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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

一、論真理

“什麽使真理?

”彼此多當年提這個問題時,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

世人多數心隨境變,他們認為堅持是一種信念就等於自戴一種枷鎖,會使思想和行為受到束×。

作為一種學派,雖然懷疑論早已消逝,但持這種觀點這卻仍大有人在——儘管他們的觀念并不像古人那樣消逝而透徹。

人們寧願追隨詭言,也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僅由於探索真理是艱苦的,真理會約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於詭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惡習。

後期希臘有一位哲學家曾探討過這個問題,因為他不能理解,爲什麽一些欺世詭言能如此迷人,儘管它們既不像詩歌那樣優美,又不像經商那樣能使人致富。

我也不懂這究竟是爲什麽——難道人們僅僅是爲了愛好虛假而追求虛偽嗎?

也許因為真理好像陽光,在它的照耀下,人世間所上演得那種假面舞會,遠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燭光下顯得華麗。

對世人來說,真理猶如珍珠,它要在陽光的照耀了才變得明亮。

真理不是那種紅玉或鑽石,需要借住搖曳不定的燭光而幻化出五彩繽紛的色彩。

真真假假的詭言會給人帶來愉快。

假如把人們內心中那種種虛榮心、虛妄的自我估計、各種異想天開的×想都清除掉,許多人的內心將會顯露出許多渺小、空虛、醜陋,以至連自己都感到厭惡。

對這一點,難道有誰會懷疑嗎?

曾有先哲責備“詩”,誣之為“魔鬼的迷幻藥酒”,因為詩不僅出自幻想,而且其中總有著虛幻的成份。

而實際上詩又怎麼會比謬誤更誘人呢?

真正可怕的,並不是那種人都難以避免的一念之差,而是那種深入習俗、盤踞與人心深處的謬誤與偏見。

儘管人世腐敗,但只要接觸到真理,還是不能不被真理所征服。

因為真理既是衡量謬誤的尺度,又是衡量自身的尺度。

神聖的教義是——追求真理而與之同在,認識真理而敢於面對,信賴真理而對之×依,這才是人性的崇高境界。

在上帝創世的最初日子里,他首先創造了光——第一是知覺,其次是理智,最後賜給人類以良知的心智之光。

上帝把光明賜予渾濁的物質世界,又在安息日用光明照亮了人類的心靈,並且至今還把神聖的光輝賜予恩寵的選民。

有一派感性主義哲學,它在許多方面都是膚淺的,但其中一位詩人卻由於嚮往真理而流芳與世,他曾說過:

“居高臨下遙看顛簸與大海中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壘中遙看激戰中的戰場也是愉快的,但是沒有能比攀登與真理的高峰之上而俯視塵世中的種種謬誤與迷障、煙霧和曲折更愉快了!

”——只要俯看者不自傲自滿,那麼這些話的確說的好極了!

是啊,一個人如果能在心中充滿對人類的博愛,行為上也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遠圍繞真理而轉動,那麼他雖生在人間,也就等於步入天堂了、

以上談了神學和哲學方面的真理,還要再談談實踐的真理。

甚至那些根本不相信真理存在的人,也不能不承認光明正大是一種崇高的美德。

偽善正如假幣,也許可以騙取到貨物,但它畢竟不能體現真正的價值。

欺詐的行為像蛇,它無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舞爬行。

沒有任何惡性比虛偽和背叛更可此!

所以蒙田在研究“騙子”這個詞為如此時說得好:

“深思一下吧!

說謊者是這樣一類人,他敢狂妄地面對上帝,卻不敢勇敢地面對世人!

事實正是如此,曾經有一個預言家說,基督返回人間的時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誠實者的時刻——因為謊言就是請求上帝來執行末日審判的喪鐘。

對於虛偽和欺詐者們,這可是一個嚴肅的警告啊!

 

二、論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重要的支柱之一。

如果宗教信仰是統一的,那麼人類將是幸福的。

對於異教徒來說,他們似乎不曾為信仰和見解的不同而陷入紛爭。

也許是因為他們的宗教雖有典儀卻缺乏理論吧。

只要想想他們的教長都是浪漫的詩人,你就可以理解他們的宗教到底是什麽了。

但是我們的上帝卻是一位“嫉妒”之神,因此他既不允許有不純的信念,也不許奉×異教的神靈。

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信仰保持一致,這個問題值得深究一下。

保持信仰一致的意義有兩個方面,一是與教會內部的人有關,一是與教會外部的人有關。

對前者來說,異教與其信徒是玷污聖靈的,一切道德敗壞中最惡者。

正如由人體傷口進入的異物導致腐爛一樣,精神上的腐爛也會由此而來。

所以,散布對於信仰的各種不同見解,更能導致宗教分裂。

這猶如有人呼喚——看哪,基督正在曠野之中!

而另一些也在呼喚——看哪,基督正在聖壇至上!

那麼讓我們究竟追隨誰呢?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好的辦法恐怕只有一個,這就是基督自身說過的那句名言:

“你們既不要出去,也都不要相信!

聖保羅(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無信仰者)曾說:

“如果一個異教徒聽到你們這些各說各話的教儀,他恐怕只會認為這裡有一群瘋子。

”對於本來就無信仰的五神論者,看到宗教之中的這種矛盾衝突,更會使他們遠離聖殿,而高踞與“褻瀆者”的座位之上了。

從前有一位幽默家虛擬了一套叢書,其中有一本叫“異端教派的摩爾舞”。

也許有讀者認為,在談論如此重大問題時援引此例末免不恭,然而它所嘲弄的卻正是異端攻×者的可笑嘴臉。

信仰的一致會給教徒帶來和平。

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樹立信仰,和平培養博愛。

這樣,以前浪費與寫爭論論文章的精力,現在就可以轉移到寫信仰和誠實懺悔的論文上了。

至於如何使信仰一致,這也很重要。

有兩種極端的看法。

對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調和與妥協都是可憎的。

正如《舊約》中所說:

“和平不和平與你何干?

使者轉回身去吧!

”這一派是只要宗派不要和平的。

於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協折中,甚至不顧信仰的基本原則。

這兩種極端的態度都是應當避免的。

協調信仰的最好原則就是:

——“凡是不幫助我們的,就是反對我們。

”(凡不是我們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敵人。

)——“凡是不反對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

”(凡不是我們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

換句話說,只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沒有分歧,那些觀點、教儀和解釋上的差別,就可以求大同存小異,而不應為之煽動分裂。

在這裡我還略有一點點的見解。

大家應注意,使宗教信仰分裂的原因,往往是兩種性質的爭論。

一種是所爭論的論點本來分歧不大,只是由於爭論的態度激發了仇恨。

聖奧古斯丁曾這樣說過:

“基督的服裝是天衣無縫的,但是教會的衣服卻是許多種顏色。

”因此他又說:

“可以讓衣袍有多種色彩,但是卻不能將它撕裂。

”這就是說,和諧統一與專制劃一並非一回事。

另一種爭論本來是關於本質問題的,但愈爭到後來的,卻愈陷於詭辯。

一個有學識的人,時常會遇到一些無知淺學之輩提出某種表面的異議。

他理解他們,因為他們的意思在實質上和他并無分歧,雖然他們由於誤解和淺見而在攻×他。

人對人尚能如此,那麼全知全能的上帝,難道還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面的紛爭,而洞悉他們信仰的實質嗎?

所以對此爭論,聖保羅曾這樣警告我們:

“不要濫用新奇的名詞,製造似是而非的新學問。

但事實卻是,某些人專喜歡那些新鮮的名詞術語,不是讓意義支配詞藻,而是讓詞藻支配意義。

信仰的一致,還有兩種虛假的情況。

一種是以盲從的愚昧為基礎,比如在黑暗之中,所有的貓看起來都是灰色的。

另一種是全盤吸收本質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觀念和理論。

結果將真理與謬論攪在一起,就像聽任銅像的盔甲上沾滿污泥一樣。

我們要注意真正的信仰一致,應當有利於鞏固人類之間的博愛和社會的組織。

基督徒手中握著兩柄劍——一柄用於靈魂問題,一柄用於塵世問題。

這兩柄劍應刻各有其用。

但是,千萬操起那另一把劍——這就是穆罕默德的劍。

我講話的意思,就是絕不能以武刀、流血的屠殺來強制地推行一種信仰。

當然,這并不包括諸如用宗教信仰煽動武裝叛亂那樣的情況。

若試圖以武力統一信仰,那是違背天意的,這是用上帝的一種訓諭去否定另一種訓諭。

要知道,上帝認為人類不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應該是人。

所以當羅馬詩人盧克萊修看到啊伽門農王用親生女兒向女神獻祭時,他歎息說:

“宗教信仰竟能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惡!

但如果他能看到法蘭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羅謬節之夜的異教徒大屠殺,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謀殺英王和議員的陰謀,他就會更有理由發出這種感歎,並且更堅決地反對宗教和主張無神論了!

所以塵世之劍,最好不要為宗教信仰問題而揮舞,而如果把宗教之劍交給庸眾去操持,就更荒謬可怕了!

這種做法只有魔鬼個那些“再受洗派”的狂熱迷信分子才會採用。

魔鬼說:

“我要升臨天堂與上帝並駕齊驅。

”這固然是肆無忌憚的褻瀆言論,但是,如果讓上帝化為人身,并讓他說“我將降臨人間與魔鬼一樣可恐”,那不是更肆無忌憚的褻瀆之舉嗎!

但是,如果以宗教名義謀殺君王、屠殺人民,顛覆國家和政府,把聖靈的徽識由鴿子變成禿鷹和烏鴉,把普度縱聲的慈航變作兇殘的海盜之船,其所作為不正是這種瀆神之舉嗎?

因此,對於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義進行煽動的暴力行為,以及一切這種行為辯護的邪說,君王們應當用他們的法律和劍,學者們也都應當以他們的筆——猶如天使揮動奪魂的金杖,最無情地將其投×豹虎,投諸地獄!

在一切關於宗教的理論中,最高明者無過於使徒圣雅各得這句話:

“憤怒的情感并不能體現上帝的正義!

還有一位古代神學家也說過同樣坦率的話:

“凡施壓強制別人信仰的人,肯定具有本身的目的和私利!

這些話實在意味深長,引人深思啊!

 

談復仇

復仇是一種原始的公道。

人的天性愈是趨向它,法律和文明就愈應當剪除它。

因為一種罪行只是觸犯了法律,而私刑卻公然取消了法律。

其實,報復只能使你與冒犯你的人扯平。

然而,如果有度量寬諒別人的冒犯,就使比你冒犯者高明。

這種大度是君子之道。

據說,所羅門曾說:

“以德報怨是一種光榮。

”過去的事情畢竟過去了,是不能再挽回的。

智者總是著眼于現在和未來,念念不忘舊怨只能使人枉費心力,何況為作惡而作惡的人是沒有的,作惡都無非是爲了利己自私罷了。

既然如此,又何必為別人愛自身超過愛我們而發怒呢?

即使有人作惡是因為他生性險惡,這種人也不過像荊×而已。

荊×刺人乃是它本性如此啊!

假如由於法律無追究一件罪行,而不是得已自行復仇,那也許是可以理解的。

但這也要注意,你的復仇要避免違法,最好是能逃脫懲罰。

否則你將使你的仇人占兩次便宜:

一次是他冒犯你時,一次是你因冒犯他而被懲罰時。

有人樂於採用光明正大的方式報復敵人,這是可贊佩的。

因為復仇的動機不僅是爲了讓對方受苦,更是爲了讓他悔罪。

但有些被×的懦夫卻專搞陰謀詭計來報復,他們只會暗箭受人,卻又不讓弄清楚從何來。

這就未免如同鬼喊了!

對那些忘恩負義的朋友的報復,似乎是最有理由的。

佛儸倫薩大公卡西莫說:

“《聖經》上教導我們寬恕仇敵,但卻從來沒有教導我寬恕背信的朋友。

”相比之下,《聖經》中約伯的話卻高明得多,他說:

“難道我們只能向上帝索取好的而不要壞得嗎?

”對於朋友,豈非也他可以這樣提問呢?

對於朋友,我們既然承受友誼,也要寬恕其過錯。

一個念念不忘舊惡的人,他得傷口將永遠難以癒合,儘管那本來還是可以痊愈的。

只有為管家公益而行的復仇才是正義的。

例如為凱撒被刺,為波提那克斯和亨利第三之死而復仇那樣。

然而,為私仇而斤斤圖報卻是可恥的。

念念不忘宿怨而圖謀報復的人,所度過的將是一種妖巫般的陰暗生活。

他們為此而活著有害於人,為此而死也不利於己。

 

談異境

“一番分順固然令人羡慕,但異水行舟則更令人欽佩。

”這是塞×卡效仿斯多葛派哲學講出的一句名言。

確實如此。

如果奇跡就是超乎尋常,那麼它常常是在對異境的征服中體現的。

塞×卡還說過一句更深刻的格言:

“真正的偉大,即在於以脆弱的凡人之驅而具有神性的不可戰勝。

”這句如詩的妙語,其境界意味深長。

古代詩人曾在他們的神話中描述寫過:

“當赫克里斯去解救為人類竊取火種的英雄普羅米修斯的時候,他是坐著一個瓦罐漂渡重洋的,這個故事其實也正是人生的象徵:

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以血肉之軀的孤舟,橫渡波濤翻滾的人生海洋的。

面對幸運所需要的美德是節制,而面對的異境所需要的美德是堅韌,從道德修養而論,後者比前者更為難得。

所以,《聖經》之《舊約》把順境看做神的賜福而《新約》則把異境看做神的恩眷。

因為上帝只有在異境中才使人感到更深的恩惠和更直接的啟示。

如果你聆聽《舊約》詩篇中大衛的豎琴之聲,你所聽到的並非僅是聳聽,還伴隨有同樣多得苦難與哀傷。

而聖靈對約伯所受苦難的記載遠比對羅門擁有的財富的刻畫要動人。

幸福中並非沒有憂慮和煩惱,而異境中也不×慰藉與希望。

最美好的刺繡,都是以暗淡的背景來襯托明麗的圖案,而絕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鑲嵌與明麗的背景之上。

讓我們從這種美景中汲取啟示吧。

人的美德猶如名貴的×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燒中才會散髮出最濃郁的芳香。

正如惡劣的品質會在幸福的邊緣中被顯露一樣,最美好的品質也正是在異境中釋放出光輝的。

 

論家庭

在子女面前,父母不得不隱藏他們的各種快樂、煩惱與恐懼。

他們的快樂無須多言,而他們的煩惱與恐懼則根本不能說。

子女使他們的勞苦變甜,也使他們的不幸更苦。

子女增加了他們生活的負擔,卻減輕了他們對死亡的憂懼。

雖然動物也能傳宗接代,繁衍不息;但只有人類才能擁有榮譽、功德和持續不斷的偉大工作。

然而,爲什麽有的人沒有留下後代卻留下了流芳百世的功業?

因為他們雖然未能複製一種肉體,卻全力以赴地複製了一種精神。

其實這種無後繼的人是最關心後事的人。

創業者對子女期望最大,因為子女不但是他們族類的繼承者,又是所創事業的一部份。

作為父母,特備是母親,對子女常常會有不合理的偏愛。

所羅門曾告誡人們:

“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使母親蒙羞。

”在家庭中,最大或最小的孩子都可能得到偏愛。

誰有居中的子女容易被忘卻,但他們卻往往是最有出息的。

在子女小時不應對他們過於××。

否則會使他們變得卑賤,投機取巧,甚至墮入歧途,即使以後有了財富也不會正當利用。

聰明的父母對子女管教上應當是嚴格的,而在金錢上則不妨略為寬鬆,這常常是有好效果的。

作為成年人,絕不應在一家的弟兄之間挑動戰爭,以至積隙成仇,致使兄弟之間直到成年,依然不和。

意大利的風俗是對子女和侄甥一視同仁,親密無間。

這是很可取的。

而且這種風俗很適合自然的血緣關係。

其實許多侄子都會更像他的某位叔、伯。

在子女尚小時,父母就應當考慮他們將來的職業方向并加以培養,因為這時的他們最易塑造。

但需要注意的是,並非孩子小時所喜歡的,都是他們終生所愿從事的。

如果孩子確有某種超群的天才,那當然應該扶植發展。

但一般情況,下面這句格言是很有用的:

“長期的訓練會通過適應化難為易。

”還應當注意,子女中得不到遺產繼承權的幼子,常常會通過自身奮鬥獲得良好的發展,而坐享其成者,卻很少能成大業。

 

論婚姻

成了家的人,可以說是對命運之神付出了抵押品。

因為家庭難免會拖累事業,使人的許多報復難能以實現。

所以最能為公眾獻身的人,往往是那種可以衝破家室所累得人。

因為只有這種人,才能夠把他的全部愛與財產,都奉獻給唯一的情人——公眾。

而那種有家室的人,則只願把最美好的祝福留給自己的後代。

有的人在結婚后仍然願意繼續過獨身生活。

因為他們不喜歡家庭,把妻子兒女看做是經濟上的累贅。

有些富人甚至以無子嗣為自豪。

也許他們是擔心子女會瓜分自己現有的財產吧。

有一種人獨身是爲了保恃自由,以逃避對於家庭所要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但這種人,可能會認為腰帶和鞋帶也是一種束×吧!

實際上,獨身者或許可以成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僕人,但很難成為最好的公民。

因為他們隨時可以遷逃,所以差不多一切流竄犯都是無家者。

作為獻身宗教的××,是有理由保持獨身的。

否則他們的慈悲就將先布施與家人而不是供奉與神明了。

作為法官與律師,是否獨身關係並不大。

因為只要他們身邊有一個壞得幕僚,其進讒言的能力就足以抵上5個妻子。

而作為軍人,家庭的榮譽可以激發他們的責任感和勇氣,則是一件好事。

這一點可以從土耳其的事例中得到證明——那裡的風俗不重視婚姻和家庭,結果他們的士兵很差。

對家庭的責任心不僅是對人類的一種約束,也是一種訓練。

獨身的人,用起錢來往往很揮霍,但實際上心腸是很硬的,因為他們不懂得怎樣去愛別人。

一種好的風俗,能教化出對感情堅貞嚴肅的男子漢,例如像尤利西斯那樣,他曾抵制了美麗女神的誘惑,而保持了對妻子的忠貞。

一個獨身的女人常常是驕橫的,因為她的目的是爲了顯示,她的貞潔似乎是自願保持的。

如果一個女人為丈夫的聰明優秀而自豪,那麼著就是使她忠貞不渝的最好保證。

但如果一個女人發現她的丈夫是嫉妒多疑的,那麼她絕不會認為他是聰明的。

在人生中,妻子是青年時代的情人,中年時代的伴侶,暮年時代的守護。

所以在人的一生中,只要有合適的選擇對象,任何時候結婚都是有理由的。

但有一位古代哲學人,對於人應當在何時結婚這個問題曾這樣說:

“年紀少時還不應當,年紀大時已不必要。

美滿的婚姻是很難遇到的。

常常可見許多不出色的丈夫卻有一位美麗的妻子。

莫非是因為這種丈夫由於具有不太多的優點,反而使他的優點更值得被珍視嗎?

還是因為伴隨這種丈夫,可以考驗一個婦人的忍耐精神呢?

如果這種婚姻出自一個女人自願的選擇,甚至是不顧親友的勸告而選擇的,那麼就讓她自己去品嘗這×果實的滋味吧。

 

論愛情

舞臺上的愛情,要比人生中的愛情更具有欣賞價值。

因為在舞臺上,愛情既是喜劇也是悲劇,而在人生中,愛情常常會招致不幸。

它有時像那位誘惑人的魔女,有時又像那位復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偉大的人物(無論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銘與人類記憶中),沒有一個是因愛情而發狂的人。

這說明偉大的精神和偉大的事業可以擯除過渡的激情。

然而羅馬的安東尼和克勞迪婭卻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後者卻是一個嚴肅明哲的人。

這說明愛情不僅會占領沒有城府的胸懷,有時也能闖入壁壘森嚴的心靈——假如守禦不嚴的話。

挨批克拉斯曾說過一句笨話:

“人生不過是一座大舞臺。

”一個本該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標的人,卻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個小小的偶像面前,成為自己感官的奴隸——雖然還不是口腹之欲的奴隸(那簡直與禽獸無異了),即娛目色相的奴隸。

而上帝賜人以眼睛本來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過渡的愛情,必然會誇張對象的性質和價值。

例如,只有在愛情中才需要那種浮誇×媚的詞令。

而在其他場合,這樣的詞令只會招人恥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

人總是留給自己。

”——只有對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為即使最驕傲的人,也甘願在情人面前自輕自賤。

所以古人說得好:

“人在愛情中不會聰明。

”情人的這種弱點不僅在外人眼中是明顯的,就連在被愛者的眼中也會明顯——除非她(他)也同樣愛他(她)。

所以,愛情的代價就是如此,如果不能得到回愛,就會得到一種深藏與心得輕蔑,這是一條永恆的定律。

由此可見,人們應當十分警惕這種感情。

因為它不但會使人喪失其他東西,而且可以使人喪失自己本身。

至於其他方面的損失,古詩人荷馬早就告訴我們了,那追求海倫的巴立斯王子竟拒絕了天后朱若(財富女神)和密納發(智慧女神)的禮物。

也就是說,溺身與情的人,是甘願放棄一切財富和智慧的。

當人心最軟弱的時候,愛情最容易入侵,也就是當人春風得意、忘乎所以和處境窘困、孤獨凄靈的時候,雖然在后一情境中不易得到愛情。

人在這時最急于跳入愛情的火焰中。

由此可見,“愛情”實在是“愚蠢”的兒子。

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愛,仍然約束它。

使它不妨礙重大的事業。

因為愛情一旦干擾到事業,就阻礙了鑒定地奔向既定的目標。

我不懂是什麽是緣故,使許多軍人更容易墮入情網,也許這正像他們嗜愛飲酒一樣,或許危險的生活更需要歡樂地補償。

人心中可能潛伏有一種博愛傾向,若不集中與某個專一的對象,就必然施之於更廣泛的大眾,使他們成為仁善的人,像×侶那樣。

夫妻的愛,可以使人類繁衍;朋友的愛,致人以完善;但那荒淫縱欲的愛,卻只會使人墮落毀滅。

 

論勇敢

有人曾問希臘雄辯家德摩斯梯尼:

“什麽是一個演說家最重要的才能?

”他回答說:

“表情。

”又問:

“其次呢?

”“表情。

”“再其次呢?

”“還是表情。

”這個故事也許人人耳熟能詳,但還是發人深省。

德摩斯梯尼是個演說家,但對於他所如推崇的才能——表情,卻未必擅長。

但他爲什麽把“表情”看得這樣高,以至壓倒了其他一切,如吐字明快、語言獨創等特點呢?

乍看起來似乎很怪,但只要深思一下就會悟出其中的道理。

人類的本性往往是愚昧多於才智,而做作的表演則比較容易打動臃眾的心,這正是利用了人性的愚昧。

與此相比,如果問:

在政治中最重要的才能是什麽?

回答將是:

第一,大膽;第二,大膽;第三,還是大膽。

儘管大膽常常是無知與狂妄的產兒,但卻總能迷惑并左右世上許多愚人。

甚至于這種狂妄的盲勇有時還能唬住某些智者——尤其是當他們意志不夠堅強的時候。

在民主制度下,政治上的大膽創造奇跡,但在專制或君主制度下,就很難發揮作用。

盲目的勇氣是不可信賴的,它總是在不知其後果可畏時最強,否則就消失了。

在政治上游這樣一批江湖術士,他們給人治病靠的不是學問而是僥倖。

這種人辦事往往模仿穆罕默德呼叫大山的做法。

穆罕默德曾當衆宣佈他能把一座山喚到面前,人們聞言紛紛趕來。

他對那座大山發了一次又一次命令,山卻依然屹立不動。

結果穆罕默德只好說:

“既然山不肯到穆罕默德這裡來,那麼就只好穆罕默德到山那裡去了!

”同樣,那些政治上的江湖術士門,當他們大膽預言的奇跡破產時,大概也會採用這種厚臉皮的辦法。

有飽經世事的人,會把這種無助的大膽者看做笑柄。

其實,既然荒謬就是可笑,那麼無畏無知的狂妄者,很少有能避免荒謬的。

最可笑的事莫過於一個吹牛皮的狂人被拆穿了。

這種人不懂得,一件事即使很有把握,也要留下一點進退的餘地才好。

這種人辦事,就好比棋的僵局,即使沒有輸,也無法再走下去了。

我們要注意,勇敢常常是盲目的,因而它看不見隱伏在暗中的危險與困難。

有勇無謀者不宜擔任決策的首腦,但卻可以作實施的幹將。

因為在策劃一件大事時必須能預見艱險,而在實行中卻必須無視艱險,除非它是毀滅性的。

 

論貴族

關於這個論題,我想從兩方面討論。

(一)關於貴族階級在國家中地位;

(二)關於貴族的特質。

首先,在君主制度下如果沒有貴族階級的存在,那麼這個國家只能成為獨裁專制的帝國——像東方的土耳其那樣。

因為貴族的存在可以牽制帝王的權利。

貴族可以控制部份人民,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帝王的權勢。

但是在民主制度下,貴族就失去了他村的必要性。

沒有貴族階級存在將使民主制度更易保持穩定。

因為在民主制度下,人們所重視的不是血統與門第,而是學識和能力。

例如在瑞士,儘管在宗教派別和地域方面存在很大差別,但他們的共和國卻很鞏固。

原因就在於他們重視的是人的能力,而不去理會人的門第、等級和出身。

荷蘭的共和制度也很有效,由於他們實行平等主義的原則,公民權利平等,因此人人奉公守法,并自覺承擔納稅的義務。

強大的貴族等級雖然可以加強國威,但也會削減君主的權勢。

平民或許可以因此獲得高攀貴族等級的刺激,但更多的是在承受著來自貴族的壓力。

此外,貴族那種驕奢淫逸的生活,也完全是依靠榨取平民的血汗靠維持的。

所以貴族人數過多的國家,必定是一個貧窮的國家。

而貴族之家凡譜系悠久的,終究也會家道衰落,結果在貴族的貧窮與尊榮之間,就會形成很不和諧的對比。

至於貴族的個人品格——可以用一個比喻來形容。

當我們看到一座風雨中屹立不動的古堡,或一株歷經風霜依然根深葉茂的偉大之時,誰能免不了會肅然起敬。

同樣地,如果看到一個飽經歷史滄桑而依然興盛不衰的世家,其崇敬之情當然也不會低於此二者。

新貴之家所依靠的事權利,而宿貴之家依靠的卻是威望。

第一代貴人在創業時固然有膽魄,但其雙手不會太乾淨,然而,在後代的記憶中保留下的將只有他們的光榮,卻不會長久記憶他們的污點。

出身顯貴者往往好逸惡勞,不僅如此,他們甚至還會蔑視那些終日辛勞之輩。

貴族的品級常常是世代固定的,因而他們會嫉妒那些新生的權貴。

但與此相反,世襲貴族卻不太會遭到他人的嫉妒,因為他們那份榮華富貴是與生俱來的,人們不得不予以承認。

所以,君主要優先選擇貴族中的精英人物從政,使他們有機會施展其天生的優點。

 

論迷信

對於神,與其陷入一種錯誤的信仰,倒還不如沒有任何信仰。

因為後者只是對神的無知,而前者卻是對神的褻瀆,迷信神實質上就是褻瀆神。

普魯塔克說得好:

“我寧願人們說世上根本沒有普魯塔克這個人,也不願人們說曾經有過一個普魯塔克,他靠吃他子女們的血肉為生。

”——他說這話是針對史詩中關於大地之神塞特恩的說法。

無神論把人類付諸理性、哲學、世俗的骨肉之情、法律以及名利之心,等等。

即使世上沒有宗教也足以教導人類趨向完善。

但是迷信卻相反,它是否這一切,卻在人類心靈中建立起一種非理性的專職暴政。

從歷史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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