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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验收汇报材料

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汇报材料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9月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08元月,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部上划市中心统一垂直管理。

目前,中心下辖仪征、江都、高邮、宝应4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内设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稽核处等5个职能处室。

上划统一管理以来,市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部署和推进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努力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努力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扬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09年扬州市文明行业创建推进会上做了典型介绍,国家住建部今年第13期简报以“扬州中心内抓管理,外塑形象,实现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作”向全国业内作了介绍。

现将近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自机构上划之初,市中心领导班子就确立了“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促进全系统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的主导思想,高度重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同推进、共发展。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努力做到两个明确,两个确保。

两个明确就是: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由市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文明创建呈现出思想同向、工作同力的良好态势,并明确主要领导是文明创建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创建单位具体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

同时坚持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把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作为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

2008年,我们就确定了“高起点、全方位、长规划、短安排、分步走”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了具体创建目标:

仪征分中心、高邮分中心、邗江管理部积极争创当地文明单位;市中心和宝应分中心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市中心、江都分中心积极申创江苏省文明单位;2012年,全系统争创扬州市文明行业,力争获得1-2个全国性荣誉称号。

两个确保就是:

一是确保创建认识到位。

近年来,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不同层面的文明单位。

市中心和江都、宝应分中心已创成扬州市文明单位,其中,江都分中心已连续三个创建年度被评为扬州市文明单位;仪征、高邮分中心及邗江管理部被评为当地文明单位;城区管理部、邗江管理部、高邮分中心获得“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邗江管理部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全系统创建工作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工作态势,在促进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层次仍然不高,与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特别是如何通过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全面推进机关管理,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文明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等方面还缺乏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因此,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实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成效明显,各项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绩效突出,风险防范能力强、资金安全完整,行风建设良好、服务优质高效,队伍建设加强、整体素质提高,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目标。

二是确保创建措施到位。

在平时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同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创建工作,争取指导和支持;注重对各分中心、管理部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创文明单位、树十佳标兵”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0年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注重向先进单位学习,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全国文明单位南京中心、常州中心学习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召开全系统现场会进行推进;注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中心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行风热线》、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书面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市区繁华路段摆放政策宣传台以及在网站设立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保证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事实证明,我们在创建工作中采取的各项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二、把握重点,突出亮点,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力促业务工作协调发展

近年来,市中心把文明创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文明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住房公积金系统的整体形象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住建部、省建设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1、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们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党务、政务、财务、业务等全方位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和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位职工,并组织系统学习培训,让制度深入人心。

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作贯穿于整个管理运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构建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体系,促进规范管理。

2、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自实现“四统一”管理后,在新组建的中心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系统干部员工齐心协力,时刻唱响“监管服务我先行,能力作风上水平”口号,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

始终把公积金归集扩面作为第一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创新措施,行政推动强归集、部门联动促归集、上下互动抓归集、行政执法保归集,多角度,全方位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始终紧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关注民生,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各项业务政策,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率最大化;努力始终坚定不移地做好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培训,严把业务审核把关,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截此至2009年底,全市46.9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总量达10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4亿元,而2008-2009年,新增缴存职工10.34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36.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8亿元,分别占建制以来总和的33.6%、22%和36%;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态优良,2年发放贷款无一逾期,各分中心、管理部贷款逾率全部为“0”。

3、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服务提升。

加强窗口服务人员文明服务的管理,在全系统倡导为缴存人全身心服务是公积金人的第一良心的服务理念,全身心打造“诚心、倾心、贴心、虚心、尽心”的“五心级”服务品牌。

制定了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对每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规范;组织所有涉岗窗口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窗口人员百日竞赛、争当每月服务之星、争创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认真落实“公示制”、“一次告知制”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承诺服务、便捷服务、规范服务、透明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热线,利用大厅投诉信箱、扬州市市长信箱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想群众所需,急群众之难;坚持服务窗口领导值班制度;针对之前存在的贷款人员重复填表,多次跑腿等现象,我们对贷款服务流程进行了整体改造,实现了“只填一张表”的便捷贷款服务;开通了全市统一客服热线9688988,方便职工咨询投诉;开通贷款逾期短信提醒功能,每年为市区贷款职工发放贷款对账单等,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使得服务理念彻底转变,服务渠道更加便利,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的服务目标得以实现。

4、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打造“阳光政府部门”。

建立了领导干部来访接待制度,严肃做好中心信访工作;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在服务大厅实现了承诺上墙、流程上墙、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增设了投诉意见箱、服务评价系统,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加强中心网站及“中国扬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将中心相关政策、工作动态进行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公积金政策内容;推行行风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公开征聘行风监督员,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一把手领导参与市行风热线节目,直接与听众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

同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做好寄语市长、市委书记信箱、江苏省建设厅厅长信箱等的答复工作,打造让群众满意中心。

近3年,共办理寄语市长594件、市委书记信箱12件、寄语人大3件;提案建议办理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以文明创建为平台,力促思想道德建设发展

为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确保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普遍提升,中心以文明创建为平台,做到思想道德建设内容与文明创建四个有机结合。

1、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积极引导全体职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支部政治学习、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内容并贯穿于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气。

认真制定思想道德教育计划,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同时深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明确职业责任和职业规范,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中心始终围绕“扶企惠民我先行,管理服务上水平”主题,以制度扩面为龙头,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让缴存人得实惠为宗旨,内强管理,外塑形象,群策群力,奋力拼搏,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实。

扎实开展“三问三求”活动,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实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大大减轻了公积金贷款人集中还款压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新华社通讯报道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对公积金中心的这一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连续三年提前完成市政府为市区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推进“村官”公积金建制工作,仪征市四个行政村村官、邗江汊河镇村官住房公积金全员覆盖;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突击月活动,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引导,同时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文明有序推进。

3、将职工法制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预防各种违法事件的发生。

一是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结合市“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实现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工作;三是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通过观看电教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四是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认真组织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在全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将社会帮扶与文明创建相结合。

积极参与“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以中心有抽调的大学生村官在基层乡镇为契机,与所服务的乡镇司徒镇司徒村结成帮扶对子,每年申请帮扶资金,帮助村镇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彩衣社区的关心支持下,与两位孤寡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上门服务,并在节假日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充分发挥中心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们走上街头、走上社区,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

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汶川地震、慈善一日捐等赈灾捐助活动。

3年来,共

(三)以文明创建为载体,丰富文化建设内涵

1、全面推进“学习型”公积金建设。

围绕加强理论素养、树立前瞻眼光、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和统筹全局能力的目标,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围绕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优秀团队,建设“学习型服务窗口”;围绕增强调研分析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建设“学习型管理队伍”。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丰富载体、完善机制、加强保障上下功夫,统筹全系统分中心、管理部“一盘棋”,致力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积金“大学习”体系,提出了争取通过3—4年的努力,实现教育培训工作成熟、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学习氛围浓厚、干部职工素质提升明显的创建目标,通过学习带动各项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充满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住房公积金。

2、深入开展干部职工读书活动。

近年来,市中心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学习调研活动,每年在全系统提出20个课题进行调研,鼓励干部职工撰写调研文章,并成立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研究会,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议,推动住房公积金理论研究的发展;在全系统开展科级以上干部读书活动,鼓励领导干部要带头读书,学而不厌,多一些读书、少一些应酬,在学习中提升自我、推进工作;开展青年干部读书活动,为全系统干部职工配备了部分读书书目,要求青年干部拟定一份读书计划、每月提交一篇读书心得、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并以读书活动为契机,开展“浸润书香、点亮人生”演讲比赛,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在全系统形成了“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城市建设作出了表率。

3、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培训工作。

近年来,市中心高度重视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尤其是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中心多次组织全系统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从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发放、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风险防范的管理,涵盖了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培训,特别邀请市知名服务礼仪专家高春侬老师授课,有效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此外,中心还通过学习培训后的考试考核对培训成果进行检验,组织了住房公积金支取细则和贷款细则的测试、服务礼仪知识测试等,并在工作绩效中加强测试结果的应用。

4、精心组织各项文体活动。

近年来,中心高度重视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进行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成立了市中心团支部,高邮分中心、邗江管理部独立成立了党支部。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了学王忠平,“讲感情,比态度;讲激情,比创业;讲能力,比水平;讲执行,比效率;讲服务,比质量;讲清正,比形象”的主题教育活动,并成功举办了“学王忠平,‘六讲六比’”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创文明单位、树十佳标兵”活动;成功举办了“迎国庆卡拉OK大赛”;积极参与市机关工委举办的羽毛球比赛并获得了优秀的成绩;与建行联谊举办了“掼蛋”友谊赛;成功举办了住房公积金有奖知识竞赛和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活动、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成果展示会、公益广告设计大赛……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开展,增进了职工之间的了解和感情,提升了团队凝聚力。

5、塑造先进的单位公积金文化理念。

2009年,中心重视加强公积金文化建设,首次提出打造住房公积金文化,在全系统提炼总结出了具有公积金行业特色的文化理念:

以对事业无限忠诚为特点的诚信文化、以勇挑重担为特点的责任文化、以积极进取为特点的创新文化、以严格管理为特点的规范文化、以创一流佳绩为特点的绩效文化和以“五心”服务为特点的服务文化等,并努力将其转化为行业的外在形象和员工的自觉行动,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的管理团队。

如今,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文化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位职工心里,并成为职工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

(四)以文明创建为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注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首位,注重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不断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次学习有主题、有主讲、有交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注重抓好分散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调研等联动环节,增强学习的有效性。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各项管理工作之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业务工作目标一同布置、一同检查和落实,组织系统全体人员赴扬州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干部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截至目前,全系统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同时,还重点加强了以执行力落实力建设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系统执行力建设的意见》,全系统执行力落实力明显增强。

3、促进领导班子民主决策。

市中心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严格执行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

同时,强化对民主决策的监督,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追究力度,在历年的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中,中心领导班子的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中心坚将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每年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个责任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明确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中心、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责任机制,及时调整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使得文明创建责任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制定文明创建规划,每年下发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计划性、连续性。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精神文明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与业务目标一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此外,市中心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积极营造整洁优美的内外环境,尤其是加强服务大厅环境的改造,改造扩建了中心服务大厅规模,增设了等待座椅;增设了排队叫号系统,使大厅秩序井然;设置了服务大厅导服岗,为职工提供引导服务;增设了导服台、填写区、饮水机、老花镜、雨伞等便民服务设施,使中心的服务环境更温暖、更贴心。

加大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力度,积极配合机关大院做好车辆有序摆放工作以及门前卫生三包工作,加强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与此同时,中心积极参与环保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能源使用统计台账,加强节能环保宣传工作,教育职工做好节能环保工作,努力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三、放眼未来,再接再厉,努力开创文明创建新局面

市中心的文明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肯定,但是对照先进行业和单位,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此,我们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继续坚持创建不动摇、坚持创建不停滞、坚持创建不松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拓宽创建思路,加大创建力度,深化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为完成新的更好的创建目标再接再厉,促进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当前我们正在努力争创江苏省文明单位,如果创建成功,我们将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巩固成果,在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的基础上,确立新的更高的创建目标,向全国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迈进。

二是进一步拓宽创建思路。

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抓好“四个结合”,实现“四个全面”。

即创建工作与服务经济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勤政廉政相结合,使住房公积金系统实现服务质量全面强化、办事效率全面提高、部门形象全面提升、内外环境全面改善。

三是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

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行上下联动,把文明创建活动向各基层单位延伸,向纵深发展,加强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使创建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是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

从实际、适应、有效出发,进一步拓宽视野,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建活动载体,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尤其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措施、改善服务条件,让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齐头并进。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为目标,发扬住房公积金行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省内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切有益经验,大力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具有住房公积金特色的公积金文化和行业精神,努力开创中心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为扬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扬州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我们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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