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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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讲解

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213—2002

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

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metallurgic,chemicallimestone

anddolomite, cement-materials mineral exploration

2002-12-17发布         200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4 勘查工作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

4.2 矿石加工技术试验要求

4.3 开采技术条件

4.4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5 采用新技术与新方法

4.6 分散小矿情况

5 勘查控制程度要求

5.1 勘查类型

5.2 勘查工程间距确定原则

5.3 控制程度的确定

6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 主要地质图件

6.2 探矿工程

6.3 物探

6.4 化学取样

6.5 样品加工

6.6 化学分析质量检查

6.7 岩矿石物理性能测试

6.8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综合整理

7 可行性评价工作

7.1 意义

7.2 概略研究

7.3 预可行性研究

7.4 可行性研究

8 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

8.1 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8.2 资源/储量类型

9 资源/储量估算

9.1 资源/储量的工业指标

9.2 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

9.3 确定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要求

9.4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

10 勘查地质报告的编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勘查类型与工程间距参考资料

B.1 勘查类型划分的主要地质因素

B.2 冶金、化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勘查类型

B.3 勘查工程间距

附录C(资料性附录)化学分析项目与检查分析修正系数

C.1 化学分析项目

C.2 检查分析修正系数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般工业指标

D.1 质量要求

D.2 矿山开采技术条件要求

 

前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参考了原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87年颁布的《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矿床地质勘探规范》和1995年颁布的《水泥原料矿地质勘探规范》中的地质技术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矿床地质勘探规范》和《水泥原料矿地质勘探规范》自行废止。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

叶志远、熊军、李力生、徐萍、卢党军。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化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石灰质原料、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勘查工作研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资源/储量分类及类型条件、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供类比使用的矿床勘查类型及参考的勘查工程间距。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化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勘查及资源/储量估算;适用于冶金、化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勘查设计及勘查成果报告的验收与评审;也可作为矿业权转让、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等活动中评价、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27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地质勘查工作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

各阶段工作的目的任务如下。

3.1 预查阶段:

通过对区内地质资料的综合研究、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预测,提出可供普查的矿产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阶段:

通过对预查阶段确定的矿产潜力较大的地区,采用露头检查、地质填图、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等野外工作,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概况;大致掌握矿体的形态、产状、质量特征;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进行矿产加工选矿性能类比研究,提出是否具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 详查阶段:

对普查圈出的详查区采用多种勘查方法和手段,以一定的网度系统取样,基本查明地质、构造特征及其对矿体的控制情况。

主要矿体形态、产状、大小和矿石质量,基本确定矿体的连续性,基本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对矿石的加工选矿性能进行类比或实验室流程试验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或近期能否利用的评价。

必要时,圈出勘探范围,并为预可行性研究、矿山总体规划和编制矿山项目建议书等提供依据。

对直接提供开发利用的矿区,应达到可供矿山建设设计的要求。

3.4 勘探阶段:

对详查工作提出的勘探区,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详细查明矿床地质特征,确定矿体的形态、产状、大小、沿走向和倾向变化规律、空间位置和矿石质量特征,确定矿体的连续性,查明矿体开采技术条件,为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等提供依据。

4 勘查工作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

4.1.1 区域地质

预查阶段应全面收集与预查区成矿有关的区域地质矿产资料、研究成果及各种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类比。

普查阶段应详细收集与普查区成矿有关的区域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及矿产资料,进行野外地质调查,研究成矿地质背景、控矿因素、找矿标志,大致查明成矿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应收集详查区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及矿产资料,基本查明成矿地质条件。

4.1.2 矿区(床)地质

4.1.2.1 地层

预查应大致了解含矿层位及矿体空间展布。

普查应大致查明含矿层位及矿体空间展布。

详查与勘探应详细划分地层层序,岩性组合,建立标志层,确定准确的含矿(控矿)地层年代;研究沉积环境与成矿的关系;确定矿体赋存层位及矿体在地层中的空间分布。

4.1.2.2 地质构造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区内较大的褶皱、断层及节理裂隙发育地段。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区内较大的褶皱、断层及节理裂隙发育地段。

详查阶段应研究矿区构造与矿体空间分布关系。

基本查明对矿体影响较大的褶皱、断层2) 和破碎带的性质、规模、产状、分布规律以及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研究节理裂隙的性质、产状、分布规律和发育层位、地段及程度。

勘探阶段应详细查明对矿体影响较大的褶皱、断层和破碎带的性质、规模、产状、分布规律以及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4.1.2.3 岩浆岩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区岩浆岩体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区岩浆岩体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

详查阶段应基本查明对矿体影响较大或较多的岩浆岩体(包括脉岩)的种类、形态、规模、产状、矿物成分与化学成分、分布规律以及与成矿的关系、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勘探阶段应详细查明对矿体影响较大或较多的岩浆岩体(包括脉岩)的种类、形态、规模、产状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4.1.2.4 变质岩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区变质岩种类、分布情况及与矿体的关系。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区变质岩种类、分布情况及与矿体的关系。

详查阶段应基本查明变质岩的种类、形态、规模、产状、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分布规律,研究变质作用的性质、范围以及与成矿的关系、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勘探阶段应详细查明变质岩的种类、形态、规模、产状对矿体的破坏程度和对矿石质量的影响。

4.1.2.5 风化带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床风化带的深度及分布范围。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床风化带的深度及分布范围。

详查阶段应基本查明矿床风化带的深度、分布范围、矿石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风化作用对矿石质量及开采的影响。

勘探阶段应详细查明矿床风化带的深度、分布范围。

4.1.2.6 岩溶

普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石灰者、白云岩矿岩溶的形态、规模及分布范围。

详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石灰岩、臼云岩矿岩溶的形态、规模、分布范围和变化规律。

研究岩溶发育层位、地段和程度。

研究岩溶充填程度、充填物种类、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以及对矿石质量和开采的影响。

勘探阶段应基本查明石灰岩、白云岩矿岩溶的形态、规模、分布范围和变化规律、充填程度、充填物种类、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以及对矿石质量和开采的影响。

4.1.2.7 覆盖层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床覆盖层的分布与厚度。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床覆盖层的分布与厚度。

详查阶段应基本查明覆盖层的分布规律、厚度变化。

研究覆盖层的种类、物理性能、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胶结程度。

当矿区覆盖层分布面积较大.厚度大于2m时,要编制覆盖层等厚线图。

勘探阶段应详细查明覆盖层的厚度变化。

编制厚度大于2m的覆盖层等厚线图。

4.1.3 矿体地质

预查阶段应大致了解矿体规模、产状、厚度、矿石类型及分布;大致了解松散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的成分及粘土质原料的塑性:

大致了解矿体中夹石的种类。

普查阶段应大致查明矿体形态、规模、产状、厚度、矿石成分、矿石类型及分布:

大致查明松散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的粒度、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粘土质原料的塑性;大致了解矿体中夹石的种类、分布,夹石的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与构造。

详查阶段应基本查明矿体形态、规模、产状、厚度及其变化规律;基本查明矿石类型、品级、分布及变化规律;基本查明矿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与构造,研究松散状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的粒度、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粘土质原料的塑性;基本查明矿体中夹石的种类、规模、产状、分布规律;基本查明夹石的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与构造。

勘探阶段工作应详细查明矿体形态、规模、产状、厚度;详细查明矿石类型、品级、分布;详细查明矿石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结构与构造;详细查明矿体中夹石的种类、规模、产状。

4.2 矿石加工技术试验要求

4.2.1 预查阶段应收集矿石加工技术有关资料进行类比研究。

4.2.2 普查阶段一般应进行矿石加工技术对比研究,做出是否可作为工业原料的评价。

4.2.3 详查阶段与勘探应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矿石加工技术的试验。

4.2.3.1 冶金、化工石灰岩、白云岩加上技术试验要求

耐磨、耐压。

冶金工业用作熔剂石灰岩和白云岩一般做此项试验。

试样规格5cm×5cm×5cm。

煅烧试验。

试验一般采用半工业规模试验。

如果已有类似加工技术方面数据。

可通过类比确定。

水洗试验。

通过水洗试验.确定是否增加洗矿设备,目的是为提高矿石质量,确保矿石经破碎、磨矿后能满足要求。

4.2.3.2 水泥原料工艺性能试验要求

应通过试验以验证矿石利用的可能性。

需进行试验时,应在勘`探阶段进行,对新类型矿石应提前进行。

试验研究一般采用实验室规模试验。

一般情况下全套试验(不含辊磨试验)需各种原料试验样重约100kg~200kg,辊磨易磨性试验所需样重约l200kg~l500kg。

干法生产应做易磨性、磨蚀性、可磨性、可破性、辊磨易磨性、易烧性等试验项目。

4.3 开采技术条件

4.3.1 水文地质研究

4.3.1.1 预查阶段

应以收集水文地质资料为主.大致了解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4.3.1.2 普查阶段

应以收集水文地质资料为主,大致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4.3.1.3 详查阶段与勘探阶段

a)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露天开采的矿床,应收集气象资料,调查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体和当地最高洪水位,确定采场地表汇水边界及自然排水条件;

b)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矿床,除上述工作外,还应基本查明或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产状、厚度、分布、岩溶裂隙、构造破碎带发育程度和含水性,研究或详细研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确定矿坑充水因素,预计矿坑涌水量;

c)应收集邻近地区相似矿床的矿坑涌水量等水文地质资料,以进行类比研究;

d)提出矿山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水源方向。

4.3.2 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研究

4.3.2.1 预查阶段

应以收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为主,大致了解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4.3.2.2 普查阶段

应以收集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为主,大致查明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4.3.2.3 详查阶段与勘探阶段

a)测试有代表性的矿石、岩石物理性能。

b)研究岩石的性质、产状、分布;研究地质构造、岩体结构面组合关系、水文地质条件、岩石风化程度、岩溶等特征,论述采场边坡稳定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和地段。

c)松软矿体要进行弹性波测试。

d)收集区域内地震资料,对区域稳定性进行评价;预测因开采等因素可能引起的岩崩、滑坡、井泉干涸、地表与地下水污染及海水倒灌等不利的环境地质问题,研究其可能形成的条件和分布范围,并提出防护建议。

4.4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预查阶段对可能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大致了解其赋存特点和经济综合利用的可能性。

普查阶段对可能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大致查明其赋存特点和经济综合利用的可能性。

详查阶段与勘探阶段工作应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和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对勘查范围内确认有工业价值,并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夹石、脉岩、覆盖层、围岩等伴生、共生矿产或对原料的多工业用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5 采用新技术与新方法

结合矿区实际,在经济、合理、可靠的前提下采用各种勘查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质勘查研究程度和成果质量。

4.6 分散小矿情况

对分散小矿的勘查研究程度,依据矿床规模及预期的经济效益确定。

5 勘查控制程度要求

5.1 勘查类型

5.1.1 勘查类型划分的主要地质因素

由矿体内部结构复杂程度、矿体厚度稳定程度、构造复杂程度、岩浆岩与变质岩、岩溶发育程度等组成(见附录B)。

5.1.2 勘查类型划分的一般原则

5.1.2.1 应根据矿床中占70%以上资源/储量的主矿体(一个或几个矿体)的地质特征来确定勘查类型。

当不同的主矿体或同一主矿体的不同地段,其地质特征和勘查程度差别很大时,也可划分为不同的勘查类型。

由于地质因素的复杂性,允许有过渡类型存在。

5.1.2.2 勘查类型划分主要依据上述矿体内部结构复杂程度、矿体厚度稳定程度、构造复杂程度、岩浆岩与变质岩、岩溶发育程度等因素,将冶金、化工用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划分为三个勘查类型。

见附录B表B.1。

5.2 勘查工程间距确定原则

5.2.1 工程间距的确定,通常采用与同类矿床类比的办法。

特征相近的可用同一个工程间距。

也可据已完工的勘查成果,运用地质统计学的方法.论证工程分布的合理性。

5.2.2 预查阶段,投入极少量的工程,大致了解矿体情况。

5.2.3 普查阶段是根据预查阶段提出的矿产潜力较大地区投入有限的工程。

普查阶段工程间距无明确要求,勘查工程部署应考虑后续勘查工作的利用。

5.2.4 详查阶段是对普查大致查明的矿体,布置系统取样工程加以控制,工程间距根据勘查类型确定,采用的工程间距是详查的基本网度,是估算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

5.2.5 勘探阶段是对详查的系统取样工程间距进行加密。

工程间距是估算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工程密度。

5.2.6 参考工程间距表:

石灰岩、白云岩矿勘查工程参考间距见附录B表B.2。

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矿勘查工程参考间距见附录B表B.3。

5.3 控制程度的确定

5.3.1 首先应控制勘查范围内矿体的总体分布和相互关系。

对拟露天开采的矿床要注重系统控制矿体四周的边界和采场底部矿体的边界;对拟地下开采的矿床,要注重控制主要矿体的两端、上下的界线和延伸情况。

5.3.2 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其主要矿体应在详查控制基础上由加密工程加以圈定,其数量应满足矿山首期建设设计返还本息的要求。

5.3.3 控制的矿产资源/储量,应基本查明矿体地质特征,有系统工程控制,其数量应达到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

5.3.4 推断的矿产资源量,应初步查明矿体地质特征,有少量工程控制,并符合矿山远景规划的要求。

5.3.5 预测的矿产资源量,应根据极少量验证工程所获取的资料估算,并为区域远景提供宏观决策的依据。

6 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 主要地质图件

6.1.1 预查与普查工作

地质图件及比例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1.2 详查与勘探工作

矿床地形地质图:

石灰岩、白云岩矿地质填图比例尺一般(1∶2000),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矿地质填图比例尺一般(1∶1000)~(1∶2000)。

勘探线剖面图:

比例尺(1∶500)~(1∶1000)。

地形底图、地质图、剖面图及资源/储量估算图件的内容和精度要求按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6.2 探矿工程

6.2.1 探槽、浅井

控制矿体的工程应揭穿矿体顶底板围岩界线。

探槽、浅井应挖至新鲜基岩。

6.2.2 钻探工程

钻孔一般应布置在勘探线上,钻孔竣工后应测定孔位坐标。

钻孔的矿心采取率按连续8m计算,平均不应低于80%,矿体内的夹石、距矿体顶底板3m~5m的围岩采取率要求同矿体。

其他岩心采取率一般不低于70%。

对地下水位以下凹陷露天开采的矿山,应按有关规程及设计要求封孔。

钻探质量要求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6.3 物探

具备有物探工作条件的,应结合探矿工程,采取适用的物探方法,以了解覆盖层的分布和厚度、岩溶发育层位和较大溶洞的分布、岩浆岩(或变质岩)体或脉岩的分布、断层及破碎带产状和分布等。

矿区一般应做放射性检查,发现异常应做进一步工作。

物探工作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其成果在勘查地质报告中论述。

6.4 化学取样

6.4.1 基本分析取样

基本分析样品在勘查工程中分层、分段采取。

地表样品应在新鲜岩矿层中采取,采样方法一般用刻槽法,刻槽断面规格一般为(3cm×2cm)~(10cm×5cm),钻孔中采样用半心法。

样长一般在石灰岩、白云岩矿为2m~4m,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矿为1m~2m。

采样方法、长度和断面规格,应根据矿石质量变化情况,考虑矿体可采厚度和夹石剔除厚度而定。

采样时应保证质量,要求不重号、不漏采、不重采、不混入外来物质。

对肉眼可以区别的夹石,其厚度超过0.5m者应单独采样分析。

石灰岩、白云岩、水泥粘土、硅质原料基本分析项目见附录C表C.1。

6.4.2 组合分析取样

组合分析样品应按勘查工程分层、分类型、分品级由基本分忻的副样中按所代表的厚度比例组合而成。

组合分析样品代表厚度一般为8m~16m,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矿组合分析样品代表厚度一般为8 m左右。

石灰岩、白云岩、水泥粘土、硅质原料组合分析项目见附录C表C.2。

对基本分析中已做过的分析项目,组合分析项目中一般不再做此项分析。

当矿石中有害组分含量远低于一般工业指标要求时,可选代表性剖面(工程)做组合分析。

6.4.3 光谱分析、多元素分析取样

光谱分析、多元素分析样品是按矿层、矿石类型、品级从基本分析样品的副洋中抽取l件~2件。

多元素分析项目可视光谱分析的结果而定,—般多元素分析项目为CaO、MgO、SiO2、A12O3、Fe2O3、K2O、Na2O、SO3、TiO2、P2O5、Mn3O4、α-和烧失量。

6.4.4 覆盖层、岩溶充填物、脉岩、近矿围岩取样

应对覆盖层、岩溶允填物、脉岩、近矿围岩按不同种类分别采取有代表性样品2件~3件(视需要可适当增加其采样件数)。

其分析项目 —般为CaO、MgO、SiO2、AI2O3、Fe2O3、K2O、Na2O、SO3、CⅠ和烧失量:

6.5 样品加工

化学分析样品的加工包拈破碎、过筛、拌匀扣缩分四个程序。

样品缩分公式:

Q=Kd2

式中:

Q——样品质量(kg);

d——样品最大颗粒直径(mm);

K——缩分系数。

K值一般采用0.05~0.1,对质量均匀者采用较小的K值,反之采用较大的K值。

样品加工质量及质量检查办法应按(DZ0130·13—94)《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及《岩矿分析试样制备规程》要求执行。

6.6 化学分析质量检查

6.6.1 内部检查

内部检查样品由送样单位及时地从基本分析副样中按矿石类型、品级抽取,编密码,送原基本分析实验室进行。

内部检查样品的数量分别为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样品数的10%。

合格率要求≥90%。

6.6.2 外部检查

外部检查样品由原送样单位分期、分批按矿石类型、品级从基本分析副样中选取,由基本分析实验室负责送指定的实验室检查。

外部检查样品的数量分别为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样品数的5%,合格率要求≥80%。

6.6.3 检查分析允许相对双差要求

式中:

y——计算相对双差值(%):

c——修正系数;

x——测定结果值(%)。

检查分析修正系数见附录C表C.3。

6.6.4 系统误差显著性t检验

          

式中:

t——系统误差显著性检验;

——相对双差分数平均值,即

其中,n为样品件数,RD测带±号,RD允即y。

SFRD——相对双差分数标准偏差,即

若t计算值≥临界值t (0.05,n-1) ,判为此组样品系统误差存在显著性;否则不显著。

6.7 岩矿石物理性能测试

6.7.1 岩矿鉴定

应按矿石类型采取有代表性样品鉴定.夹层、覆盖层、近矿围岩、脉岩等也应采取有代表性样品鉴定,采样数量视实际需要而定。

6.7.2 小体积质量(体重)样、湿度

预查与普查阶段可采用类比方法确定小体积质量(体重)样、湿度。

详查与勘探阶段应采取有代表性的小体积质量(体重)样、湿度样品进行测试.对边坡围岩、大夹层也应采取少量样品测试小体积质量(体重)样和湿度,其总数不得少于30件。

6.7.3 抗压强度

预查与普查阶段可采用类比方法确定抗压强度。

详查与勘探阶段按矿石类型、大夹层、近矿围岩分别采取二至三组样品测试抗压强度。

6.7.4 粒度分析、塑性指数

预查与普查阶段可采用类比方法确定粒度分析、塑性指数。

详查与勘探阶段应对松散状土质原料矿床,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做粒度分析和塑性指数测定。

按矿石类型分别采取,其数量为基本分析样品数量的5%~l0%,总数量不得少于10件。

粒度分析一般采用3mm、0.20mm、0.074mm规格筛,要研究筛余物的矿物组成及化学成分。

6.8 原始地质编录、资料综合整理

6.8.1 原始地质编录

6.8.1.1 原始地质编录是观察研究地质现象的现场记录和观察研究手段的记录,应真实、客观、完整。

6.8.1.2 原始地质编录包括实测剖面、地质填图、探矿工程、采样的编录等。

6.8.1.3 原始地质编录必须经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利用。

6.8.2 资料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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