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类查漏补种月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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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类查漏补种月实施方案

西南岔卫生院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方案

  麻疹是迄今威胁我国儿童健康最主要的传染病之一,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西太平洋区提出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我国政府对此目标做出了承诺。

近年来,我国通过麻疹疫苗常规接种、应急接种、强化免疫等综合防控措施,消除麻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但是,自今年6月份以来,全省麻疹疫情出现了小幅上升的势头,为有效遏制麻疹疫情,切实做好我省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省卫生厅决定根据全省目前麻疹以及风疹、腮腺炎疫情的发展趋势,并结合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靖宇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对目标人群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为指导本次麻疹疫苗接种活动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

西南岔卫生院将对辖区目标人群按照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实施补种,以村为单位补种率达到95%以上。

消除目标人群中的麻疹疫苗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传播,使全镇麻疹发病率维持在1/10万以下。

二、实施范围

根据吉卫疾控发[2012]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辖区村卫生所(林场.矿区)均对所有辖区目标人群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接种对象

目标人群为辖区内所有15岁以下儿童,按照麻疹类疫苗免疫程序,接种史不足两剂次的进行补种(麻疹类疫苗接种禁忌症除外)。

四、实施时间

全镇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时间为2012年9月8~16日,现场接种实施时间为2012年9月17~25日,快速评估时间为2012年9月26~28日,评估后接种率未达到95%的村屯,补种时间为2012年9月29~30日。

五、组织措施

西南岔卫生院在实施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前成立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

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西南岔卫生院在既往成立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小组的基础上,成立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做好培训沟通工作,保证人员随时出发参与调查处置工作。

西南岔卫生院负责人员培训、宣传动员、麻疹类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

村卫生所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六、前期准备

(一)开展人员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

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口头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大力宣传麻疹类疫苗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症等,使儿童家长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查漏补种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宣传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查漏补种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三)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

各村卫生所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讲解。

做好突发事件和家长疏导等工作。

做好舆情监测工作。

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期间,要监测和应对媒体、论坛、博客等有关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报道、评论、帖子、博文等。

(四)目标儿童摸底调查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承担。

①散居儿童:

按辖区由村(居)委会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村医承担摸底登记工作。

②集体儿童:

在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

摸底登记尽量在实施接种前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

①入户摸底:

农村和社区散居及辍学目标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分年龄组登记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日期、现住址(联系电话)、居住状态等信息,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②幼儿园及学校摸底:

在园、在校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填写编号、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居住状态等信息,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卫生院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林场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

对发现的未建卡、证或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

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

(1)计划制定

制定查漏补种疫苗采购、分发计划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各级疾控机构做好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所需疫苗、注射器的领取和发放及有关表格的发放工作,于查漏补种前送达村级接种点。

卫生院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和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避免浪费。

(2)疫苗的储存和运输

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查漏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

麻疹类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卫生院在查漏补种前及时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逐级下发至乡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做好领发登记。

2、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

(1)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盒等由各基层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前2至3天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

(2)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那尔轰镇卫生院准备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3)在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

间隔不足1个月的暂缓接种,于后期进行补种。

七、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对于边远山区等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散在目标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

(二)接种点的设置

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承担主要接种任务,必要时,可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

接种点的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

临时接种点的设置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

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

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观察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查漏补种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等。

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

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工作台应铺有消毒过的工作台布。

(三)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4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组织、登记、接种等工作,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幼儿园班主任或校医担任。

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查漏补种内容的宣传、动员。

2、预检登记员

预检登记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类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由具备现场急救技能的医务人员承担。

负责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

(四)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镇直或村,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查漏补种集中接种后期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在市场、汽车站,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目标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巡回搜索组应对搜索到的未种目标儿童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做好详细记录。

(五)现场接种

1、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

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计、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

1:

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治疗过敏性休克的药品等。

2、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

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麻疹类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

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接种登记

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麻疹类疫苗。

接种完成后,除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登记外,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入托入学时查验。

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类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符合常规接种相应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登记入常规接种。

(六)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接种注意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超过使用效期等情况,均不得使用。

(2)麻疹类疫苗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用75%酒精消毒皮肤(不能用碘酒消毒),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

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签字后离开。

(七)现场接种后的工作

1、清理接种器材

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弃物带回集中处理。

2、接种资料登记与上报

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未接种的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要保存本次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的AEFI监测与处置等参见附件六。

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麻疹类疫苗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麻疹类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应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导,统一发布信息或接受采访,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

基层接种医生应做好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工作。

九、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

查漏补种实施方案中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接种结束后对接种率进行评估。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查漏补种接种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

快速接种率评价的方法及要求如下:

查漏补种现场接种工作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县级组织对每1个乡镇进行快速评估。

以预防接种单位为单位,进行快速评估时:

1、抽取辖区内2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入户调查5名目标儿童。

2、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随机调查目标儿童10名。

十一、资料收集、总结和上报

在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实施全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在2012年9月30日前,按照《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提纲》要求将辖区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一2012年西南岔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

附件二2012年西南岔镇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组

附件三2012年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附件一2012年西南岔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

组长:

扈晓娟 西南岔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

刘明晓  西南岔卫生院防保组长

成员:

汲传英西南岔卫生院护师

陈宇西南岔卫生院护师

邵殿国西南岔卫生院医师

 

附件二2012年西南岔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组

组长:

扈晓娟西南岔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

邵殿国西南岔卫生院医师

成员:

王忠华西南岔卫生院医师

汲传英西南岔卫生院护士

罗加平西南岔卫生院医师

王秀会西南岔卫生院助理医师

 

附件三

2012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一、目的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EventFollowingImmunization,以下简称AEFI)监测报告,及时妥善处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出现的AEFI,分析评价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安全性,保证麻疹强化免疫的顺利实施。

二、病例定义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AEFI包括不良反应(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接种事故、偶合症和心因性反应。

三、报告

(一)报告范围。

AEFI报告范围按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1.24小时内发生:

如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晕厥、癔症等。

2.5天内发生:

如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直径>2.5cm)、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等。

3.15天内发生:

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等。

4.3个月内发生:

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臂丛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等。

5.其他: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AEFI。

(二)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AEFI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三)报告程序。

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AEFI登记表》,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核实后立即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监测机构应当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AEFI报告信息。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的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调查诊断

(一)核实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AEFI报告后,应核实AEFI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经核实后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均需调查。

(二)调查。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AEFI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的填写,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市级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的AEFI,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三)资料收集。

1.临床资料

了解病人的预防接种史、既往健康状况(如有无基础疾病等)、家族史、过敏史,掌握病人的主要症状和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已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效果等资料。

必要时对病人进行访视和临床检查。

2.预防接种资料

(1)疫苗进货渠道、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疫苗购销记录;

(2)疫苗运输条件和过程、疫苗贮存条件和冰箱温度记录、疫苗送达基层接种单位前的贮存情况;

(3)疫苗的种类、生产企业、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来源(包括分发、供应或销售单位)、领取日期、同批次疫苗的感官性状;

(4)接种服务组织形式、接种现场情况、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

(5)接种实施情况、接种部位、途径、剂次和剂量、打开的疫苗何时用完;

(6)安全注射情况、注射器材的来源、注射操作是否规范;

(7)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员的反应情况、当地相关疾病发病情况。

(四)诊断。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由市级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AEFI的调查诊断结论应当在调查结束后30天内尽早作出。

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查诊断结论。

调查诊断怀疑引起AEFI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疫苗质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疫苗质量检测结果向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

当现有实验室资料不能满足AEFI诊断时,应当根据调查诊断专家组的意见,采集相关标本,并送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于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检查的死亡病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检。

(五)调查报告。

对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AEFI、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及时将调查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向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通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向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AEFI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对AEFI的描述,AEFI的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疫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AEFI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AEFI的原因分析,对AEFI的初步判定及依据,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六)AEFI分类。

AEFI经过调查诊断分析,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五种类型:

1.不良反应:

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1)一般反应:

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2)异常反应:

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2.疫苗质量事故:

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3.接种事故:

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4.偶合症:

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

5.心因性反应:

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五、分析评价与信息交流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维护管理,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共享AEFI监测个案信息。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AEFI调查诊断进展和结果,随时对AEFI个案报告信息和调查报告内容进行订正和补充。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AEFI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日分析报告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着重于分析评价AEFI发生情况及监测系统运转情况,并将分析评价情况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着重于分析评价疫苗质量等相关问题,并将分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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