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预算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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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预算doc
XX工程提升工程
项目预算报告
XX工程提升工程
项目预算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
XX工程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期:
7个月
二、公司经营情况:
目前集团经营业态涉及到游船、酒店、旅游商品、非遗文化、旅游地产、城中村改造、土地储备、旅游金融、智慧旅游、广告、物业管理、渔业等12个板块,并在旅游开发,集团全资及参控股企业共22家,包括全资企业5家,控股企业12家,参股企业5家,新开发的东方雨林、汉街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10余个。
集团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创新发展、精细管理、诚信服务”的企业文化理念,立足旅游、文化两大产业方向,围绕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的整合,采取“产品、资产和资本”相结合的手段,旨在打造地区旅游龙头企业。
2015年5月3日,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XX工程提升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指出:
“原则同意《XX工程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城管委负责按照“整体优化、系统升级、主题打造”的原则进一步组织完善细化该方案,要将长江二桥至二七长江大桥、汉江月湖桥至江汉二桥之间区域作为亮化延伸过渡区,以避免两江沿线夜景明暗突变。
”至此,亮化提升工程范围确定为包含核心区和亮化延伸过渡区在内的区域。
会议还提出:
“XX工程提升工程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工程范围为鹦鹉洲长江大桥至长江二桥之间的长江沿线,于2015年国庆节前完成;第二期工程范围为长江二桥至二七长江大桥之间的长江沿线,以及龙王庙至江汉二桥之间的汉江沿线,于2015年底之前完成。
”
提升区域内原有部分改造对象曾在2009年左右进行过亮化项目,但由于逐年损耗,部分区域已出现破损,且近年来滨江区域开发力度加大,建设速度较快,因此新建建筑较多,使得的亮化显得十分零散,缺乏色彩变化,且重点区域亮化缺乏特色。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广西XX工程核心区域和延伸过渡区域的亮化品位和档次,打造XX工程品牌,并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巩固提升原有XX工程。
通过灯光来叙述大广西的历史文化变迁,使其形成气势庞大、层次丰富、山水如画、活力动感的XX工程区域。
(二)建设宗旨
本项目以丰富美化广西城市天际线,提升广西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品位、美化都市形象为宗旨,通过建设广西市独具特色的灯光展示区,以及气势庞大、层次丰富、山水如画、活力动感的XX工程区,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激活全城旅游发展。
(四)建设条件
3.市政设施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具备完善的供电、通讯系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⑴供电
由城市电网供给,供电力设备及照明之用。
⑵通讯
项目区域内通讯网覆盖全区,交换机容量充足,宽带信息网络完善,基本上实现了网络数字化、传输光纤化、业务信息化,项目通讯条件良好。
4.建设条件评价
通过以上分析可看出,本项目选址优势显著,交通十分便捷;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能够满足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内的需求。
(六)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一次规划,拟分二期实施,总建设周期预计为7个月。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一、发展规划分析
(一)本项目符合《广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广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指出:
加强城市夜景建设,重点完善等核心区以及一环线、景观路、迎宾路等重要区段的夜间灯光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夜间灯光环境品位。
(二)本项目符合《广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
城市核心区加快建设辐射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景观中心和旧城风貌特色中心。
充分发挥历史底蕴深厚、景观环境突出的优势,更新改造长江、汉江滨江已开发地区,加快开发二七、青山、杨泗港等新的滨江区域,植入高端服务功能。
(三)《广西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
《广西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中指出:
河流开发凸显“一点两线”,即重点建设为现代国际化大都市的中心景观群,打造长江汉江两条黄金旅游水线。
强化夜游品牌和水上旅游的开发,形成流动的旅游产品系列。
重点建设部分:
南岸嘴地区城市新地标整体规划设计,包括龟山、晴川阁等统筹考虑,勾画新世纪广西的地标建筑并进行主题开发,凸显旅游功能;以黄鹤楼为核心的临江旅游带,实现传统旅游地的整合开发;以龙王庙和为核心的沿江旅游带,作为近现代长江观光和旅游商贸的中心地带;以月湖古琴台为核心的汉阳旅游带,是未来广西河流旅游产品的增长地带和知音文化旅游建设的核心地区。
(四)本项目符合《广西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广西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
“”旅游集聚区是城市自然、历史、文化等景观富集的区域,突出整合资源,综合整治,打造精品,完善旅游功能,将该区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江都市旅游核心展示区。
加快“”环境整治工程,整合“”重点旅游资源,形成旅游精品线路,展示“”特色都市景观和靓丽夜景,打造江城水上游览夜天堂。
二、产业政策分析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中提出:
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包括“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以下简称“《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服务”,属于鼓励类,旨在完善区域内的景观环境,勾勒优美的水岸轮廓线和层次丰富的建筑天际线,形成靓丽的水光前景层,展现桥水交融、船映波光的和谐画卷,符合广西市旅游业发展的相关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符合产业政策。
三、行业准入分析
集团经营范围包括:
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租赁、对外投资、城市建筑投资、建筑项目承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停车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本项目属于城市建筑投资范畴,属于集团经营范围,同时集团旅游开发类项目经验丰富,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实力和能力,因此符合行业准入的规定。
第三章
亮化方案
一、总体设计
(一)设计目标及设计原则
1.设计目标
根据《广西市景观与旅游功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力求通过本项目实施,丰富广西城市天际线,提升广西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品位、美化都市形象,打造广西市独具特色的灯光展示区,以及气势庞大、层次丰富、山水如画、活力动感的XX工程区,彰显文化、旅游品牌,激活全城旅游发展。
2.设计原则
⑴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⑵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以人为本,注重整体艺术效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并兼顾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
⑶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控制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⑷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和照明方式;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
⑸慎重选择彩色光,光色应与被照对象和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不应与交通、航运等标识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
⑹照明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影响园林、古建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设计依据
1.《广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广西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
3.《广西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4.《广西市景观与旅游功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6.国际照明权威机关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有关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文件;
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9.其它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
10.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亮化模式
(一)基础模式
基础模式重在表现城市形象,平日大部分时段,视觉上不能过多手法色彩,总体静态雅致,以保证足够的视觉差异和张力,规则统一,同时节能。
1.建筑照明
地标单独设置规则,功能属性决定光色,视觉影响力决定亮度层次和手法图式。
亮度层次:
大尺度界面完整,天际线连续,层次丰富,提升了纵深感和都市中心区氛围。
地标:
单独设置规则,和背景形成较强光色或亮度差异。
色彩关系:
按功能性质分类,基础模式下,办公、酒店、住宅黄白光为主,逐渐趋暖(办公建筑-冷光,住宅建筑-中性,酒店建筑-暖光),地标可用彩光,统一协调,层次丰富。
广西夏热冬冷,与此相应,建筑照明光色夏天偏冷,冬天偏暖,改善视觉心理体验。
(二)主题模式
主题情景用灯光视觉化表现广西文化内涵,和基础模式形成强烈的反差,用城市尺度的视觉冲击给受众以特殊震撼体验,平日2-3次,周末3-4次,每次5分钟。
1.模式切换
使用基础秩序模式的同一套照明系统,依靠先进的控制技术,选择主题建筑精细表现主题内容,其他建筑氛围烘托。
2.照明手法
以点阵构成竖向肌理成为统一语言,不同建筑疏密不同,兼顾主题表演模式的需要。
⑴主题建筑:
LED点阵较密,精细刻画视觉主题,局部泛光。
1氛围建筑:
LED点阵较疏,配合主体塑造氛围,局部泛光。
⑶背景建筑:
LED边框处理。
3.照明方式
表3-2照明方式对比表
LED点阵
泛光
白天影响
肉眼难以分辨
后期增加难以隐藏
环境影响
对自身建筑室内较少影响,且易控制亮度以免光干扰
较难控制光污染和光干扰,尤其影响对外观景
视觉效果
通过控制能获得细腻丰富的效果,并能灵活变化场景
效果柔和但单一,无法瞬间开闭,会暴露载体品质不高
节能要素
不受材料反射率的影响,结合控制,能耗能低很多
不受材料反射率的影响,结合控制,能耗能低很多
经济要素
好的产品寿命长,维护费用低,可以结合广告经营获得收入
无广告收入,维护工作较繁重
建设维护
较少类型产品解决复杂问题,较易采购安装和维护
品类较多,采购安装和维护难度较大
综上所述,照明方式以LED点阵为主,局部泛光为辅。
对游船时间安排充分调动游客情绪。
城市与景观、建筑与江景形成连通,一系列的三维灯光表演。
(四)旅游总图-照明场景
1.基础照明
各类载体和谐相拥,统一连贯的视觉秩序呈现东方芝加哥夜之美。
2.主题表演
大广西文化悉数登场,给市民和游客带来非凡的视觉盛宴。
3.节庆活动
灯光配合的各类节日盛典,对应其节目设计,将无尽可能带给观众。
三、亮化对象
(一)建筑
1.地标建筑
选择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载体作为地标。
地标单独设置规则,亮度突出,有细节,有特色。
⑴中式古建
中式古建,有很高的文物和旅游价值。
如计谋殿、铁门关、晴川阁、黄鹤楼等。
⑵近代建筑
近代建筑,综合了欧式古典、新中式等,集中在汉口区。
如广西关、广西科技馆、市政府会议楼、蓝湾俊园钟楼等。
⑶现代建筑
现代建筑,大体量,形体特色明显。
如电视塔、科技馆、琴台大剧院等。
地标建筑外的其余建筑,制定统一规则,建立视觉秩序。
2.建筑照明
四、电气工程
(一)设计依据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7-8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二)供配电系统
1.负荷等级
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三级。
2.供电电源
照明设备供电电压宜为0.23/0.4kV,供电半径不宜超过0.5km。
照明灯具端电压不宜高于其额定电压值的105%,并不宜低于其额定电压值的90%。
一般光源的电源电压应采用220V,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电源电压宜采用380V。
对单光源功率在250W及以上者,宜在每个灯具处单独设置短路保护。
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项目部分电源由市政电源提供,部分由项目所在建筑变配电室低压柜泛光照明回路提供。
目前,已建有立面照明装置的楼宇,本次改建提升不需新增变压器;新建照明装置的楼宇,需根据所需容量选择节能型变压器;照明原则上引自现有市政变压器预留负荷。
电源电缆敷设至照明配电箱总开关前,电缆型号及敷设方式由上级开关确定。
3.计量方式
为了有效进行电能计量、管理,照明系统应安装独立电能计量表。
本工程按规定设置计量装置,照明工程计量表设在上级低压配电柜内。
电能计量装置应选用经计量检定机构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
实施计算机监测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测参数包括电压、电流、电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4.防雷与接地
本照明工程接地系统应与该建筑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相一致,并且与所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装置可靠相连。
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要求,当采用TN-S接地系统时,宜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当采用TT接地系统时,应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作接地故障保护。
动作电流不宜小于正常运行时最大泄露电流的2.0~2.5倍。
照明设备所有带电部分应采用绝缘、遮拦或外护物保护,距地面2.8m以下的照明设备应使用工具才能打开外壳进行光源维护。
室外安装照明配电箱与控制箱等应采用防水、防尘型、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固定在建筑物上的景观照明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穿钢管。
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相连导体采用Φ8热镀锌圆钢或40x4热镀锌扁钢。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毫米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米;交叉净距小于100毫米时,其交叉处亦跨接。
同时建筑内钢导管(线槽)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跨接导线采用4mm铜导线。
钢导管穿过防雷分区界面时,应在分区界面作等电位连接。
本工程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不应大于2.5kV用浪涌保护器作防雷、过压保护,浪涌保护器下端就近与防雷装置相连并作可靠接地。
5.线路敷设
楼宇及桥梁上采用ZR-YJV,楼宇建筑干线电缆利用原建筑电气照明线槽敷设,支线穿热镀锌钢管沿吊顶,暗墙敷设。
景观照明采用YJV;低压24V电缆采用ZR-RVV。
电缆规格:
采用3芯或5芯电缆,线径根据情况设计确定。
建筑上照明回路集中位置采用喷塑不锈钢线槽,其余均穿厚壁阻燃PVC电气导管敷设;景观照明回路采用厚壁PE电气导管埋地敷设;桥梁上照明回路采用SC厚壁热浸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线槽敷设;所有类型线缆均传管保护敷设;灯头线穿可挠金属软管;
电缆敷设控制距离:
单相不超过100米,三相五线不超过300米,特殊超出距离进行保护灵敏度测试。
在地面管线敷设时要求埋设深度大于0.7米。
埋地管线在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时,及每隔50米设置一座手孔井。
在管线集中的区域可以采用热镀锌线槽敷设。
线槽内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40%。
金属线槽全长应不少于2处,就近与该建筑的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管线,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热镀锌钢管。
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热镀锌钢管。
(三)照明系统
1.建筑物景观照明
根据被照建筑物功能、特征、周围环境,考虑光的投射方向、灯具的安装位置等因素的影响,达到安全、美观、舒适、节能的效果;根据建筑物表面色彩,合理选择光的颜色;宜隐蔽灯具等照明设施;宜将夜景照明灯具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建筑物的入口不宜采用泛光灯直接照射;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包括桥梁、雕塑、塔、碑、城墙、市政公共设施等)的夜景照明设计应在不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展现其形态美感,并应与环境协调。
建筑物夜景照明可采用多种照明方式,选择照明方式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除有特殊照明要求的建筑物外,使用泛光照明时不宜采用大面积投光将被照面均匀照亮的方式;玻璃幕墙建筑和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2的建筑,不应选用泛光照明;对具有丰富轮廓特征的建筑物,可选用轮廓照明;轮廓照明使用点光源时,灯具间距应根据建筑物尺度和视点远近确定;使用线光源时,线光源的形状、线径粗细和亮度应根据建筑物特征和视点远近确定;玻璃幕墙以及外立面透光面积较大或外墙被照面反射比低于0.2的建筑,宜选用内透光照明。
使用内透光照明应防止内透光产生光污染;当采用特种照明器材,如光纤、导光管、激光、太空灯球、投影灯和火焰光等时,应对照明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2.桥梁照明
避免夜景照明干扰桥梁的功能照明。
根据桥梁的类型,选择合适的夜景照明方式,展示和塑造桥梁的特色:
塔式斜拉钢索桥的照明宜重点塑造桥塔、拉索、桥身侧面、桥墩等部位;园林中景观桥的照明应避免照明设施的暴露以及对游人的眩光影响;城市立交桥和过街桥的照明应简洁自然;城市中跨越江河桥梁的照明,考虑与其在水中所形成的倒影相配合,避免倒影产生的眩光。
选择灯具及安装位置时,考虑涨水时对灯具造成的影响。
控制投光照明的方向以及被照面亮度、避免造成眩光及光污染。
桥梁夜景照明产生的光色、闪烁、动态、阴影等效果不应干扰车辆和船舶行驶的交通信号和驾驶作业。
通行重载机动车的桥梁照明装置应有防震措施。
3.景观广场照明
应能使行人看清路面、坡道、台阶、障碍物以及至少4m处来人的面部;地面有坡道、台阶、高差处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值标准符合下表:
表3-4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
区域
最小平均水平照度Eh
min(lx)
最小半柱面照度Esc
min(lx)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2
2
庭园、平台
5
3
儿童游戏场地
10
4
宜采用造型美观、上射光通比不超过25%、垂直面和水平面均有合理的光分布的装饰性和功能性相结合的灯具;光源宜选择金卤灯、细管径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其他高显色光源;灯杆、支架、灯具外形、尺寸和颜色应整体设计,互相协调。
灯具应作为景观元素考虑,并避免由于灯具的设置影响景观;照明所营造的气氛应与景观的功能及周围环境相适应,亮度或照度水平、照明方式、光源的显色性以及灯具造型应体现景观的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
景观照明应有构成视觉中心的亮点;应根据类型(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除重大活动外,景观照明不宜选用动态和彩色光照明。
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不应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不应对古树等珍惜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应考虑常绿树木和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颜色及季节变化因素的影响,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光源的色表。
应避免在人的观赏角度上产生眩光和对环境产生光污染。
草坪的照明应考虑对公园内人们活动的影响,光线宜自上向下照射,避免溢散光对环境和人造成的光污染;公园花坛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方式,表现花卉本身;公园的入口、公共设施、指示标牌应设置功能照明和标识照明。
水景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根据水景的形态及水面的反射作用,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观要求隐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季结冰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外观效果;光源、灯具及其电器附件必须符合水中使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维护管理;水景周边应设置功能照明,防止观景人意外落水。
广告与标识照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中对广告、标识照明的要求;应根据广告、标识的种类、结构、形式、表面材质、色彩、安装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特点选择相应的照明方式;光色运用应与广告、标识的文化内涵及周围环境相吻合,应注重昼夜景观的协调性、达到白天和夜间和谐统一;除指示性、功能性标识外、行政办公楼(区)居民楼(区)、医院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广告照明;宜采用一般显色指数大于80的高显色性光源;不应产生光污染及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干扰通信、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广告、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散射到广告、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
4.年电力消耗量统计
计算方法:
照明能耗按单套功率估算,照明负荷计算需要系数取1。
照明年耗电量=总负荷×需要系数×有功负荷系数×运行时间
在基础模式时段,建筑立面LED点开启2/3。
屋顶和局部泛光灯开启一半光色,景观照明开启除投影表演灯具,耗电量按额定足功率的2/3计算,按每日开启3小时计算。
在表演模式,建筑立面仅开启媒体立面和投影灯等表演,水岸景观保持开启。
考虑到媒体内容,耗电量按额定足功率的90%计算,按每日开启0.2小时计算。
在节日模式,开启所有动态表演灯具,每天表演0.2小时,每年预计63个节日。
在深夜模式下,亮化工程灯具关闭,仅开启景观路径照明部分灯具。
表3-8节日模式灯具耗电量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功率W
需要系数
有功功率kW
每天工作小时数
年工作天数
平均有功负荷系数
耗电量
×104kWh
楼宇
1
LED点光源
套
960400
5
1
4802.00
0.2
63
0.75
4.54
LED线条灯3
套
1320
18
1
23.76
0.2
63
0.75
0.02
2
洗墙灯1
套
5520
48
1
264.96
0.2
63
0.75
0.25
3
洗墙灯2
套
7950
54
1
429.30
0.2
63
0.75
0.41
4
LED投光灯3
套
4172
92
1
383.82
0.2
63
0.75
0.36
5
LED投光灯4
套
1260
108
1
136.08
0.2
63
0.75
0.13
6
投光灯1
套
60
2000
1
120.00
0.2
63
0.75
0.11
7
投光灯2
套
4571
150
1
685.65
0.2
63
0.75
0.65
8
金卤投光灯
套
3306
1000
1
3306.00
0.2
63
0.75
3.12
9
树木投光灯
套
5300
150
1
795.00
0.2
63
0.75
0.75
10
led导光板
套
17500
54
1
945.00
0.2
63
0.75
0.89
11
激光灯
套
15
30000
1
450.00
0.2
63
0.75
0.43
12
投影灯
套
5
7000
1
35.00
0.2
6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