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104727 上传时间:2023-01-1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8.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docx

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应急照明设备、不间断电源、移动测量设备、通讯设备和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等额定容量在40Ah以下的各种直流用蓄电池。

2引用标准GB/T57812000六角头螺栓全螺纹C级JB/T25991993铅酸蓄电池产品型号编制办法JB30761999铅酸蓄电池槽JB/T7630.11998铅酸蓄电池超细玻璃纤维隔板GB/T12271986精密压力表JB/T94611999动槽水银气压表技术条件GB/T12805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滴定管3符号3.1C2020小时率额定容量(Ah);3.2Ce20小时率实际容量(Ah);3.3I2020小时率放电电流(A),电流值为C20/20(A);3.4R蓄电池自放电容量损失百分数,。

4产品分类与命名4.1蓄电池的型号按JBT2599的方法编制。

5技术要求5.1蓄电池的工作环境蓄电池在环境温度为1545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

5.2电池结构5.2.1一般结构蓄电池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蓄电池槽、蓄电池盖、电解液、端子、安全阀等组成。

5.2.2蓄电池槽蓄电池槽应符合JB3076标准规定或与用户商定。

5.2.3蓄电池隔板蓄电池隔板应符合JBT7630.1标准要求。

5.2.4端子蓄电池端子应能够用接插件或螺栓和螺母连接,使用的螺栓应符合GBT5781标准规定。

5.3蓄电池尺寸及允差蓄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中尺寸的要求,外型尺寸允差为2mm。

5.4外观蓄电池外观不应有裂纹、裂痕、明显变形及污迹,且标志应清晰。

5.5容量5.5.1蓄电池20小时率额定容量C20应符合表1中容量的要求。

5.5.2蓄电池按6.3条试验时,实际容量Ce在第三次或之前的试验应不低于0.95C20。

5.627min率放电蓄电池按6.4条试验时,放电持续时间应不低于27min。

5.7最大放电电流蓄电池按6.5条试验时,导电部件不应熔断,外观不得出现异常现象。

5.8过放电蓄电池按6.6条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80C20。

5.9过充电蓄电池按6.7条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95C20,外观不得出现异常现象。

5.10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按6.8条试验时,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5.11限压阀要求蓄电池按6.9条试验时,安全阀应能在160kPa的压力范围内可靠的开闭阀。

5.12安全性蓄电池按6.10条试验时,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5.13自放电蓄电池按6.11条试验时,三个月容量损失百分数R不得超过15。

5.14耐振动性蓄电池按6.12条试验时,端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

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5.15自由跌落蓄电池按6.13条试验时,端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等异常现象。

5.16寿命5.16.1充放循环寿命蓄电池按,充放循环寿命应不低于200次。

5.16.2涓流充电寿命蓄电池按,涓流充电寿命不得低于一年。

6试验方法6.1测量仪器仪表量程所用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压和电流的量值而变,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电压测量测量电压用的仪表应是具有不低于0.5级准确度的电压表,电压表内阻至少应是1k/V。

电流测量测量电流用的仪表应是具有不低于0.5级准确度的电流表。

6.1.2温度测量测量温度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应大于1。

6.1.3气压测量测量气压用的仪表应符合JBT9461标准的规定。

6.1.4时间测量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应按时、发、秒分度,至少应具有1的准确度。

6.1.5尺寸测试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的量具其分度值不应大于0.5mm。

6.1.6压力测量测量压力用的仪表应不低于GBT1227标准中0.25级准确度的规定。

6.1.7容积测量测量容积的量筒或滴定管应符合GBT12805标准的规定。

62试验进行前的预处理6.2.1试验应在蓄电池生产后6个月内进行,试验前所有蓄电池必须完全充电。

6.2.2蓄电池的完全充电可按恒流充电或恒压充电进行。

恒流充电a、蓄电池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2I204I20电流充电,当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到2.4V后,再充入0.25C200.5C20电量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b、蓄电池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2I204I20电流充电,充入电量达到放出电量的110150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改进的恒压充电蓄电池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5V,最大电流不得大于6I20电流充16时或当充电电流稳定3h不变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6.320h率容量试验6.3.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静止524h,然后以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到1.75V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6.3.2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Ce。

6.427min率放电试验6.4.1蓄电池经6.3条试验,且符合5.5条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4.2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的环境温度中静置524h,然后以20I20电流放电到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60V时终止,记录放电持续时间。

6.5最大放电电流试验6.5.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的环境温度中静置524h,然后按下列条件分别连续放电:

a、以40I20电流放电5min;b、以300I20电流放电5s。

6.5.2检查蓄电池导电部位是否熔断,外观是否正常。

注:

引线式端子最大放电电流性能可与用户商定。

6.6过放电试验6.6.1蓄电池经6.3条试验,且符合5.5条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6.2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的环境温度中,以放电初期电流为20I2010的定阻抗连续放电21d。

6.6.3然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5V,最大电流不得大于6I20电流充电24h。

6.6.4按6.3条进行试验。

6.7过充电试验6.7.1蓄电池经6.3条试验,且符合5.5条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7.2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以2I20电流连续充电48h,检查外观是否正常。

6.7.3按6.3条进行试验。

6.8密封反应效率试验6.8.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1535环境中,以2I20电流连续充电48h,然后再以0.1I20电流连续充电29h,从改电流的第25h起开始收集气体5h,气体收集装置(如图1)6.8.2按公式

(1)和

(2)计算密封反应效率。

(1)式中:

V在标准状态下,蓄电池充入1Ah电量,所放出的气体,ml/Ah;P收集气体时的大气压,kPa;t滴定管的环境温度,;Q收集气体期间充入的电量,Ah;V收集的蓄电池放出的气体量,ml;n单体蓄电池数。

(2)式中:

684标准状态下,蓄电池充入1Ah电量,理论气体发生量,ml。

6.9限压阀试验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对每一单体蓄电池逐渐充入空气,测定开阀压力,然后逐渐减少空气压力,测定关阀时的压力。

6.10安全性试验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4I20电流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有无漏液,外观是否正常。

6.11自放电试验,且符合5.5条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11.2蓄电池再按6.3条试验,得到静置前容量Ce。

6.11.3然后将蓄电池完全充电,擦净表面,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静置3个月。

6.11.4蓄电池静置3个月后,不经再充电立即按6.3条试验,得到静置后容量Ce。

6.11.5按公式(3)计算容量损失百分数R。

(3)6.12耐振动性试验6.12.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到振动台上。

6.12.2蓄电池应经受频率为16.7Hz、振幅为2mm的垂直(或水平)振动1h。

6.12.3振动试验结束后,检查蓄电池端电压及外观是否正常。

6.13自由跌落试验6.13.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将蓄电池从250mm高处,底部朝下,自由落到厚度为10mm以上的平滑红松木板上,如此跌落2次。

6.13.2检查蓄电池端电压及外观是否正常。

6.14寿命试验6.14.1蓄电池经6.3条试验,且符合5.5条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14.2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255的环境中进行。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5I20电流放电2h,随即以2I20电流充电6h,组成一次充放循环。

在蓄电池的第25、50、75次充放循环时,以5I20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按,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5C20,并再经25次充放循环验证不再增加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0.5C20的充放循环不计入充放循环寿命次数。

6.14.3涓流充电寿命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4045的环境中进行。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252.30V的恒压进行充电,最大电流不得大于4I20。

蓄电池每隔2个月,以5I20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按,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5C20,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不再增加时,试验结束。

6.15试验程序蓄电池试验程序见表2,按本试验程序进行的试验应连续进行。

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试验项目、检验数量和试验周期见表37.2抽样规则型式检验可选用某一规格的代表产品进行。

7.3判定规则在型式检验中,如有一只蓄电池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需加倍抽检,如仍有一只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产品为不合格品。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8.1.1蓄电池产品上应有下列标志a、制造厂名;b、产品型号或规格;c、制造日期;d、商标e、极性符号。

8.1.2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b、产品标准编号;c、每箱的净重及毛重;d、标明防潮、向上、轻放、码垛等文字和符号。

8.2包装8.2.1蓄电池的包装应符合防潮、防振的要求;8.2.2包装箱内应装入随同产品供应的文件:

a、装箱单(指多只包装);b、产品合格证;c、产品使用说明书。

8.3运输8.3.1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曝晒、雨淋、不得倒置。

8.3.2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搬轻放,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8.4贮存8.4.1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8.4.2应不受阳光直射,离热源(暖气设备等)不得少于2m。

8.4.3不得倒置及卧放,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