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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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版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监测监控系统6

  一、通风监测值班制度6

  二、机房管理制度6

  三、监控机房交接班制度7

  四、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

  五、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8

  六、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七、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0

  八、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1

  九、监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2

  十、瓦斯超限应急反应与处置12

  十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管理制度13

  十二、通风监测岗位责任制14

  十三、机房岗位责任制14

  十四、通风监测班管理制度15

  十五、机房操作规程16

  十六、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7

  第二章供水施救系统19

  一、总则19

  二、管路维护责任划分19

  三、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安装标准20

  四、供水施救系统日常管理22

  第三章压风自救系统23

  一、总则23

  二、管路维护责任划分23

  三、压风管路系统安装标准24

  四、压风自救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5

  五、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管理25

  第四章人员定位系统27

  一、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27

  二、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27

  三、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28

  四、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29

  五、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2

  六、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5

  七、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35

  八、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6

  九、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36

  十、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7

  十一、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38

  十二、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39

  十三、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43

  十四、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43

  十五、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4

  十六、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44

  十七、故障处理期间应急措施45

  十八、应急救援预案46

  第五章通信联络系统49

  一、通讯联络管理制度49

  二、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51

  三、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2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52

  五、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53

  六、通讯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54

  第六章紧急避险系统55

  一、永久避难硐室维护制度55

  二、紧急避险系统小组岗位责任制56

  三、紧急避险系统值班制度56

  四、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7

  五、紧急避险设施操作规程58

  六、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60

  七、设备故障处理制度61

  八、安全仪表计量校验制度61

  九、培训与应急演练制度62

  十、系统功能测试制度63

  十一、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制度64

  十二、永久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65

  十三、避难原则及应急响应组织流程66

  十四、避险设施管理制度67

  十五、临时避难硐室日常维护管理规定69

  第七章安全避险“六大系统”71

  一、监测监控系统71

  二、通信联络系统72

  三、人员定位系统72

  四、压风自救系统72

  五、供水施救系统73

  六、紧急避险系统74

  第八章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77

  第九章发生瓦斯事故时“六大系统”联合应急预案78

  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换行]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我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机构:

  

(一)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魏世义

  副组长:

冯利民、幕松利、李长军、高建中、李树贵、刘海庆、常建新、黄玉东、马国流、任建民

  成员:

陈舰艇、周宗辉、李向阳、张得现、张四辈、张复宝、许红军、喻怀川、史鹏飞、冯秀强、孙晓明、陈友来、赵高山及各单位队长、书记和技术人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科长兼任。

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六大系统技术政策、措施执行及系统运行情况。

  分管六大系统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采掘、地测防治水、生产副总工程师负责全面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六大系统管理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全矿的六大系统技术工作负责。

  

(二)管理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管理职责:

全面负责六大系统管理工作,对六大系统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副组长管理职责:

对六大系统工作负直接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负责协调落实矿井的六大系统的管理工作。

  安监科:

负责六大系统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监督检查六大系统方面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六大系统重大隐患的限期治理情况。

监督检查六大系统工作安全技措工程投入完成情况。

  技术科:

负责六大系统的规划、设计,全面协调六大系统安全技术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六大系统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落实六大系统的检查及相关制度,以及六大系统演习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调度室:

负责矿井六大系统各项工作的生产调度。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建立、完善及调整。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

负责完成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

  机电科、防突科共同负责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

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压风自救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

负责完成、保管压风自救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

  机电科:

负责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

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供水施救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

负责完成、保管供水施救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

  通风区:

负责井下避难硐室的日常管理、巡检、维护、保养。

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

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

负责完成、保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

  各生产单位:

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六大系统设施的建立、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确保六大系统正常使用。

  各单位技术员:

负责在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体现六大系统有关内容,并督促落实、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六大系统完善。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负责组织职工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六大系统的学习培训。

  第一章监测监控系统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小组

  组长:

冯利民

  副组长:

陈舰艇

  成员:

靳玉平王长富许随利赵乐凯张东河

  姬广亮范双希

  一、通风监测值班制度

  1.井下每天三班有一名监测工值班,发现瓦斯异常和线路故障及各种开关量设备故障时,由值班员及时通知进行处理。

  2.监测值班人员应具有处理故障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确保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发现瓦斯超限要及时向矿及区队值班领导汇报并配合领导积极采取措施。

  4.要认真做好各种故障记录,写出故障原因,以备日后考察。

  5.遗留问题,要和下一班交接清楚,以便及时解决,不留后遗症。

  6.班前班后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敷衍了事,违者重罚。

  二、机房管理制度

  矿井监测机房是安全监测、收集、保存、处理井下安全信息的重要场所,根据工作性质和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必须保证监测机房内的设备正常运行和备用。

  2.机房内的设备完好情况,运转情况及接收到的信息,都必须计入有关台账,并做好资料保存。

  3.机房操作员必须由熟悉监测系统性能和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担任,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测机房。

  4.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5.机房内各设备不得任意挪动。

  6.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带领,参观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7.机房内的设备和资料由专人负责看管。

  8.机房内必须保证清洁卫生,室内安静,不准从事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9.机房内不准生火,吸烟,确保设备安全。

  三、监控机房交接班制度

  1、交接必须准时、认真,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岗。

  2、当班人员在值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并应提前到达工作场所,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出安排。

  3、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系统、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及其它应注意和交代的事项并做好记录。

内容包括:

设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文明卫生情况,记录填写情况;上级指示以及需由接班人继续处理的问题等。

  4、交接方法:

交接班人员应将交接内容逐项检查核实并确认无误,在交接班日志上记录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5、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应暂停交接,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协助共同处理,直至障碍或事故消除或处理告结束后再继续交接。

  6、因漏交或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因漏接或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由双方承担责任。

  7、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分清。

双方一致认为交、接班清楚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交、接班工作即告完成。

  四、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2、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软件不得随意修改。

  3、所有上传数据必须按有关要求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4、监测监控系统按照规程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

  5、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6、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7、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检查。

  8、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换行]行正常。

  9、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10、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

  11、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12、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检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并做好记录。

  五、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信息调度室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议、自救器。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议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2、瓦斯监控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5、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监测人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

  6、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30%。

  7、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检测人员,定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调校。

  8、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查报警仪等采取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9、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

  10、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六、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完善技术资料的管理存档归类、更改完善、保管上报特拟订此管理制度。

  1、各技术资料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完善。

  2、技术资料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不得遗漏。

  3、各技术资料必须按时填写、更新和修改。

  4、各技术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按时上报。

  5、各技术资料必须按照有关制度统一保存,不经单位责任人批准不得外借。

  七、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在设备验收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检修监测设备人员,必须按机电设备完好要求保质保量检修好,不完好不得下井安装。

  2、检修调试分站主板时,主板调校正常后,必须在地面分站上试运24小时以上再下井安装,确保主板的可靠性,并做好检修记录。

  3、由于甲烷载体催化元件的稳定性大于等于7d。

因此。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7d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特别是瓦斯传感器,除校验零点恒流外,还必须校验满度,由检修人作好检修记录。

新传感器必须经检修人员调校正常后方可下井。

  4、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5、监测气体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相应的标准气体样或校准气样进行调试和校准。

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校对。

测量温度的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校对。

检修人员必须保证地面有两套完好无缺的分站,有足够的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以便备用。

  6、所有传感器、便携式瓦检器要定期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检查分站、电源箱、传感器的连接线缆数据接口、外壳、显示屏完好性,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中心机房应保持室内清洁,每班擦拭清理电脑及数据接口等设备的浮尘,试验鼠标键盘等是否能正常操作。

  7、焊接好的分站插头、小线插头、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其接法,不得乱接,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8、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表的使用操作性能,在检修时,应按电工操作要求做到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发现设备漏电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八、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各区队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区队、班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

  2、检修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汇报生产调度。

  3、各生产区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4、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

  5、传感器的定期检验要建立台帐,按时校对。

  6、凡需要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九、监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监测监控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调试校正。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每隔七天去市、县、区指定的有资质的地点进行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照规定时间去上述地点校正。

  3、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系统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马上通知系统维修人员或厂家。

每半年对计算机主机箱内的积尘进行清洁,已保证机器的正常散热通风。

  4、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装置连续运行12个月,必须将全部设备装置运到地面由厂家和煤矿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全面大检修。

  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超过出厂规定的使用期限,且一次性修理费用太高,应更新技术性能先进的系统设备。

  6、监测监控系统要备足其配件及易损件,已备及时更换。

  十、瓦斯超限应急反应与处置

  1.地面中心站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2.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

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

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十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管理制度

  1.所有从事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制度,熟悉系统性能及操作指令。

  2.不准使用来路不明的U盘、光盘等个人软件私自随意与监控计算机连接,预防监控计算机受外来设备病毒的感染。

  3.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出现问题应通知区队值班队长及矿调度室,不得随意进行处理。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日报打印数据要完整,对异常情况要附有文字说明,对瓦斯超限数据要附有曲线图。

  5.对各类传感器因故变动,其定义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向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汇报。

  6.安全监控系统主机上运行的监控软件和上传程序必须保证实时运行,如出现中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矿和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汇报。

  7.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经常对监控系统及上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8.各班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作业,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准随意开停监控计算机,机房不准乱拉其他用电设备。

  十二、通风监测岗位责任制

  监测队队长

  1.在区长的领导下,对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安装、回收、校验、维护等工作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测装置,并根据生产地区的变化及时调整。

  3.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4.负责监测监控系统有关的台账、报表等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监测工

  1.在监测队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监测监控工作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安设各类监控装置、并定期对各类监测装置进行检查、调试。

  3.负责使用标准气样定期校验甲烷传感器。

  4.根据矿井生产地区的变化,及时做好监测装置的安装和回收,监测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微机操作工

  1.在监测队长的领导下,对本职业务工作负责。

  2.必须熟练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排除。

  3.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应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设备完好情况、环境卫生等有关事项。

  4.按时打印报表,及时送交领导签字。

  5.发现屏幕显示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通风调度和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十三、机房岗位责任制

  1.服从领导指挥,遵守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在区队领导的带领下,对本职工作负责。

  2.必须熟悉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3.认真监控井下情况,及时接听电话,认真做好各项设备开停,瓦斯超限等记录。

  4.按时打印报表,及时报送领导审阅签字

  5.发现监控信息显示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通风调度和领导汇报,落实故障原因,并做[换行]好记录。

  6.不得允许其他人员随意操作计算机,有事外出要给区队值班请假。

  7.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应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设备完好情况,上班遗留问题和室内卫生等有关事项。

  8.当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急处置预案。

  十四、通风监测班管理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机房和井下24小时有人值班。

  2.有事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得用电话和别人代请假。

  3.上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值班人员必须交清方可下班。

  4.机房和修理间工作中不得会客和外出,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机房上夜班人员眼睛不得远离监测屏幕,要认真监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

  6.井下维护人员上班前必须认真听清当天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井下维护人员在巡检时,必须把地区全部认真检查一遍,不得漏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8.井下装置必须定期维护和调校,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

  9.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

  10.如果传感器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误差超过0.1%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传感器。

  11.井下维护人员在领取设备和备件时必须向修理间说清,并由修理间人员发放和填写记录。

  12.坚持区队学习制度,并做好记录。

  十五、机房操作规程

  1.接班前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态、断电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2.接班后,首先和通风调度取得联系,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1)对井下瓦斯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2)应每隔30分钟检查一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与当天打印成报表由通风值班队长审查签字。

  (4)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5)停电顺序是:

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6)送电顺序是:

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

  (7)送电前必须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至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8)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9)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并清扫室内卫生。

  十六、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五、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超限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六、系统必须配备能正常工作2个小时的备用电源;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

  七、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八、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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