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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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文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文件件*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发包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第一章招标说明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说明本项目为*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一、项目简介:

二、招标范围:

1、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下,在招标人的授权权限内,代表招标人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承担招标阶段造价控制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3、负责委托或根据自身资质范围承担工程预算编制。

4、负责组织验收移交,配合项目业主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5、项目管理方式5.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5.1.1按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代表招标人进行建设单位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

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前期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工程审计、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全面实施本工程项目的“一协调(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沟通协调)、二管理(合同、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三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

5.1.2按项目管理的总体计划,合理划分标段,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拟定招标方案,协助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

5.1.3制定招标阶段、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分阶段完工的结算;审核设备、材料造价信息等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5.1.4负责全过程管理中,配合项目跟踪审计,组织验收移交,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6、本项目建设管理目标6.1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

6.2进度目标:

按招标人确认的总计划工期完成并竣工交验;除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和经招标人确认的变更外。

6.3投资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有力,工程建设各阶段费用支出有计划,有控制,项目结算总投资不超过双方合同约定的数额。

6.4安全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6.5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期要求:

四、有效投标费率的确定:

投标人在国家指导价范围内自主提报工程项目管理费率。

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如发现投标人所报费率明显低于或高于其它费率时,应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

所有有效投标费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费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费率。

六、投标人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网银转账凭证或银行汇票等复印件做入标书中;标书中报价必须打印,手写必须盖公章,否则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资料中必须含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或公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师(建筑、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筑师等一项或多项注册资格)、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采用其他递交方式的提交相应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者按无效标处理,其投标将被拒绝)、拟投入本项目部其他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等。

八、凡涉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1.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说明”2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3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涉及本项目中标的设计方、施工方及监理方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10.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5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贰万元整6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会议: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如有疑问,请于*年*月*日12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邮箱:

*712.1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813.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9时00分投标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提交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914.1投标截止时间:

1016.1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1120.2评标办法:

见“第五章”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2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项目管理单位。

2、资金来源:

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资质要求为履行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二、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收取,计取基数为本项目预算值。

4.3中标人承担公证费,公证费由公证处在开标现场收取。

4.4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说明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7.4补充通知须经相关部门会签,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四、投标报价说明8、投标报价8.1投标人在国家指导价范围内自主提报本项目工程管理取费费率。

8.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费率须包括提供具体服务所发生的劳务、管理、保险、安全风险金、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商务部分:

9.1.1投标函9.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9.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1.4相关表格A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B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C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管理项目表/投标人正在进行的工程管理项目表技术部分:

9.2项目管理服务大纲9.2.1项目管理服务大纲总则;A投标人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拟实现的项目控制总目标;B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和主要项目成员及其从事项目管理方面的资历,团队组建合作工作经历,工程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专业性配备情况及技术保障;C对工程项目管理运用的理解和运用理念,工程剖析及各阶段工作流程,拟采用的组织架构;D投标人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各阶段工作的方针;E投标人开展项目管理各阶段工作,将向招标人提供哪些工程项目管理报告,主要报表格式。

9.2.2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及总目标;A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范围;B项目管理主要内容;C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9.2.3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4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5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7合同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8信息、档案管理的工作任务、方法和目标;9.2.9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和目标;9.2.10提供管理资料服务;9.2.11其他服务;9.2.12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业绩;9.2.13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4编制投标书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提供的格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有关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受理电汇、网银转账或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11.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管理服务期满后予以退还(无息)。

11.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投标人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7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其附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3.1投标文件要求装订牢固、美观。

13.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1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3.3.1写明发包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地址:

潍坊市民生东街63号13.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项目编号:

HYHAWF2015-002;项目名称:

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2015年2月11日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3.4除了按本须知第13.2款和第13.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4.3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3.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3.2款和13.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3.6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8项所述单位和地址。

14、投标截止日期1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14.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4.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3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16、开标16.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6.2开标程序:

16.2.1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他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16.2.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6.2.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6.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6.4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6.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6.5.2未按本须知第12.2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16.5.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5.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16.5.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6.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6.5.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6.6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八、评标17、评标内容的保密17.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1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9.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9.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招标范围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对其它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9.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及当场提供的有关原件为准,不依靠其他任何外来证明。

2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0.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0.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服务大纲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

九、授予合同2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2、中标通知书22.1确定出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3、合同的签署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发包人、受托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24、其他说明宣布中标后,中标人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取消其一至三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宣布中标结果后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管理部人员的。

第三章合同格式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或项目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本工程建设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中:

1.1“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建设期全过程(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审计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即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管理合同”指甲方和乙方就本项目签署的由乙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含乙方在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澄清文件)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3“建设合同”指甲方与承包人之间达成的,一项或多项有关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和采购等方面事项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含乙方在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澄清文件)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4“项目主要负责人”指由甲方指派、负责本工程全面项目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1.5“甲方代表”指甲方派出的、负责现场工程监督、协调及检查的人员。

1.6“项目经理”指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派的具有该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

1.7“项目管理团队”指由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的支持下组建,进行本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1.8“项目承包人”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同时服务于本项目,具有承包主体资格的项目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审核单位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

1.9“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方。

1.10“核准”指甲方为实施本项目的建设而必须从政府的有关主管机构或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类似的文件。

1.11“管理服务”指乙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和项目管理合同的规定,所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包括任何约定的附加服务。

1.12“日”指公历日。

1.13“月”指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中的任何一日至下个月对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14“本工程”是指以下工程项目:

工程概况:

十里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约46.7亩,建筑面积约36890平方米。

拟设小学部24个教学班,在校生1080人;初中部18个教学班,在校生900人,共计1980人。

项目预算约1亿元。

项目名称:

潍坊市奎文区十里堡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项目地点:

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与卧龙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南建筑面积:

约36890平方米第2条项目管理方式、内容、目标2.1项目管理方式乙方在甲方审批、监督、协调、检查下,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即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总体策划,行使工程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2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按甲方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代表甲方进行建设单位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

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前期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工程审计、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全面实施本工程项目的“一协调(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沟通协调)、二管理(合同、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三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

(2)按项目管理的总体计划,合理划分标段,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拟定招标方案,协助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

(3)制定招标阶段、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分阶段完工的结算;审核设备、材料造价信息等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4)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工作。

(5)负责全过程管理,配合项目跟踪审计,组织验收移交,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完善资料归档,竣工备案等工作。

2.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2.3.1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

2.3.2进度目标:

按甲方确认的总计划工期完成并竣工交验;除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和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外。

2.3.3投资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有力,工程建设各阶段费用支出有计划,有控制,项目结算总投资不超过双方合同约定的数额。

2.3.4安全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3.5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第3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管理工作,在乙方项目管理团队协助下,就本工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进行有效而全面的监管,从而实现国家或本地政府以及甲方既定的工程管理控制目标。

3.1甲方权利

(1)负责审批工程设计、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变更设计、工程进度支付报表、工程结算、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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