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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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资料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资料作业一(物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B)A、担保物权B、用益物权C、从物权D、动产物权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A)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交付B、合同成立C、合同生效D、登记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D)A、土地B、房屋C、水面D、矿藏4、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B)A、电子B、电力C、阳光D、人身5、李里盖房挖地基时,挖出一瓦罐,内有银元5000块及棉布一块,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

王天明,1938年4月2日”。

王天明是王伟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该银元:

(A)A、应归王伟所有B、应归国家所有C、应归李里所有D、应归李里、王伟所有6、甲、乙共同出资购买1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7、承包经营权是(A)A一种新型物权B直接基于法律产生C完全物权,承包人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承包物D以集体所有或国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国有企业为标的8、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9、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

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B)。

A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所有权10、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

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D)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2、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ABCD)。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3、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有(ABC)A城市市区土地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C因国家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的集体所有的土地D、城镇居民的宅基地4、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C)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C、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5、下列权利中,可以设立质押的有(ABCD)A、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C、债券D、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益权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45分)1、试论物权法定原则P23答:

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具体内容如下:

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根据物权法定主义,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必须符合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即“只允许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物权秩序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

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物权种类时,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设定,只可解释为法律禁止当事人创设此种物权。

2、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

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改变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对物权人处分权设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则将使所有权有名无实。

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是合法行为发生物权法上效果的保障力。

物权为绝对权、对世权,具有对抗一般人的效力,关涉国家、社会和第三人的利益,影响物权的流转和交易安全。

因此物权具有的排他、优先及追及效力,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容当事人通过协议随意改变。

4、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

关于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世界各国的通例为:

动产公示以交付(占有)为原则,以登记为例外;不动产均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法律对物权变动时的公示方式均有明确规定,非以法定方式予以公示,物权的变动或者无效,或者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不得协商不经公示的所有权转移。

2、试论物权的优先效力P12物权的优先效力,又叫物权的优先权,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不管是在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还是在物权和债权直接,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这种优先效是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来确定物权效力上的差异。

一般说来,两个在性质上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上,故而后发生的物权根本不存在。

如果物权在性质上可以并存,则后发生的物权仅于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先发生的物权优先于后发生的物权。

关于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一般的原则是根据不同种类的物权的排他性不同,并依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其相互间的优先顺序。

例外是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小力,这主要表现在:

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务的效力。

这是因为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而债权的实现则要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对物进行直接支配。

基于两者在性质上的不同,物权具有这种优先效力。

但是这只是一般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也有极少数的例外,如买卖不破除租赁。

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

3、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要件P101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包括:

(1)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者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为物权的公示方法,非真正权利人而登记为不动产所有权人或现实占有他人的动产方能给不特定的第三人以权利外观,使其信登记权利人或占有动产的人就是真正权利人而与其进行交易。

(2)让与人须无处分权。

让与人无处分权,既包括自始欠缺处分权,也包括嗣后未能取得处分权。

如果登记的权利人或动产的占有人受权利人之委托而为处分,或者本无处分权但嗣后取得处分权或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均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则。

(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支付合理的对价。

只有在让与人与受让人间存在交易行为时,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

非通过交易行为而以受赠、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财产的,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确定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以其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当时的情况判定,至于其后受让人是否知晓真实情况,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成立;让与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则在所不问。

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当由主张受让人非善意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5)转让的标的物应经完成过户登记或者交付。

善意取得的完成,以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交付为已足,即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实际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发生后,可发生如下效力:

(1)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该财产的所有权,不得向受让人主张返还。

(2)善意取得的发生,可在原所有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原所有人可就自己的损失向其选择行使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者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案例分析题(共20分)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

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

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

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2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

为什么?

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3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

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

1、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物权法第111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拾得人乙仅系一般过失,故不负赔偿责任。

2、可以。

依物权法第107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只要失主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此权利即可实现,故本题中,甲刚刚得知此事,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

3、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属于动产质押中的营业质。

若甲不能按期赎回,玉镯归典当行所有。

作业二(物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物权是(C)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B)A:

房屋B:

行为C:

汽车D:

电脑3、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C)A、所有权与准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4、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D)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6、(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7、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D)A、国有土地使用权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C、企业所有的汽车D、个人承包的耕地使用权8、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

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

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达正确的是(B)。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9、甲出卖电脑于乙,同时约定甲作为借用人继续占有电脑1个月,此种交付方式属于(B)。

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现实交付D、指示交付10、不动产登记费按何标准收取(A)A、按件B、不动产的面积C、不动产的体积D、不动产的价款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孳息P90孳息是指由原物滋生、增值、繁衍出来的财产。

孳息因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2、物权请求权P16物权请求权,也被称为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遭到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而请求加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3、地役权P275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利用他人的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者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4、用益物权P230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物权。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禁止权利滥用原则P85答: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界限。

构成权利滥用的条件:

1.当事人有权利存在;2.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3.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

2、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P216答:

一、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而发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二、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物权的继受取得P36答:

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相对发生、传来取得。

其意指基于他人意志或既存权利而取得物权。

继受取得以原权利人出让物权,现权利人受让物权为外在表现。

以继受方法的不同为标准,继受取得可以细分为转移继受取得和设定继受取得;以继受范围和形态的不同为标准,继受取得可细分为特定继受取得和概括继受取得。

4、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P259答: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三、土地灭失。

四、案例分析题(共20分)案例一:

农场主甲养有一群奶牛,一日甲怀疑一奶牛患有严重的传染病,为避免其传染给其他奶牛,甲牵该牛至一深山老林处仍下,一人独自下山。

适逢一农民乙上山采药,发现此牛牵回。

经乙的精心调养,该牛成为一高产的健康奶牛。

甲闻讯后欲从乙处取回奶牛,乙不允,遂起纠纷。

问:

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归乙所有。

乙因先占而取得奶牛的所有权;甲因抛弃行为而丧失了所有权。

一、本案奶牛原本归甲所有,但甲怀疑奶牛患上严重的传染病,将奶牛扔至深山老林处,即甲对奶牛的所有权抛弃,发生了抛弃效力;二、扔至深山老林处的奶牛属于遗弃物,即无主物。

三、乙上山采药,发现此牛后牵回,乙先占,奶牛的所有权归乙所有。

案例二:

甲、乙为夫妻,一天丈夫甲在清理旧物时扔掉一批旧衣服,为废旧品捡拾者丙捡到。

丙翻开一件衣服时发现内里缝有现金1万元。

经查,此妻乙私藏起来的私房钱。

问:

丙能否取得这件废旧衣服的所有权?

丙又能否取得这1万元的所有权?

答案丙可以取得旧衣服的所有权,但不能取得1万元的所有权。

因为这1万元并非抛弃物,不得先占。

1万元现金准确来说是遗失,不构成先占条件。

作业三(物权法专题部分)案例分析一(20分)甲有录音机一台,后乙擅自借用给丙,丙在使用期间被丁偷走,后丁又遗失,被戊捡到。

而戊恰好是甲的朋友,一日甲在戊处发现自己的录音机,甲要求取回,戊不允,遂起纠纷。

甲可否取回?

答:

可以,由于乙之后的人都没有支付对价,也不存在善意取得,从甲到戊的过程中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

体现的是物权的追及效力。

但是物权追及效力的形式,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即第三人的善意或时效会构成追及权的阻断。

上例中若将乙、丙关系改为乙卖与丙,其他情节不变,则甲能否从戊处取回呢?

甲不能,但丙可以。

从乙到丙的过程中丙通过购买行为取得了录音机的所有权。

强调下,只限于合理价格内的动产的买卖行为,所以甲只能向乙主张债权,已经丧失了录音机的所有权。

同理,丙可以向戊主张所有权,取回收音机。

案例分析二(10分)甲有楼房一幢,估价2000万元。

8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楼房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于8月7日向市房产局作了登记手续。

8月3日甲又向丙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同一幢楼房签订抵押合同,于当日在市房产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一年后,乙、丙银行债权均到期,甲无力偿还。

乙、丙银行申请拍卖楼房,得款1500万元。

问:

乙、丙如何受偿?

答:

丙之抵押优先于乙,故:

丙优先受偿;剩余房款再由乙受偿;乙的其余债权转为一般债权,由甲负责偿还。

案例分析三(10分)甲有高级音响一套,价值1万元左右。

8月1日,甲因欠债将音响抵押给乙;8月2日又抵押给丙,并于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8月3日又将音响出质给丁。

丁在占有期间,发现音响存有故障,于是带到戊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费1000元。

戊修好后中,丁不付修理费,故戊扣押下来,2个月后丁仍未付费。

问:

上述乙、丙、丁、戊的权利如何实现?

答:

戊享有留置权,戊的债权可以优先于其他人得到清偿;丙的抵押权已登记,丙的债权可以第二顺序清偿;丁享有质权,丁的债权可以第三顺序清偿;乙的抵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最后得到清偿。

案例分析四(20分)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古玩商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在古玩城自己经营的摊位上以5000元卖与丙,不久甲发现,向丙追索,可否?

答:

可以,但要支付丙付出的5000元,就该5000元甲可以向乙追偿,请求权基础可以选择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赔偿。

因为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追回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以保护此类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设上例中,市民乙捡回家后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或以5000元出售。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可否?

答案:

可以,且不需付费。

至于乙丙之间,相赠的,相安无事;出售的,丙可以向乙追回卖款。

设例1或例2中,乙赠与或者出售给丙,甲知道后又过了3年了,甲还可否向丙主张追回?

答案:

否。

案例分析五(20分)某村村民赵某的一头母牛在一次放牛归来的路上走失,该牛被邻县的农民王某拾得并带回家中。

王某在拾得母牛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寻找,就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村民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拾来的。

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一头牛犊。

赵某在母牛走失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寻找,2008年7月的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现其所丢之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还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产生争议。

问题:

(1)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母牛的所有权?

(2)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牛犊的所有权?

1、在本案中,母牛属于遗失物,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因此郑某不能依善意而取得母牛的所有权。

2、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郑某为善意占有人,其依据物权法规定,无法取得孳息牛犊的所有权,但其可以要求赵某支付必要的饲养及育种费用。

论述题(20分)试论物权公示的方法和物权公示的效力。

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要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

物权的公示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动产物权以占有的移转即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

此外,对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权利,物权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公示方法。

物权的公示效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生了物权设立和变更的效力,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产生了公信力,即对于通过法定的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与权利人进行了交易,对此种信赖法律就应当保护。

作业四(知识产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某作家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

该作家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B)A、2月B、5月C、7月D、9月2、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

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3、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B)。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4、电影导演依法享有(B)A发表权;B、署名权;C、改编权;D、播放权。

5、李某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

此后李某仍在制造、销售的该种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和原专利号。

李某的行为是(C)A侵犯专利权的行为;B、假冒专利;C冒充专利;D、对专利的合法使用。

6、中国公民李某向日本人转让一项专利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李某转让必须经相应的机构批准。

该机构是(B)A国务院;B、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C甲所在地的省政府;D、甲所在的单位。

7、某农贸公司因转产,欲将其拥有的若干注册商标转让他人。

该农贸公司可自由转让其(D)A使用的集体商标;B、与他人共有的注册商标;C已经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注册商标;D、普通注册商标。

8、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

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

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

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

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B)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9、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龙电视剧录像带。

甲于1996年10月21日去世。

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何时截止?

(B)A、2043年11月15日B、2043年12月31日C、2046年10月21日D、2046年12月31日10、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

(C)A服务商标B证明商标C销售商标D制造商标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自1980年以来,我国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其中包括【ACD】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E欧洲联盟商标注册条约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受限制。

以下诸选项中保护期受限制的有【BCD】A署名权;B发行权;C播放权;D复制权;E修改权3甲、乙两人合谋盗印畅销小说我的天空,在某地摆摊销售。

丙购得一本该盗版书后,借给丁、戊看。

侵犯小说我的天空著作权的人有【AB】A甲;B乙;C丙;D丁;E戊4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ABCD】A请求书;B权利要求书;C说明书;D摘要;E图片或者照片5某地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组装假冒“永久”牌自行车的黑窝点。

在下列行为中,构成商标侵权的有【ABCD】A甲伙同他人组装“永久”牌自行车;B乙制造“永久”牌商标标识;经常光顾偶尔会去不会去C丙窝藏待出售的“永久”牌自行车;D丁五金商店怀疑“永久”牌自行车为假冒货仍代为销售;E戊贪图便宜而购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5)资金问题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3、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关、相近似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的权利。

4、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因为是连锁店,老板的“野心”是开到便利店那样随处可见。

所以办了积分卡,方便女孩子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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