭合差为±
(n是测点数),坐标相对闭合差,公路工程规定为±1/1000,市政工程标准规定,纵坐标差≯10cm,横坐标差≯5cm;
1.4复测导线时,必须导线闭合;
1.5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复测后施工前应加以固定。
固定桩应牢靠,桩位应便于架设仪器,且设在施工范围以外。
2、中线复测和固定
2.1土石方开工前承包人应全面恢复中线(桩距直线段为20m,曲线段为10m)并固定路线的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以及起控制作用的百米桩和加桩。
对城市主干道(本工程属于此类型)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2.2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闭合,发现问题(包括设计图纸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
2.3在路线的复核丈量中,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与实际复核长度出入较大或业主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在纵断图上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上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的距离和桩号;直线丈量测距允许误差,见表1-3;
直线丈量测距允许误差表表1-4
固定测桩间距(m)
允许误差
<200
1/5000
200~500
1/10000
501~1000
1/20000
2.4中线高程测量质量标准40
(mm),L为水准点至中线桩距离以Km计。
3、水准基点的复测、增设和路线高程复测
3.1承包人在复测路线沿线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敷设的水准基点时,应与附近的国家水准点闭合。
若复测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报告监理和业主;
水准基点的闭合差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技术要求;
按现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水准点闭合差(mm)为±
,(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3.2沿线设置水准基点的间距一般应不大于1km。
遇到下列情况,如人工构造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应增设临时水准基点,同时,施工临时标准点之间距离不宜超过200m,临时水准基点符合精度要求后方可使用;
3.3如发现个别水准基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至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3.4在纵断高程复测中观测距离不得超过仪器有效距离,观测数据必须闭合;复测点应与中桩吻合;纵断高程误差应满足精度要求。
4、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4.1土石方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校对横断面(本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测检查);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
4.2检查和补测横断面的方向,直线段与路中线垂直,曲线段为垂直于所测点的切线方向;
4.3通过高程测量计算出填、挖高度,并列表计算出土、石方数量。
5、现场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本身岗位职责做好复测(抽测)、资料核对、测量报验单签认等工作,与计量有关的测量,应及时与业主代表、设计代表联系,共同量测、签认。
(三)土石方施工放样
1、土石方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土石方施工放样,钉好土石方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如有)、护坡道、弃土堆(如有)等具体位置桩。
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路中线设立控制桩(桩间距离不超过50m),并注明桩号及路中线的填挖高度、“+”表示填方,“—”表示挖方。
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放样后的填、挖高度进行填、挖工程量的复核计算,并将施工放样及计算结果填写土石方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四)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1、土石方开工前承包人对已进场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后填表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验的施工机械,应进行逐一检查后审批,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五)进行材料(填料)的抽检与审批
1、土石方开工前,承包人应修好去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或业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取土(调运土)、弃土场的施工便道;
2、确定和协调取土(调运土)的地点、位置和每一取土处可用土方的数量,以及弃土场所用的土地面积、运距及土质情况;
3、对填筑土石方土样进行基本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并填写进场填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
试验项目见本文表1-7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见《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和“规范”附录,参考《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4、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用于施工的土石方填料进行抽检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批准开工申请
一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报验手续齐全“施组”(施工方案)已批准后,由承包人填写开工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下达开工令,方可开工。
二、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一)土石方试验路段施工
1、承包人申报土石方试验段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2、试验路段及填料、机具的选择:
选择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试验所用材料(填料)和机具应当与交来全线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机具相同;
3、试验路段的目的:
通过试验来确定不同机具压实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一般为30cm一层)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
通过对土石方试验段的施工,得出合理的实验参数,从中选择最优方案,指导土石方全线规模化施工;
4、试验路段的检测和总结:
试验路段施工中及完成以后,应加强对有关指标的检测,完工后,及时写出试验段总结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如发现土石方设计有缺陷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二)一般填方土石方施工
1、填方土石方填料的技术要求
1.1不得使用有机质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腐殖土;
1.2对于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以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使用;
1.3应有一定强度;土石方填方应经野外取土试验,浸水试件96h的CBR值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见本细则表1-1),当路床填料CBR值达不到要求时,可采取渗石灰或其他稳定材料处理。
2、填方土石方的压实标准
2.1一般填方土石方的压实标准
路堤、路堑和地基(指路堤的基底)施工时均应进行压实,压实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见本文表1-2),当零填及路堑路床换填超过30cm时,可按表列数值90%的标准进行。
2.2当在过干土土石方上修筑土石方,采用洒水设备进行均匀喷洒,使其达到接近最佳含水量再进行碾压。
3、填方土石方施工质量监理程序
3.1土石方工程监理施工质量监理程序
3.2原地面清理及填土前碾压质量控制程序
合格
合格
3.3填方土石方监理工作流程
4、填方土石方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4.1清理现场、填前压实
4.1.1在填筑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防渗设施,特别是雨季施工更应强调。
4.1.2在填筑前,应将原地面的杂草、耕作物、地表腐殖土、树根、垃圾,拆迁后残渣及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并夯实洞穴、坑槽。
监理目测现场清理,检查不适宜材料清理、检查洞穴、坑槽的回填和夯实。
现场清理后,承包人申请清理检验,检验合格后,监理批准进行原地面碾压。
4.1.3清表后的原地面,表层含水量合适的填方路段,可直接用重型振动压路机碾压(一般稳压2~3遍,不可少压也不可多压),并达到要求的压实度(≥88~90%);表层土含水量较大时,可就地翻松、打碎、晾晒,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压实,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表层土含水量较小时,可采用洒水设备进行均匀喷洒,使其达到接近最佳含水量再进行碾压,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4.2分层填筑、分层碾压、检查压实厚度及压实度
4.2.1分层填筑
4.2.1-1承包人的清除工作完毕,且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土料场挖运装运至预定范围卸落,土料要在规定的含水量状态下摊铺,并清理土料中不适用材料及杂草、树根等,为有效控制松铺厚度,现场摊铺时宜立边桩标记。
4.2.1-2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每段与邻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施工段应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台阶长度≮1m。
新老填土(如老路堤加宽、构造物台背填土)的结合部,也应挖台阶(台阶宽≮1m,高为30~50cm)。
4.2.1-3填筑应逐段水平分层进行。
先填低洼地段,后填一般地段;先填路中,再逐渐填至路边(注意填筑宽度要加宽,以利削坡和碾压,严禁贴坡),保持平面上有一定的路拱(一般为2~4%)和纵坡,以利排水畅通,不受水的侵蚀。
4.2.2分层碾压
4.2.2-1承包人在标准干密度已被批准,铺土符合标准即:
几何尺寸大致符合要求,含水量最接近最佳值,土料中无不适合材料,表面大致平整,压实机具到场,松铺厚度适当(一般土料为30cm)后,口头申请碾压,现场监理员检查符合要求后,口头同意碾压。
4.2.2-2土石方工程机械碾压设备的选择
土石方工程应采用机械压实,各种土质适宜的机械碾压设备选择可参见《公路路机施工技术规范》表7.3.2,宜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或35~50t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
4.2.2-3碾压时,先轻型后重型,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由中心向边缘碾压,前后两次轨迹重叠15~20cm。
现场监理员特别注意控制含水量,处理好“弹簧”和“干松”。
碾压遍数以碾压到填土表层无轮迹为止(一般为5~8遍,至少4遍)。
4.2.2-4每一层填土压实厚度控制在20cm以内,每一层压实度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
4.2.2-5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应进行弯沉检验。
检验汽车后轮重(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设计规定执行。
检验频率为每一幅双车道每50m4点,左右、两后轮下各1点。
路床顶面检测弯沉值在考虑季节影响后应符合设计要求。
4.2.3边坡的保护:
边坡部位做好泄水槽,并保持有效,宜加以薄膜覆盖。
4.3施工中土石方土标准试验项目及现场检测项目
4.3.1土石方开工前,土石方标准的试验项目,见表1-5
土石方土标准试验项目(“△”项目是主要项目)表1-5
试验项目
试验目的
仪器与试验方法
备注
含水量
确定土石方土的原始(天然)含水量
烘干法、酒精燃烧法、粒子仪法
与最佳含水量之差≤±2,取土场的土料每种、每批取样不少于一次。
颗粒分析
确定土的名称与分类
筛分法、比重计法或移液管法
粒径≤10cm,每种土至少取样一次
△界限含水量
确定土的液限和塑限
液限塑限联合测定法
每种土、每批取样一次,液限≤50%,塑性指数≤26%
△土的密度试验
确定土的密度
环刀法、灌砂法
每种土至少取样一次
△击实试验
确定土石方土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
重型击实试验法(干法试验)
每种土至少取一组土样,土质变化另外取
CBR试验
确定路床土石方填土的强度
用CBR仪进行试验
每种土至少取一组土样,土质变化另外取
4.3.2土石方施工质量控制现场检测项目(“△”项目为主要项目)
见表1-6,表中所列项目为要求承包人必检项,尤其压实度更是保证每一层填土压质量的主要检测指标,承包人自检后还须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与签认,否则不得进行其上一层填土的施工。
土石方施工质量控制现场检测项目表1-6
检查项目
检查频率
检测方法
质量标准
范围
点数
△压实度(%)
1000m2
每层1组
(3点)
环刀法、灌砂法、核子仪法(要先标定)
≥规定值
松铺土原始含水量(%)
每一施工作业段
每层3组
(9点)
烘干法、酒精燃烧法或粒子仪法
接近最佳含水量方可施工与最佳含水量之差±2%
松铺土层厚度(cm)
每一施工作业段
每层3组
(9点)
用尺、钢针丈量
允许误差:
≤30mm
分层压实厚度(cm)
每一施工作业段
每层3组
(9点)
水准仪操平
允许误差:
≤20mm
4.4土石方压实度的评定
土石方的压实一律以重型击实试验法来确定土石方土的最大干密度
和最佳含水量Wo(%),压实度K为工地实测的土石方干密度
与最大干密度
之比值。
即K=
/
,要求达到的压实标准(规定值)见本文表1-2。
4.4.1单点压实度测定值的极值为标准值减5个百分点,单点实测值小于规定极值的点为不合格点,应局部返工。
4.4.2压实度测定值不少于标准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为合格点,小于规定标准2~5个百分点的测点,应按其数量占评定路段总检查点的百分率扣分。
4.4.3土石方压实度的评定
每一层每一验收作业段,实测压实度K应满足以下列要求:
为合格。
—各检测点压实度的算术平均值
—随测点数和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检测点数一般不少于10点,本工程中城市主干道保证率本工程取95%、其他道路取90%。
(查JTGK80/1-2004附录B)
—检测点的标准差
—检测点数
—压实度标准值
4.5土土石方雨季施工
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4.5.1施工计划要求集中人力、设备、分段突击,完一段再开一段,当日进度当日完,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监理人员要主动配合及时做好检验工作;
4.5.2土石方填土工程应挖2~4%以上的横坡整平压实,以防积水,对当日不能填筑的土应大堆存放,以防雨水浸泡;
4.5.3开挖路槽应开挖纵向或横向排水沟,接入原排水系统,使雨水渗水及时排出;
4.5.4低于附近地面的施工地段,应在土石方外设排水设施及时排出积水;
4.5.5取土坑或集中取土地段,应按原地面排水系统,做好临时排水设施,避免取土范围内积水;
4.5.6雨前应选择易翻浆处或低洼处等不利地段先行施工;
4.5.7雨后应重点检查路拱及边沟等排水设施的排水情况;已碾压或未碾压的土石方排水及渗水情况;路床积水情况;
4.5.8边沟、积水坑、渗水坑等排水设施,如阻塞、溢满,应立即疏通排水,以防积水倒流;
4.5.9土石方因雨造成翻浆时,应立即挖出软泥并换土或填石灰土,砂石等,做到按人力、设备情况逐段处理,严禁全线挖开;每段应在下雨前做到“挖完、填完、压完”,大量翻浆尽量用推土机等机械铲除,小量翻浆相距较近时,应一次挖通处理,翻浆处理应彻底干净不留隐患;
4.5.10进入雨季,施工计划、方案中应有相应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
4.6土石方整修
4.6.1路堑边坡整修要注意深路堑上边坡的稳定性和边坡度符合设计要求,石方边坡特别是注意松石、危石的处理,上边坡整修原则上是宁刷不贴。
4.6.2路堤边坡整修应注意边坡度符合要求(要“顺眼”即边线直顺,曲线圆滑),若土石方超宽或坡度缓于设计时,可按设计要求清除,若宽度和边坡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填土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或冲沟、或坍塌缺口时,应自上而下,分层挖台阶,加宽填补细致夯实,然后再按设计坡度削坡。
4.6.3边沟整修时,必须挂线进行,检查水沟纵坡、宽度,路肩线及内外边坡坡度,要求直顺,符合设计要求(浆砌边沟的底板厚度、砌体的密实和外观平顺美观很重要,不要忽视),截水沟的检查,应注意到位置正确,适合地形情况,要真正能截水,地基牢固不易受山水冲刷淘空基槽下部而造成倾复。
4.6.4路槽(路床)的高程及横坡度整修一定要宁刮勿填,超出误差用平地机刮去对超过误差允许低值或局部坑洼,须要填补时,洒水松软原表面→低洼处耙松→洒水湿润,加相同填料,洒水闷料,拌和整平→达预计高度后碾压→检查有无松散,重皮和空洞。
土质土石方表面外观应无“弹簧”起伏和“干松散”现象。
石质土石方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
4.6.5路槽(路床)的检查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工程交工验收单(即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驻标段监理工程师、测量、试验专业工程师等)进行复验和会同下道工序承包人(即路面工程承包人)联合检查验收(业主也要派人参加),合格签署中间交付证书,不符合设计要求重新修整。
4.6.6路槽(路床)检查包括土石方整修前的承包人的恢复放样,详细测量计算纵横标高(纵、横坡),资料的审核及现场检测高程、平面位置、宽度、横坡度、平整度(表面无干松裂纹、弹簧)、弯沉值、边沟边坡外观质量等。
(四)挖方土石方的施工
1、挖方土石方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1.1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核实、调整土方调运图表;
1.2督促承包人在土石方开挖前对沿线挖方土质进行试验,用桩标明轮廊;
1.3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及运行质量情况;
1.4督促检查承包人做好挖方土石方的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2、挖方土石方施工的一般要求
2.1将开挖的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储存于指定地点;
2.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采用爆破施工适应于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且经设计审批;
2.3挖方土石方施工标高,应考虑压实的下沉量,若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作施工便道,宜在基底以上留15~30cm作保护层。
拟设防护工程的边坡,当防护工程不立即施工时,也应留一定保护层,待防护工程施工时再刷坡挖到位;
2.4路堑开挖,如遇土质变化需修改施工方案及边坡度时,应及时报批;
2.5路堑和路堤交接处的边沟应徐缓引向路堤两侧的天然沟或排水沟,不得冲刷路堤,土石方坡脚附近不得积水;
2.6所有排水沟渠应从下游出口向上游开挖;
2.7在开挖路堑弃土地段时,承包人应有弃土的施工方案(包括弃土方式、调运方案、弃土位置、弃土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方案、排水沟的布置及计划安排等),监理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规定、业主安排进行审批。
2.8土方开挖路段,路床面一下30㎝的压实度要求达到94%,材料最小CBR达到8%,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按重型击实法进行现场检验,检查频率为每1000㎡一次。
如果不符合压实度要求,承包人应自费挖开并重新压实。
2.9居民区的开挖,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并未附近居民的生活及交通提供临时有效的施工便道。
3、土方路堑开挖的监理要点
3.1开挖前应清场,并将清场土运到指定的地点储存;
3.2挖方土石方的弃土一般是移挖作填,整个路线统一调配,不得随意动用。
3.3挖方土石方施工中,边坡修整与边坡的稳定是影响施工质量、安全施工的主要工序之一。
遇高边坡地段或地质情况不良地段时,应按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防护工程。
3.4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晒与压实的土或CBR值较低的土不宜作路床用土时,均应清除后用质量符合规定的土换填。
3.5边坡,特别是高路堑边坡部位,在未做好排水和土石方防护工程前,以薄膜覆盖,以防雨水直接冲刷,破坏边坡的稳定性。
4、土方路堑施工工艺流程
·编制施工工艺
·机具设备进场施工放样自检查
·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复核
·疏通小沟申请单项工程
·排水截水沟开挖开工
利用或废弃石方土石方开挖
达到标高时:
整修路槽、边填报交工检验单
沟、排水沟,附属工程整修申请单项工程验收
5、土方路堑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
生产安全规程
·确定土石方调运或废弃
·复核放样资料
批准单项工程开工
·检查施工中开挖边线是否符合放样
·检测外侧边坡是否符合设计监理旁站
·土石方调运或废弃是否符合工艺
·检查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检查路槽,内外边坡,土石方宽度,排、签认中间交工检验单
截水沟位置,废土堆等
6、监理工作要点
6.1土石方土石方开挖放样必须认真细致,按要求正确放样,不得有误。
若外边坡放线距离超过设计规定,则不仅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而且造成边坡度不一致;若外边坡放线距离不足设计要求,则造成二次开挖或爆破。
6.2土石方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凡适于用作筑路材料的,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将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土石方填筑工程。
对于土质土石方,若上下层土质不一致,应水平分层挖掘,不同土质应分层用于路堤填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