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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主要变化
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主要变化
主讲老师:
陈友林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工程造价管理发展趋势和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合理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竞争更加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断完善计价依据体系,优化工程计价方式,充分发挥计价依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编制出既符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方向,又充分体现简洁适用、科学严谨、便于操作的计价依据。
二、编制总则
(一)依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市建交委《关于启动2012年各专业预算基价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市建交委建筑业管理处负责指导建设工程各专业预算基价修编工作,具体工作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
(二)新编预算基价编号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提出申请,经市建交委科教处审定并归档管理。
(三)市政、园林、房管、人防专业定额站接受市建交委的委托和指导,按照市建交委统一部署制定各专业计价依据编制方案。
三、编制依据
(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四)《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五)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六)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七)《天津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参考》
(八)本市历年预算定额计算资料、有关技术测定、调研和统计资料
四、工作原则
(一)计价依据的修编要与建筑市场实际紧密结合,以计价依据正确指导市场、方便使用和有效监管为总原则。
(二)充分体现量、价分离的方向,要做到“量”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与“价”的差异性和指导性密切结合,既有利于合理确定项目投资,又体现为工程建设各方服务的宗旨。
(三)基价项目的划分应力求考虑全面,满足工程计价和结算的需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预算基价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建筑节能与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四)基价的水平要充分体现科学、合理。
数据组合、整体水平的控制要兼顾常规项目和典型工程,体现代表性,保持定额消耗量水平的相对稳定。
(五)各专业计价依据统一使用市定额站研发的《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系统》软件进行编制。
各类编码、度量单位、规范用词等遵循市定额站制定的统一标准。
编制完成后,由市建交委审定颁发并统一印刷、发行。
五、基本模式
本届计价依据模式是在传统预算基价模式基础上,吸收了近年来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经验,以《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XX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XX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为2012年各专业计价依据的基本模式。
(一)计价办法
计价办法是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计价过程中具体问题的有关规定,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2.工程量清单编制;3.工程量清单计价;4.施工图预算计价;5.工程价款调整;6.竣工结算;7.工程计价争议处理;8.术语释义等。
(二)预算基价
预算基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和编制期价格。
其中消耗量标准是根据科学的统计和计算,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数量,它代表了社会平均水平;编制期价格是计价依据编制期采集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反映基价编制期的价格水平,是预算基价的价格调整基础。
本届计价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编制期价格按2012年度平均价格确定。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本专业的新编预算基价,对规范的各个工程量清单项目配置相应的预算基价子目,包括主要项目和相关项目。
六、价格要素的取定
(一)工日单价
本届预算基价中人工单价的测算除按国家劳动工资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本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外,还考虑了本市建筑市场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及编制期建委定额站发布的人工费计价系数调整情况,在体现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下,既要符合定额编制原理,又要体现劳动力市场变化情况,还要考虑人工单价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使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劳动力价格贴近。
天津市人工费计价系数是根据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情况,以采集企业数据为基础,考虑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综合分析、测算取定,反映计价文件编制期人工成本的市场价格水平的调整系数,按季度发布,与预算基价的人工单价配套使用。
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工日单价应按照季度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系数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或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人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合理确定人工费合同价格及有关调整办法。
对人工费的调整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严禁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人工费全部风险。
在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调整方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应结合工程实际,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天津市人工费计价系数的制定与发布,是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定额人工单价和周边省市进行了对比,从对比结果来看,本届基价人工费的取定除北京外,均高于华北其他地区水平。
(二)材料价格
在测算编制2012年材料价格工作中,价格编制组总结以往经验,深入市场调研,收集并掌握第一手基础数据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材料价格的走势分析,力争使取定的材料价格更趋合理,更贴近市场。
1.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的完善和规范
价格编制组对各专业所报补充材料经过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市场的材料称谓对定额子目中的材料给予更新,删除了市场上已经淘汰或不常用的材料,使材料的名称和规格型号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2.材料市场价格的分析定位
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三个专业的主要材料,进行了近两年来价格走势分析,包括绘制各年价格曲线图进行分析,同一年份不同月份价格的分析比较,依据以上基础数据的分析,经研究决定本届定额材料价格采取上半年市场价格综合取定和预测下半年价格趋势的方法,目的是对材料的市场价格做出准确的定位,力争更加贴近市场。
3.材料询价清单的确定
材料询价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列出信息价以外需要询价的材料初步清单。
包括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等信息,以保证询价的准确性。
(2)对初步清单进行校核、补充、确认。
(3)将确认的清单下发至材价通讯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工作。
为保证定额编制进度,价格组要求材价通讯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价工作。
4.材料价格的综合取定
(1)对定额材料价格的综合取定,是经过对上半年总体价格的分析测算和下半年价格水平预测,最终确定各专业的材料价格。
(2)对材价通讯员提供的询价材料的价格进行了验证、比较、分析,对有异议的材料价格,通过再次市场调研和询价,经过测算、筛选、最后取定。
以确保最后取定价格尽量贴近市场。
(3)在材料价格最后确定以前,我们分别针对土建、装饰、安装三个专业的材料价格和询价信息进行整合,按材料种类排序,对相同类别材料之间的价格做同向比较分析,进行再一次修改定价。
这个过程也是对取定价格的一次校验,目的是使定额信息价材料与市场价格同步。
5.材料价格的取定原则
(1)不同专业间相同名称、规格的材料价格必须统一。
(2)同专业同类别的材料价格变化应符合规律。
(3)各专业材料价格之间的变化应符合规律。
(三)机械台班价格
为加强天津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使用与管理,天津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根据国家经贸委第32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实用技术》文件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天津市建筑施工机械产品淘汰目录》,文件规定凡列入淘汰目录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使用。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新编预算基价中确定淘汰的施工机械规格型号有:
第一类:
5t汽车式起重机
第二类:
20kNm塔式起重机、60kNm塔式起重机、80kNm塔式起重机、150kNm塔式起重机、250kNm塔式起重机、400kNm塔式起重机、800kNm(80t)塔式起重、1250kNm(125t)塔式起重机。
第三类:
2000kNm自升塔式起重机
(四)企业管理费
本届预算基价管理费测算考虑了价格增长因素,以2012预算基价管理费占直接费(工、料、机)比例与2008年预算基价管理费占直接费比例保持不变为基本原则,按工程类别不同,选用8个典型工程中土建工程的数据进行测算。
2012年预算基价企业管理费费率的确定:
2012年预算基价的企业管理费保留了2008年预算基价企业管理费表现形式,以人工工日和机械费为基数,各章节企业管理费执行差别费率,即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中各个章节采用不同的管理费费率。
总的原则是技术含量较高、施工难度较大的章节管理费费率就高一些。
企业管理费执行差别费率,与企业管理费用实际支出更为贴近,使造价管理更加科学化。
同时,不同章节采用差别费率也更加适应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多种工程承发包方式。
(五)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其中包含的施工装备费在利润中按比例计提,投标报价时施工装备费按规定计算不参与报价竞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不断提高。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压低报价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施工企业本应提取的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费用流失,企业生产发展资金运作困难,无力购置和更新机械设备,给施工安全带来隐患。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和施工技术不断提高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有效解决施工企业技术装备问题,满足工程建设保证质量、保证安全的施工要求,根据建设部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和利润计取的规定,市建交委建筑[2007]1166号文件中规定了施工企业计提施工装备费的办法:
将预算基价中利润包含的企业施工装备费按比例计提,作为利润的一部分列入工程造价(取费基数仍按预算基价规定执行),投标报价时不参与报价竞争。
建筑工程利润根据工程类别计算。
七、规费和税金的组成
(一)规费
规费以人工费合计为基数,费率按44.21%计算。
规费的组成:
序号
费用项目
所占比例
1
社
会
保
险
费
养老保险费
44.65%
失业保险费
4.45%
医疗保险费
22.33%
工伤保险费
2.24%
生育保险费
1.79%
2
住房公积金
24.54%
(二)税金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税金的计算按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不同确定税率,工程项目所在地在市区的,以税前总价为基数乘以3.51%计算税金,工程项目所在地不在市区的,以税前总价为基数乘以3.44%计算税金。
税金包括:
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地方教育附加;5.防洪工程维护费。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
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税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
它们都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但是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八、2012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主要变化情况
(一)补充定额新项目
为了适应我市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补充和完善天津市现行计价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于2009年底制定了《补充定额项目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对定额新项目的补充原则、补充方法、研究确定定额新项目有效途径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
补充定额项目长效机制实施以来,根据建筑市场的需要,我们先后编制了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用于地面、顶棚、内墙、屋面、外墙等部位的参考定额项目;广泛用于深基坑支护结构的“型钢水泥土搅拌墙”,俗称“SMW工法”的参考定额项目;适应低碳、节能、环保原则的胶合板模板参考定额项目;用于解决大型高层建筑沉降差和混凝土结构收缩不均的混凝土后浇带参考定额项目;安装工程节能节水卫生器具参考定额项目。
为了搭建与基层造价人员沟通交流平台,补充定额项目依次发表在《造价信息参考》杂志上,同时对现行预算基价软件进行了更新升级。
这样不仅真正体现了定额的动态管理,而且为基层单位解决了预结算实际难题,也为施工企业自行编制反应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
这些参考定额,已经用于全市的重点工程建设中,如空客A320建设项目、西站改建项目、滨海新区建设等,这些新补充的项目均已编入新编预算基价,列入正式定额子目。
在建筑市场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是建交委赋予我站的职能。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在今后的补充定额项目工作中,力争在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实现基层造价员既是定额使用者,又是定额编制参与者的目的。
(二)修改定额既有项目
根据2008年预算基价使用中的反馈意见,对个别与市场存在差异的项目进行修改完善。
如回填灰土项目、截凿桩头项目、墙面界面剂项目等。
这些项目在基价中虽不是主要项目,但应用普遍。
为此,定额站专业人员赴基层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和对相关施工企业征求意见,本届定额对建筑物四周机械回填灰土项目、灌注桩截凿桩头项目、墙面界面剂项目、内墙面刮腻子项目均做了适当的调整与完善。
某些定额项目滞后于建筑市场,从理论上来讲应属于正常现象,定额也是实践经验的一种总结,任何超越实践的定额都不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
但是,作为造价管理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建筑市场变化应及时了解并跟踪,适时修正和调整计价依据,完善计价方法与程序,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建设市场需要。
此次调研效果非常明显,充分证明《补充定额项目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正确性,为了今后更好的补充和完善预算基价,我们将继续不断的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完善定额项目,以使本市计价依据跟上市场发展变化需要,发挥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完成法律赋予的使命。
以墙面界面剂为例:
现行预算基价中已有界面剂项目,但普遍反映该项目与实际出入很大,通过查阅界面剂应用规程了解到,界面剂按成分组成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粉状(标记为P),由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填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干粉状产品,使用时按配比加水调制并搅拌均匀。
第二种为胶液(标记为D),含聚合物分散液的产品,分为单组分和多组分界面剂,需与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和水等按比例拌合后使用。
第三种也为胶液(标记为L),为聚合物溶液成分或分散液产品,直接用于界面处理。
界面剂属于墙面基层处理工序,是墙面涂刷时一道重要工序,直接影响到腻子的黏结性,界面剂具有渗透性,能浸润基层表面,增强黏结性,提高抹灰层与基层的吸附力,避免抹灰砂浆与基层黏结时产生的空鼓,使墙面面层更均匀持久。
按使用的界面又分为三种型号:
Ⅰ型:
适用于水泥砂浆,混凝土为基层的界面处理。
Ⅱ型:
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等轻质墙体材料为界面的界面处理。
Ⅲ型:
适用于泡沫塑料、石膏制品、页岩烧制品、纤维增强水泥制品为界面的界面处理。
《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中对界面剂的施工工艺有如下介绍:
1.涂敷法:
将配置好的界面处理剂用滚刷或棕毛刷均匀地涂刷在基面上。
2.拉毛法:
将配置好的界面处理剂用毛刷、扫帚、滚刷等工具甩刷于混凝土或其他基面上。
3.喷涂法:
将配置好的界面处理剂倒入弹涂喷枪的料斗内,接通压缩空气泵,喷涂于基面上。
对于施工做法,主要根据施工部位确定,对于砂加气砌体等大面积的墙体采用涂敷法,对短肢剪力墙等混凝土墙、柱多采用涂敷法和拉毛法。
另据了解,砂加气砌块用界面剂大部分由生产厂家提供。
界面剂是传统抹灰做法之前素水泥浆的替代产品与工艺,由于素水泥浆存在易粉化等缺陷,因此界面剂应用很普遍,这也是日常咨询中反映比较多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调研结果,拟对现行基价中界面剂作如下修改:
1.按照施工部位,将界面剂分为二个部位:
(1)混凝土面;
(2)加气混凝土墙、轻质墙体面;
2.工作内容应包括:
(1)基层处理;
(2)搅拌;(3)涂刷界面剂。
3.对界面剂产品价格、产品说明进行调研,参照产品说明及施工企业上报情况,确定人工耗用。
4.价格可根据型号给出二种,不同时价格可调。
(三)修编混凝土配合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规范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保证混凝土的质量,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在2000年发布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规程于2011年4月22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实施。
按照新修订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市新计价依据的编制准备工作,我站对原计价依据中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了修编。
该规程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1.与2000年以后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
2.增加并突出了混凝土耐久性的规定;
3.修订了普通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和强度标准差;
4.修订了混凝土水胶比计算公式中的胶砂强度取值以及回归系数;
5.增加了高强混凝土试配强度的计算公式;
6.增加了高强混凝土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和砂率推荐表。
本次基价中普通混凝土配合比修编主要变化如下:
1.石子最大公称粒径的取定的变化
根据新规范的要求,此次混凝土配合比修编重新取定了石子公称粒径,原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合比中石子公称粒径分为三个区间,即13-19mm、19-25mm和25-38mm,这是按英制规格换算的公制规格,新修编的混凝土配合比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新规定将石子最大公称粒径分为10mm、20mm和40mm三个等级。
2.混凝土配合比中拌合物种类的变化
混凝土配合比修订中新增加了一种矿物掺合料,在《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中列举的矿物掺合料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钢渣粉、磷渣粉、硅灰等,因为在实际现场搅拌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大多使用的是粉煤灰,因此在新计价依据现场搅拌混凝土配合比中我们也选用粉煤灰作为混凝土的矿物掺合料,另外,为保证混凝土试配强度及其他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新计价依据混凝土配合比中粉煤灰的掺量我们是按照胶凝材料用量的10%来考虑的。
3.水泥强度等级的选取的变化
此次混凝土配合比的修订,水泥强度等级的选取较原混凝土配合比也有一定的变化,原现场搅拌混凝土水泥强度等级分为水泥(综合)和水泥42.5级,因为随着施工技术的进步、节约资源意识的增强和对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在实际施工中低强度等级的水泥已经基本不用了,因此在新混凝土配合比的修订中将水泥强度等级值选定为水泥42.5级和水泥52.5级两种。
其中C50以下混凝土选用的是水泥42.5级,C50以上(包括C50)选用的是水泥52.5级。
(四)规范了预拌混凝土市场价格
我站依据新规程,对基价中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了修改,并于2011年11月17日召开了修改后的混凝土配合比征求意见会,来自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施工企业代表及混凝土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与会专家就混凝土配合比(征求意见稿)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会后,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了重新调整。
在此次会议上,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均提出了目前预拌混凝土供应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诸如:
预拌混凝土运费几十年未做调整、混凝土泵送费用过低、混凝土冬季生产成本过高等不合理问题。
通过座谈交流,我们了解到,这些问题产生主要原因在于:
由于我市近年城市建设速度加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随之扩张,据了解,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已注册的达150余家,形成了混凝土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加之一些企业素质不高,造成恶性竞争,正规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面临突破成本底线窘境。
产生这种情况的另一原因,不可讳言的就是长期以来对预拌混凝土供应市场缺乏有效管理所致。
2011年11月30日,由我市混凝土协会牵头,召集了由十家大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针对预拌混凝土相关问题的座谈会,会议主要就我市目前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沟通,对国家新规程实施后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生的影响和对策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代表均对大型正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表示出担忧,上述问题如不得到解决,这些企业必将面临采取减产措施甚至关闭的危险,不利于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业的发展。
我站作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问题表明了观点:
国家规范是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的标准,应当遵守,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为更好的确保国家规范的执行,使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采取的一些措施是正当的,如果我们用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去和建设主管部门交涉,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保证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使本市商品混凝土市场在价格上进行规范,遏制恶意压价,既可解决企业效益逐步稳定问题,也可促进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总体思路是通过对预拌混凝土市场逐步进行规范,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同时,完善新一届计价依据,为确保天津市城市建设稳定发展做好服务。
首先我们将《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天津市预拌混凝土参考价格”中增加了说明:
1.参考价格中已包括15公里以内预拌混凝土场外运费,超过15公里,每超过5公里增加5元/m3,不足5公里按5公里计算。
2.参考价格中不含冬季增加费,冬季施工期间,预拌混凝土冬季增加费可按20元/m3计算。
其次,在《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中增加了预拌混凝土泵送费参考价格,同时注明输送高度超过30m时,泵送费可增加10%;输送高度超过50m时,泵送费可增加25%。
以上增加内容是根据我们的调查研究以后确定的。
据调查,由于近年来各搅拌站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对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同程度做了更新,现行的机械台班价格中单车运输量4,5,6,7立方米规格的运输车辆已基本不用,为此,我们根据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补充了8—14立方米规格的运输车台班价格,并依据台班价格结合国家基础定额有关规定测算了混凝土运输价格,测算后的运输价格与目前建筑市场进行对比后确定了信息价中包括的运费,并增加了以上说明。
根据调查结果,预拌混凝土冬季施工应增加的费用由五部分内容组成:
1.混凝土冬季施工水泥用量增加:
该项内容是生产企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但通过我们的初步核实,目前我们的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一般都在280公斤以上,基本符合常规条件下施工和冬季施工的要求,
2.防冻剂费用:
防冻剂品种较多,由过去的单纯固态氯盐类向复合类液态转化,价格存在一些差异,通过近20余家搅拌站调查,掺量一般都在1%--3%左右,由于其价格变化较大,因此该项费用是预拌混凝土冬季施工增加费的主要内容。
3.水加热费用:
根据调查,目前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冬季施工水加热的方式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