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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结构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项目名称:

12#地块农房改造集聚一期建设项目填写日期:

2013年09月29日

工程名称

12#地块农房改造集聚一期建设项目

交底部位及交底事项

地下结构(钢筋、模板、混凝土、脚手架)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级别

□工程质量导督部□工程管理部□监理及施工单位

交底方式

□会议交底□绿城标准及PPT案例学习交底□现场观摩交底

交底记录人

王能

被交底单位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底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概况

瓯北12#地块农房改造集聚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温州市永嘉县江头路以北、三江大道以西、中心大道以东的位置。

共有9幢26~28层的高层,设有1层整体地下室,沿规划一路设置于有高层住宅的裙房(商业网点),层数2层。

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57561.92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740.35m2,规划防护用地面积3701.76m2,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19.81m2,总建筑面积203025.06m2。

2、周边环境

本工程基坑东侧领近翁氏宗祠(距本基坑围护结构外边线最近距离约6.0m);基坑西侧领近水沟(距本基坑围护结构外边线最近距离约16.0m),施工时需对其进行重点保护。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并经现场踏勘,本工程基坑周边未发现地下管线分布。

北侧为规划道路(未建),该侧目前有村道分布,村道北侧为空地;南侧为规划江头路(未建),该侧目前为空地。

二、施工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0、《钢筋机械连接规程》(JGJ107-2010)

11、《混凝土结构施工平法:

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11G101-1)

12、《混凝土结构施工平法:

现浇混凝土板式楼梯》(11G101-2)

13、《混凝土结构施工平法:

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及桩基承台》(11G101-3)

14、《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614-1)

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6、《高层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1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三、垫层、砖胎模、桩头凿除处理施工

1、片石垫层及混凝土垫层施工

1.1、在片石垫层施工前应对基槽进行验收,验收基槽的标高、轴线、截面尺寸、位置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1.2、基槽验收合格后经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片石垫层的施工,片石垫层应严格按照工程联系单的要求进行铺垫,保证片石垫层的厚度,片石垫层在铺设过程中就随铺随灌砂,在片石缝隙里灌满砂粒。

1.3、片石垫层施工完成后需报监理验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4、片石垫层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混凝土垫层的施工,在混凝土垫层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混凝土面层的标高及平整度,混凝土垫层模板上口标高应与混凝土面标高一致,当模板间距较大时,应在浇筑垫层前做标高冲筋,确保垫层标高与平整度。

1.5、在混凝土终凝前,除采用人工抹压外,还要求进行机械抹光,要求垫层表面平整光滑给防水层的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

2、砖胎模施工

2.1、垫层施工完成后,在基底高差处需砌筑砖胎模,砖胎模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在砖胎模施工过程中,为防止砖胎模坍塌,应采取临时内支撑措施,待砖胎模外侧土方回填完毕并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内支撑。

2.3、砖胎模砌筑时应预留抹灰层的厚度,砖胎模抹灰完成后的净尺寸应满足基础截面尺寸的要求,砖胎模及抹灰层不得占基础结构的位置。

2.4、砖胎模砌筑的宽度应按工程联系的要求进行施工,与防水层相接触的阴、阳角应做成半径为20-50mm的圆弧。

3、桩头凿除处理

3.1、所有桩头处理不得使用炮头机、破碎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强力凿除,应采用振动性小,对工程桩影响小的小型机工具进行凿除。

3.2、在桩头凿除过程中应保护好桩头钢筋,不得将桩头钢筋拧成“麻花”状,并应保证桩头钢筋的锚固长度。

3.3、在桩头凿除过程中应控制好桩头标高,不得超凿,保证桩头嵌入基础的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另外在凿除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桩头的完整性,桩头不得有残缺不全、裂纹等质量缺陷。

四、钢筋工程

1、钢材的质量要求

1.1钢筋

1.1.1、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1.1.2、钢筋等级为HPB300、HRB335E、HRB400E。

1.1.3、搞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实测与屈服强度的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的比值不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1.4、吊钩、吊环、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均用HPB300级钢筋,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小于30d,并应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1.2、焊条

1.2.1、钢筋焊接焊条的选用及焊接质量应满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的要求。

1.2.2、细晶粒热轧带胁钢筋以及直径大于28mm的带胁钢筋,其焊接应经试验确定,余热处理不宜焊接。

1.2.3、钢筋的机械连接接头的选用应《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的要求并采用Ⅰ级接头。

2、钢筋保护层的要求

2.1、构件中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单位mm)

注:

a表中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为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b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c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保护层应采用碳纤维混凝土或在保护层内配置φ5@150×150钢筋网片,构件钢筋保护层中设置的网片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并应对网片采取有效的绝缘和定位措施。

d当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机械连接套筒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

2.2、腐蚀环境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基础梁、柱、墙、板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包括有建筑防水层的一侧),应符合下表要求:

2.3、防空地下室的混凝土保护层应符合以下要求:

3、钢筋的锚固和连接

3.1、钢筋的锚固与连接要求详见11G101-1第53页、第55页,人防构件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详见GB50038-20054.11.6。

3.2、混凝土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的部位,柱、墙、梁、基础的钢筋连接形式。

接头位置,接头面积百分率的要求详见图集11G101-1及11G101-3相关节点的要求。

3.3、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

(图中注明)

3.4、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连接,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除端部锚固外不得在钢筋上焊有附件。

3.5、梁、柱类的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范围内箍筋设置要求详见图集11G101-1第54页。

3.6、框架梁、框架柱、剪力墙暗柱、楼梯主筋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其余构件受力钢筋直径≥22时,宜用直螺纹机械接头,当受力钢筋直径<22时,可采用焊接连接接头或绑扎接头。

4、后浇带钢筋处理

4.1、除图中注明外,后浇带钢筋应按贯通设置留筋。

4.2、地上结构和地下室内部混凝土墙、梁及板的后浇带做法详见国标图集11G101-1第98页。

4.3、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梁、地下室外墙后浇带构造做法可按下图选用。

5、板钢筋

5.1、板的底部钢筋伸入支座长度应≥5d,且宜伸入到支座中心线。

5.2、本工程板端部按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进行锚固。

5.3、板底部的长向钢筋应置于短向钢筋之上,支座处板的长向负筋应置于短向负筋之下。

5.4、当板底与梁底齐平时,板的下筋在梁边附近按1:

6的坡度弯折后伸入梁内并置于梁下部纵筋之上。

5.5、梁内分布钢筋,除注明外见下表:

5.6、板配筋中负筋未拉通处均设置温度筋,按下表设置,其余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为ll,构造做法详见11G101-1第94页。

5.7、板上孔洞应预留,一般结构平面图中只表示出洞口尺寸>300mm的孔洞,施工时各工种必须根据各专业图纸配合土建预留全部孔洞,不得后凿。

当孔洞尺寸≤300mm时,洞边不在另加钢筋,板内外钢筋由洞边绕过,不得截断见11G101-1第102页要求。

加筋的长度为单向板受力方向或双向板的两个方向沿跨度通长,并锚入支座≥5d,且伸入到支座中心线,单身板非受力方向的洞口加筋长度为洞口宽度加两侧各40d,且放置在受力钢筋之上。

5.8、设备管道井处楼板,除烟道及通风井外,管道安装后需用混凝土封闭,板筋不应截断,后浇板的厚度及配筋如未注明一般与其周边楼板断面配筋相同。

5.9、板内预埋管线时,管线应放置在板底与板顶钢筋之间,管外径不得大于板厚的1/3,当管线并列设置时,管道之间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d(d为管径)。

当有管线交叉时,交叉处管线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当预埋管线处板顶未设置上钢筋时,应在管线顶部设置双向φ6@200防裂钢筋网。

5.10、外露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女儿墙、挂板、栏板、檐口等构件,当其水平直线长度超过12m时,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大于12m,缝宽20mm,伸缩缝处水平钢筋应断开。

5.11、对于配有双层钢筋的楼板,除注明做法外均应加设支撑钢筋,以保证上下层钢筋位置的准确。

5.12、跨度大于3.9m(短跨)板格在四角设置加强筋详见7a,异形板阳角增设放射加强筋做法详见图7b。

5.13、当钢筋长度不够时,楼梯、屋面板上部筋应在跨中搭接,板下部筋应在支座处搭接,筏形基础板下部筋应在跨中搭接,上部钢筋应在支座处搭接。

 

6、框架柱与次梁钢筋

6.1、框架梁和次梁的构造要求详见11G101-1第79-88页。

除图中注明外,本工程次梁端部按充分利用钢筋强度锚固。

6.2、悬挑梁的配筋构造详11G101-1第89页,其上部负筋应全长拉通。

6.3、井字梁的钢筋构造详11G101-1第91页,十字梁钢筋构造同井字梁。

6.4、当梁侧面与柱侧面平齐时,梁外侧纵向钢筋应在柱附近按1:

12自然弯折,且从柱纵筋内侧通过或锚固。

6.5、主梁内在次梁作用处,箍筋应贯通布置,凡在次梁两侧注明箍筋者,均在次梁两侧各设3组箍筋,箍筋肢数、直径同梁箍筋,间距50mm,具体参见图集11G101-1第87页,次梁吊筋在梁配筋图中表示。

6.6、主梁与次梁底标高相同时,次梁下筋应应置于主筋下梁之上,梁的钢筋位置应安放标准,确保钢筋的受力高度及保护层的厚度,详见图8,当次梁底标高低于或高于主梁底标高时构造详图24。

6.7、梁筋箍筋均采用封闭箍筋,其形式和要求参见图集11G101-1第56页,梁侧面构造拉结筋参见11G101-1第87页,吊筋端部直线段的长度,除个别注明者外均为20d,弯筋端部伸入边柱的锚固长度为La,纵向钢筋为多排时,应增中直线段弯钩在两排或三排钢筋以下弯折。

6.8、梁箍筋与预埋件不得与梁纵向受力钢筋焊接。

6.9、架立筋或通长筋与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按11G101-1第79-82页。

6.10、与柱相交的双向或三向框架梁高度相同时,主要受力方向钢筋直通伸入柱内锚固,其余梁在柱柱略做弯折锚入柱内,以确保纵向钢筋的设计位置。

6.11、梁的纵向钢筋在斜交柱内的锚固长度,应按纵向钢筋锚入柱内的实际位置计算。

6.12、框架梁水平、竖向加腋构造参见图集

6.13、注明的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向钢筋断点位置参见图集11G101-1第87页。

7、钢筋混凝土柱钢筋

7.1、框架柱的纵向钢筋和箍筋构造要求详见11G101-1第56-57页。

7.2、梁上起柱和墙上起柱的纵向钢筋构造要求详见11G101-1第61、66页。

7.3、框支柱的纵向钢筋构造要求详见11G101-1第90页。

7.4、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埋件等焊接。

7.5、柱子箍筋一般为复合箍,除拉结筋外均采用封闭形式,并做成135度弯钩,直钩长度为10d,其制作要求参见图集11G101-1第56页。

7.6、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约束箍采用封闭箍,箍筋直径间距在施工图中未表示的不少于φ8@100及柱身内加密区配置的箍筋,梁柱节点核心区高度,框架柱顶点节点和中节点的纵向钢筋构造及变截面柱纵向钢筋构造参见图集11G101-1第59-60页及64-65(非抗震)页。

8、剪力墙钢筋

8.1、剪力墙身水平钢筋、竖向钢筋、边缘构件、连梁、洞口补强等构造做法除图中注明外,均见11G101-1第68-78页。

8.2、除图中注明外,剪力墙身均为双层双向配筋,且竖向分布筋在内侧,水平分布筋在外侧。

8.3、梁墙体厚度≤400mm时,墙内分布筋均为双排,钢筋之间的拉筋直径和间距详见具体标注,拉筋采用梅花式布置,做法详见图13。

拉筋在洞边第一排,墙端第一排,V型墙转角处第一排应沿全高设置。

墙顶暗梁下第一排拉筋沿墙全长设置。

8.4、剪力墙高度范围内墙肢水平分布筋应在连梁内拉通作为连梁的腰筋,除图中注明附加钢筋的情况外,可仅将剪力墙水平分布筋拉通作为腰筋。

8.5、墙上孔洞必须预留,不得后凿。

除按结构施工图预留孔洞外,还应由各工种的施工人员根据各工种的施工图纸认真核对,确定无遗漏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图中未注明洞边加筋者,按下述要求:

如洞口尺寸≤200mm时,洞边不在设附加筋,墙内钢筋由洞边绕过,不行截断,直径大于200的预留洞及套管参见图集11G101-1第78页,未注明每侧补强纵筋不小于2根16的钢筋。

穿墙管(盒)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穿墙管与内墙角及凹凸部位距离应大于250。

穿墙(盒)做法参见GB50108-2008。

8.6、墙体转角处无(暗)柱者,做法见图22。

8.7、钢筋混凝土墙应与四周的梁柱同时浇注,墙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墙顶梁下100处。

8.8、钢筋混凝土暗柱上下不连续时,下层暗柱的纵向钢筋应伸过洞顶锚固45d,且应伸至或伸过本层墙顶。

上层墙体新增加的暗柱,其纵向钢筋应锚入下层墙体45d。

8.9、墙上预留洞靠近下层楼板时,洞口尺寸大于250或洞口尺寸虽然小于250,但垂直钢筋从洞边绕过有困难需要切断时,应在施工下层墙体时预留洞边筋插筋,见图14。

8.10、钢筋混凝土墙钢筋与模板之间应设混凝土垫块,以保证钢筋位置准确。

8.11、剪力墙水平筋计入约束边缘构件体积配筋率的构造做法,见11G101-1第72页。

8.12、构造边缘构件剪力墙水平钢筋的构造做法及未计入约束边缘构件体积配筋率的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做法,必须按11G101-1第68、69页施工。

8.13、当墙体水平筋与约束边缘构件箍筋位置错开时,计入约束边缘构件体积配筋率的墙体水平钢筋的拉筋设置原则:

直径为6,沿水平方向间距同相应约束边缘构件箍筋(拉筋),每道墙体水平筋均设置。

五、模板工程

1、一般规定

1.1、模板施工前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1.2、模板安装必须保证工程结构各部分形状,尺寸和预留、预埋位置的正确。

1.3、模板施工应按照工期要求,并根据建筑物的工程量、平面尺寸、机械设备条件等组织均衡的流水作业。

1.4、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对模板的安装进行专项检查,并做检验记录。

1.5、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监控模板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吊装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1.7、吊装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

当风力超过5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2、模板的制作

2.1、根据地下结构模板施工方案,本工程模板采用多层木胶板,方木组合加工形成模板体系。

2.2、施工流程:

材料进场→检验→方木加工并弹出定钉线→模板加工→钉板→预拼→验收成板→编号堆放。

2.3根据施工图绘制模板排版图,加工场内按部位、分段进行加工、堆放模板。

2.4、方木加工:

先将方木经压刨四面刨过,保证木档四面平整,按模板尺寸切割成相应尺寸,摆放整齐,按铁钉间距弹上钉线,按加工图钉框。

2.5、模板加工:

模板面板选择厚度基本一致,平面尺寸符合要求的木胶板进行加工,加工尺寸符合排版要求,模板面板间沿模板内侧贴上宽10mm,厚1.5mm海绵条,贴紧后拼模。

2.6、钉板:

将方木龙骨框摆好,上铺加工完成的木胶板,根据方木上钉线钉板,铁钉钉进深度与模板表面平。

2.7、预拼:

将模板按部位、分段在内场场地进行预拼缝,预拼场地保持表面平整,将拼缝过大处用手动电刨刨除,以调整模板加工中的尺寸偏差。

2.8、模板预拼完后,在模板方木上按部位编号,堆放整齐,并挂标识牌。

3、模板的安装

3.1、模板安装前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2、模板进现场后,应依据配板设计要求清点数量,核对型号。

3.3、组拼式模板现场组拼时,应用醒目字体按模位对模板重新编号。

3.4、模板应进行样板间的试安装,经验证模板几何尺寸、接缝处理、零部件等准确后方可正式安装。

3.5、模板安装前应放出模板内侧线及外侧控制线作为安装基准。

3.6、合模前必须将模板内部杂物清理干净。

3.7、合模前必须通过隐蔽工程验收。

3.8、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涂刷隔离剂,刷过隔离剂的模板遇雨淋或其他因素失效后必须补刷;使用的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工程及装修工程质量。

3.9、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以前不得踩踏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10、使用外挂架时,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N/mm2以上方可安装,挂架之间的水平连接必须牢靠,稳定。

3.11、模板安装应符合模板配板设计要求。

3.12、模板安装时应按模板编号顺序遵循先内侧、后外侧,先横墙、后纵墙的原则安装就位。

3.13、模板安装时根部和顶部要有固定措施。

3.14、门窗洞口模板的安装应按定位基准调整固定,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不移位。

3.15、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

3.16、紧固对拉螺栓时应用力得当,不得使模板表面产生局部变形。

3.17、模板安装就位后,对缝隙及连接部位可采取堵缝及可靠的加加固措施,防止漏浆、错台现象。

3.18、为保证混凝土施工缝处混凝土平直,保证施工缝处的施工质量,在施工缝处模板内侧安装标高限位木条,待混凝土施工完成后随模板拆除时拆除。

3.19、对于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模板加固的对拉螺杆应采用直埋方法,焊接止水片,两侧采用木板封头,模板拆除后,凿除木板封头,然后割除外露穿墙螺杆,再用保温砂浆填满孔,止水片直径(边长)不小于40mm。

3.20、模板的面板、龙骨、对拉螺杆应经过计算确定其厚度、间距、规格等参数。

3.21、模板工程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

3.21.1、主控项目

支撑模板的架体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3.21.2、一般项目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应起拱;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3.21.3、现浇结构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验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验

截面内

部尺寸

基础

±10

钢尺检验

柱、墙、梁

+4,-5

钢尺检验

层高

垂直度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验

大于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验

相邻两板面高低差

2

钢尺检验

表面平整度

5

2靠尺和塞尺检查

4、模板支撑架

4.1、模板支撑架应按照规范要求对其支撑体系进行刚度、强度、稳定性验算,特别是需对大、小龙骨的抗弯、抗剪承载力进行验算,对立杆的稳定性进行计算,对扣件的抗滑移能力进行计算,对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保证支撑体系的安全。

4.2、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对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经专家论证。

4.3、对于高大模板支架,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5、模板的拆除

5.1、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结构强度应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

5.2、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

5.3、拆除有支撑架的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对拉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对拉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模板时,应对模板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5.4、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5.5、拆除的对拉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5.6、起吊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梁、柱。

5.7、模板及配件拆除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对变形和损坏的部位应及时进行维修。

5.8、梁、板底板的拆除必须办理书面批准手续,经监理及工程管理部共同批准后方可拆除。

5.9、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上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模板的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

5.9.2、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

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5.9.3、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六、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所用的各种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并在进场后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2、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见下表:

3、所有现浇混凝土保证有自防水能力;承台,底板、侧壁及与侧壁相连的墙柱改用60天龄期低水化热的混凝土,拆模时强度须达到设计抗压强度的75%以上。

4、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5、对地下部分,地下水和场地土对钢筋和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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