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docx
《第三章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章第三章森林资源的再生产森林资源的再生产3森林资源的再生产31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概念和意义森林资源是林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森林资源的再生产也必然是林业再生产的基础。
要认识森林资源的再生产,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森林资源的生产。
311森林资源的生产一般来说,生产是以一定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的人们,利用生产工具等劳动资料,改变劳动对象以适合于自己需要的过程。
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决定性环节,没有生产就没有交换、分配和消费。
可见,生产就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人们为满足社会需要生产各种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的过程,它是社会再生产的先决条件。
森林资源的生产,是生产森林资源的生产。
它的产品是森林资源,既包括林木资源,也包括非林木资源;既有生物资源,也有非生物资源;既有能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等产品的有形的物质资源,电有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效益的无形的环境资源。
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森林资源的生产,不仅其产品具有多样性,而且各种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各异的。
森林资源中生物资源的生产由于其资源自身是有生命的它既可以由人力(和自然力结合)所进行,也可以单独由自然力所进行。
而森林资源中的非生物资源,一般来说都呈自然形成的。
凡没有人力投入,纯由自然力作用形成资源的过程,理论上不能叫生产。
这些非生物资源和没有人力投入的生物资源的形成,似乎不具有生产的性质。
但是,人们的社会活动对这些资源的形成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其发生一定的消长变化。
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开发、利用乃至经营自然资源的深度和广度的日益强化,对这些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的形成,人不加任何干预的纯自然过程越来越少。
另外,它们也同样能被人们利用来满足社会需要。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这些资源形成的促进、改善、保护以及勘察、勘探等也可视为生产活动。
实践上,这样对待也便于经营和管理。
生物资源的生产是指这些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开发利用或者人为或天然破坏后的更新恢复过程。
非生物资源生产,是指这些资源的勘察(探)、保护、改善、促进等活动和过程。
作为森林资源主体的林木资源的生产,通常称为营林生产,是森林资源经营中最大一项生产活动。
它是培育、管护林木资源的生产活动和过程。
它的产品是林木资源,既包括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用林等林木资源和经济林、竹林、疏林、灌木林、散生木、四旁树以及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等的林木资源,也包括这些资源同时产生的公益性环境资源。
林木资源是生物资源,如前所述,林木资源的生产既应包括人工林木资源的生产,也应包括天然起源的林木资源的生产。
林木资源的生产,有在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等通过造林或封山育林等活动进行的新增资源的生产,也有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次生林地等林地上通过更新或改造等活动进行的恢复资源的生产。
森林资源中非林木资源的生产,有生物性非林木资源的生产和非生物性非林木资源的生产。
生物性非林木资源的生产包括野生植物资源的生产、野生动物资源的生产和微生物资源的生产,人们是通过人工培育、饲养或保护、改善条件来促进这些资源的生长、发育和繁衍。
非生物性林木资源的生产,主要是指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壤资源、气候资源等的勘察、勘探、保护、改善等活动。
森林资源中无形的间接公益性环境资源的生产,一般都是伴随有形的直接物质性资源的生产而进行的,它只能合理地进行组织、调节,不能独立开展。
森林资源,一般来说,是森林资源生产的目的(生产的产品),又是森林资源生产的手段和条件,没有一定的土地(土壤)、水分、气候、种源、保留蓄积、后备储量等条件,森林资源是生产不出来的。
312森林资源的再生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森林资源不断地被开发利用和消耗,是需要不断地进行森林资源的再生产,然后再消耗、再生产不断循环往复进行下去。
从这个循环往复不断进行的过程来讲,它是林业的再生产过程,是整个社会再生产的组成部分,同时,它也是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过程。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就是森林资源生产过程的不断循环往复和更新。
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整个过程,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过程亦然。
正如马克思所说:
”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
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
”就整个社会来说,生产出来的森林资源,通过分配和交换,(借助林价或其他价格)进入消费者手中或进行生产性消费(采伐、采掘、采集、加工、再加工生产各种新的产品再行分配和交换,之后由最终消费者进行生活消费)或进行直接生活消费。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中的消耗得到了补偿。
为了满足社会的进一步需要,又会从头开始一个新的森林资源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过程,周而复始不停地进行下去。
森林资源的这个再生产过,是寓于整个林业乃至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之中,是不能割裂出来的。
与整个林业、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一样,在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中既有森林资源的再生产,也包含着原有生产关系的维持或改变(即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还有原有劳动力的恢复或扩大(劳动力的再生产)。
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过程是这三者的统一。
按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规模分有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种。
森林资源的简单再生产,就是不改变原有生产规模的再生产,再生产就只能在原有规模上简单地重复进行;森林资源的扩大再生产,则是扩大原有生产规模的再生产。
森林资源简单再生产是森林资塬扩大再生产的基础,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是森林资源简单再生产发展的结果。
连简单再生产都实现不了,就不可能实现扩大再生产,但并不等于说,实现了简单再生产,就一定能实现扩大再生产,而只有在其自身提高了生产效率,产出足以补偿消耗的投入还有多余可用以追加投入时,才有可能实现扩大再生产。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按其实现的途径划分,可分为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
外延扩大再生产,是在不改变原有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情况下,单纯靠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的扩大再生产如在经营集约度不改变的情况下单靠增加投资扩大面积来增加森林资源,就是森林资源的外延扩大再生产。
内涵扩大再生产,则是利用扩大再生产投资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改善生产要素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的扩大再生产如通过提高集约经营强度、选育良种、采用造林、管护新技术以及加强科学管理等手段来提高林木生长率,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森林的防护效益,以实现扩大生产规模,这属于森林资源内涵扩大再生产。
森林资源外延扩大再生产是森林资源再生产的广度发展,而森林资源内涵扩大再生产则是森林资源再生产的深度发展,两者都是必要的。
面对我国少林的现实,森林资源外延扩大再生产在一定时期内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按其经营管理水平划分,可分为粗放式扩大再生产和集约式扩大再生产。
森林资源粗放式扩大再生产主要是依靠自然力或者和部分人的简单劳动的结合而实现的森林资源的扩大再生产。
即使有一定人、财、物力的投入投入量也是很少的,而且投入产出率是很低的。
它是一种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扩大再生产,如单纯依靠天然更新或不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而只是简单地封山育林实现的森林的繁衍和扩大。
森林资源集约式扩大再生产,主要是依靠发挥人的能动作用、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提高投入产出率来实现的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
尽管自然力仍然起着巨大作用,但由于人的能动参与和足量投人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力,科学地实现人力与自然力的有效结合,从而取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效果。
它是一种生产力水平达到较高程度,并且不断提高的扩大再生产,如建立现代化苗圃,培育速生丰产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等。
粗放式经营和集约式经营是一个相对概念和发展概念。
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是不断摒弃粗放式,不断提高集约经营强度的发展过程,是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
我国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应该走集约经营的道路。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按其经营管理的方式划分,可分为单纯生产型扩大再生产和生产经营型扩大再生产。
单纯生产型是按产品经济的经营管理方式实现的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
它着眼于生产,忽视流通或交换;着眼于森林资源数量的增加忽视“适销对路”地满足社会需要;注重遵循生物学、生态学等自然规律,忽视供求关系、价值规律的恰当运用;注重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组织生产,忽视发挥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注重实物量的增加,忽视价值量的增值。
生产经营型,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商品生产,在注重生产、自然规律、森林资源实物总量增加的同时,还注重经营、流通、市场规律和森林资源价值量的增加。
它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更有效地组织森林资源的扩大再生产,更好地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对森林资源日益增长的需要。
此外,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按其表现形态划分,还可分为实物扩大再生产和价值扩大再生产。
前者是以实物形态实现的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表现为森林资源的面积、蓄积、质量等实物量的不断提高;后者是以价值形态实现的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表现为森林资源价值量的不断增加。
两者有时会出现不一致,但其实质是统一的、一致的。
我们不但需要不断进行森林资源的实物扩大再生产,而且也需要不断进行森林资源的价值扩大再生产。
为便于直观理解,森林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如图31所示。
图中示意出了森林资源生产和再生产,以及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类别。
划斜线部分表示应该不断努力实现的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一些类型。
应该说明,森林资源外延扩大再生产,相对说,是有一定限度的,但是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占有重要的地位。
313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童义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这要从扩大再生产的一般意义、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以及我国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的特殊意义三个方面来加以认识。
正如马克思所说:
“每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济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
”社会要发展,社会生产就不能停顿,就必须不断地、周而复始地进行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社会生产都是再生产,否则,它对社会发展就没有意义。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晨社会需要在不断增加,为了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社会生产的规模又必须不断地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社会生产又应该是扩大再生产,否则,它就会使社会发展僵化,从而也失去意义。
因此,扩大再生产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动力和源泉。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是林业发展的基础,而且对整个社会发展又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首先,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对不断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关键意义。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森林具有巨大的防护等多种改善环境功能,森林资源的数量多寡、质量好坏极大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尽管森林资源的数量(面积、蓄积)的扩大,相对说是有限度的,但森林资源的质量(构成、分布、功能发挥)的提高则有广阔的空间。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可以有效地促进人类生存环境的不断改善,而且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
其次,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对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物质产品的需求也具有特殊意义。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可以不断为社会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成为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能源。
而且,由于以林木资源为主体的生物性森林资源整体上具有可再生性,使它具有了更重要的能动意义,这又是其他非生物性资源的开发利用所不可比拟的。
再次,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对社会的平衡发展还具有特殊意义。
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一方面可以源源不断地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财富积累,另一方面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活跃广大山区、林区经济,改善人口分布,促进旅游业发展加强海防、边防建设,发挥巨大社会效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平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对我国,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又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我国土地辽阔、人口众多,但我国又是一个少林的国家。
据第五次(1994-1998)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655,森林面积I59亿hm2,森林蓄积1127亿m3,。
我国土地总面积约占世界土地总面积的7,而人口超过世界人口的15,森林面积仅占世界森林面积的46%左右,林木蓄积还不足世界林木蓄积的3。
按人均计算,全国人均森林面积0128hm2,人均林木蓄积905m3,分别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213和1257。
与世界上林业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大,并且,森林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森林质量低。
这样的森林资源状况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极不适应,必须加快进行森林资源扩大再生产,迅速扩大森林资源的数量(面积和蓄积),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改善森林资源的地理分布,这已成为我国林业建设面临的具有战略意义又十分紧迫的任务。
32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与环节321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特点森林资源再生产是不断培育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森林资源为目的的再生产,它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然是一项社会再生产活动,就和其他各种社会再生产一样,具有一般社会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的共性。
首先都必须有生产要素的投入,然后进入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出符合目的要求的产品;之后,这些产品还必须投入社会周转,一方面去满足社会对这些产品效用的需求和为社会增加新的积累(部分通过国家预算、投资,转化新的生产要素,用以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通过这些产品价值的实现,补偿生产这些产品的所有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耗费,重新转化为新的生产要素;最后,这些新的生产要素重新被投入新的生产过程开始再生产过程的下一个循环。
但是由于森林资源这种产品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如第二章所述),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也与众不同。
主要表现在作为森林资源再生产产品的森林资源,不是单一社会产品,而是由许多种且彼此差别很大的产品所组成的非常复杂的复合产品,是一个有机的产出系统。
社会所要求的是该产出系统的稳定、高效及各项结构功能的发挥,而不仅仅是产品的有效产出。
比如单纯追求用材林生产,可能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反之单纯追求生态效益,又可能会影响必要的、合理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等物质产出,浪费资源,也会造成社会对这些物质产品需求无法满足,两者都不是所要求的系统产出。
不同要素、不同渠道、不同方式,有一定结构的系统投入、生产和产出并且整体上以特殊形式投入社会周转,实现再生产循环,这是对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的理论认识。
但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与环节又是具体的,它体现在系统内五彩纷呈的各个组成产品的再生产过程和环节上,且它们也不同于单一社会产品的生产过程与环节,而是具有系统控制或政策参与的限定性再生产过程和环节。
因此,也有必要对它们分门别类地具体加以认识。
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系统的具体再生产过程,可按图32分类进行研究。
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系统322森林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生物资源是有生命的,在一定条件下可培育、可更新再生。
其再生产过程一般是在人力与自然力共同作用下完成的,由于依靠人力或自然力的程度不同,其再生产过程及环节也是不同的。
森林生物资源又是由多种不同的生物资源组成,因此包涵有不同种类生物的再生产过程与环节。
没有人力的投入,完全靠自然力生长和繁衍的森林生物资源的生长过程,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再生产范畴,但是这种情况已很少甚至几乎不存在。
因此,我们将其划人劳动投入少、主要依靠自然力实现再生产过程一类,而不单独讨论。
3221林木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林木资源是森林生物资源的主体,其再生产决定性地影响着整个森林资源的再生产,因此它在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中占有主导地位。
林木资源的再生产周期一般较长需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由于经营的目的不同,各林种的再生产过程和环节又呈现出明显的差别。
(1)防护林再生产及环节防护林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培育森林,以满足社会对防护效益的需要。
由于防护效益一时难以计价,目前尚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借助价格在可见市场上投入社会周转(一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了效益计价,明确受益单位及受益计量问题,在可见市场上投入周转还是可能的,因为它也具有商品的属性),而只能在不可见“市场”以特殊形式参与社会周转。
因此,它的生产要素投入的补偿和所需扩大再生产的新增投入,主要靠国家投入和地方财政预算以及社会集资等。
当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也可以收获一定抚育伐材和多种经营产品,这部分产品,就可以正常投入社会周转了。
防护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可概括如图3-3。
(2)用材林(及薪炭林)生产过程及环节用材林(及薪炭林)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培育森林以满足社会对木材的需要。
它必须在森林资源再生产系统目标控制下运行,除在政策参与(规划等)下进行用材林(及薪炭林)生产外,还生产一定的生态(环境)效益、林副(特)产品。
它通过林价投入社会周转。
用材林(及薪炭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可概括如图34。
(3)经济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经济林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培育森林以满足社会对生产经济林产品如果、胶、茶、药、油等的需要。
经济林的生产过程与环节与用材林类似,它也可以林价投入社会周转,也必须在系统目标控制下运行并生产一定的多种经营产品和生态(环境)效益。
但是投入社会周转后不是采伐利用,而是生产经济产品,只是到林木需要更新时才采伐生产出一定木材。
它的生产要素投入是靠经济销售(进而是经济林产品销售)得到补偿,以实现再生产的。
(4)特用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特用林主要是为特种目的如国防、科学试验、建物种基因库、保护名胜古迹、纪念、自然风景等而培育的森林。
它的培育生产过程及基本环节与其他林种类似,仅由于具体培育目的的不同而有些具体差别。
它们多不宜实行商品性经营,因此不能靠销售收入补偿生产资料的投入,而是靠国家投资、社会集资或团体出资等方式来维持和扩大再生产。
有的在一定时期后需要采伐更新,有的则永久不能采伐更新如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不是通过生产者市场生产者进行小循环,而是通过生产者社会(不可见“市场”)生产者进行大循环。
尽管有些如森林公园有一定的商业性经营收入,但也不能够以此通过小循环来实现森林的再生产。
特用林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如图35所示。
3222森林非林木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非林木生物资源包括森林植物资源(林木资源除外)、动物资源和微生物资源,它们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它们基本都是依附于林木资源而存在的因此,它们的再生产过程往往都是和林木资源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的。
森林非林木生物资源再生产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林副(山特)产品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提供生态环境效益。
它们的再生产也是在系统目标控制下运行。
由于其种类不同各再生产过程和环节也不相同。
(1)森林植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植物资源主要包括林果、林药、山野菜、蜜源、香料、纤维等经济植物资源和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必不可少的其他植物资源。
它们在森林环境中自然生长,多数也可人工种植培育,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工种植培育会越来越发展。
森林植物资源生产周期一般较短,几个月、一年,长的也不过几年。
它们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投入补偿,一般不能以整片资源投入社会周转的方式来实现,而是以林特林副产品的形态投入社会周转。
其扩大再生产的实现,主要靠再生产过程本身的积累,有时国家给予一定扶持性投资和从社会筹措一部资金。
森林植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如图36所示。
(2)森林动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动物以森林环境为依托进行栖息、生长、繁衍,它包括兽类、鸟类、昆虫等,很多都具有很重要经济价值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
其生产周期居中,但长短不一从几个月到几十年。
对许多濒危或珍稀野生动物的再生产过程,则是严格保护、扩大种群数量的过程,从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不应列入经济利用的范围。
对于非濒危动物,则以人工饲养方式为主合理经营,进行经济利用。
人工饲养的经济动物的价值实现及生产要素投入的补偿,主要是通过提供多种动物,及猎取动物生产品及加工品如皮张、药材、肉食野味等参加社会周转进行的。
其基本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如图37所示。
(3)森林微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与环节森林微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与环节大体与森林动、植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相同,也可进行人工养殖,如人工木耳、蘑菇等食用菌的生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珍奇稀有森林动物、植物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采摘和狩猎的,它的再生产过程受政策因素作用很大。
自然保护区中的森林动物、植物及微生物资源,与区内林木资源一样,一般禁止采摘和狩猎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生态(环境)效益,再生产过程也是大循环式。
323森林非生物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森林非生物资源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森林水资源、森林矿产资源和森林环境资源。
它们基本属于无生命的,有的是与有机物混合。
由于非生物的不可培育性,它们再生产过程基本是在有限人力的一定参与下的自然形成过程。
人力的投入主要是管护和调节。
由于它们的性质差别,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又各具特点。
森林水资源,分水面资源和地下水资源,虽然它们是无生命的,但由于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作用,它们不仅量是变化的,而且是可循环的。
它们再生产过程的驱动主要来自于生产要素投入,培育森林林木资源。
其再生产过程及环节与林木资源再生产过程及环节相交织,如图38所示。
森林矿产资源,完全是自然产物,与地上林木资源也没什么直接联系,只因埋在林下,才加入了森林资源行列。
在森林矿产资源由森林资源生产经营单位开发利用时期及开发后植被恢复时期,才与森林资源的经营产生经济与环境的联系。
森林矿产资源是无生命、有限资源,是不可再培育的,就资源属性而论,也不可循环,难以谈到再生产。
但是它的开发、利用、保护却贯穿在整个森林再生产过程,因此,也称其为“森林矿产资源再生产”,其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如图39所示。
森林环境资源,实际是和上述各类资源都有密切联系的综合性资源。
它是森林资源中的各类资源再生产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森林资源再生产系统目标控制下,各类资源协调、合理地进行再生产,就顺理成章地“生产”出了所希望的良好森林环境资源。
其再生产过程及环节可示意如图310所示。
33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特殊性及要素3,31森林资谭再生产的特殊性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特殊性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3311再生产目的的特殊性森林资源再生产的目的一方面是要为社会提供木(竹)材及其他林副(山特)产品等物质产品,取得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为社会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取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两方面又常常发生矛盾,因此,在组织森林资源再生产时,必须有恰当的模式和战略对策才能把它们很好地统一起来。
3312再生产产品的特殊性森林资源再生产的产品是一种特殊产品森林资源。
就一般社会再生产而论,资源大都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再生产过程的,而非产品。
但在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中,森林资源,特别是它的主体林木资源具有了两重属性,它既是生产要素,又是产品。
而且,这种产品又是多种不同资源有机组合的资源系统,具有诸多特性。
3313再生产过程的特殊性森林资源再生产过程不是单一的、固定的再生产过程,而是由许多个性质不同、生产周期长短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生产环节不同以及生产要素投入补偿和增加的渠道也不同的再生产过程交织的组合再生产过程。
而且其结构又是变化的,随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改变。
3.3.14再生产要素的特殊性同其他社会再生产一样,森林资源再生产都有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这些基本的生产要素投入,但它的要素具有一些突出特点:
森林资源特别是林木资源,作为它的产品又是它的要素;在林木资源的整个生产过程中自然力的作用大,人力的投入少:
不同地域的土地投入占有极重要地位;政策参与往往起决定性作用等。
33.15再生产循环的特殊性森林资源再生产循环既有物流、能流、信息流循环,也有价值流循环,但对一个具体再生产过程,有时又不是兼备的,如培育防护林生产防护效益的再生产就难以找到价值流循环。
森林资源再生产,既有生产循环又有资金循环和生态效益循环,但往往又是不统一的,如用材林生产,木材产品受益者众多,但却只由销售原木一家提取育林费补偿;用材林采伐前也发挥生态效益,却无人补偿。
森林资源再生产,既有实行完全经济核算,在有形市场通过价格实现的小循环又有实行事业化经营,在无形“市场”通过财政预算实现的大循环,但往往又循环不畅,如为社会生产的公益效益,财政预算没有足额补偿。
332森林资源再生产要素森林资源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必须具备必要的生产要素。
这些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