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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解析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解析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岗位绩效薪酬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的落实,规范工资管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强化对各单位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建立健全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的经济杠杆作用,发扬“五特精神”,调动职工艰苦创业、激情奉献的热情,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稳定与发展。

根据集团公司义煤发【2010】384号关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绩效薪酬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公司地处戈壁的特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对原工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理顺。

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

将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员工业绩挂钩,加大活动分配部分,优化工资结构,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体现“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原则及“兼顾公平“原则。

把员工工资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员工和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增大激励力度和员工的凝聚力。

进一步提高公司人均工资收入水平,实现广大员工的共同富裕。

根据现行工资水平,实行动态考核岗位绩效管理办法,使广大员工齐心协力地为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二、实施原则1、坚持员工收入随企业发展增长的原则。

即:

企业工资总额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员工工资水平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增长。

2、坚持体现薪酬的内部公平、激励和外部竞争性原则。

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贡献人员之间的工资水平,吸收、留住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优秀员工。

3、坚持工资分配要向坑下、一线倾斜,向苦、累、脏、险岗位倾斜,向技术人员倾斜,充分考虑作用、效益、劳动强度、气候自然条件等因素,同时建立人才价值、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的分配机制。

4、坚持工资总额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同时采取预算控制严禁超支的管理办法。

3、调整部分工种、新增工种岗次,使公司工种岗位设定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原则。

4、绩效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随企业经济效益变化上下浮动,与职工的业绩和贡献挂钩,严格按考核结果支付工资原则。

绩效工资下浮部分不作欠发工资处理。

5、岗位绩效工资是把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所做出的业绩与效益浮动的工资挂钩考核。

三、岗位绩效工资的内容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分为岗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构成单元,其中绩效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变化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并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考核分A、B、C、D四个档次,分别按效益工资基数的1.6、1.3、1和0.7四个系数浮动。

(1)、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设置工人系列和管理与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系列,其中:

工人系列设置十四个岗次,每个岗次含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标准(见附表一)。

管理与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系列设置五个职级,每个职级绩效工资固定一个标准。

每个职级分设若干岗级标准和初始岗级标准(见附表二)。

(2)、年功工资工龄不满10年,每年工龄5元/月;工龄满10年,每年工龄10元/月。

(3)、其他津贴、补贴项目设定以下津贴、补贴:

坑下津贴、夜班津贴、技师津贴、技术大拿津贴、技术年限补贴、年技术补贴、技术职务补贴、矿山救护队员营养津贴、高温津贴、省外工作补贴(处级以下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年限补贴、年技术补贴和技术职务补贴仍按照义煤集团公司提高井下工程技术人员待遇的暂行办法和义煤集团公司提高地面工程技术人员待遇暂行办法规定的人员范围及标准执行。

(4)、特殊岗位工作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见附表五)四、具体实施办法1、员工个人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本人现从事工种岗位、工作职务、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及本工种岗位实际工作年限,对应直接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1)、对于集团公司已鉴定过的工种,取得初、中、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可直接套入本工种对应岗次的初、中、高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被单位聘用的人员,执行本岗次高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未参加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人员按工龄达到申报鉴定等级低一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达到初级工规定工作年限的,按降低一个岗次的中级工对应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三)。

对于集团公司未安排鉴定的工种(岗位)人员,达到中级工工作年限以上的,暂时套入本岗次中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达到初级工工作年限的,暂时套入本岗次初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达不到初级工工作年限的,按降低一个岗次的中级工对应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三)。

2)、在编在岗的管理和专业技术(技能)人员根据本人从事的管理(技术)岗位累计实际工作年限、工作职务、聘任专业技术(技能)职务,对应直接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各级各类职务级别一律以党支部聘任(备案)文件为准。

3)、列入附表二范围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对应直接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2、凡按本条规定套改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

(2)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3)必须从事相关专业。

未列入附表二范围的其他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按岗位或职务(称)、工作年限对应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4)、坑下与地面工种岗位的界定:

对于既从事坑下岗位工作又从事地面岗位工作的工人,其年度坑下工作出勤满132班(即月平均坑下工作出勤满11班,以上年度工资表为准),可以按坑下工种岗位套改,否则,一律按地面工种岗位执行。

3、年功工资的确定1)、计算年功工资的工龄按年头相减计算,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没有年功工资。

员工年功工资确定的依据是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根据员工个人档案记载和工龄计算政策规定严格审核确定。

2)、年功工资的增长按自然年计算,从每年的元月一日起增加。

五、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1、分配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原则公司按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批、结算岗位绩效工资,超额完成任务多提资,完不成少提。

由于生产经营原因,完不成经营指标核减工资数额较大的,公司对其实行工资保底。

、减人增效原则公司对各单位实行生产经营计划增加“减人不减工资”的政策,鼓励各单位减人增效,努力提高全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

、效益工资归口集中管理,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奖罚,统一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严格按政策法规和公司规定计提、发放工资。

2、工资基数的核定

(1)、公司机关工资基数包含:

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基数、义煤年功工资基数、省外补贴基数。

(2)、工资基数按各单位、部门现有人员核定,在没有达到定岗定员人数时,增人增资,减人不减资。

(3)、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应调整效益工资基数。

(4)、坑下职工坑下津贴、夜班津贴单独核定,按出勤拨付,不与单位效益挂钩。

3、公司各单位、部门绩效工资与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结算办法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为:

工资基数+效益工资。

(1)、绩效工资总额结算考核办法依据定岗定员人数,按计划年产量制定吨煤工资单价为元/吨,按当月实际运量结算;年中如调整计划的,不得按调整计划结算工资总额。

(2)工资基数结算考核办法实行工资基数与完全成本、产量和全员生产效率指标挂钩考核。

1)、当月完成公司下达的完全成本考核计划时,拨付核定工资基数的30%。

完全成本有下降,按完全成本降低额的10%增提取工资基数,最多增提核定工资基数的5%;完不成时,按完全成本增加额全额减发工资,最多减发核定工资基数的5%。

2)、完成产量控制计划时,拨付核定工资基数的50%。

超额完成产量奋斗计划时,每提高1%,按核定工资基数的0.1%增提工资基数。

超额完成争取计划时,每提高1%,按核定工资基数的0.5%增提工资基数,最多增提不超过核定工资基数的2%,完不成产量按相应比例扣减;超额完成产量奋斗计划时,每提高1%,按核定工资基数的0.3%增提工资基数。

超额完成争取计划时,每提高1%,按核定工资基数的0.8%增提工资基数,最多增提不超过核定工资基数的3%,完不成产量按相应比例扣减。

3)、完成公司下达的全员生产效率计划,拨付核定工资基数的20%。

全员生产效率提高幅度在10%以内,全员生产效率每提高3%,按核定工资基数的0.6%增提工资基数;提高幅度在10%以上,全员生产效率每提高3%,按工资基数的0.8%增提效益工资。

最多增提不超过核定工资基数的2%;完不成按相应比例扣减。

(3)、增提效益工资与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办法增提效益工资考核内容:

1)、当月安全事故为零,考核得30分,否则扣30分;2)、完成原煤产量计划,考核得20分,否则扣20分;3)、完成当月进尺、剥岩计划考核得10分,否则扣10分4)、质量标准化合格,考核得10分,否则扣10分;5)、煤质指标:

合格(按销售部考核标准),考核得5分;否则扣5分;6)、材料费不超支,考核得10分,否则扣10分;7)、成本不超支,考核得10分,否则扣10分;8)、发生煤炭丢失,考核扣5分,否则得5分。

增提效益工资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分出A、B、C、D四个档次,分别按效益工资基数的1.6、1.3、1和0.7四个系数拨付。

当月考核在97-100分之间的为A档,当月考核在87-96分之间的为B档,当月考核在75-86分之间的为C档,当月考核在75分以下的为D档。

增提效益工资总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基数的15%。

4、公司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公司绩效工资总额为:

工资基数+增提效益工资。

公司机关工资基数不浮动,增提效益工资提取在完成安全指标、原煤产量、利润指标的条件下,以效益工资基数为基础随集团公司利润指标超额比率浮动,上浮封顶止100%,否则,同比例下浮。

增提效益工资包含各种津补贴。

(2)、公司效益工资还与各单位、部室各自承担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考核内容以企管部为准,各部门满分为10分。

各部门最终考核得分为:

增提效益工资浮动比率+各部门考核得分。

公司科(部)级以上人员效益工资浮动按各部门最终考核得分折合相应比率上下浮动,不适用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职工绩效考核细则,科(部)级以上人员由党支部另行考核;公司各单位、部室一般人员效益工资浮动以当月考核档次的浮动比率部门考核得分换算的系数(10分换算为系数1)得出效益工资浮动比率,上下浮动。

六、加强工资、奖金管理1、岗位绩效工资的结算、计时工资及奖金的发放统一有公司综合办管理。

2、公司各单位、部室进行的单项考核,必须按制定的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实行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按考核办法规定造册,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单项奖实行封顶,每项单项奖不得超过考核单位核定效益工资基数总额的0.5%,公司机关所有部室单项奖总计不得超过2%。

相关考核办法报综合办备案。

3、公司下发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涉及的奖励按各专项办法规定造册,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处罚在结算工资时扣除,相关文件报综合办备案。

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经核算另行拨付。

5、为加强民主监督管理,各单位要成立民主监督小组,每月工资册由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上报综合办。

七、有关具体规定1、企管部牵头,配合公司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当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经公司每月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研究后结算工资。

2、为便于宏观控制职工收入,各单位结算绩效工资总额超过考核工资水平的,超过部分留存公司,用于以丰补歉:

年终仍有结余的可以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3、要依据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制定完善的内部效益工资浮动方案,合理分配。

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原因,完不成任务,当月结算工资较低时,人均工资低于4000元,按人均4000元结算最低工资总额。

4、各单位、部室要严格按绩效考核结果计发工资。

在不突破公司考核工资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采取灵活有效的分配形式,制定先进合理的工资分配方法,报综合办备案后执行。

安全、煤质、清欠货款作为保证完成指标,在结算工资时兑现。

具体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5、各单位、部门根据生产实际,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事宜,并依法支付带薪休假工资。

6、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工资的,将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

督察考核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与存在问题单位有关人员一并处理。

7、岗位绩效工资实施的具体规定

(1)、岗位绩效薪酬实施后,必须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未按照要求与员工业绩考核挂钩分配的,公司当月不兑现增提效益工资部分。

(2)、各单位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薪酬分配办法时,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公司各项工资政策,严格控制各类人员的收入,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3)、实施岗位绩效薪酬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定岗定员标准,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工种岗位,实现按岗位说明书的条件和要求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竞争上岗的动态管理机制。

(4)、岗级工资是员工完成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时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每月按出勤工日造表计发。

(5)、绩效工资依据单位内部岗位绩效薪酬分配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兑付,随单位经济效益和个人绩效大小上下浮动,每月按出勤工日造表计发。

八、有关政策规定1、员工享受婚、丧、产、探亲及年休假期间,单位按本人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2、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有关政策执行。

3、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以本人岗位绩效工资的80%为基数按下列标准支付:

连续工龄不满10年者按70%计发;满10年不满20年者按80%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者按90%计发;满30年以上者按100%计发;经济效益差时,可以在各档次的基础上下浮5%。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发放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

按一岗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工龄不满十五年者按60%计发,满十五年以上者按70%计发。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80%支付。

4、既有行政职务又聘有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又符合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按就高原则套入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5、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其实际工作岗位一致,方可按专业技术职务套入。

6、新参加工作员工的工资待遇新参加工作从事工人岗位的员工(包括新招人员、技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在熟练期、学徒期、试用期(含达不到初级工工作年限的人员)内按本单位同工种岗位降低一个岗次初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条件执行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列入附表二范围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技能)岗位的员工,在见习期内分别执行低三个岗级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其他新参加工作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技能)岗位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7、员工工作调动易岗易薪

(1)调入本企业的员工,应先培训后上岗,实行六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内工人按本单位同工种岗位降低一个岗次初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条件执行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管理(技术)人员在试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低一岗次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按所聘岗位、职务对应套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2)工人在公司内部不同工种岗位之间调动的,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实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内按本单位同工种岗位降低一个岗次初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条件执行相应的初级工、中级工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工人调动工作不改变工种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不变。

(3)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职务变更的,可直接调整到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岗位或职务变动后,新岗位或职务的工资待遇执行时间为:

因工作调动易岗易薪的,按工资关系办理时间为准;因职务任免易岗易薪的,按文件下发时间为准,每月15日以前办理(或下发)的当月执行,15日以后办理(或下发)的次月执行。

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职工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相关政策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9、员工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0、员工公派外出脱产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原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计发;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原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80%执行。

11、员工外出进行学历学习的,原则上不享受各种工资待遇。

12、员工被政法机关拘押审查离开工作岗位、依法劳动教养、判刑期间停止享受各种工资待遇。

13、员工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的,可以向下降低一至二个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14、日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小时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年功工资及按月标准支付的特殊岗位工作津贴、补贴,凡当月工作出勤10班以下(含10班)的不予计发,工作出勤满11班的全额计发;按日标准支付的特殊岗位工作津贴、补贴,与工作出勤挂钩计发。

16、工人工种(岗位)岗次表十四、十三岗所列工种坑下津贴按井下辅助(坑下)津贴标准执行。

九、执行本岗位绩效薪酬的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现有在岗职工。

十、以前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凡本方案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解释权归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

十一、本方案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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