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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验收条件.docx

桩基工程验收条件桩基工程验收条件桩基工程验收条件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基本资料已到位:

)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桩位竣工图;)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报送质监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

、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一)、桩基工程验收程序:

、当桩基子分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具备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并通过了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审查,形成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形成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类质量问题已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单位确定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间后,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并书面提交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

、建设单位组织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中的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径等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

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建设单位总结发言。

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二)、有关责任主体提供的质量文件:

、桩基施工单位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是否与有关文件相符。

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履约情况。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有关质量验收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完整情况。

施工单位自评结论及项目经理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及签章。

、勘察、设计单位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涉及桩基(地基处理)分部工程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工程中勘察、设计的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主体结构重大变更等是否有施工图审查补审。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的总体评价,实体质量是满足工程结构安全及设计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签章。

、监理单位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参建各方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质量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技术资料是否完整。

是否按设计文件内容组织施工;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监理单位的评估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表格下载及填表说明一、桩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表一)由建设单位到政务服务大厅建委市质监站窗口办理监督注册时领取本表,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建设单位按本表的要求,逐项填写。

内容应真实、齐全。

、建设单位须加盖公章,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结构类型为:

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

、地基类型为:

天然地基、(灰土、砂和砂石、土工合成材料、粉煤灰、强夯、注浆、高压喷射注浆、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等。

、桩基础类型为:

静力压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等。

、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

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

、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

二、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表二)三、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三)四、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四)、“整改情况简述”:

应针对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内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写出对应的整改意见;、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必须有处理方案及处理完毕后的监理确认意见,并作为附件;、涉及到实体质量内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涉及行为质量内容的,由责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五、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监理单位应根据桩基类型选择相应表格、核查施工及验收资料;、本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由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备案;、检查情况一栏内容须说明:

该工程人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制定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隐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进行一步工序施工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七、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七)、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要求详细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情况。

、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个工作日,持本通知书及资料核查记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

八、验收会议记录表(表八)、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备案;、验收会议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合同履约情况及基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实体验收是否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隐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参验人员是否一致认为该子分部工程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同意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验收会议记录可加附页。

九、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在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确定可以进行一步施工。

*注:

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表格下载及填表说明一、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表二)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内容(表三)三、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四)、“整改情况简述”:

应针对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内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写出对应的整改意见;、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必须有处理方案及处理完毕后的监理确认意见,并作为附件;、涉及到实体质量内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涉及行为质量内容的,由责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四、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表五)五、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监理使用(表六)、监理单位应根据桩基类型选择相应表格、核查施工及验收资料;、本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七)、由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备案;、检查情况一栏须说明:

该工程人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制定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隐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能否进行一步工序施工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七、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八)、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要求详细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人员情况。

、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个工作日,持本通知书及资料核查记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

八、验收会议记录表(表九)、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备案;、验收会议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合同履约情况及基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实体验收是否发现涉及结构安全的隐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参验人员是否一致认为该子分部工程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同意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

、验收会议记录可加附页。

九、桩基施工单位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是否与有关文件相符。

、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履约情况。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有关质量验收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完整情况。

、施工单位自评结论及项目经理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及签章。

十、勘察、设计单位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涉及桩基(地基处理)分部工程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工程中勘察、设计的变更文件,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主体结构重大变更等是否有施工图审查补审。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的总体评价,实体质量是满足工程结构安全及设计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签章。

十一、监理单位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参建各方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质量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技术资料是否完整。

、是否按设计文件内容组织施工;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监理单位的评估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及程序()、子分部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质量验收:

、完成子分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确认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条文,并有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报告(以下简称工程竣工报告);、委托监理的子分部工程,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六)和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子分部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进场试验报告、校准证书及各项施工现场测试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子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督站报送工程全部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质量验收要求的子分部工程,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建设(监理)单位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监督站,提交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表八)。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子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对子分部工程施工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汇总在验收会议记录表(表九)中,验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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