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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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安全、文明、环保措施
我公司自承担广饶滨海新区滨八路建设工程以来,积极研究组建了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组织机构,并编制了相关的措施方案,为该工程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保障。
一、安全文明环保组织机构的人员安排如下:
主要负责人:
XXXX
小组负责人:
XXXXX
专职安全员:
XXXXXXXXXX
体系图如下:
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措施
(一)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目标
杜绝因公死亡和重伤以上事故。
严防爆破伤人、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火灾和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发生。
2、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本工程,本承包人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安全组为主管部门,设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安全生产小分组,由施工队队长任小分组组长,下设专职安全员。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监督施工中安全生产,实施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职能。
3、安全保证措施
(1)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车辆行走路线,并设立明显的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
(2)拆除结构物不得采用炸药爆破等方式,人工拆除时工作面间距不得太小。
(3)在行车道路上占道施工时,要设置醒目的反光标志牌,夜间有安全灯。
(4)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电等安全设施完备、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且定期检查。
(5)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交流弧焊机等施工设备设专人操作,制定专项制度,定责定岗,上岗前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6)油库及易燃品单独存放,应远离居住区。
(7)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临时围栏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设安全标志。
随时提醒职工、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8)现场用电线路所经的建筑或工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裸线。
(9)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10)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酒后驾车,对机械定期检修,严防病车施工。
文明礼貌行驶,不准强行抢道行车、倒车、调头,转弯要注意安全,不得盲目驾驶。
(二)文明施工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开工前做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绘制施工组织网络图、现场总体平面布置图。
3、各种规章制度及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网络图、施工进度图等张挂上墙,各种图标规范、醒目。
4、主要规章制度包括:
质量控制制度、施工安全制度、岗位职责、现场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制度等。
5、开展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有序,现场布置统一规划,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
6、各类公告牌、标志、标志牌内容齐全,式样规范,位置醒目。
(1)在标段的起讫点树立门架、大型标识牌,标明承建单位的名称及施工桩号。
(2)项目部驻地设置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规范、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理)、标段监理负责人(高级驻地监理)、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科长、测量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等内容的公告牌。
(3)每个关键施工部位及重要构造物施工地点要设置醒目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工程简介、施工负责人、旁站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等内容的公告牌。
(4)水泥混凝土搅拌站设置标有混凝土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每盘混凝土各材料用量、外加剂名称及用量、坍落度等内容。
(5)各种物资材料ISO9000标识正确醒目。
标识内容包括: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有无合格证、自检是否合格等。
(6)工地上除设置施工公告牌外,还设置一些指路标志、减速标志、危险标志、安全标志等。
(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上岗证件,证件应附照片并写姓名、单位、岗位等内容。
(8)施工现场挂宣传标志,形成良好的文明施工气氛。
7、拌合站以及堆料场内地面进行硬化。
进场材料分割堆放,防止各种材料相互混淆。
对水泥、钢材、木材等材料设置防雨设施和隔潮设施。
(三)环境保护
1、重视环保工作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环保工作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认真贯彻执行。
2、加强环保教育
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贯彻环保法规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4、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必须按指定弃土场、防止乱堆乱放。
(2)雨季施工时,加强临时排水管理措施,防止雨水冲毁路基,也可减少水土流失。
5、水质环境保护
(1)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等排放的废水、生活污水,在场内设置排水沟排入排涝沟和自然沟,不得排放流入鱼塘、农田或引水渠、饮水河中。
(2)路基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头(如水井等敏感水源点)采取疏导保护措施,防止路基填土散落污染、影响饮用水和农田灌溉水的水质。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袋装水泥,避免散落的筑路材料在运输中散落飞扬,造成空气污染。
(2)混凝土拌合站选择在人口稀少、自然通风、远离河流的开阔平坦地区,减少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
(3)混凝土拌合站设防尘措施。
7、噪音环境污染保护措施
对于环境敏感区,采取植树或设防噪屏等措施,将噪音污染降至容许范围内。
8、遵守土地法规
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节约用地,少占农田,保护耕地和农田水利设施。
9、卫生防疫
(1)工地保证开水供应。
茶水桶内部清洁无垢。
(2)保持办公室和宿舍等处室内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痰迹、烟头纸屑等。
(3)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定点集中摆放,保持整洁。
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4)办公室、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
(5)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
(6)食堂存放配备消毒柜、冰箱和熟食罩,生熟分开,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
(7)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和培训证上岗。
(8)食堂一切用具、用后洗净,不得有污垢、霉变物。
(9)定期进行消毒、防尘、灭蝇、灭鼠活动。
(10)食堂应有加盖的温桶或垃圾袋。
(11)厕所卫生设专人管理,每天清洗,保持整洁。
厕所内定期下药,并做好记录。
(12)工地配备急救药箱、担架,做好季节性防病卫生宣传工作。
(13)兼职卫生员高温季节每天到食堂验收食品,防止中毒。
(四)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第一条为了做好广饶滨海新区滨八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及防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石大路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四)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五)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六)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以上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范围:
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范围包括:
(一)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死亡及重伤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生产事故,其它重大责任事故。
(二)涉及10人以上的重大中毒事故;
(三)各类险情、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死亡人员或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或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比较敏感,以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它事端的,亦及时上报。
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自然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第四条各工点各部门可以根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交通运输设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方有关部门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贴,当事方有关部门应视情况给予适当救助补偿,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第五条各施工队、各部门共同构成广饶滨海新区滨八路建设工程公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作网,工地按质办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常设机构,各施工队主要领导作为协作网主要成员。
各工程队配备所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安质办配备所需测绘仪器、保护用品、取证及静态图传输设备等设施条件。
均要确保完好有效、调度灵敏;建立安全事故抢救专家、设备、物资信息数据库。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及其上级党委、应立即分别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立即奔赴现场。
第七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公路主管部门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批示,提出应急救援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二)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掌握应急救援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公路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情况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调工作人员,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救援组、通讯联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各组负责人须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
第九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在上级公路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安全急救工作。
第十条肇事呼救。
安全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应立即向当事有关部门紧急呼救,并开展自救。
当事方有关部门可向市、县、项目经理部、公路养护管理站或收费站三级协作网成员单位求助。
第十一条启动预案。
当得知发生险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当事方有关部门应立即分别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自觉的启动实施本预案。
第十二条通讯联络。
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高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紧急报告。
当事方有关部门均须按《山东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暂行办法》紧急报告。
紧急报告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协助小组组长同意批准后定向上报给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涉及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赶赴现场。
当事方有关部门得知发生险情事故或收到肇事呼救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第十五条现场施救。
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和损失,必要时可将伤亡分数家医院救治、存放。
第十六条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当从快处理善后事项。
第十七条原因调查。
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勘事故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其他目击人做好登记核定工作。
第十八条运行稳定。
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新闻报道。
险情事故发生后,当事方有关部门、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程序,认真核定新闻报道统稿,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十条工作报告。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逐级书面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具体详情。
第二十一条县局根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第二十三条经查实应急处理工作中扒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险情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当亲赴现场;紧急情况下,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有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四条凡发生本预案所指以外的险情事故,各单位、各部门,参照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