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城区声境功能区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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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城区声境功能区划

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

本声环境功能区划用于划分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作为江安县城区环境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的依据。

一、总则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江安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3.《江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5.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6.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7.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8.GB/T50280《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9.《四川省江安县总体规划(2016-2020)》

1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本功能区划范围为整个江安县建成规划区,总面积约32平方公里。

主要包括三大区域:

中心城区(包含老城区片区、南屏片区、东城退城进园片区)、小坝片区、和江北片区(江北新区、康家坝工业园区片区、阳春工业园区片区)。

根据《江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20年江安县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约为20万人(含阳春社区)。

道路区域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小坝片区、和江北片区三大区域的交通干线。

其中中心城区主干道系统由“三横、三纵、一道、一环”构成;小坝片区主干道由“迎宾大道、环城路和南屏大道”构成;江北片区主干道系统以平行于长江的江石路和工业大道为骨干。

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由于根据四川省江安县总体规划,为便于今后的规划及管理,此次功能区噪声区划也对江北片区进行划分。

小坝片区范围内有部分区域在江安县总体规划中尚未明确其用地类型,但由于小坝片区近年来招商引资发展较快,为便于今后的规划及管理,此次区划也对整个小坝片区进行划分。

所以此次区划划分范围覆盖江安县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确定了用地功能类型的区域、江北片区和小坝片区,面积为32.778平方公里。

依据区划方案江安县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区划原则及方法,此次江安县噪声功能区划分为4类功能区。

(一)1类标准适用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域主要有2个片区,分别是文教机关片区和东城退城进园片区,总计面积约1.518平方公里。

1.文教机关片区

面积约0.447平方公里,位于老城区范围内。

该片区域主要覆盖改建中的县四大班子办公区域、汉安中学等为主的文教机关片区。

片区边界:

西边:

剧专大道,东边:

夕佳大道,北边:

竹海大道,南边:

南屏大道。

2.东城退城进园片区

面积约1.071平方公里,位于老东城片区辖区范围内。

该片区域主要覆盖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宜宾实验外国语学校及江安剧专文化产业园范围。

片区边界沿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宜宾实验外国语学校、江安剧专文化产业园规划边界外沿。

(二)2类标准适用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主要有4个片区,分别是老城片区、江北新城片区、南屏片区、小坝片区,总计面积9.666平方公里。

1.老城片区

主要位于江安县中心城区北部,片区内为江安县主要行政、商业、居住、教学混合区域。

居住小区分布较广,商业网点较为集中,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较多,大中型工业企业已基本搬迁完毕,一些小作坊、加工厂分布于城郊结合部。

东边:

橙乡路—长江大桥

南边:

南屏大道

西边:

长宁河

北边:

长江

2.南屏片区

主要位于江安县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内为江安县新建的行政、商业、居住、教学混合区域。

商业网点较为集中,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较多,一些加工厂分布于城郊结合部。

东边:

橙乡路—长江大桥

南边:

环城路及附近规划区

西边:

滨江大道西段

北边:

南屏大道

3.江北新城片区

面积3.425平方公里,位于江北片区范围内,包括阳春规划居住区和康家坝规划居住区。

4.小坝片区

面积2.711平方公里,位于新建的小坝片区范围内。

片区内为江安县新建的商业、居住、休闲为主区域。

南部商业网点较为集中,北面和东面分别为淯江公园和滨河公园,一些小作坊分布于城郊结合部。

(三)3类标准适用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主要分为2个片区,分别是阳春工业园区、康家坝工业园区,总计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1)阳春工业园区

面积15.004平方公里,位于阳春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

2)康家坝工业园区

面积5.013平方公里,位于康家坝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

(四)4类标准适用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是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和车站、航运码头、长江航道两侧等区域按交通干线两侧处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其划分范围是:

将道路红线(交通用地范围、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区域,距离为55米;

②相邻区域为2类区域,距离为40米;

③相邻区域为3类区域,距离为25米;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标准适用区域是:

a.环城路:

含中心城区和小坝新区两部分。

b.中心城区主干道:

东西向:

竹都大道-校园路、竹海大道-龙君庙路、南屏大道。

南北向:

学府大道、夕佳大道、长江大桥—橙乡路。

c.中心城区次干道:

华夏路、北街-南街-南外街、滨江大道西段-滨江大道中段(在建)-滨江大道东段、剧专大道-东风路。

d.出城及城郊道路:

滨江西路(在建)、淯江路、长江三桥路、迎宾大道。

e.江北新区道路:

江石路、工业大道、阳春大道、兴园大道、天竹路、康家大道。

f.车站两侧区域(新客运站)

g.航运码头、长江航道两侧区域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我县城区暂无铁路及规划,此次区划调整不划分4b类区。

四、区划说明

(一)本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

(二)本方案由江安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表

2.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附件

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表

区域类别

功能

片区(交通干线)名称

噪声标准值

〔等效声级dB(A)〕

区划面积

(平方公里)

占区划总面积

比例(%)

昼间

夜间

1类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域

文教机关片区

55

45

0.447

1.36%

东城退城进园片区

1.071

3.26%

2类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老城片区

60

50

2.430

7.40%

江北新城片区

3.425

10.43%

南屏片区

1.100

3.35%

小坝片区

2.711

8.26%

3类

工业区

阳春工业园区

65

55

15.004

45.70%

康家坝工业园区

5.013

15.27%

4类(4a类)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竹都大道-校园路、竹海大道-龙君庙、剧专大道-东风路、南屏大道、滨江大道、滨江西路、江石路、淯江路、华夏路、学府大道、北正街-南正街-南外街、夕佳大道、环城路、长江大桥-橙乡路、长江三桥路、迎宾大道、康家大道、工业大道、阳春大道、兴园大道、天竹路(新客运站、航运码头、长江航道两侧等区域按交通干线两侧处理)

70

55

1.630

4.96%

注:

本县城区昼夜时间规定为:

昼间:

北京时间6:

00~22:

00,夜间:

北京时间22:

00~6:

00。

江安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4类标准适用区域

类别

序号

道路名称

长度

(公里)

面积

(平方公里)

路段起止点

适用区域

4a

1

环城路

9.40

0.150

全程

长江大桥—橙乡路路口以西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40米内区域,长江大桥—橙乡路路口以东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55米内区域

2

竹都大道-校园路

3.51

0.158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55米内区域

3

竹海大道-龙君庙路

2.46

0.044

全程

同上

4

南屏大道

4.34

0.243

全程

同上

5

学府大道

1.70

0.051

全程

同上

6

夕佳大道

1.62

0.025

全程

同上

7

滨江大道西段-滨江大道中段(在建)-滨江大道东段

7.31

0.117

全程

滨江大道西段-滨江大道中段(在建)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40米内区域,滨江大道东段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55米内区域

8

长江大桥—橙乡路

2.77

0.044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55米内区域

9

华夏路

1.65

0.026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40米内区域

10

北街-南街-南外街

1.65

0.026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55米内区域

11

剧专大道-东风路

2.23

0.080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40米内区域

12

滨江西路(在建)

3.95

0.063

全程

同上

13

淯江路

1.65

0.026

全程

同上

14

长江三桥路

1.61

0.026

全程

同上

15

迎宾大道

2.12

0.089

全程

同上

16

康家大道

4.13

0.066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25米内区域

17

工业大道

7.83

0.235

全程

同上

18

阳春大道

4.53

0.072

全程

同上

19

兴园大道

1.08

0.017

全程

同上

20

天竹路

1.19

0.019

全程

同上

21

江石路

3.3

0.053

全程

道路两侧各距红线垂直距离为40米内区域

注: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航运码头、长江航道两侧区域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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