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管理制度639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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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管理制度63927
病房各项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使病房环境符合十字要求。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要有使用要求,并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召开患者座谈会每月一次,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胸卡和护士表。
7.患者必须穿医院病员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做好陪伴家属的管理工作。
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3.加强对陪伴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
5.7pm应及时清理病房内探视人员,劝导其按时离开病房。
6.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卫处。
7.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病人管理制度
1.病房定期组织召开公休座谈会,选出病人组长,向病人宣传住院守则和治疗前后的配合。
2.由护士长负责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分析改进工作。
3.医生与护士要经常与病人组长共同商讨病房管理问题,表扬病人和陪伴人员的好人好事,使病人组长真正起到共同管理病房的作用。
4.建立休息制度,每日安排午睡2小时,24小时内睡眠不少于10小时,晚上9点以后改开小灯。
5.关心慢性病人的学习,提供报纸、书籍等以供阅读。
6.危重病人安排在单间病房,如无条件则用屏风遮挡,做好家属的安慰工作。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准时,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岗,阅读交班报告,清点物品及毒麻药品。
交班者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去。
2.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使用过的物品。
白班必须为夜班做好各种物品准备,以便夜班工作。
3.交班者应做到报告书写清楚,叙述准确。
接班者应认真听取交班报告,仔细检查患者皮肤及有关情况。
4.做到“六不交接”,内容如下:
(1)着装不整洁不交接;
(2)周围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上班为下班物品准备不齐不交接;
(4)重症护理不周不交接;
(5)本岗工作不完不交接;
(6)药品、物品不齐全不交接。
5.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等交待不清时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病房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病房医疗文件包括病人住院期间的各种检查、诊断、治疗与护理的重要记录。
是医疗教学、科研积累的原始资料,也是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必须加强管理。
1.由病房护士长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行。
2.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定点存放,病历中的各种表格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中、夜班护士一人值班时,病历车应加锁保管。
3.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病人住院期间,各项检查报告结果送回时,病房与各检验科室要有签字交接手续。
5.病房交接班报告本全部用完后,仍需妥善保存半年,以备查阅。
用后保存二年为妥。
6.医嘱核对单、长期执行单、体温记录本用后应保留三个月。
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
2.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按时执行。
3.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除抢救或手术时以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一遍,并且事后要由医生及时补记医嘱(6小时内)。
4.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不可擅自更改医嘱。
5.转抄或重整医嘱后,必须经另一人核对,方可执行。
6.开用药医嘱必须写清药物剂量,不可写“×片”或“×支”。
7.临时医嘱执行完毕必须及时打钩,写明时间并签全名。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必须交待清楚。
8.如无医嘱,护士一般不给病人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情况医生未到时,护士可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师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按要求经计算机处理并做到班班查对。
2.查对医嘱者均须签名或盖章。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时的口头医嘱必须由护士复述一次,待医师认可后方可执行。
保留用完的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须经第二人查对。
6.每天由主班护士查对一次医嘱并签名。
7.护士长每周查对一次医嘱。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三查七对”。
“三查”即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七对”即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效期、有无变质、安瓿或针剂有无裂痕、标签是否清楚,如有上述情况则不准使用。
3.摆药后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发药。
4.易致敏药物在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应保留安瓿,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过程中,当患者提出疑问时,应及时查对后发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在取血时、输血前、输血时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2.取血时,提取血液者与发放血液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床号、血型、采学日期,血液有无血块或溶血,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并检查储血瓶有无裂痕。
准确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回。
3.输血前、输血时均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等内容,无误后方可输入。
4.保留储血瓶或储血袋24h,以备必要时送检。
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制度
1.病历书写质量,由办公室护士做到日检查,护士长做到每周检查一次。
2.护理医疗文件书写组,每季度对住院病历抽查一次。
3.出院病历,护理文件书写组每季度对各病房抽查2份。
4.办公室护士每周一次到病案室自查两份以上病历。
5.病案室质控人员定期将出院病历质量检查结果与护理部反馈。
护理记录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护理记录书写规范
6.记录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客观、完整。
7.应用医学术语,语言要通畅,内容要简明、扼要。
8.各种表格须用水笔填写。
页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9.表格眉栏及其他项目、页数必须填写完整。
记录人签名,以明确职责。
10.度量衡单位一律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名称和标准。
11.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误,应在错字上用蓝色双线标识并签名,不得任意涂改、或用刀刮、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字迹。
二、护理记录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天津市护理质控中心制定的《护理医疗文件书写规范》。
2.护理记录必须由注册护士完成,实习护生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进修护士书写记录后必须由带教老师检查并签字。
3.护理记录书写质量实施三级质量控制,由责任护士自我控制,由主管护士或护理组长监督控制,护士长要进行终末质量控制。
4.重症护理记录由主管护士或护理组长每天检查并记录,护士长应每三天检查并记录一次。
5.一般护理记录主管护士或护理组长每三天检查并记录,护士长应每周检查并记录一次。
6.重症护理记录结束后,由护士长进行终末质量检查后,进入医疗病历中保存。
7.护理部质控组每月对病区抽查2份护理记录,并纳入病房考核管理中。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视病情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一般每日测T.P.R.2-4次;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护理指征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按时巡视病房,每日测T.P.R.2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手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重点部门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为执行手部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
2.严格执行手卫生指征,掌握正确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及外科手消毒方法,达到手卫生效果。
3.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必须洗手。
4.当手部有血迹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5.手部皮肤无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代替洗手。
6.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必须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7.外科手消毒应遵循先洗手后消毒的原则,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8.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如使用烘干机者,应对烘干机内外装置进行彻底清洁,每周不少于一次,以保持烘干机的清洁,防止手部二次污染。
9.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必须每周清洁与消毒一次。
皂液有浑浊与变色时应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10.科室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外出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
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如静脉输液、肌肉注射等集体操作时应注意操作之间使用手部消毒液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3.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擦拭地面、床、小桌及椅子的抹布要专用,用后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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