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标准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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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
LX-FS-A51310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InTheDailyWorkEnvironment,TheOperationStandardsAreRestricted,AndRelevantPersonnelAreRequiredToAbideByTheCorrespondingProceduresAndCodesOfConduct,SoThatTheOverallBehaviorCanReachTheSpecifiedStandards
编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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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xxxxx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
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明、高效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企业对员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管理考核的基本制度,与此相关的制度应在本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说明和补充。
三、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教育员工、规范管理和杜绝各类违章违纪违规的目的。
第二章 劳动纪律管理
一、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1小时罚款50元,超过2小时罚款80元,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6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睡岗、脱岗、串岗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在岗员工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同岗位或互相照看的岗位不得同时吃饭,否则均按脱岗处理。
三、上班期间看小说、杂志、手机、上网游戏、干私活的按脱岗处理。
四、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1天及1天以上的按每天罚款200元。
五、旷工年累计达7天或连续达3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无故不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会议的每次罚款50元。
七、工作中有消极怠工行为的每次罚款50元。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的给予停工教育半天处理,停工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停工教育仍没有正确认识的可作继续停工教育处理或作待岗处理,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并处每停工半天罚款50元;经停工教育后作重新安排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九、当班时间离岗不请假、不登记,按脱岗处理处罚100元。
十、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处罚责任人100元,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加重处罚。
第三章 安全管理
一、在厂区内吸烟的处以500元罚款,有第二次吸烟行为的,一律处以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证动火、超范围动火的处相关责任人1000元罚款。
三、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入罐、登高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0罚款。
四、违章带电作业、违章停送电、违章起重、违章动土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五、摩托车、电瓶车擅自进入生产区域的或未按规定熄火推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自行车擅自进入生产区域的处以30元罚款。
六、擅自使用汽油等易燃危险品洗手、洗涤织物、擦洗设备、地面或其他物品等,处罚30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带小孩进入厂区者处以100元罚款,当班门卫处以100元罚款。
八、未按规定存放、装卸、保管、使用危险品的处以500元罚款。
九、擅自动用消防、安全器材的,造成消防、安全器材损坏的,未按规定保管消防、安全器材的,随意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的处以200元罚款(赔偿另计)。
十、擅自使用未签订“安全合同”的施工队伍或人员进行施工的处以500元罚款。
十一、班中、班前(4小时内)饮酒的处以200元罚款并不得上岗操作。
十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每次罚款30元;属上岗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转岗教育合格上岗的对用人者按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
新员工进公司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处罚相应责任人50元。
十三、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20元;有一例未按规定穿戴的对进入生产区的处门卫责任人20元。
十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的每次罚款100元。
十五、其他一般性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严重违反安全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他无证作业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十六、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十七、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十八、按规定应该佩戴安全帽的作业场所不带安全帽的,一次处罚20元。
十九、操作人员不穿工作服,一次处罚10元。
二十、在岗位或厂区赤膊或敞胸露怀,一次处罚50元。
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处罚责任人50元,造成损失视情况加重处罚。
二十二、下达隐患整改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又无情况说明、又无防范措施,有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二十三、当班岗位有两人以上违纪被查,除扣罚违纪人的同时,追罚当班工段长50元,分厂厂长100元。
二十四、发生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一经查实,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追究瞒报者或谎报者的责任,处罚500元;性质恶劣的处罚1000元。
二十五、在宿舍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大功率的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损失追究责任人的50%的赔偿,情况严重移交司法处理。
二十六、发生各类事故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处罚责任人200元,防范措施不到位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十七、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不清或引发损失,处罚责任人100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
二十八、仓库管理混乱,原材料、机物料或成品、半成品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损失赔偿另计)。
二十九、发生各类事故,当班人或发现人必须立即将事故现场的大致情况,快速上报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5分钟之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
发生各类事故后30分钟之内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将逐级追查原因及责任人。
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 环保管理
一、 安全环保部负责环保日常管理,各分厂负责本范围环保具体工作的管理。
擅自处理和排放废水的,处以1000元罚款。
二、 未经规定擅自在厂区内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以200元罚款。
三、 运输、存放和操作不当造成危废泄漏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 未按规定运行环保设施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 未经许可随意用水冲洗车间地面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造成雨水管网污染的处以200元罚款。
六、 其他一般违反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或造成环境影响的行为处100元罚款,严重违反环保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500元罚款。
七、 不服从环保管理人员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八、 因工作失误导致上级检查出现不合格项的,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九、 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五章 工艺管理
一、违反工艺指标的每次罚款100元,对严重违反工艺指标的行为每次罚款300元。
未经批准,生产部门擅自修改既定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
二、违反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元,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罚款200元。
三、工艺指标、操作规程未按程序制定、修改、批准的罚款200元。
四、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罚款20元。
五、生产中或操作记录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200罚款。
六、一般性违反工艺、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100元,严重违反工艺、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300元。
七、不服从生产管理统一调度的,处以200元罚款。
八、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六章 设备管理
一、违反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的罚款100元。
二、未按规定加油润滑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检查、巡查、保养设备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检查、保养重点设备的罚款50元。
三、未经设备员同意与鉴定,带故障运行设备的罚款200元。
四、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罚款100元;重点设备未按规定检修的罚款300元。
五、设备没有设备台帐、未按规定做好检修记录的每次罚款30元。
六、设备检修、安装、施工前后未征得岗位同意、未按规定交接的每次罚款100元。
七、设备、管道、阀门、材料选型、安装、使用错误的罚款300元。
八、工具、用具、器具私自带出使用的,处以100元罚款。
私自带出不归还的按盗窃处理。
九、其他一般违反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严重违反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处以300元罚款。
十、不服从设备管理的处以100元罚款。
十一、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七章 质量管理
一、违反分析操作规程规定的每次罚款20元,因此造成仪器损坏的另按实际损失额的10%-30%予以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分析、检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析、检验工作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分析数据、结果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或影响正常生产和检验需要的每次罚款50元。
四、生产现场产品包装外观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次处20元罚款,包装计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每次处20元罚款,同一生产区域出现两个生产岗位有上述违规行为的,连带处罚工段长及分厂长各50元罚款。
五、原辅材料、产成品、样品或标样因保管、使用、操作不善造成质量影响的每次(批)罚款50元。
六、未按规定填写相关原始数据、记录、报表及签字确认的,每次罚款30元。
七、质量控制、检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另行追究。
八、一般性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50元。
严重违反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200元。
九、不服从质量管理部管理的罚款100元。
十、构成事故的按事故处理。
第八章 清洁文明管理
一、机器、设备、地面、墙壁等岗位卫生、办公室卫生不达要求的罚款30元。
操作失误造成环境卫生影响的罚款50元或并入工艺管理处理。
二、随地吐痰,乱丢瓜皮果壳及其他杂物的罚款20元。
三、工具、用具、物料杂乱无序的罚款30元。
四、车辆乱停乱放、物料洒落、车轮、脚下带料、乱写乱涂等造成现场环境影响的处以100元罚款。
五、检修及各种作业后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罚款30元。
六、宿舍卫生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元。
七、影响他人休息、影响他人卫生的罚款30元。
八、不服从清洁文明管理的处以50元罚款。
第九章 治安管理
一、有偷窃行为的处10倍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在公司内滋事、斗殴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误工、营养费和公私财物损失等,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在公司酒后闹事处以500元处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
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对有意破坏生产、破坏公物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未按规定私自带入外单位人员的处以100元罚款,造成泄密的按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因门卫失职造成外单位人员未按规定进入处以100元罚款。
六、因保管不善丢失、私自存放或带出化学危险品处以1000元罚款,并承担因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七、由于防范不力或工作失职,造成物品、现金、重要文件、帐册等失窃,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必要时还应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八、擅自聘用证件不齐的人员,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员工如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事故管理
一、对一般性工艺、生产事故处以500元罚款,对于重大工艺、生产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
二、对一般性设备事故处以5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20%-30%。
对于重大设备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10%-20%。
三、对一般性物料损失事故处以200元罚款,或直接损失的20%-30%。
对于重大物料损失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或承担直接损失的10%-20%。
损失物料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类的加重处理。
四、对一般性质量事故处以300元罚款,对重大质量事故处以1000元罚款。
五、对一般性环保事故处以500元罚款,对重大环保事故处以3000元罚款。
六、对一般性安全事故处以2000元罚款,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处以5000元罚款。
七、对于重特大事故另行处理或由有关部门处理。
八、对事故责任人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可给予相应行政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不属于违章造成的轻伤事故,歇工1-15天之内,事故责任人罚款50元;歇工30天之内,事故责任人罚款100元;歇工60天罚款200元;歇工90天罚款300元。
十、因违章造成轻伤事故,根据违章性质,事故责任人罚款200元;歇工30天以上加罚100元;歇工60天以上加罚200元;歇工90天以上加罚300元。
同时考核当班工段长和分厂长罚100元,安全员罚款100元。
十一、部门或分厂一月内发生两起轻伤事故,追罚部门或分厂负责人500元。
十二、发生重伤事故除责任人罚款300元,部门及分厂负责人罚款500元,工段长300元,安全员300元,综合管理部经理500元。
十三、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及事故责任分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十四、关于轻伤及皮肤过敏、中毒治疗的补充规定:
①员工发生轻伤或皮肤过敏、中毒等症状,需去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正常情况下须先说明情况,由部门备案后进行检查治疗;
②特殊情况或重伤员工,可先抢救治疗后补办备案手续;
③上述情况未经过部门备案的,原则上医疗费用自理;
④未经过公司同意,擅自在其他非指定地点就诊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以报销。
第十一章 制度管理
一、公司根据工作和管理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凡一般性违反公司各类制度、规定行为均可以处以300元以内处罚,严重违反公司各类制度、规定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规程或以公司名义发布的各类通知、规定、要求、活动等,应由部门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部门的各类规定、通知、要求、活动等均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实施。
三、公司内部各级的各项通知、要求和规定必须得到上一级领导批准,分厂的通知、要求、规定等要报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发布的通知、通报、制度、规定等各类文件,必须有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二章考核管理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工作,考核情况要及时公布并做好记录台帐,每月底前将当月的汇总情况上报。
二、综合管理部按工作职责对专项管理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应及时通报被考核单位,考核金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被考核单位应及时分解考核情况并在3日内反馈至考核部门。
三、人力资源部汇总各考核情况并在个人工资中核减。
对无法从工资中核减的或外单位人员罚款,由办公室统一汇总送财务部处理。
四、本制度主要是针对个人行为,可参考适用于针对部门的考核,在针对部门考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本制度标准。
五、对于重复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事实后果的行为均可以加重处理力度,对于管理人员处理不得低于一般员工。
六、对于严重违章、违纪、违规或构成事故的行为,除经济处罚外,还可根据需要进行在岗教育或停工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违章、违纪、违规现象参照公司的制度规定执行。
八、对于一般性问题属部门、工段自查并主动处理上报的,对部门、工段免于处理,内部处罚不上交,作为内部对先进员工的奖励或进行二次分配,但不得结余。
对于重大问题一律按规定执行,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所有相关处理不重复,有相关重复部分应合并综合处理或靠最高的处理,在工资中体现。
九、遇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包庇的行为,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者同等论处。
遇有不负责任、失察失职行为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十、对于打击报复、有失公平行为必须加以纠正并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岗位或停止其职务。
十一、员工拒绝违章,任何人不得进行处罚和刁难。
第十三章 附 则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制度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制度、规定执行。
本公司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原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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