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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化学试验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

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

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

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

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

例如MnO2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

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

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

禁止用其它物品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

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而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16蒸馏易挥发和易燃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

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17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18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19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0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

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1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22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

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2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

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24、微生物实验操作人员在开紫外灯杀菌前,应确认无菌室无人后方可开紫外灯杀菌,开紫外灯顺序为:

先打开操作台紫外灯后立即离开无菌室缓冲间,再打开无菌室紫外灯。

在紫外灯杀菌灯关闭半小时后方可进入缓冲无菌室。

25微生物实验操作人员在使用高压杀菌锅杀菌前,应查看杀菌锅内的水是否充分(应至少没过杀菌锅底的几个棱角1cm),在确认杀菌锅各组件安装正确后,方可开始杀菌,杀菌完成后,应关闭电源开关、安全阀、放气阀,待其压力自然下降至压力表指至零位后,方可打开杀菌锅,切勿打开放汽阀及强行打开休杀菌锅盖。

26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第二、化验室电气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2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3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4要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随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5电气开关箱内及下面,不准放任何物品。

6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7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8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

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10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

11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

12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13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

14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15化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

第三、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化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

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生物培养剂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生物培养剂按培养菌群不同分类存放,其中属于危险化学药品中的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由品控经理加锁保管、实行领用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1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药品

1.1易爆和不稳定物质。

如浓过氧化氢、有机过氧化物等。

1.2氧化性物质。

如氧化性酸,过氧化氢也属此类。

1.3可燃性物质。

除易燃的气体、液体、固体外,还包括在潮气中会产生可燃物的物质。

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及接触空气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

1.4有毒物质。

1.5腐蚀性物质。

如酸、碱等。

1.6放射性物质。

2化验室试剂存放、使用要求

2.1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顶部都有通风口。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2.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2.3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

2.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2.6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7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

第四、毒品(剧毒品)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

这些气体是:

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在饭前和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禁止用试验容器盛装食品。

3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的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

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脸部扇动嗅之。

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分层、分室存放。

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或用滴定管。

7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7.1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7.2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7.3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

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7.4装水银的容器应放在金属浅盘中。

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5)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

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物。

8剧毒品保管、发放、使用、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剧毒品的贮存、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机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管理要求:

8.1剧毒品仓库和保存箱必须由两人同时管理。

双锁,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

8.2剧毒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以便做好仓库温度控制与通风调解。

8.3严格执行化学试剂在库检查制度,对库存试剂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变质或有异常现象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贮存条件和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8.4对剧毒品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人)。

8.5使用剧毒物质时,必须按双人双重管理制度处置,即二人领、二人发、二把锁、二本账、二人管;对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强烈毒性、腐蚀性的物质,操作也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或设人监护。

这些物质是:

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锂、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凡是领用单位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剧毒品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8.6领用剧毒品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

8.7使用剧毒试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8.8使用剧毒试剂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具。

8.9对使用后产生的废液不准随便倒入水池内,应倒入指定的废液桶或瓶内。

废液必须当天处理不得存放。

8.10产生的废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学方法中和处理。

要建立废液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废液量、处理方法、处理时间、地点、处理人。

第五、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

1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在其工作地应备有洁净洗用水、毛巾、药棉和急救中和的溶液,其它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

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是否适应所做的工作。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2.1装运器具的强度是否可靠;

2.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2.3容器的位置固定得是否稳定;

2.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3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4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开放盛有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的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

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浓酸少量滴入水内。

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当浓酸倾撒在室内时,应先将碱与其中和,再用水冲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扫除后再用水冲洗。

7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匙取用,且操作人员须戴橡胶手套、口罩和眼镜。

8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如强酸溅到眼睛内或触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0.5%的碳酸氢钠液清洗。

如果是强碱溅到眼睛构成皮肤上,溴及溴水,硝酸,硫酸,王水,氢氟酸,铬酸溶液,氢氰酸,五氧化二磷,磷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冰醋酸,磷,硝酸银,盐酸。

则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外,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醋酸清洗皮肤。

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迭医院治疗。

第六、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2在贮存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等。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3.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3.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厘米);

3.4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

3.5工作肘要戴上眼镜。

4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每种不得超过1千克。

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燃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

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贮存在一起。

使用中应留有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

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等。

8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

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易燃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做蒸馏提纯或蒸馏试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2防火

12.1化验室中的易燃品、强氧化剂等妥善保存。

12.2化验室严禁吸烟。

使用可燃药剂,如乙醚、乙醇、汽油等,要防止蒸气逸散,操作远离火焰加热装置。

12.3实验进行加热燃烧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2.4常检修电器设备,防短路、超负载等原因而引起的线路着火。

12.5化验室应备有防火砂箱或砂袋,石棉布和各类灭火器。

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于取用的地方。

13灭火

13.1化验室一旦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

13.2防止火势扩展,移走一切可燃物,关闭电闸,切断电源,停止通风。

13.3扑灭火源。

有机溶剂泼洒着火时,可用湿布、石棉布或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救。

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布压灭火焰,面积燃烧大时,可就地打滚。

13.4扑救化学药品的火灾注意事项:

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药品,不能用水扑救,可用砂扑救。

13.5有机溶剂如比水轻,不可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救;比水重的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13.6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盖住,隔绝空气使火熄灭。

13.7蒸馏加热时,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气在冷凝器顶端燃着,应先停电火,再扑救。

绝不可用塞子或其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

如由于冷凝水未开引起燃烧,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

第七、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

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1.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格。

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1.3检查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

2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检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2.1不能使气瓶受碰撞或冲击。

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

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

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2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

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2.3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2.4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试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

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贮存在一起或使用中安全距离不够,如:

4.1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4.2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4.3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

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5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毕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深埋。

6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

取10毫升乙醚放入试管中,加入新制的10%碘化钾溶液1毫升,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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