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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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B

内部编号:

(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广州二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B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公司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防止事故扩大,并降低对社会及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备案程序》、《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突发的并超出项目应急处理能力的可影响或已经导致本项目甚至周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机与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公司应急救援体系:

由公司级和项目级预案两级组成。

应急预案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详见下表)。

当公司属下施工项目及其经营场所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公司紧急救援时,启动本预案,调动公司资源甚至请求社会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广州二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1.4.2本预案设有:

(1)公司应急救援应急指挥部架构;

(2)突发事件处置和媒体应对工作机构;(3)风险评估一览表;(4)常见事故预防措施;(5)属下各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及设备清单;(6)公司应急车辆;(7)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电话;(8)广州市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名单等作为预案等的配套文件。

1.4.3项目级预案:

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经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工程项目应急救援的指南。

亦可直接引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4.4公司属下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危险分析,辨识施工过程的危险作业部位、施工环节和场所、以及周边交通、重要设施、目标、场所等情况;(3)本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4)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各成员联系电话及职责分工;(5)分施工阶段列出救援设施设备;(6)引用公司常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及预防措施目录;(7)在施工中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潜在的危险因素的应急措施等;(8)应急响应;(9)应急保障措施;(10)应急培训和演练。

1.4.5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应经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工办、安全管理部、工程部审批。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2)准备充分,及时到位。

即应急组织落实,相关管理及操作人员开工前熟识应急措施,并有明确施工过程的监控与应急责任;保证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应急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可随时征用。

(3)统一协调,各方支援。

a、公司级由总指挥下达指令,公司业务部门与其他属下单位无条件给予应急救援项目在技术、人力、资金、设备、材料、特种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b、项目以总包单位为主,紧急状态下有权统一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协同救援,实行专业技术上互补。

c、当公司应急救援的资源与技术不足时,或受地域空间限制,救援物资无法送达时,经公司总指挥同意或情况危急时,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经理有权判断并决定请求当地社会应急救援协助。

公司应急救援与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分级管理与响应、层级实施,集结资源,提高实力,企业与政府联动,共同解除安全威胁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2事故风险描述

2.1公司概况

本公司本部位于广州市法政路50号,从业人数约400-450人,隶属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项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总包工作量10多亿。

在建项目常用的施工机械机具有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汽车吊、挖掘机、抽水泵、发电机、空气压缩机、钢筋加工机械、锯木机、风炮、振棒、开孔机、冲击钻等。

应急救援技术人员:

定期对公司应急救援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如不满足的,根据在建项目施工需要,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和集团内各兄弟单位建立应急救援关系,技术工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2事故风险描述

2.2.1危险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因所处的位置的地质环境、气候环境和工程规模(超高、超大、地下结构等)、施工所用材料、施工人员的技能、施工使用的电气设备、施工机械、施工周期、施工工艺等的要求不同,存在的危险程度和危险源各具特点,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严重时可超过较大事故等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公司现有的施工资质,所承接的工程施工会涉及的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因素也就更多,较难控制。

2.2.2风险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衍生出来的生产安全风险,是从工程开工就存在,直到工程竣工才能消除,这些风险如果不排除或失去控制,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除了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外,施工过程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引起的工艺错乱、“三违”行为等都可导致人员伤亡(严重的可导致群死群伤事故)、企业和社会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甚至导致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使企业的诚信受到影响,威胁企业的生存。

2.2.3危险等级划分: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规定,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将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

危险源监控

为加强监控工作,公司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危险因素与环境因素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每年评价更新并公布《不可接受风险一览表》,每周统计公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分布表》,每月汇总《危险源一览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分布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公布两次《施工现场在用设备使用状态明细表》。

本预案附件中设有常见事故应急救援预防措施,指导属下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项目部根据承建项目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建立安全管理小组,落实各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前落实危险告知、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落实监控管理工作。

对以下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列为公司重点监控施工重大危险源: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它,如: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

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要求:

(1)要求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应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过审批、专家论证等程序。

(2)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向项目属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站备案。

(3)在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方案的规定进行监测。

(4)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原审核程序重新审核和论证。

(6)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实施验收应根据危险等级由相应人员参加。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

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工程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下设置事故抢险工作小组、事故调查工作小组、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和公共关系工作小组共四个专责组。

(1)应急救援指挥部架构

总指挥: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副总指挥: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消防的公司领导、总工程师。

成员:

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工程部部长、安全管理部部长、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本部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属下各分公司、工程处、材料站、劳务公司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行替补原则,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行政副职替补,确保随时到位,实施指挥。

(3)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根据公司人事任职发文公布而更新,随着行政职务的任免而任免,责任、权力、义务也随之履行或失效,由安全管理部根据任命名单整理成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架构,作为本预案的配套文件。

3.1.2事故抢险工作小组

以安全管理部为基础,由指挥部根据抢险需要,调配各专业抢险人员组成。

3.1.3事故调查工作小组

以安全管理部为基础,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

3.1.4事故善后工作小组

以工会为基础,由指挥部根据人员、财产伤亡及损失情况,在各部门、属下单位调配人员组成。

3.1.4公共关系工作小组

以党群部为基础,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

3.1.5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

项目部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建,并报送公司应急指挥部备案。

3.1.6应急救援机构图

 

3.2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各机构职责

3.2.1.1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

a、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企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

b、分析本行业事故案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并检查有关防范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本文的配套文件,负责更新发布。

c、收集公司各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包括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主要救援设备、社会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信息、医疗机构信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救援服务关系,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资金,为公司应急救援提供基础保障。

d、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检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应急救援演练,评价项目的应急救援能力。

e、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由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协助总指挥集结应急指挥部成员,召集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传达应急救援各项指令,组织紧急救援、抢险工作,包括:

(1)核实人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

(2)落实险情监测工作,组织对口技术人员制定、审批

抢险措施或方案。

(3)调配应急救援人力、物资、设备。

(4)组建事故调查小组和善后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

(5)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救援抢险结束后,下达结束抢险、恢复生产的指令。

g、传达收到集团公司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急救援的指示时,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人力、物力支援上级部门抢险。

h、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规定。

3.2.1.2总指挥职责

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向上级报告险情,组织、协调、指挥部落实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排险、救灾、善后处理、安置工作和生产恢复所需的一切人员、物资、资金、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工作,审批公共关系通稿和发言人。

3.2.1.3副总指挥职责

执行总指挥指令,当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指挥相关人员和物资进行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3.2.1.4应急救援办公室成员职责

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的主要骨干人员。

当公司与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信号规定集结,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调配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和物资、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灾等工作。

事故抢险工作小组职责

事故抢险工作小组下设四个小组:

土建专业组、机电专业组、后勤保障组和应急维稳组。

a、接到抢险救援指令,立即赶赴现场行动参加救援,及时了解事故最新情况,组织现场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灾情信息。

b、落实现场危险监测和评估,根据现场应急需要,大于事故抢险工作小组的能力时,应报告总指挥,请求专业技术人员支援或专业施工队支援,请求调配应急物资、设备等。

c、指导支援事故现场及相关单位组织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应急救援等工作。

d、根据指挥部指示,指挥、调度现场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及应急资金开展救援工作。

f、控制事故扩大,根据灾情控制情况,及时疏散,尽快救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g、公司应急小分队立即做好现场应急维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事故调查工作小组职责

a、按有关规定,收集事故的基本信息向总指挥报告,协助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b、落实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对现场有关物件取证做好标记、拍照,绘制现场平面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及物证。

c、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查看现场、取证等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专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d、根据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向指挥部提出解封现场建议,恢复生产。

e、对所调查的事故形成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事故分析会议。

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职责

a、负责跟进事故受伤亡人员救治及善后等工作;

b、与指挥部联系,组织落实救治拨款工作;

c、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伤亡者及受难者家属;

e、对前来照顾伤者或办理后事的家属按规定提供生活援助;

f、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的伤亡者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协调解释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帮助受伤害者按政策规定领取有关保险待遇。

g、当发生死亡事故时,落实上级事故调查小组对亡故者处理的意见。

公共关系工作小组职责

a、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和意见,拟写信息发布文稿,指定信息发布人员,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b、负责新闻、网络媒体关系协调工作。

c、负责相关法律援助联络工作。

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指挥机构)职责

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由项目经理或执行(常务)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担任,成员有项目专职安全员、主办施工员、材料员、机械主管、项目后勤行政主管、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等构成,并应按项目涉及的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及规模而设定成员数量和职责。

3.7.1项目部应急准备职责

a、负责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落实相关专业施工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b、分析各阶段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根据应急处置方案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特种材料等物资,提前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单位协商应急约定。

c、负责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检查项目应急救援的能力,明确各管理岗位应急救援的责任,培训员工应急救援技术,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

d、预测项目施工产生的危险可能影响周边社会的,负责在施工前与属地政府机构、派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系方式,确定群众应急避险的安置场所,提出相应的应急准备金计划。

3.7.2项目部应急救援职责

a、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本项目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救援程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并保持联系,同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确认是否有失踪人员。

迅速安排与抢险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b、指定专人维持秩序和保护现场、疏导路障,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c、落实抢险措施,控制险情扩大蔓延。

确定事故现场的危险范围并实施保护及警戒管制,深入调查及评估事态可能发展的趋势,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并尽快落实救援、全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救援、抢险工作。

3.7.3项目部事故善后、调查职责

a、事故发生后,专人跟进伤员的救治工作,发生死亡事故的,成立善后小组联系家属跟进办理后事,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总指挥汇报跟进的情况。

b、按要求落实现场保护措施,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

事故调查,联系事故见证人、相关责任人谈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采取措施,稳定在场人员,防止过激行为。

3.7.4班组长职责

a、落实对危险源的监控。

b、当出现险情时,发现险情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c、指挥本班组作业人员及时撤离,清点本班组人数、确认本班组全体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d、根据指令,组织本班组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e、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跟进伤员救治、联系家属等。

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责

工程部、安全管理部、总工办、技术研发中心、党群部、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属下各工程处、分公司、材料站等,应按部门职能和单位资源储备实际,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任务。

应急准备包括:

各相关专业抢险技术人员、特种人员、工人、资金、机械、设备、抢险物资、药品及其信息等方面的储备(包括信息储备),并建立联系或协作关系。

员工职责

a、发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按以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威胁到人身安全的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想办法求救,按指定的报警方法通知主管领导或他人。

b、有义务参加应急抢险工作,服从现场指挥的安排。

c、有权拒绝对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指令。

d、鼓励在安全的前提下发扬友爱精神,救援处于危险困境的工友和财产。

e、有义务劝阻或举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4预警及信息报告

预警

发生以下情况,即可预警:

4.1.1当进入到夏季汛期、强降雨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期时,收到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通知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风险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备案。

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报告。

应急指挥部立即报告公司总指挥部,由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在恶劣天气预报解除前,要确定值班要求,跟进天气变化信息和项目受影响的情况。

直到收到恶劣天气预警解除信息,检查现场隐患已经排除方可继续施工。

4.1.2项目进入危险等级Ⅰ~Ⅱ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评估超出项目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危险状态的判断,报总指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预警,评估项目及公司技术人员、设备、专业单位等与危险施工规模应急救援能力,必要时根据施工应急抢险需要建立联系或协作关系,在进入危险施工阶段,落实专项监控报告措施,直到该分部分项工程顺利完工。

4.1.3当发生未遂安全事故,或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得到控制而导致产生公司诚信危机的事件。

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应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研究对策,排除或抑制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公共关系危机。

信息报告

4.2.1信息接收与通报

项目经理手机为项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工地现场发生事故后,如果是工人发现,由发现人立即报告班长,班长收到报告后立即报项目经理;如果是管理人员发现,由发现人立即报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工程处、分公司负责人。

4.2.2信息上报

公司应急指挥部24

公司的应急救援电话出现故障时,可直接报告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工程部、办公室、党群部负责人,启动应急救援行动。

工程处、分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应急总指挥处理,涉及有关部门的,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判断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收集相关信息准备上报等行动。

4.2.3信息传递

项目经理在上报事故信息时,应按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同时电话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属地安全监督站、建设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情况或影响范围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1个小时内按照广东省安全统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快报》格式报告工程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4.2.4信息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后,电话报告和报表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包括涉及各建设主体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5.信息报告流程图

项目部信息接收与通报流程图

项目部信息上报公司流程图

信息传递各级有关管理部门流程图

4.2.6险情影响扩大时信息紧急传递方式

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的社会时:

(1)指挥部应当指令现场,通过110报警电话通知项目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最近的政府机关协助,通知项目周边受影响的建筑物的居民立即向预先选好的场所带疏散。

(2)对可能受影响建筑、路段范围进行警戒,落实治安管理工作,防止损失扩大。

5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一级应急响应:

事故中有3人以上伤亡,或者出现以公司现有的应急资源无法解决时,如地质灾害会波及周边建筑、道路安全,灾情会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情况,由总指挥向有关部门发出请求救援的指令。

项目部应在公司总指挥和上级单位未到来前,应采取有措施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落实人员监测隐患,疏散或转移和涉险人员和财产,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公司总指挥、副总指挥应立即召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善后处理小组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有关事故信息,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安排救治伤员、善后等工作,减少财产损失,稳定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打通应急救援的通道,接应有关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现场的现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的指挥。

二级应急响应:

事故中有人员重伤、1-3人内的伤亡,或者是以项目部的技术、设备、材料等现有资源无法处理时,需要动用公司增援的情形。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并应采取措施尽全力救援、抢险、控制灾情,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公司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立即带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善后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开展各项应急救援、救援工作。

三级应急响应:

仅有轻伤或10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由项目部直接救援,不需公司层级救援,但若处置不当,会导致公司诚信危机。

项目部应在事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公司应急指挥部24小时内派人到场调查事故经过及督查善后处理工作、项目部对伤员的救治工作落实情况。

响应程序

5.2.1指挥与控制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险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根据实际救援需要,分别启用“事故抢险工作小组”、“事故调查工作小组”、“事故善后工作小组”和“公共关系工作小组”实施应急响应。

事故抢险工作小组和事故调查工作小组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工程部)牵头;事故善后工作小组由工会牵头;公共关系工作小组由党群部牵头。

此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疫情时应急救援办公室应设在党群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办公室。

5.2.2应急指挥部启动流程图

 

5.2.3事态评估、检测程序流程图

5.2.4应急资源调配程序

当发生事故的项目或单位的专业人员或物资未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时,可通过总指挥和应急办公室从最近的单位调配,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并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事故现场支援,所发生的费用在救援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由援助单位统计报应急办公室核实、公司对口业务部门复查,总指挥签认后,由公司划拨。

公司应急资源调配程序流程图

5.2.5医疗救护程序

施工现场必须组建急救队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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