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职教中心教务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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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职教中心教务管理制度汇编
WHHPZX/MD-JX-02教学行政管理制度
WHHPZX/MD-JX-02-01教学工作计划管理
一、关于制订、执行武汉市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规定:
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是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组织安排教学工作,建立良好教学秩序的主要依据。
为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教委有关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体现学校学期工作和各专业的特点,具有宏观指导作用。
(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应包括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教学工作。
做到工作要求明确、重点突出、职责分明、措施得力。
(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应在新学年开始前制定。
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和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四)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由不得教务副校长负责制定。
(五)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作调整,必须报请教务副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二、关于制订与实施各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的规定
(一)各教研组应按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内容应简明扼要,并附有工作安排计划表。
(三)教研组工作计划应于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经教务处或教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由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学期结束时各教研组要认真做好小结。
附表:
教研组工作计划表(表十)
WHHPZX/MD-JX-02-02校历、教学进程表的制定与管理
一、关于制定武汉市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为了保证校历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校历按学期编制;
(二)校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学年和学期的起讫时间;
2、每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及年、月、日的具体日历;
3、寒暑假起讫时间;
4、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
(三)教务处应在每学期放假前两个月编制出下一学期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
二、关于制定和执行学校学期教学进程表的若干规定
学校学期教学进程表是学校对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进程做出的具体的时间安排,为确保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全面性、科学性和严肃性,箍地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期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拟定。
(二)学期教学进程表按周次、日期具体规定各班级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考试、劳动等教学活动的起止时间。
(三)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周学时数应控制在28学时。
(四)第二学期的教学进程表应在前一学期放假前四周编好,经教务副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师,作为任课教师拟定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
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五)学校教学和行政各部门都应根据学期教学进程表安排和协调自己的工作。
附表一、校历(表十一)
附表二、教学进程表(表十二)
WHHPZX/MD-JX-02-03排课、调课、代课、停课的管理
一、排课
(一)课程表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是维护教学秩序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
因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任课教师名单编制的课程表,一经排定,一般不得改变。
(二)编制课程表应根据教学规律的要求,考虑不同课程教学的特点,尽可能保持每个任课教师的工作均衡,使学生的学习安排做到科学、合理,教学设施得到有计划地、充分地利用,以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排课的一般原理是:
1、最佳上课时间安排难度较大、理论性较强的课程;
2、作业较多的课程和作业较少的课程搭配;
3、同一教师的课要均匀安排;
4、要考虑教学设施、演示规模、教学挂图等教学条件的合理使用;
5、制图、实验较多的课程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午后课。
(三)合班课(大课)应加以限制,仅在任课每周课时超过课时的排课困难者,可以考虑合班上课。
对于电化教学的大课,应视教师任课情况加以适当考虑。
(四)编制课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不得指定上课节次和提出违反教学规律的个人要求。
若教师确有具体困难,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书面申请,教研组组长签字,教务处批准后,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照顾。
1、女教师有三周岁以下幼儿且家中无人照顾者;
2、教师乘公共汽车上班,路程较远并需转车者;
3、男教师55岁以下,女教师50岁以上,并患有某种慢性病者;
4、学校安排的进修教师上课需统筹安排者;
5、其它特殊困难者。
(五)课程表由教务处编排,新学期上课前将教师课程表发至各任课老师,班组课表发至各班级。
学校总课表经试运行一周后,确无差误,正式运行。
(六)课程排定后,一般不允许变动,以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
如教学工作中遇有特殊需要,必须调整课表,应由教研组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加以调整。
教师因私事或其他个人世间原因而要求调整课表,一般不予考虑。
特殊困难者经本人申请,教研组和教务处同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在可能的条件下作调整。
课程表调整后,教务处应立即通知各有关科室、班级和教师。
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时间不得排课,也不得安排调课和临时性上课。
二、调课、代课、停课
(一)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假等原因,不能按课程表现规定的时间上课,在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后,必须填写调课申请书申请调课、代课或停课,要在上课前24小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申请代、调课者必须填写代、调课申请书,经教研组组长和教务处主任同意后,到教务处办理代、调课手续,由教务处书面通知有关班级和教师。
没有代、调课通知书,教师不得自行代、调课。
申请代、调课连续二次以上者,必须得到教务副校长批准。
(三)教师因急事或特殊困难确实无法调课或人代课者,应办理停课手续。
停课应加以限制。
如需停课,必须由本人申请,经教研组、教务处同意,教务副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向班级发出停课通知。
停课后如教师需要补课,必须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自习课时间教师不得用于补课。
(四)一般情况下,教师非因公或病、产、婚、丧假等原因而申请代、调课,一学期不得超过两次,若超过两次以上,酌情扣除部分津贴。
(五)未办理代、调课手续而私自代、调课者,不计教学工作量。
未办理停课手续而私自停课者,按旷课处理。
附表一:
代、调课申请表(表十三)
附表二:
调课通知单(表十四)
WHHPZX/MD-JX-02-04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常规教学工作的检查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
一、平时教学工作的检查
(一)平时教学工作的检查内容
1、教案编写的数量和质量;
2、执行授课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内容和进度;
3、课堂教学、实习指导的态度和质量及反映:
4、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
5、单元测验的数量和质量;
6、课后辅导是否按时进行;
7、开展第二课堂是否有组织、有计划、做到形式多样;
8、教师间互相听课的情况;
9、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注意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0、教师个人或教研组的数学、科研活动能否正常进行,有何成就。
(二)检查办法:
1、平时教学工作检查,以教师自查为主,并向教研组汇报。
2、教研组组长必须认真核实平时教实工作情况,推广经验,解决问题。
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
(一)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师授课计划的制定及教材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2、教师教学手册、课表、教具等教学用品的发放情况;
3、教师备课量。
(二)期初教学工作的检查方法:
1、各教研组组长必须在开学前逐一落实期初教学工作;
2、教务处主任将各教研组期初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副校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是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数学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
(一)期中教学工作的检查内容:
1、根据教学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有关考试和考查的规定实施期中考试、考查;
2、由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组长组成听课小组,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听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观摩活动;
3、参照教学计划和“班务日志”填写“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记录表”和“教案、备课笔记检查记录表”;
4、由教务处、教研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期末教学检查
(一)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1、按学校有关考试、考查方法实施期末考试、考查;
2、检查分析考试、考查成绩填写成绩报告单;
3、布置教师进行期末教学业务总结,并填写业务考核表。
(二)期末教学检查方法:
1、期末考试、考查工作,由教务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协助部署安排,保证质量。
2、教研组组长做好教师期末教学业务总结,报送教务处存档。
3、教务处做好学生补考工作,复核学生升留级名单,报教务副校长批准。
附件:
教案及备课笔记检查记录表(表十五)
附件:
班务日志(表十六)
附件:
听课记录(表十七)
附件:
教学巡查记录表(表十八)
WHHPZX/MD-JX-02-05教学档案管理
一、关于教学档案范围的若干规定
教学档案范围包括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含兼职)业务档案等。
(一)教学文书档案
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二)教学业务档案
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纳执行情况说明表;
2、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3、校历;
4、教学进程表;
5、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6、学期考试和毕业考试试题、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表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任务书等;
7、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的计划和大纲;
8、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9、学期授课计划表、教室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
学生考试试卷、一定数量的实
验(实习)报告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三)教师及实验人员(含兼职)业务档案:
1、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工作情况登记表)
2、教师的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译文、教研及科研成就的证明材料等;
3、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材料及奖惩材料;
4、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的材料;
5、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
二、关于教学档案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教学档案是学校制定计划、总结工作和数量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对师生进行传统教育的材料,必须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二)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收集、整理后上交学校档案室。
(三)教学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掌握,不断积累教学、师资、学生学籍等有关方面的情况、资料和数据,所收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能真实反映学校全貌、教学情况、学生学习质量。
(四)教学档案须按其类别科目分别整理立卷归档,按学年度装订成册,并依档案
管理的规则编目登记,编制索引,以便查用。
(五)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均以个人材料为立卷档案单元。
凡收入个人档案的材
料必须实事求是,能真实反映教师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与贡献大小,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发展情况。
(六)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必须参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查阅教师的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七)学生档案于学生毕业时由学校有关部门交给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并索取档案回执。
学生中途退学,则将其档案寄给原招生办公室。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档案,寄给其原户口所在地乡镇机关。
凡邮寄档案均需用机要挂号。
(八)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收集。
教师因工作调动,其业务档案保存学校,由学校在“干部调动表”的鉴定栏内如实注明其业务能务和学术水平的评语。
(九)各教研组形成的教学文件、资料、统计及报表等,平时由各教研组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学期末由教研组组长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按学年度编目登记。
(十)存放教学档案的库房要有防范措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蛀鼠咬。
教学档案要分类陈列,便于检查。
(十一)对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保管价值的教学档案,应定期清理、鉴定、销毁。
凡应销毁的教学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销毁时应由办公室和教务处指定两人核对监销,批准人和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销毁清单存档。
三、教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必须由专人负责,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须要借出其不意使用,必须经教务主任或校领导批准,并在一周内归还。
(三)档案室要配备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等设施。
室内要保
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档案人员必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办理好档案资料的交换登记手续。
附件:
档案管理记录表(表十九)
WHHPZX/MD-JX-03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WHHPZX/MD-JX-03-01课堂教学管理
一、关于备课的规定
(一)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不上未准备之课。
(二)对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是:
1、熟悉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明确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具体内容,掌握重点难点以及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了解教材体系及各章节的内在联系,了妥与本课程前后衔接的课程的教学内容。
2、了解学生情况,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3、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4、准备好补充教材、辅助教材、案例,习题和作业;准备好教具、实验器材、电教器材的使用计划。
(三)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编写每次课(两学时)的课时授课计划(教案)。
讲授课的课时授课计划一般应包括:
课题、教学目的的要求,复习旧课的内容和方法
讲授新课的内容、方法和重点难点,课堂练习和内容和方法,课外作业的安排,时间分配,板羽设计等。
(四)教师备课以个人备课为主,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重视开展集体备课。
教研组要组织同一课程的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
集体备课的主要任务是讨论贯彻教学大纲,上理教材处理教材重点难点。
研究统一教学进度,安排练习和作业,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体会等。
(五)教师备课应比上课超前两周以上,避免临上课前才仓促备课,以保证上课前有充分的准备。
教师重复讲授的课程,亦应有新的准备,注意理新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对象的变化调整教学方法。
(六)教研组组长应经常了解、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定期对教师备课进行讲评;对集体备课做出安排,教师参加集体备课的状况应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教务副校长、教务处主任亦应有计划地参加集体备课,抽阅教师课时授课计划,检查教师备课情况。
二、关于教师讲课的规定
(一)讲课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形式之一是直接关系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讲好每一次课。
(二)对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
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
教师讲课要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启迪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员休息室,做好上课准备,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教师缺课误课,要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三、关于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规定
(一)作业练习是课堂教学的必要的延续,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形成技能技巧,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学习的重要方法,任课教学必须认真布置和及时批改作业。
(二)布置和批改作业要有明确的要求,作业内容应体现教材和大纲的重点。
选题要具有启发性和典型性,要以巩固知识形成能力为目的。
作业难易要适度,次数分量要适当,形式要适应学科特点。
(三)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对学生作业要有严格要求,书写作业要规范、工整,不合格的作业应退回重做。
(四)难度较大的作业,教师应选题试做,做到心中有数;占用较我课时的大型综合性作业,应列入学期授课计划,教师要认真准备,深入进行指导。
(五)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或原则性错误,应进行评讲,对有独到见解的答案,应予以介绍和鼓励。
(六)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是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七)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记入教师工作量,是考核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
四、关于课外辅导的暂行规定
(一)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任课教师应按教务处排定的日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下班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的活动。
(二)教师下班辅导要与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安排的进度基本同步。
辅导的内容包括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习方法,帮助学生加强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三)对学生课外辅导应以个别进行为主,除非遇有普遍存在的问题,一般不要面向全班辅导。
(四)教师下班辅导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要着力帮助基础差的同学克服学习困难,也要指导优秀学生挖掘潜力,扩大知识面。
(五)在教学单元结束,讲授重点、难点及布置较大量的作业时,教师应下班巡回辅导。
(六)教师下班辅导,要加强是晚自习的纪律检查,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七)教师下班辅导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每次辅导不得少于1小时。
每次下班辅导应精心组织,管理好所在班级学生。
(八)在排定的辅导日程内,教师因故不能到校辅导的,应事先请假,教研组组长同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另行安排辅导时间。
无故缺席,将作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早、晚自习辅导表(表二十)
附件:
课程总表(表二十一)
附件:
班务日志(见表十六)
WHHPZX/MD-JX-03-02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意见
课堂教学组织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教学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生实际,现就课堂教学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教师应在上课前3分钟到达教室门口,组织教室外学生进入教室,同时督促学生做好课准备工作。
2、上课铃声响后,教师应准时进入课堂。
上下课时应进行师生互致问候。
3、在整个讲课过程中,教师都要注意运用微笑、赞许、表扬、评比以及责备、批评等手段,使学生严守课堂纪律,逐步形成良好的习惯。
4、对于学生上课时出现的违犯课堂纪律如迟到、讲话、睡觉、吃喝东西等现象,教师要立即制止、批评和教育,但一般不要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重大问题应留待课后处理。
5、上课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得让学生出入教室;不要与学生发生矛盾,如出现矛盾应该;冷静处理或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教师要很好地控制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也不拖堂。
7、教师在上课过程中不能接打电话。
以上意见望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并认真在教学中贯彻执行。
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师按学校《关于教师教学违纪违法处罚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WHHPZX/MD-JX-03-03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成绩管理,使学生成绩考核评定逐步实现规范化、从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特拟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就读黄陂职业技术学校,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都必须接受学生成绩管理规定的约束。
学生的成绩按学分制进行管理。
第二条:
学生成绩考核项目及学分,共三项160学分,其中
文化基础学科考试(60学分);通用核心能力考核(40学分);专业核心能力考核(60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满120学分以上,且专业核心能力不低于40学分方可毕业。
第三条:
学生成绩考核方法包含三种方式即统一考试、补考和加分。
第四条:
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平时测验、以及各课程期中考试等考试时间原则上以2课时为限。
2、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为两小时。
第五条:
考试程序
1、试卷命题与打印
(1)考试命题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握好试卷的难易度和覆盖面,不出偏题和怪题。
试题的表述要简明、准确,题型要多样,题量要与考试的时限相匹配。
除统考课程事先约定外,其他课程要在课程考试前十天完成命题,以便送交打印。
根据教学形式不同,试卷命题与考试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A、同年级、相同教学形式、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原则上实行统考。
统考的课程要实行主讲教师负责人制,由主讲教师负责人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两套要求、水准相当的A、B卷,经教研组组长审核同意,送成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负责考务的同志随机抽定其中一套作为应考试卷,另一套作为备用试卷。
B、非统考的课程,原则上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
任课教师要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一套试卷,经教研组组长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作为考试试卷。
(2)试卷的打印、校对、管理命题教师要在期末考试前十天将教研组组长审阅后的试卷电子稿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送审、打印、保管,并按教务处通知,及时就地校对,试卷印刷后由教务处统一分卷封存保管。
2、考试的组织
(1)期末课程的考试或较大规模的考试均实行监考负责制,监考教师应对各个试场的考试纪律负责。
每个考场根据考生的多少配备一定的监考人员,一般一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教师。
监考教师要对考场试卷的发放、考试纪律的维护与违纪处理、收卷以及清点与装订等负责。
(2)无论平时测验、期中考试,还是期末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监考人员均应按《考务工作规程》办理。
第六条:
统一考试
第一款:
文化基础学科考评
考试课程结业成绩(每学期15学分),其中平时成绩占30%,课堂表现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30%,及格以上成绩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平时成绩由小测试、课堂作业、以及其他教学任务考评成绩组成,学生一次不完成任务扣1分,扣完本块积分(30分)为止,由任课教师根据记载评定。
课堂表现成绩由科任教师对学生课堂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将课堂违纪行为记入课堂手册中,课堂违纪行为含迟到、旷课、早退、课堂睡觉、讲话、下位、玩手机、听MP3/MP4、顶撞老师、考试舞弊等内容,学生违反第一次扣0.5分,第二次始每次扣1分如此递增,扣完本块积分(40分)为止,由任课老师灵活掌握。
学期未任课教师根据平时记载,结合学生平时表现打出考评成绩,即为课堂表现成绩。
第二款:
通用核心能力考核
通用核心能力通过“六个一”来体现,即:
1、应用文写作(6学分)2、即兴演讲(6学分)3、普通话(8学分)4、书法(6学分)5、艺体素质(6学分)6、计算机操作水平(8学分)学生通过二至三年的学习,通过学校组织的六项通用核心能力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款:
专业核心能力考核
各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方能具备该专业技术核心能力。
专业核心技能考核学分为60学分,具体考核项目见校颁《专业训练与考核标准》。
第五条:
关于补考
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下学期初补考一次,如补考还不能合格者,非毕业班级学生在毕业前可获得最后一次补考机会。
毕业班学生可在第二年同下届学生一同考试,补考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加分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凡参加第二课堂兴趣小组学习的学生,学期末评价为优均可或得5学分,或参加各类竞赛,获得名次可加分,校级一等奖加3学分,校级二等奖加2学分,校级三等奖加1学分;区级一等奖加4学分,区级二等奖加3学分,区级三等奖加2学分;市级一等奖加5学分,省级一等奖加6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