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会议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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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记录
第三屆深水區議會環境及生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記錄
日期: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時間:
下午二時十五分
地點:
深水區議會會議室
出席者
主席
林家輝先生
委員
陳鏡秋先生,MH(於下午四時四十五分離席)
陳 東博士,SBS,JP(於下午五時十分離席)
陳偉明先生
鄭泳舜先生(於下午二時二十分出席,三時三十五分離席)
張永森先生,JP(於下午三時正離席)
莊志達先生
覃德誠先生(於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出席)
郭振華先生,MH,JP(於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出席)
官世亮先生(於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出席)
黎慧蘭女士(於下午二時二十八分出席)
劉佩玉女士
梁有方先生(於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出席)
吳 美女士(於下午二時二十分出席,五時三十分離席)
沈少雄先生
譚國僑先生,MH,JP(於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出席)
煥南先生
黃志勇先生
黃鑑權先生,MH,JP
王桂雲女士
王德全先生(於下午四時三十分離席)
黃達東先生(於下午五時三十五分離席)
增選委員
陳健鴻先生(於下午四時四十分離席)
馮志林先生(於下午六時五十分離席)
李詠民先生
韋海英女士(於下午二時二十五分出席)
黃天雄先生(於下午二時二十分出席,四時三十五分離席)
秘書
沈美怡女士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區議會)1/深水埗
列席者
徐 逸先生民政事務總署深水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黎璧琪女士民政事務總署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深水
何樑成先生食物環境生署深水區環境生總監
廖偉坤先生香港警務處深水埗區警民關係組助理主任
陳廣慶先生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組社區聯絡主任(深水埗)
戴國康先生地政總署九龍西區地政處高級產業主任/土地管制/九龍深水埗
何家儀女士地政總署九龍西區地政處高級產業測量師/深水埗
馬基田先生環境保護署署理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區域西)5
翁錦誠博士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主任(排污基建)21
方慧盈女士政府產業署高級產業經理(物業管理)財政司司長法團
關潔華女士政府產業署屋宇監督(物業管理)11
陳 華先生社會福利署深水埗區助理福利專員
(1)
梁錦英先生渠務署高級工程師/九龍及新界南3
何啟明先生渠務署高級工程師1/海港淨化計劃
袁偶然先生渠務署工程師10/海港淨化計劃
陳志河先生渠務署工程師/九龍7
陳兆源先生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助理董事
曾敏良博士奧雅納工程顧問公司高級工程師
因事未能出席者
羅錦有先生
易偉容先生(增選委員)
開會詞
主席歡迎各委員、政府部門及機構代表出席環境及衞生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並報告羅錦有先生及易偉容先生的告假申請。
議程第1項︰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2.委員會通過上次會議記錄。
議程第2(a)項︰關注蓄洪池儲水效應(環境及衞生委員會文件32/08)
議程第2(b)項︰關注區內水浸問題(環境及衞生委員會文件34/08)
3.黃鑑權先生介紹文件。
4.梁錦英先生先向各委員講解蓄洪池的背景歷史及運作模式,以及闡述今年六月七日蓄洪池滿溢的經過。
他表示,蓄洪池當時可容納達十萬立方米的洪水,但這場影響全港以及被坊間形容為「世紀暴雨」的豪雨,令蓄洪池自二零零四年以來首次出現滿溢的情況。
整體上,該蓄洪池運作正常,並對減輕旺角區的水浸作出了貢獻。
5.主席說,由於文件34/08與文件32/08性質相近,故建議一併討論。
委員同意有關安排。
6.陳鏡秋先生介紹文件34/08。
7.沈少雄先生補充說,渠務署熱線電話當日自動轉駁至1823綜合查詢熱線。
8.梁錦英先生回應表示,當日渠務署人員共接獲622宗水浸個案。
事實上,該署熱線電話(23001110)共有六條線;如六條線不敷應用,其他來電會自動轉駁至1823熱線,由專人接聽。
9.黃鑑權先生查詢彌敦道與界限街交界的十字路口的渠筒是否有毛病,因而導致該處出現嚴重水浸。
10.主席表示,既然蓄洪池只用了四年多,這是否表示設計出現問題。
11.梁錦英先生回應說,彌敦道及界限街交界處地勢較低,所以花墟道的積水如高於某一位置,便會流向界限街及彌敦道交界處。
不過,當天該處水退的速度亦相當快,大約在雨停後半小時便排走了,足以證明渠道並沒有淤塞。
該署亦於大雨過後檢查渠筒,確定排水系統沒有問題。
該署考慮到今次暴雨中蓄洪池滿溢,將會與香港大學深入研究,分析蓄洪池的運作,以期作出改善。
12.譚國僑先生查詢渠務署會否考慮為本區設立警報系統,向外公布水浸情況。
13.沈少雄先生詢問現有的蓄洪池能否應付近年變幻不定的天氣,當局又會否考慮興建一個新的蓄洪池。
14.梁錦英先生回應如下:
(i)如有需要,渠務署會積極考慮設立分區警報系統的可行性;
(ii)該署與天文台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已就極端雨量的變化進行研究。
此外,據悉環璄保護署正就全球暖化的趨勢進行分析研究,相信有關數據會對渠務署排水工程的設計有幫助;
(iii)當局會密切注意旺角區的水浸情況,並會策劃所需的排水設施,以期作出改善。
15.主席總結說,委員會十分關注區內的水浸問題。
如有需要,渠務署可與委員到有關地點實地視察。
此外,委員會亦得悉該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希望該署日後如有任何新方案,會向委員會匯報。
議程第2(c)項: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昂船洲污水處理廠—全面覆蓋露天污水沉澱池的進展(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5/08)
16.何啟明先生及曾敏良博士介紹文件。
17.莊志達先生查詢工程完成後是否能有效除臭。
18.黃達東先生查詢工程的時間表及開支。
19.衞煥南先生詢問如獨立覆蓋工程完成後仍有臭味,部門會如何處理。
20.梁有方先生認為部門應提供更多數據及資料,以確定覆蓋工程的成效。
21.黃志勇先生則希望部門關注施工時的噪音及污染問題,並要求提前展開工程。
22.陳鏡秋先生查詢蓋面抽氣口的聲響及排放位置。
23.何啟明先生就以上提問回應如下:
(i)露天沉澱池所佔的面積很大,達25000平方米。
全面覆蓋後將可解決沉澱池產生的臭味問題。
(ii)把沉澱池覆蓋後,必須增設抽風系統將蓋面下與污水水面之間的空氣抽出,然後經除臭裝置處理後才排放,除臭效果可達到98%或以上。
(iii)至於選擇方案方面,獨立蓋面的方案已可達到足夠的除臭效能,而大型密封結構的方案則涉及興建數米高的建築物以覆蓋整個沉澱池,以提供一定的空間供工作人員入內檢查和維修。
採用獨立蓋面的方案,需要處理的空氣達每小時十萬立方米;如採用大型密封結構的方案,需要的抽風及除臭配套設施將更大更多,但其效果只較獨立蓋面略為優勝。
(iv)渠務署會提前進行覆蓋工程,期望在二零一二年年底前完成,有關工程並會分階段進行。
在施工期間,會盡量確保不會對附近居民帶來噪音及燈光滋擾。
(v)在抽風及除臭配套設施的選址方面,一如建議圖則所示,將盡量遠離海麗邨及其他屋邨。
(vi)暫時未有覆蓋工程的實際造價,但大型密封結構的造價及日後維修的費用將遠高於獨立蓋面的方案。
24.沈少雄先生詢問獨立蓋面在正常運作時是否須經常開啟。
25.郭振華先生希望渠務署提供除臭工程的流程圖,並提議該署參考日本現時細菌除臭的新技術,作為過渡性措施。
26.黃志勇先生查詢,覆蓋工程完成後如仍未能除去臭味,部門會如何處理。
27.梁有方先生再次要求部門提供更多相關數據,以作參考及比較。
28.黃達東先生希望部門澄清蓋面是否須經常開關;如否,建造固定蓋面會否減低成本。
29.莊志達先生希望部門進行實驗室模擬運作,以清晰闡明整個除臭工程的運作成效。
30.曾敏良博士在會上向各委員簡介各種除臭技術的特性。
31.何啟明先生向各委員解釋揀選生物滴濾塔法的除臭技術,是因為該技術無須用太多化學劑,運作較為簡單,去除臭味成效高,故該署初步認為這技術較為合適。
此外,他亦就委員的提問有以下的回應:
(i)覆蓋沉澱池的蓋面不用經常開關,但工作人員須間中開啟部分蓋面,以便檢查沉澱池和進行維修。
(ii)昂船洲共有46個長60米、闊7米的沉澱池,涉及的面積非常大。
至於興建6個中型蓋面的建議,因結構上須互相連接以及提供足夠空間予工作人員入內檢查和維修,其複雜程度更甚於單一大型密封結構的方案。
(iii)鑑於該署現正進行初步設計,故暫時未能提供成本報價方面的資料。
待落實有關的設計及估算後,署方會向委員會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iv)該署將會提供除臭流程表,以便委員能更清楚了解除臭的工序。
(v)該署有信心覆蓋工程能有效處理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露天沉澱池的臭味問題。
就建議進行實驗室模型一事,根據經驗及其他除臭研究所得,數學模型應足以顯示有關工程的預計效果。
(vi)除臭後排放的空氣所剩餘些微的臭味會被四周的空氣淡化,不會影響附近屋邨的居民。
(vii)該署已採取一系列的臨時緩解措施,例如樹皮、噴霧器等,以期在覆蓋工程完成前減低沉澱池所產生的臭味。
32.馬基田先生補充說,根據現行法例,並沒有關於臭味的具體定量指標,在執行有關法例時,會根據當時情況以合理取向決定是否構成滋擾。
33.梁有方先生重申,希望署方日後向委員會提供各方案的造價及相關數據。
34.主席總結說,委員支持渠務署的覆蓋工程,同時亦十分關注覆蓋工程的除臭成效。
此外,由於獨立蓋面有三個設計,故希望部門在敲定細節後,向委員會提供造價及除臭數據,並確保工程達成預定的除臭效果。
議程第2(d)項︰要求加強檢控及處理「違規棄置裝修廢料」問題(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3/08)
35.黃鑑權先生介紹文件。
36.何樑成先生回應表示,公用道路上的建築廢物不屬食物環境生署(食環署)規管,而食環署人員主要負責清理棄置於公眾地方的家居/有機廢物。
此外,如發現上述建築廢物,該署會盡快聯絡其他相關部門處理。
該署人員並會繼續留意街上是否有違例情況。
37.馬基田先生回應表示,違規人士多採取「游擊」方式非法傾倒廢物,故這方面的檢控工作有一定的難度。
該署會盡量加強巡查力度及突擊巡邏的行動,尤其是針對一些經常發現有非法傾倒建築廢料的地方或者黑點,亦會與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緊密聯繫,互通情報,務求盡快清理有關的建築廢料,以及在情況許可下考慮採取預防措施,例如設置圍欄、警告牌和路障等,以遏止這類違法行為。
另外,該署亦製作了宣傳短片及聲帶,並向新入伙及正裝修單位的大廈管理處派發宣傳單張,以提升公眾對非法傾倒廢物的環保意識和打擊非法傾倒廢物的活動。
該署會繼續採取適當的行動。
38.戴國康先生回應表示,地政總署主要負責巡查公用道路以外的政府土地是否有違規情況出現。
39.陳東博士在會上分享過往檢舉違法行為的經驗。
40.梁有方先生認為宣傳效果相當足夠,但仍希望各部門加強這方面行動的協調工作。
41.郭振華先生提議部門考慮為負責任的人士提供合法傾倒建築廢物的途徑。
42.梁有方先生贊同這個建議,並提及個別小型工程的現有個案。
43.黃達東先生希望當局考慮設置臨時地方擺放裝修廢料。
44.譚國僑先生表示這涉及樓宇管理問題,同時亦建議可利用運輸處轄下的泊車位作為臨時安置廢物的地方。
45.廖偉坤先生表示,警方主要負責這方面的執法工作。
由於進行裝修工程的單位或大廈可能會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故警方會在巡查時記錄任何可疑的情況,以便採取適當的調查及跟進工作。
46.何樑成先生說,食環署會加強有關的巡查及執法工作。
47.陳東博士建議食環署在視察時,可先為正在裝修的單位進行登記。
48.黎慧蘭女士在會上提及街道管理問題,例如易拉架阻街的情況。
49.梁有方先生建議將此事轉交地區管理委員會統籌和跟進。
50.馬基田先生補充說,非常感謝委員提出的寶貴意見及建議。
據以往經驗所得,在確定物主的身分上遇到不少困難,不過該署會繼續研究其他解決方案。
51.主席總結說,委員就此事表達的意見,包括希望有關部門增加資源,以及議員和法團/管理處主動監察等,而警方在有需要時亦會提供協助。
他會致函環保署要求加大有關工作的力度。
他補充說,屋宇署明年會推行小型工程註冊制度,相信這項措施會有助當局監管連裝修工程在內的小型工程。
議程第2(e)項︰興華街西露天建築物廢料回收場灰塵擾民問題(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6/08)
52.黃志勇先生介紹文件。
53.何家儀女士在會上講解批出該份短期租約的背景資料,並指在諮詢環保署、食環署及該署律師的意見後,認為該址有進行廢料分類活動,這違反租約的用途限制。
該處已根據既定政策向承租人發出警告信,並且於本年七月一日終止有關租約,承租人須於九月一日前完成清理並交回該土地。
此外,新草擬的短期租約已交予相關部門審閱,當中訂明該址只可作停車場用途。
54.何樑成先生回應表示,食環署已定期巡查該址,發現有若干建築材料堆積,但未有對附近環境造成滋擾。
55.馬基田先生回應說,據環保署視察所得,該址部分地方在年初被改作廢物分類場所,而該址負責人亦採取一些減低灰塵的措施(如灑水)。
該署在佔用人遷出前的一段期間,會繼續監察上址的環境狀況,並會在有需要時採取行動。
56.主席總結說,委員會知悉各有關部門已採取相應措施,並得悉該址的佔用人將於九月一日遷出,故希望部門在過渡期內繼續監察上址的情況。
議程第2(f)項︰關注大坑東中電站行人通道的街道生和設施安全問題(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7/08)
57.王桂雲女士介紹文件。
58.路政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在會前向委員會提交書面回覆。
59.何樑成先生回應表示,該道路的潔淨服務由食環署提供,而該址已設有四個狗糞箱及一個狗廁。
事實上,食環署人員已不時進行突擊檢查,但未有檢控個案。
此外,食環署承辦商已定時清潔整條街道。
據了解,中電站附近設有一個由康文署負責的公廁及更衣室。
他亦提及在該處設置流動公廁的弊處,故對此提議有保留。
60.王桂雲女士在會上分享其巡查上址衞生情況的經驗及巿民對使用公廁的意見。
61.何樑成先生補充說,該署會繼續密切關注清洗街道及相關的監督工作。
62.主席總結說,委員會希望部門繼續加強有關的監督及清潔工作,同時亦希望有關部門就興建公廁一事再作考慮。
最後,他建議致函康文署,要求該署考慮在該處涼亭加設照明燈。
議程第2(g)項︰徹底杜絕露宿者問題(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8/08)
63.衞煥南先生介紹文件。
64.陳華先生在會上闡述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為區內露宿者所提供的服務,例如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的露宿綜合服務、香社區組織協會的「曙光行動」計劃及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服務等。
這些服務單位透過外展,定期探訪區內露宿者,並為他們提供個人輔導、就業、經濟援助、住屋、戒毒及其他相關的轉介服務。
就通州街臨時街巿第一、四及七座而言,各有關服務單位非常關注聚集在該處的露宿者,在多次探訪並取得他們的信任後,知悉部分露宿者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和長期病患人士。
事實上,部分露宿者有時會拒絕接受當局援助。
署方與各有關機構已不時討論此議題,並會聯同其他相關部門繼續採取積極的跟進行動。
65.何樑成先生回應說,食環署負責環境衞生方面的工作,該署人員會定期清理上址有礙衞生的地方。
66.廖偉坤先生回應表示,深水埗總區各分隊(包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總特遣隊)、分區巡邏隊、警犬隊、西九龍衝鋒隊及機動部隊等均經常到區內(包括上址)進行偵察、截查及緝毒的工作。
據了解,涉及越南裔人士的刑事案共有十八宗,其中四宗個案發生在通州街臨時街巿。
警方會繼續密切監察上址,並與食環署緊密合作,舉行聯合巡查行動,打擊罪案和維持上址的治安。
67.戴國康先生表示,該署一直積極參與有關的聯合行動,以確保區內的治安及衞生狀況得到改善。
68.黎璧琪女士表示,深水埗民政事務處一直協調有關部門定期舉行跨部門聯合行動,致力解決這問題。
69.黎慧蘭女士問及當局如何處理「特殊」個案以及是否訂有長遠的解決方案。
70.衞煥南先生查詢由志願機構成功處理這類個案的數字,並認為當局的聯合行動協調不足,亦質疑有關的執法行動成效欠佳。
71.王桂雲女士認為社會福利署可牽頭帶領各部門合力解決這個困擾居民多年的問題。
72.梁有方先生認為迄今尚未找出問題的癥結,所以民政事務處有必要加強統籌工作,同時亦希望警方加強撲滅罪行的工作。
73.郭振華先生認同此個案非常特殊,亦困擾附近居民多年,故希望部門能加強有關行動。
74.主席分享以往成功處理露宿者問題的經驗,故同意各有關部門再研究其他可行方案。
75.徐逸先生說,各委員均認同處理露宿者問題有一定的難度。
考慮到通州街天橋底露宿者問題有惡化的趨勢,相信各有關部門在聽取委員及巿民的意見後,會加大有關行動的力度。
76.譚國僑先生希望有關部門訂立長遠目標,以及建議地區管理委員會繼續討論此事。
77.衞煥南先生希望委員會將此事列為跟進事項,同時重申現時他對有關部門的表現不太滿意。
78.主席總結說,委員會十分關注此事的發展,故希望各方人士及部門攜手合作,合力解決此問題。
議程第2(h)項︰食物環境生署、警務處及九龍西地政處針對區內環境生等問題的執法行動報告(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39/08、40/08、41/08)
79.何樑成先生概述食環署的行動報告。
80.王桂雲女士關注主教山的溝渠、沙井及草地等蚊患情況。
她亦提及巴域街店舖非法擴張的事宜。
81.沈少雄先生關注犬隻隨處便溺的檢控情況。
82.黎慧蘭女士問及文件的票控數目及北河街小巴站某商舖阻街的事宜。
83.莊志達先生查詢上次報告的數字、蚊患集中在石硤尾及深水埗的情況,以及為何沒有荔枝角及美孚的數據。
84.郭振華先生表示希望食環署加強處理犬隻在又一村內街隨處便溺的情況。
85.梁有方先生認為蚊患在雨後更為嚴重,故希望加強有關工作。
他同時亦就吐痰、犬隻便溺及亂貼街招的問題發表意見。
86.官世亮先生認為區內(尤其是東京街、李鄭屋邨等)餵飼野鴿的情況有惡化的趨勢,希望當局加強檢控。
87.何樑成先生的回應如下:
(i)食環署在有需要時會在蚊患地方噴上滅蚊霧,但由於這可能影響巿民健康,故須小心處理。
(ii)至於北河街小巴站附近的阻街事件,食環署會調查和跟進。
(iii)上次行動報告已作更正。
行動報告主要是羅列衞生黑點,而荔枝角及美孚因數字較低,故未有列入表內。
(iv)食環署已在跨部門滅蚊小組會議上要求各有關部門積極處理雨後樹葉淤塞渠道的事宜。
(v)食環署會繼續積極處理非法張貼街招的問題,但須視乎張貼街招的人士是否當場被檢控,故有一定的難度。
(vi)食環署小販管理隊會繼續監察和加強檢控巴域街店舖非法阻街的工作。
(vii)食環署不時派出特遣隊監察非法餵飼野鴿的情況,例如在長沙灣道及東京街的地鐵站出口。
88.覃德誠先生補充說,曾目睹有人從巴士上層拋下麵包屑到上述地鐵站出口上蓋餵飼野鴿,希望食環署留意。
89.主席補充說,委員會已致函地鐵公司要求改善。
90.廖偉坤先生概述警務處的行動報告。
91.戴國康先生概述九龍西地政處的行動報告。
92.委員會知悉上述報告。
議程第3(a)項︰要求政府改善麗寶花園垃圾站生管理─長遠規劃全區垃圾處理分流(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15/08)
93.方慧盈女士匯報有關垃圾站地台維修工程的進度。
由於建築署在七月二日的驗收中認為有關工程尚未令人滿意,故政府產業署已於七月四日去信麗寶花園物業經理,要求他們提供更多資料。
94.何樑成先生表示,食環署在五月至七月間已進行多次突擊檢查,所得結論是垃圾站的狀況可以接受。
95.馮志林先生指麗寶花園管業處已敦促承建商盡快提交資料予當局。
他亦提及垃圾站的衞生和定位問題。
96.梁有方先生認為招標拖延與部門有很大關係,故希望部門加強溝通及監督,以減低居民的不便。
97.方慧盈女士補充說,待承建商提交所需的補充資料後,地台維修工程應可盡快展開。
至於管理費方面,有關收費規定是依據公契條文而訂立。
98.何樑成先生回應說,麗寶花園垃圾站因位置便利,獲較多附近居民使用。
鑑於歷史因素,已令其成為政府產業的一部分,故希望從服務巿民和改善管理設施方面着手,令屋苑及垃圾站得以共存。
99.主席接納梁有方先生的要求,繼續將此事列為跟進事項,以期改善該屋苑的環境衞生。
議程第4項︰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報告(環境及生委員會文件42/08及43/08)
100.委員知悉環境保護小組以及街市販商及食物安全工作小組的報告。
議程第5項:
其他事項
101.委員並無提出其他事討論。
議程第6項:
下次會議日期
102.下次會議訂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十五分舉行。
103.餘無別事,會議在下午七時十分結束。
深水埗民政事務處
區議會秘書處
二零零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